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艾蜜莉·理查如何「有話要說」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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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蜜莉·理查如何「有話要說」

教義和聖約第60~62篇

5月31日-6月6日

本文談論艾蜜莉·理查

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的全國婦女選舉權協會會議上,艾蜜莉·理查走上了狹窄的講壇。她知道這是她人生中最為關鍵的一次經歷。那是1889年,猶他州的婦女選舉權和多重婚姻的議題正經歷著激烈辯論。雖然艾蜜莉很緊張,但她覺得自己已準備好,能夠代表自己的家鄉、性別和宗教發言。

有資料記載:「人們擔心這位來自猶他州的女士無法讓整個大廳的人都聽到她的聲音——其他演講者在這方面都失敗了,但令大家驚訝和高興的是,她清晰的音調穿透了大樓最偏遠的角落,她的演講是名副其實的勝利。」1

雖然沒有記錄艾蜜莉當天說了些什麼,但據一位記者報導,她講了大約半個小時。她作了「有條不紊的、學術性的陳述」,提出了「解除偏見」的事實和觀點。記者接著說,艾蜜莉的話語帶有一種「溫柔的氣度」,軟化了當天許多人對猶他領地的態度。2

然而,艾蜜莉並不是個老道嫺熟的公眾演講家。她還記得當時的總會慈助會會長伊莉莎·舒給她的建議:「〔舒姊妹〕第一次請我在聚會中演講時,我做不到,她說:『沒關係,不過下次再有人請妳演講,要盡量說一些話。』」3

艾蜜莉將這個建議銘記在心,並確保在需要的時候做好了發言準備。像艾蜜莉·理查一樣,我們必須隨時準備好「開口」(教義和聖約60:2),並宣講神的話語。

註:

  1. Orson F. Whitney, Life of Heber C. Kimball (1904), 4:605.

  2. In Orson F. Whitney, Life of, 4: 605.

  3. In At the Pulpit: 185 Years of Discourses by Latter-day Saint Women, ed. Jennifer Reeder and Kate Holbrook (2017), xxii–xx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