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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新版指導手冊的原則
2010年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


選自新版指導手冊的原則

來自世界各地的教會領袖共聚一堂,參加這場衛星轉播,真令人感到振奮鼓舞。我們要對大家的忠信和熱忱表達愛和感激。你們的為人和所做的一切,令我們深感敬佩。

要在這場轉播中,完整介紹指導手冊第一冊第二冊中所有的章節,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會把重點放在:最能有效造福聖徒、提升救恩事工的一些原則、重點範圍和責任上。當教會領袖了解自己的責任,並遵守既定的程序,就可以邀請聖靈來啟發他們和他們服務的對象。

我要再次強調鄔克司長老請大家做的事,就是閱讀和沉思指導手冊第二冊的前三章。這些是教會行政管理的根本,必須成為你們行事的依據!

指導手冊第二冊提供了指示,說明主教和領袖如何針對成員的需求進行施助。主教是主領大祭司,透過三個相關議會來運作:主教團、聖職執行委員會和支會議會。第4章則針對這每一個議會分別提出說明。

主教團的運作與過去大同小異。主教要與他的諮理討論,並在適當情況下和支會議會討論過後,再作決定,這點非常重要。

聖職執行委員會(PEC)要定期開會,討論聖職的相關事宜,但是不需要討論在支會議會中討論的事項。基於實際考量,聖職執行委員會在大部分區域可能要縮短開會時間。為了方便起見,此委員會可以在支會議會舉行之前召開。

原先另行召開的福利委員會會議,其所有功能將由聖職執行委員會和支會議會來執行;因此,今後將不再召開福利會議。

必要時,慈助會會長可以應邀參加聖職執行委員會的會議,討論需要保密的福利事宜,並協調家庭教導和探訪教導的指派工作。指導手冊第一冊第二冊減少了其他的領導人和訓練會議,並且針對會議舉行的次數,提供更多的彈性。

本教會是經由總會、區域、支聯會和支會層級的議會來管理的。新版的指導手冊明顯加強了教會中議會的功能。第4章談到支會議會。請翻到4.1這一節。第二段說:「領袖們在各層級聖職領導人的權鑰指導下,為教會成員個人和家庭的益處共同商議。議會的成員也要為自己受指派的教會事工作計畫。有成效的議會會邀請所有議會成員充分地表達意見,結合大家的努力來回應個人、家庭和組織的需求。」

新版的指導手冊提高了支會議會在主教權鑰之下管理支會的功能。支會議會要花最少的時間討論行事曆、活動策劃和其他行政事項。此議會的會議應當著重於鞏固個人和家庭的事務,應該把重點放在找出兩方面的議題:一種是一般議題——例如鞏固青年或是提高虔敬氣氛;另一種是特定議題——例如某一位成員的靈性需要有所成長或是面臨特殊考驗,必須給予協助或祝福。

主教要盡力委派責任,有成效的支會議會有助於分攤主教繁忙的事務。在支會層級,教會現在鼓勵主教將工作委派給支會議會的成員,讓輔助組織和聖職定額組兩方都能運用他們的權柄和能力。

指導手冊裡的原則提供了方法,讓聖職定額組和支會議會的其他成員能擔負起這項增加的責任。首先,支會成員的福祉是支會議會所有成員共同的責任。第二,4.4這一節作了以下的描述,說明他們可以透過各自的組織光大自己的責任。中間一段的最後一句話寫道:「聖職和輔助組織領袖也都負有特定的責任,要看顧、鞏固其組織裡的每一位成員。」

因此,「支會議會成員的工作大多是在支會議會的會議外進行的。他們要和自己的諮理、家庭教導教師、探訪教師以及其他人一起工作,伸出援手去施助自己組織裡的成員和其他需要幫助的人」(指導手冊第二冊,4.5.1)。因此,可以透過聖職定額組或某個輔助組織解決的事務,應當由該組織來處理,而不是交由整個支會議會處理。

支會議會主要是致力於支會的救恩事工。請翻到第5章。第5章一開始說:「耶穌基督教會的成員被派遣去『為了世人的靈魂的救恩,在祂的葡萄園裡工作』(教約138:56)。救恩的事工包括教會成員傳道事工、歸信者存留、使較不活躍的成員恢復活躍、聖殿和家譜事工,以及教導福音。主教團要指導支會進行此項事工,由支會議會的其他成員加以協助。」

針對支會議會,我們要強調三個重點:

  1. 此會議要定期召開,次數可能比過去多。會議通常不超過60至90分鐘。

  2. 教會鼓勵議會成員,無論男女,根據個人的經驗和身為組織領袖的身分,針對各項議題坦誠發言。大家都應當感覺自己的意見受到重視,能夠充分參與。

  3. 議會成員必須對任何涉及私人或敏感的內容保密,包括與教會成員、家庭及討論主題有關的資訊。議會成員應該尊重個人和家庭的隱私,並且了解只有主教可以處理有關個人配稱的問題。

目前許多議題都是直接交由主教處理。我們希望在主教將支會議會會議裡更多的事務——包括例如福利、存留、使活躍等項目——委派出去,或是私下委派給某個人時,這種情形會有所改變。

只能由主教單獨處理的問題,是那些需要由以色列公眾法官判定的問題,尤其是配稱方面的事務。不過,如果獲得尋求悔改的教會成員的同意,主教可以委派他人來作周延且必要的諮詢,好協助教會成員克服習癮的問題,或幫助有財務、家庭或其他問題的人。如果可行,主教也可以鼓勵成員向耶穌基督後期聖徒家庭服務處尋求協助。

增加支會議會的責任,主要目的就是讓主領亞倫聖職的主教團可以有更多時間跟青少年和年輕單身成人相處,鞏固他們,並且幫助他們避免在將來發生問題。

指導手冊第二冊第16章指示,聖職和慈助會領袖要多注意年輕單身成人的需要。一般而言,支聯會會長和主教特別要負起職責去找到並且看顧所有的年輕單身成人。要記得,他們可以在教會召喚上服務,擔起責任。支會季報和支聯會季報有兩行新的項目,可以幫助他們達到這個目的。每一個單位現在要報告年輕單身成人的人數,還有參加聖職和慈助會聚會的人數。這份報表的用意是要請當地領袖將所有的年輕單身成人製作成一份名冊,然後記錄他們的出席情況—領袖需要盡力去找出他們,看顧他們個人靈性的進步情形;以上種種只是此項責任的部分做法。

一般而言,主教如果做到下列幾件事,就會達到最好的成效:

  1. 仰賴聖靈及他們有權獲得的辨別能力。

  2. 充分運用支會議會,這不只為了解決問題,也是一項預防措施。海樂‧李會長教導:「在懸崖頂端築一道圍牆,遠勝過在山腳下放一輛救護車待命。」支會議會的一項重要責任,就是去找出救恩的事工如何能減少將來的問題。討論解決辦法時,不要使用人名或某些道德方面的顧慮。

  3. 對於需要諮詢或協助的事宜,主教和支會議會成員要建立優先順序。這需要稍作說明。關於決定如何安排優先順序以及何時委派,用醫療作比方,可能會有所幫助。如果有人發生嚴重的意外,被送到急診室,一個外行的旁觀者看到這名傷患,可能會認為主要的問題是手臂或腿嚴重骨折,需要緊急處理。但是訓練有素的急診室醫師會先檢查有沒有出現危及生命的重大跡象。病患是否能呼吸到氧氣?循環系統是否運作正常?然後醫生才會診察骨折的手臂或腿部。主教和支會議會成員必須運用辨別能力來決定優先順序,有哪些事情必須由主教處理,以及哪些事是可以委派出去的。

請翻到13.1「活動」的部分。「支會、支聯會和跨支聯會的活動讓教會成員能聚在一起,『與聖徒同國』(以弗所書2:19)。活動除了提供樂趣和娛樂之外,還應當要能培養見證、鞏固家庭,並促進團結合一及個人進步。」

「活動……〔也應當〕幫助教會成員看到遵行福音如何帶來……喜樂」(指導手冊第二冊,13.1)。

本章對於如何策劃和執行活動提供了一個新的方式。支會層級將不再有固定的活動委員會。在13.2.1這一節,第二段中間說:「在為整個支會舉辦活動時,主教可以指派支會議會中一個或多個組織來負責。他也可以指派其他人或某個委員會負責某項活動。」通常這些指派只是針對某項活動或事件而已。

本章也對如何策劃活動提供指示,並且包含對於舉辦支聯會、跨支聯會和區域活動的一般指導方針。孟蓀會長非常鼓勵適量舉行這類活動。這些活動,特別是為青少年和年輕成人所舉辦的活動,可以鞏固他們,讓他們看到團結合一的正義世代可以抵擋世俗的誘惑。

請翻到第17章,「一致性和因地制宜」。此新增的一章對於人數不足的分會和支會而言格外重要。他們因為人數不足,難以完全實行教會計畫。17.1.1到17.1.10這幾個小節的標題清楚地指出哪些事務必須在教會各處都保持一致。

這些包括諸如以下的主題:

  • 經文

  • 誡命和標準

  • 教義的純正

  • 聖餐聚會和星期日聚會時間表。

  • 其他同等重要的主題

在這幾個領域保持一致,可以將聖靈的影響帶入領袖和成員的生活中。這些一致的原則、政策及程序,大部分是根據純正的教義而來。

相形之下,有些事務則可根據當地環境而加以調整。17.2這一節包含非常重要的原則,說明哪些情況可以容許這種因地制宜的做法。其中寫道:

「支聯會會長、主教和分會會長具有辨別力,可以針對某些教會計畫進行簡單的調整。如果需要,可以進行下列調整:

  1. 輔助組織的人力配置和各項計畫

  2. 領導人會議的方式和次數。

  3. 活動的方式和次數。

「在考慮作哪些調整才適當時,……〔領袖〕應不斷尋求聖靈的指引」,並且與直屬的主領持有權柄人員商量。

這一節的標題描述有哪些狀況可以納入因地制宜的考量:

  • 家庭狀況

  • 交通和溝通

  • 小的定額組或班級

  • 領導人資源(例如沒有足夠的教會成員)

  • 安全

我們特別來看17.2.1,標題是「家庭狀況」,以這個小節作例子:

「在提出召喚、安排領導人會議時間和策劃活動時,領袖要考慮教會成員的家庭狀況。在教會服務和參與事工時,總是需要作一些犧牲。然而,堅強的家庭對教會而言極為重要,因此不可要求教會成員為了服務或支持計畫和活動,而在家庭方面作過度的犧牲。」

需要考慮的一些狀況為:(1)太多教會召喚集中在一個家庭身上,尤其是重大的召喚;(2)教會成員由於必須供養家庭──包括工作時程的安排,因而很少有時間留給家庭和教會服務。這些都是領袖在發出召喚、安排領導人會議時間和策劃活動時,需要斟酌的適當考量因素。

如果沒有足夠的配稱成員擔任所有的領導職位,主領職員可以只填補極為必要的職位。17.2.4這一小節針對這方面提供了更多的指導方針。

鄔克司長老說過,這些指導手冊的內容著重在神的兒女的救恩和如何鞏固他們的家庭。基於這樣的重點,我要請各位留意,有些重要的改變會影響父親執行聖職教儀和祝福的方式。請翻到第20章,20.1.2的地方,這裡說明了一般的原則。裡面說明:

「唯有配稱持有聖殿推薦書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才能擔任主按發言人,證實某人為本教會成員,授予麥基洗德聖職,按立某人至該聖職的某個職位,或按手選派某人擔任教會的召喚。」

現在請仔細注意下面這兩段文字:

「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在靈的帶領和根據下段敘述的指示,可以斟酌讓並不完全符合聖殿配稱程度的聖職持有人來執行或參與某些教儀和祝福。然而,聖職持有人若有尚未解決的嚴重罪行,主領職員就不應該讓他參與。

「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父親即使並不完全符合聖殿的配稱程度,主教也可以讓他為自己的兒女命名和祝福。同樣地,主教也可以讓身為祭司或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的父親為兒女施洗,或是按立兒子至亞倫聖職的職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在類似的情況下,也可以在為兒女證實、授予兒子麥基洗德聖職,或在按手選派其妻子或兒女時,站在圈子中。只是他不能擔任主按發言人。」

注意,這些部分運用了兩項重要原則:第一,承認父親永恆的重要角色,第二,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必須正義地運用辨別力。

指導手冊第二冊也包含了家庭教導和探訪教導兩方面的重要改變。請翻回到7.4.3這一小節,標題為「按當地需要調整家庭教導」。

「在某些地區,由於缺少足夠的活躍聖職持有人或因為其他挑戰,有時候可能無法每個月拜訪每個家庭。在這種情況下,領袖要優先拜訪新成員、較可能接受邀請返回教會恢復活躍的較不活躍成員,以及有迫切需求的成員。」

除此之外:「經過主教的核准後,〔領袖〕可以暫時僅指派家庭教導教師或探訪教師給某些家庭。……〔他們也〕可以指派家庭教導教師拜訪某個家庭一個月,然後在下個月指派探訪教師去探訪該家庭的慈助會成員。」

請注意,這些調整只有在聖職持有人不足或是有其他困難時才適用。

當然,這兩本指導手冊裡還有許多非常重要的內容。我向各位保證,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在編製這兩本指導手冊的過程中,體驗到持續不斷的啟發。我也要見證主會指引所有從事這重要事工的人,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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