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
10月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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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

懷著破碎之心和痛悔之靈的人對於神要求他們去做的一切,無論是任何事,都會樂意去做。

我非常敬愛約瑟‧胡適令長老!1899年,詩人盧亞德‧吉普林寫了以下的詩句,勸誡大英帝國要慎防驕傲。他說:

喧囂吵鬧已止;
軍長君王已逝。
惟主古祭猶存,
謙卑痛悔之心
 (God of Our Fathers, Known of Old, Hymn, no. 80)。


當吉普林說痛悔之心是一種「古祭」,古老的祭品時,也許他心裡想的是大衛王在詩篇第51篇所說的:「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憂傷痛悔的心」(第17節)。大衛的話語顯示出,早在舊約時代,主的人民就已了解到必須把他們的心獻給神,並且知道,光是獻上燔祭是不夠的。

摩西時代的福音期所規定的各項獻祭,都象徵著彌賽亞的贖罪犧牲;惟有祂能幫助罪人與神和諧。正如艾繆萊克教導的:「看啊,這就是那律法的全部意義,每一點都指向那偉大而最後的犧牲;……神的兒子〔的犧牲〕」(阿爾瑪書34:14)。

耶穌基督復活後,向美洲人民宣告:

「你們要廢止供物和燔祭,因為我不接受……任何〔這些〕……。

「你們應獻上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作為給我的祭品。凡帶著破碎的心……歸向我的,我必用火和聖靈為他施洗」(尼腓三書9:19-20)。

何謂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為什麼這被視為一項祭品?

救主的一生在所有事情上為我們立下了完美的榜樣。拿撒勒的耶穌順服天父的旨意,祂雖然完全無罪,卻懷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過了一生。祂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翰福音6:38)。祂對門徒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學我的樣式」(馬太福音11:29)。當時候來到,必須為贖罪付出那最後的犧牲祭時,基督毫不退縮,完完全全地順服於祂的父的旨意,領受了那苦杯。

救主完全順服於永恆的父,正顯明了破碎之心和痛悔之靈的精髓。基督的榜樣教導我們,破碎的心是神性的永恆特質。我們的心若是破碎的,我們就會全然願意接受神的靈,也會承認我們倚靠著神。就像技藝精良的窯匠手中的柔順泥土一樣,懷著破碎之心的人也會在夫子的手中被塑造成形。

破碎之心和痛悔之靈是悔改的先決條件。李海教導說:

「因此,救贖靠著並且經由神聖彌賽亞而來到……。

「看啊,祂獻上自己作贖罪祭,為所有懷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的人滿足律法的要求;祂並不為其他人滿足律法的要求」(尼腓二書2:6-7)。

當我們犯罪而渴望獲得寬恕時,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就意謂要「依著神的意思憂愁」而「生出……懊悔來」(哥林多後書7:10)。那時,我們會因為極度渴望能從罪中獲得潔淨,以致心懷憂傷,渴望與天父和諧。懷著破碎之心和痛悔之靈的人對於神要求他們去做的一切,無論是任何事,都會樂意去做,不會抗拒,也毫不懷恨。我們不再用自己的方式行事,反而會學習用神的方式。在這樣順服的狀況下,贖罪就會發生功效,也會促成真正的悔改。那時,悔改了的人會體驗到聖靈的聖化能力,使他們的良心感到平安,感受到與神和諧的喜悅。那時,由於我們已奇妙地融合了神聖的特質,那位教導我們要懷著破碎之心的同一位神,就會邀請我們要歡喜快樂,要開心起來。

在我們的罪獲得寬恕後,破碎的心就成了抵禦誘惑的神聖盾牌。尼腓祈求說:「願地獄之門永遠在我面前關閉,因為我的心破碎,我的靈痛悔!」(尼腓二書4:32)。便雅憫王教導人民,只要他們為人行事都自謙到謙卑的深處,他們就會歡喜快樂,「充滿著神的愛,一直保有罪的赦免」(摩賽亞書4:12)。當我們把心交給主時,世俗的誘惑便失去了光彩。

但破碎之心還有另一個層面,那就是深深感激基督為我們受苦。救主在客西馬尼園時,「降至萬物之下」(教約88:6),為每個人承擔起罪的重擔。祂在各各他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以賽亞書53:12),而由於祂對神的兒女所懷的那種完全的愛,以致祂的心臟確實破碎了。當我們記念救主和祂的受苦,深深感激那位受膏者時,我們的心也會因感激而碎裂。

我們若將我們所有的一切,包括我們的生命,都獻祭給主,主就會使我們的內心感到平安。祂必「醫好傷心的人」(以賽亞書61:1),使我們的生活蒙福得享神的愛,那種愛「比一切甜蜜的更甜蜜,……比一切純潔的更純潔」(阿爾瑪書32:42)。我這樣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