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阿賀拿
與基督合一
2024年5月


15:5

與基督合一

我們對耶穌基督和祂的贖罪的愛與信心,使我們團結凝聚;但想真正地歸屬,關鍵就是要與基督合一。

我從很小的時候就對耶穌基督的贖罪有深切的感受,卻在25歲才完全領會救主贖罪的真實性。那時,我剛從史丹佛法學院畢業,正準備參加加州律師資格考試。我的母親打電話來,說我住在猶他州的外祖父克羅西·甘快要過世。她說,如果我想見他,最好回家一趟。我的外祖父那時86歲,病得很重。那次探望十分愉快,他很高興看到我,還跟我分享他的見證。

克羅西才三歲時,他的父親大衛·裴坦·甘就過世,享年44歲。克羅西希望他的父親和祖父禧伯·甘能認可他的一生,也能認為他確實忠於自己的傳承。

外祖父給我的首要忠告是,不要因為有這些忠信的祖先,就自以為能享有什麼特殊待遇或特權。他告訴我,我應該把焦點放在救主和救主的贖罪上。他說,我們都是慈愛天父的兒女;不論我們世上的祖先是誰,我們每個人都要向救主報告我們遵守祂誡命的情況。

外祖父引用尼腓二書9:41,稱救主為「守門者」。他告訴我,他希望自己已充分悔改,配得救主的慈悲憐憫。

這讓我深受感動。我知道他一直是個正義的人,他曾擔任教長,也曾傳教好幾次。他教導我,沒有人能單靠好行為,不靠救主贖罪所帶來的裨益,就回到神的面前。我至今仍記得,外祖父對救主和祂的贖罪懷著極大的愛與感激。

2019年,我奉派到耶路撒冷期間,曾參觀一間樓房,那裡可能離救主被釘十字架前為祂的使徒洗腳的地點很近。我的靈性深受觸動,想著祂命令祂的使徒彼此相愛時的情景。

我回想救主為我們求情的調停祈禱。正如約翰福音所記載,救主在祂塵世生命接近尾聲時作了這個祈禱。

這祈禱是為基督的信徒而作的,包括我們所有的人。救主向祂的父祈禱時,懇求說:「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救主接著說:「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基督在遭受背叛而被釘十字架前,所祈求的就是合一;而透過救主的贖罪,我們可以與基督和天父合一。

主的拯救慈悲並非取決於家系、教育、經濟地位或種族,而是根據我們與基督和祂的誡命合一的程度。

1830年,教會成立後不久,先知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德里便獲得有關教會組織和管理的啟示。先知約瑟在教會第一次大會上宣讀現在的第20篇,也就是第一個獲得一致同意的啟示。

這啟示的內容確實奇妙非凡,它教導我們,救主有何重要意義和效用,以及如何透過祂的贖罪恩典獲得祂的力量和祝福。先知約瑟當時24歲,已藉著神的恩賜和能力接受許多啟示,並完成摩爾門經的翻譯。約瑟和奧利佛都被認定為蒙按立的使徒,因此有權柄主領教會。

第17至36節概述教會的基本教義,包括神的真實存在、人類的創造、墜落,以及天父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所制定的救恩計畫;第37節列出受洗加入主的教會的必要條件;第75至79節載明我們每個安息日所使用的聖餐祈禱文。

主透過復興福音的先知約瑟·斯密所建立的教義、原則、聖餐和儀式,確實至關重要。

洗禮的條件雖然意義深遠,卻無比簡單。這些條件主要包括在神前謙卑、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悔改一切的罪、承受耶穌基督的名、持守到底,以及用行為表明我們已接受基督的靈。

值得注意的是,洗禮的所有資格都是屬靈的,不需任何社會經濟方面的成就,窮人和富人都需具備相同的屬靈條件。

也沒有種族、性別或民族方面的要求。摩爾門經清楚說明,所有的人都受邀來嘗受主的良善,「不論黑人或白人、為奴的或自主的、男人或女人,……對神而言都是一樣的」。「所有的人一律享有同樣的權利,沒有人被禁止。」

由於我們在神前「一樣」,因此強調我們的差異並沒有太大意義。有些人錯誤地鼓勵我們,「要把他人與我們之間的差異,以及他們彼此之間的差異,想得比實際情況還大;〔有些人〕則把一些確實存在,但微不足道的差異,放大成鴻溝」。

此外,還有些人誤以為,因為所有的人都受邀接受祂的良善和永生,所以沒有任何行為上的要求。

然而,經文證明,凡有行為能力者都必須悔改所犯的罪,並且遵守祂的誡命。主清楚說明,所有的人都有道德選擇權,「可以藉著全人類的偉大中保,自行選擇自由和永生,……聽從祂偉大的命令;忠於祂的話語,並……選擇永生」。為了獲得救主贖罪的祝福,我們必須堅定地運用道德選擇權,來選擇基督並服從祂的誡命。

在我的一生中,「選擇權」和「自由意志」的涵義一直被人拿來剖析和辯論。關於這些主題,世上已經有,也將持續有許多知性論證。

在某所重點大學近期的一本校友專刊的封面上,一位著名的生物學家暨教授斷言:「沒有自由意志的餘地。」不出所料,這位教授的話隨即被一篇文章引用,寫道:「所謂的神並不存在,……也沒有自由意志;這是個浩瀚、冷漠、空虛的宇宙。」我完全無法同意。

我們的信仰有項基本教義,那就是我們的確有道德選擇權,這選擇權就包含了自由意志。選擇權是選擇和行動的能力,也是救恩計畫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沒有道德選擇權,我們就無法學習、進步,或選擇與基督合一。由於道德選擇權,我們可以「自行選擇自由和永生」。在前生的天上議會中,天父把選擇權這項基本要素納入祂的計畫。路西弗反叛,並「尋求破壞……世人的選擇權」。撒但和他的跟隨者也因此失去獲得骨肉身體的機會。

前生其他的靈則運用選擇權來遵從天父的計畫,蒙福出生到塵世的靈都繼續擁有選擇權。我們有選擇和行動的自由,但我們無法控制後果。「選擇善與義,會帶來幸福、平安和永生;選擇罪與惡,則終將導致心痛和悲慘。」正如阿爾瑪所說:「邪惡絕非幸福。」

在這個競爭極為激烈的世界裡,我們要不斷努力才能出類拔萃。努力成為最好的自己,是一項正義且值得付出的努力,這也與主的教義相符。試圖貶低或詆毀他人,或阻礙他人獲得成功,則與主的教義相違背。我們決定違反神的誡命而行時,就不能怪罪環境或他人。

在今日的世界裡,我們很容易關注物質和職業上的成功,有些人便因此忽視永恆的原則,和具有永恆意義的選擇。我們最好聽從羅素·納爾遜會長的忠告,要「保持高榮的心態」。

無論個人的才幹、能力、機遇或經濟狀況如何,幾乎每個人都能作出最重要的選擇。強調把家庭選擇置於首位,這一點至關重要,經文裡說得再清楚不過。想想尼腓一書裡有關李海的記事,「他離開進入曠野。他撇下了他的房屋、他繼承的土地、他的金子、他的銀子和他的寶物,除了他的家人……外,什麼都沒帶」。

面對人生的悲歡離合,有許多事情的發生是我們難以掌控的,健康問題和意外事故顯然就屬於這一類。最近的冠狀病毒病疫情嚴重波及許多為人行事端正的人,但我們還是可以掌控那些最重要的選擇。回想起我傳教的時候,我們的傳道部會長馬里安·韓長老要我們每個人熟記艾拉·惠勒·威爾克斯所寫的一段詩:

「沒有任何機運、宿命或際遇

能夠勝過、阻撓或主宰

堅毅的靈魂所立下的堅定決心。

我們可以掌控原則、行為、宗教儀式、正義生活等方面的問題,我們也可以選擇相信並崇拜父神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

請理解,我並不是在鼓勵大家少關心教育或職業。我想說的是,我們若付出太多心力在追求教育和職業,卻付出太少心力在經營家庭或與基督合一,那麼意想不到的後果就可能會帶來嚴重的傷害。

教義和聖約第20篇所闡述的教義簡單明瞭,它加強並釐清神聖的屬靈概念,既感動人心,又令人信服。該教義教導,當耶穌基督因救主的恩典,而使悔改的靈魂得以稱義並聖化時,救恩就會來到。這也為祂的贖罪這一關鍵角色搭建了舞台。

我們應該努力將他人納入我們合一的圈子中。如果我們要遵從羅素·納爾遜會長的勸誡,去聚集幔子兩邊分散的以色列,就需要將他人納入我們合一的圈子中。誠如納爾遜會長所作的美好教導:「每一塊陸地,每個島嶼,都有忠信的人聚集到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文化、語言、性別、種族和國籍的差異,在忠信者走上聖約的道路,歸向我們摯愛的救贖主時,早已變得無關緊要。」

我們對耶穌基督的愛與信心,使我們這些慈愛天父的兒女團結凝聚;但想真正地歸屬,關鍵就是要與基督合一。教義和聖約第20篇所闡述的洗禮和聖餐教儀,以及我們的聖殿聖約,都以特別的方式使我們團結凝聚,讓我們在每個具有永恆意義的面向合而為一,並且過著平安和諧的生活。

我要明確堅定地見證,耶穌基督活著,由於祂的贖罪,我們可以與基督合一。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註:

  1. 當一些聖徒受困在懷俄明的高原上時,時年17歲的大衛曾協助揹他們橫渡充滿浮冰的甜水河(見聖徒:耶穌基督的教會在後期時代的故事,第二冊,沒有不潔的手,1846-1893〔2020〕,第177-178頁)。

  2. 摩羅乃書7:27-28

  3. 2019年6月5日,我和挪威的首席拉比邁克爾·梅爾基奧爾拉比,在一場猶太—後期聖徒學者的對話中擔任主講人,這場對話在位於以色列的楊百翰大學耶路撒冷中心舉行。

  4. 約翰福音17:20

  5. 約翰福音17:21-22

  6. See “The Conference Minutes and Record Book of Christ’s Church of Latter Day Saints, 1838–1839, 1844” (commonly known as the Far West Record), June 9, 1830, Church History Library, Salt Lake City; Steven C. Harper, Making Sense of the Doctrine and Covenants (2008), 75.

  7. 教義和聖約第20篇是第一個刊載於教會報紙的啟示,傳教士曾用以教導洗禮和聖餐教儀的教義,以及執行這些教儀。(見 Harper, Making Sense of the Doctrine and Covenants, 75).

  8. 尼腓二書2:7

  9. 教義和聖約20:37

  10. 尼腓二書26:33

  11. 尼腓二書26:28

  12. Peter Wood, Diversity: The Invention of a Concept (2003), 20.

  13. 尼賀就抱持這種立場。(見阿爾瑪書1:4)。

  14. 教義和聖約29:49-50

  15. 尼腓二書2:27-28

  16. Stanford (publication of the Stanford Alumni Association), Dec. 2023, cover.

  17. In Sam Scott, “As If You Had a Choice,” Stanford, Dec. 2023, 44.這篇文章指出,這位教授名叫羅伯·薩波斯基,他是史丹佛大學的生物學、神經學暨神經外科教授,也是科學類書籍的暢銷作家。這篇文章也提到相反的觀點,包括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哲學教授阿爾弗雷德·梅爾的觀點。梅爾曾主持約翰·坦伯頓基金會一個研究自由意志的大型計畫,他說:「科學家遠遠未能證明自由意志——甚至雄心勃勃的自由意志——是一種幻覺。」(in Scott, “As If You Had a Choice,” 46).

  18. See D. Todd Christofferson, “Moral Agency”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devotional, Jan. 31, 2006), speeches.byu.edu.

  19. 教義和聖約58:27

  20. 尼腓二書2:27

  21. 摩西書4:3

  22. 忠於信仰:福音參考資料(2004),第93-94頁。

  23. 阿爾瑪書41:10

  24. 見羅素·納爾遜,「保持高榮的心態!」,2023年11月,利阿賀拿,第117-120頁。

  25. 尼腓一書2:4

  26. Poetical Works of Ella Wheeler Wilcox (1917), 129.

  27. 我一直喜歡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 麥士維長老引述,最言簡意賅的說明:「如果你沒有選擇將神的國度放第一位,那麼不論你作什麼選擇,到最後都不重要了。」(attributed to William Law, an 18th-century English clergyman; quoted in Neal A. Maxwell, “Response to a Call,” Ensign, May 1974, 112).

  28. 教義和聖約20:29-31。喀爾文主義的神學強調,透過耶穌基督的恩典,墜落的靈魂得以稱義和聖化;它教導,一旦神預定一個靈魂得救,任何事都無法改變結果。教義和聖約第20篇裡的教導與喀爾文主義截然不同,它寫道:「人也有可能從恩典中墜落而遠離活著的神」(見教義和聖約20:32-34;Harper, Making Sense of the Doctrine and Covenants, 74)。

  29. 羅素·納爾遜,「搭起橋樑」,2018年12月,利阿賀拿,第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