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大會
讓心在正義與合一中交織在一起
2020年10月總會大會


14:44

讓心在正義與合一中交織在一起

在我們教會成立200週年的這個轉捩點,願我們都能下定決心比以往都生活得更正義和合一。

正義與合一是極為重要的,1當人們盡心愛神,生活正義,並努力變得像祂一樣的時候,社會上的衝突與紛爭與就會減少,人們會變得更加合一;我很喜歡體現這項原則的一個真實故事。

多馬·凱因將軍年輕時,雖然不是我們的教會成員,卻協助並保護受到命令離開納府的聖徒;他為教會辯護了許多年。2

1872年時,凱因將軍帶著他聰慧的妻子伊利莎白·凱因和他們的兩個兒子,從賓夕法尼亞州前往鹽湖城。他們跟著百翰·楊和他的夥伴們,一起踏上艱辛的旅途,南下猶他州的聖喬治。那是伊利莎白第一次拜訪猶他州,她對於要和那些婦女見面感到遲疑,但有些事卻讓她感到很意外。例如,她發現在猶他州,只要是女人可以賴以謀生的工作,都會開放給她們做。3她也發現,教會成員對美國原住民很友善,也很體諒他們。4

這趟旅途中,他們投宿在多馬·金恩和瑪蒂妲·金恩5位於費爾摩的住家。

伊利莎白寫道,有一次瑪蒂妲在為楊會長一行人準備餐點時,有五位美國原住民進到房間裡來。雖然他們沒有受到邀請,但顯然知道自己可以進來;金恩姊妹「用他們的方言」跟他們說話。他們裹著自己的毛毯坐下,臉上洋溢著愉快的神情。伊利莎白問金恩家的其中一個小孩說:「你母親跟這些人說了什麼?」

瑪蒂妲的兒子回答說:「她是說,『這些外地人先來了,我只煮了他們的份;但你們的食物現在正在煮,煮好了我馬上叫你們。』」

伊利莎白問道:「她真的會煮嗎?還是只是給他們吃一些廚房剩下的菜渣?」6

瑪蒂妲的兒子回答說:「母親會給他們跟你一樣的食物,也會讓他們在她的桌子上享用。」

瑪蒂妲真的這麼做了,而且「他們用餐的禮儀非常得體」。伊利莎白說,這位女主人讓她刮目相看。7當人們不論外在樣貌為何,都能受到敬重對待時,就會變得更加合一。

身為領袖,我們都明白過去的各項關係並非全然完善,行為並非都像基督那樣,決定也並非都很公正。然而,我們的信仰教導,我們都是天父的孩子,我們崇拜祂和祂的兒子,即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我們渴望,我們的心和思想都能在正義與合一中交織在一起,且能與祂們合一。8

正義是一個定義廣泛的詞,但絕對包括遵守神的誡命。9正義讓我們有資格接受組成聖約道路的神聖教儀,並祝福我們能有聖靈來指引我們的生活。10

我們並不需要在今生此刻擁有每一個祝福,才算是正義。此刻我們可能還沒有獲得婚姻、孩子或其他想要的祝福,但主已應許,正義且忠信之人會「在無窮幸福的狀態中,與神同住」。11

合一也是一個定義廣泛的詞,但絕對能體現愛神和祂的兒女這兩項最大和第二大的誡命。12這代表錫安人民的心和思想,都在「合一……中交織在一起」。13

在我的信息中,我會透過對照的方式,分享神聖經文中的教訓。

自從父和祂的兒子在1820年首次顯現,並開始復興耶穌基督的福音到現在,已經過了200年。摩爾門經中尼腓四書的紀載,包含了一段相似的時期,也就是救主向古代美洲大陸人民顯現,並建立祂的教會之後的那200年。

我們在尼腓四書的歷史紀錄中讀到,那群人民中間沒有嫉妒、不和、暴動、謊言、謀殺,也沒有任何形式的色情。由於人們的正義,經文說:「在由神的手所造的人當中,確實沒有比這人民更幸福的了。」14

尼腓四書是這樣描述合一的:「那地沒有紛爭,因為人民心中有神的愛。」15

然而,尼腓四書接著描述在「這第兩百零一年」,開始有了極大的變化16,罪惡和分裂摧毀了正義與合一。接踵而來的,是極大的邪惡與敗壞,最終偉大的先知摩爾門不禁悲痛地對他的兒子摩羅乃說:

「我兒啊,一個民族何以如此縱情於這麼多憎行之中——

「我們怎麼能期望神停住祂的手不來懲罰我們呢?」17

在這個福音期裡,儘管我們身處在特別的時代中,這個世界卻沒有受到像尼腓四書所描述的正義與合一的祝福。在我們這個時代,社會確實嚴重分裂,然而,已接受耶穌基督福音的數百萬人,都已承諾要過正義且合一的生活。我們都知道自己還有改進空間,而這就是我們今日的挑戰,我們可以一起成為鼓舞和祝福世人的力量。在我們教會成立200週年的這個轉捩點,願身為主教會成員的我們,都能下定決心比以往都生活得更正義和合一。羅素·納爾遜會長已邀請我們「要更有禮親切、包容不同種族與族裔、以及相互尊重」。18這是要我們彼此相愛,也要愛神,並把每個人都視為我們的弟兄姊妹,活出錫安人民的真正樣式。

我們的教義包容所有的人,我們可成為合一的綠洲,並歡慶多樣性。合一與多樣性並不相違背,當我們營造接納和尊重多樣性的氛圍時,就可以變得更加合一。我在加州舊金山支聯會會長團中服務期間,我們有說西班牙語、東加語、薩摩亞語、塔加羅語和華語的聚會。在我們說英語的支會中,成員都來自許多不同種族和文化背景,這些支會都充滿了愛、正義與合一。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支分會劃分依據是地理位置或語言19,而非種族或文化,教籍紀錄上也不會列出種族。

在摩爾門經的前段,約主前550年的時候,就教導了我們天父兒女之間相處的基本誡命。所有人都要遵守主的誡命,主也邀請所有人來接受祂的良善;「凡來就祂的,不論黑人或白人、為奴的或自主的、男人或女人;祂都不拒絕,祂也記得異教徒;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對神而言都是一樣的」。20

救主的傳道事工和信息,始終宣稱所有種族和膚色的人都是神的兒女。我們都是弟兄姊妹。在我們的教義中,我們相信,在美國,也就是福音復興的所在國,美國憲法21和其他相關文件22,雖然都是由不完美的人所撰寫,都是由神所啟發的,目的是造福所有人。正如我們在教義和聖約中所讀到的,這些文件「應當按照公正而神聖的原則,為了一切有肉身的權利和保障,而加以維護」。23其中的兩項原則,便是選擇權與為自己的罪負責。主宣告說:

「所以,任何人受別人奴役是不對的。

「我已為這目的,藉著我為此目的而興起的明智者的手,制定了此地的憲法,並以流血救贖了此地。」24

這項啟示在1833年給予;當時,密蘇里州的聖徒正遭受嚴重迫害。教義和聖約第101篇的前言說:「暴徒將他們趕出傑克森郡的家園,……教會成員飽受死亡的威脅。」25

在許多方面,這是一段劍拔弩張的日子。許多密蘇里州的人視美國原住民為凶狠的敵人,想把他們趕盡殺絕。另一方面,許多密蘇里州的居民蓄奴,覺得受到反奴隸制度的人威脅。

相反地,我們的教義尊重美國原住民,希望教導他們耶穌基督的福音。關於奴隸制度,我們的經文清楚談到,沒有人應該受到另一人的束縛。26

最終,聖徒們被粗暴地驅離密蘇里州27,並被迫搬往西方;28聖徒變得順利繁榮,並找到伴隨正義、合一以及奉行耶穌基督福音而來的平安。

我很喜愛約翰福音中所記述的救主的調停祈禱。救主承認,是天父派遣了祂,且身為救主的祂,完成了被託付的使命。祂為自己的門徒,和那些會相信祂的人祈禱:「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29基督在遭受背叛而被釘在十字架上之前,為我們能合一祈禱。

教義和聖約第38篇中記述,在耶穌基督福音復興後的第一年,主談到戰爭和邪惡時說:「我告訴你們,要合一;你們若不合一就不是我的。」30

我們教會的文化,源自耶穌基督的福音;使徒保羅寫給羅馬人的書信有很深的意涵;31早期羅馬的教會是由猶太人和外邦人所組成的。這些早期猶太人的猶太文化,使得他們「獲得解放,開始生養眾多、繁榮昌盛」。32

羅馬的外邦人則受到希臘文化的強烈影響,使徒保羅曾待過雅典和科林斯,因此很熟悉希臘文化。

保羅用很包容性的方式,來建立耶穌基督的福音。他記錄了猶太和外邦文化中33,與耶穌基督真正福音有衝突的相關方面。他基本上邀請他們每一個人,放棄他們信仰和文化中與耶穌基督福音不一致的文化障礙;保羅勸戒猶太人和外邦人遵守誡命、彼此相愛,並證實,正義會帶來救恩。34

耶穌基督福音的文化,並非外邦人的文化,亦非猶太文化,也不是由膚色和居住地來決定的。雖然我們喜愛獨特的文化,但我們應該放棄這些文化中與耶穌基督福音有所衝突的部分。我們的成員和新歸信者,往往來自不同種族和文化背景。我們若跟從納爾遜會長有關聚集以色列的勸戒,我們就會發現,我們之間的差異,其實就跟保羅時代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一樣大。然而,我們還是可以在對耶穌基督的愛與信心中合而為一,保羅寫給羅馬人的書信確立了原則,要我們跟隨耶穌基督福音的文化和教義,這依然是今日我們的原則。35聖殿教儀以特別的方式讓我們團結合一,並讓我們在各個重要永恆方面合而為一。

我們向世界各地的先驅成員致敬,並非因為他們有多完美,而是因為他們克服了困難,付出犧牲,渴望變得像基督一樣,並努力建立信心、與救主合一。他們與救主合一,這也讓他們與彼此合一,這項原則依然適用於今日的你我。

我們向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成員強烈呼籲,要努力成為錫安的人民,一心一意過正義的生活。36

願我們都能正義且合一,完全專注侍奉並崇拜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我要為祂作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教義和聖約38:27

  2. 多馬·凱因為教會成員所做的奉獻,始終被形容為「一位作出無私犧牲的理想主義年輕人,他目睹一個被迫害、弱勢的宗教團體,遭受殘忍兇惡的主流社會民眾不公平的對待」。(introduction to Elizabeth Wood Kane, Twelve Mormon Homes Visited in Succession on a Journey through Utah to Arizona, ed. Everett L. Cooley [1974], viii).

  3. See Kane, Twelve Mormon Homes, 5.

  4. See Kane, Twelve Mormon Homes, 40.

  5. See Lowell C. (Ben) Bennion and Thomas R. Carter, “Touring Polygamous Utah with Elizabeth W. Kane, Winter 1872–1873,” BYU Studies, vol. 48, no. 4 (2009), 162.

  6. 很明顯地,伊利莎白當時認為,大多數的美國人只會給美國印第安人菜渣,並用有別於其他賓客的方式來對待他們。

  7. See Kane, Twelve Mormon Homes, 64–65.值得一提的是,有許多美國原住民後來成為了教會的成員,包括許多位酋長在內。See also John Alton Peterson, Utah’s Black Hawk War (1998) 61; Scott R. Christensen, Sagwitch: Shoshone Chieftain, Mormon Elder, 1822–1887 (1999), 190–95.

  8. 在這個福音期,「義人將從各國聚集,唱著永遠快樂的歌到錫安來」(教義和聖約45:71)。

  9. 教義和聖約105:3-5。經文特別指出,正義的一項必要條件,是要照顧貧困窮苦的人。

  10. 阿爾瑪書36:30;亦見尼腓一書2:20摩賽亞書1:7阿爾瑪書36:30最後的部分寫道:「你若不遵守神的誡命,就必被剪除,與祂隔絕。這是按照祂的話說的。」

  11. 摩賽亞書2:41。朗卓·舒會長(1814–1901年)教導:「任何後期聖徒在忠信地度過一生後,絕不會因為他們沒有機會完成某些事而損失些什麼。換句話說,如果一個男青年或女青年沒有機會結婚,但一直忠信的生活直到死亡,那麼,他們會和那些有機會並結了婚的男女一樣,獲得所有的祝福、超升和榮耀。這是真實和肯定的」(總會會長的教訓:朗卓·舒〔2012〕,第130頁)。亦見李察·司考德,「遵行偉大幸福計畫的喜樂」,1997年1月,聖徒之聲,第79頁。

  12. 約翰一書5:2

  13. 摩賽亞書18:21;亦見摩西書7:18

  14. 尼腓四書1:16

  15. 尼腓四書1:15

  16. 尼腓四書1:24

  17. 摩羅乃書9:13-14

  18. Russell M. Nelson, in “First Presidency and NAACP Leaders Call for Greater Civility, Racial Harmony,” May 17, 2018, newsroom.ChurchofJesusChrist.org; see also “President Nelson Remarks at Worldwide Priesthood Celebration,” June 1, 2018, newsroom.ChurchofJesusChrist.org.

  19. 教義和聖約90:11說道:「每個人將……以他自己的……語言聽到圓滿的福音。」也就是說,說特定語言的會眾通常是可允許的。

  20. 尼腓二書26:33

  21. Se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22. See 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mendments I–X (Bill of Rights), National Archives website, archives.gov/founding-docs.

  23. 教義和聖約101:77

  24. 教義和聖約101:79-80

  25. 教義和聖約第101篇前言。

  26. 聖徒:耶穌基督的教會在後期時代的故事,第一冊,真理的大旗,1815-1846(2018),第130-133頁;James B. Allen and Glen M. Leonard, The Story of the Latter-day Saints, 2nd ed. (1992), 93–94; Ronald W. Walker, “Seeking the ‘Remnant’: The Native American during the Joseph Smith Period,” Journal of Mormon History vol. 19, no. 1 (Spring 1993), 14–16.

  27. 聖徒,第一冊,第267-284頁;William G. Hartley, “The Saints’ Forced Exodus from Missouri, 1839,” in Richard Neitzel Holzapfel and Kent P. Jackson, eds., Joseph Smith, the Prophet and Seer (2010), 347–89; Alexander L. Baugh, “The Mormons Must Be Treated as Enemies,” in Susan Easton Black and Andrew C. Skinner, eds., Joseph: Exploring the Life and Ministry of the Prophet (2005), 284–95.

  28. 聖徒:耶穌基督的教會在後期時代的故事,第二冊:沒有不潔的手,1846-1893(2020),第1-4章;Richard E. Bennett, We’ll Find the Place: The Mormon Exodus, 1846–1848 (1997); William W. Slaughter and Michael Landon, Trail of Hope: The Story of the Mormon Trail (1997).

  29. 約翰福音17:21

  30. 教義和聖約38:27

  31. 給羅馬人的書信中的教義很有包容性。羅馬書是新約中唯一提到贖罪的一部書。我擔任支聯會會長時,要服務許多來自不同種族文化背景、說著不同語言的成員,這讓我很感謝這些給羅馬人的書信,透過耶穌基督的福音,團結不同種族的人。

  32. Frederic W. Farrar, The Life and Work of St. Paul (1898), 446.

  33. See Farrar, The Life and Work of St. Paul, 450.

  34. 羅馬書第13章

  35. 見達林·鄔克司,「福音文化」,2012年3月,利阿賀拿,第20-27頁;亦見李察·司考德,「消除幸福的障礙」,1998年7月,聖徒之聲,第95-97頁。

  36. 摩西書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