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中的教訓
使徒是耶穌基督的證人——而你也可以是!
想像一下,你和朋友正在學校裡吃午餐。在你的朋友正要打開糖果的時候,有人走過來,說她偷了糖果,要求她「歸還」。你的朋友買這個糖果時你也在場,所以即使你會緊張,你告訴那個指控的人,你的朋友不是小偷。
特別證人
像這樣為真理挺身而出,可以說是「成為證人」。在這個例子中,你成為證人,見證朋友的良好品格。就像你能成為朋友的證人,神召喚了先知和使徒,來擔任祂兒子耶穌基督的特別證人。使徒是「具有某種權柄和責任,被差遣的人」1,他們教導、見證並「在全世界作基督之名的特別證人」(教義和聖約107:23)。
基督復活不久後,使徒們被召喚擔任祂的證人(見使徒行傳1:8)。研讀新約的使徒行傳時,可以在許多例子中讀到使徒見證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見使徒行傳2:36;5:27-32;10:36-44)。今日的使徒在這項召喚上繼續擔任特別證人——只要聆聽總會大會,就會看到他們如何為基督作見證。
聖靈為基督作見證
新約時代的一些使徒,曾在基督在這世上時和祂在一起,並看著祂升上天去(見使徒行傳1:9-11),而今日的使徒可能也曾看見基督,2但並非要見到耶穌本人,才能擔任祂的證人。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說:「唯有透過〔聖靈〕,才能真正知道耶穌是基督,祂的福音是真實的。」3這意謂著,雖然使徒可能見過基督,但他們之所以知道祂是救主,是因為聖靈告訴過他們。
你也可以成為證人
更令人驚奇的是,你也得到應許:你可以透過聖靈,知道耶穌基督是你的救主(見教義和聖約46:13)。不是只有使徒可以知道!雖然你沒有被召喚擔任基督的特別證人,你可以尋求對基督的見證,並在你生活中的人們面前擔任祂的證人。你可以跟從救主給彼得的這個命令:「你回頭以後,鞏固你的〔弟兄和姊妹們〕」(路加福音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