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阿賀拿
常存的果子
2024年5月


11:39

常存的果子

如果我們想要獲得應許至全永恆的祝福,就必須有聖靈來印證我們的教儀。

小時候,我最喜歡吃新鮮又熟成的桃子。直到今天,只要想到能咬一口多汁、熟成又香氣四溢的桃子,都會讓我口水直流。熟透的桃子可以在採摘後保存兩到四天。在我美好的記憶中,我、母親和兄弟姊妹們會一起在廚房裡,把收成的桃子密封在瓶子中,保存至那一年的冬天。如果我們保存桃子的方式正確,這美味的果子就能保存好幾年,而不只是兩到四天。桃子若經過適當的準備和加熱,就能保存到開封的那一刻。

基督指示我們要「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但祂指的並不是桃子,而是神要給祂兒女們的祝福。如果我們與神訂立並遵守聖約,那麼與我們所立聖約相關的祝福就可以超越今生,永遠印證在我們身上,或被保留到永遠,成為永恆常存的果子。

聖靈是應許的神聖之靈,在這項神聖角色中,聖靈會印證每項教儀給忠於聖約的人,好使教儀在今生結束後依然有效。如果我們想要獲得應許至全永恆的祝福,並結出常存的果子,就必須有聖靈來印證我們的教儀。

我們若想要獲得超升,這件事就更顯重要。正如羅素·納爾遜會長所教導的:「我們應當望著最終目標來向前邁進……當然,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我們最希望達到的『最終目標』,就是與家人永遠住在超升的狀態中;在那裡我們會與神,即我們的天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同住」。納爾遜會長也說:「高榮婚姻是邁向永生的一項必要準備工作。人必須經由適當的權柄,在正確的地方與適當的人結婚,並且忠信地遵守那神聖的聖約;然後,才能確保在神的高榮國度裡得到超升」。

超升會帶來哪些祝福?超升的祝福包括以永恆夫妻的身分一同住在神面前,繼承「寶座、國度、公國、能力、……後裔的……延續,永永遠遠」,並接受父神所有的一切。

主透過約瑟·斯密揭示:

「在高榮榮耀中,有三層天或等級;

「為了得到最高層,人必須進入聖職的這體制〔意即婚姻的新永約〕;

「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就得不到。

「他可以進入其他層,但那就是他國度的終止;他無法增加。」

我們在這裡學到,單身的人也可以住在高榮國度,也就是住在神面前。但若要在高榮國度中超升至最高等級,就必須藉著適當的權柄締結婚姻,然後忠於該婚姻中所立的聖約。只要我們忠於這些聖約,應許的神聖之靈就會印證我們的婚姻聖約。這種經過印證的祝福,就會變成常存的果子。

忠信地遵守婚姻的新永約,需要付出什麼?

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我們訂立這項永恆婚姻聖約時,會形成兩種連結:夫妻間的橫向連結,以及與神的垂直連結。若要將超升的祝福印證在我們身上,並持續到今生之後,我們就必須同時忠於聖約中橫向與垂直的連結。

為了保持與配偶間的橫向連結,神勸告我們要「全心愛你的妻子〔或丈夫〕,與她〔或他〕連合,沒有別人」。對已婚的人而言,與配偶而非別人連合的意思是,你們要在愛中一起商議,彼此相愛、彼此照顧,優先花時間與配偶相處,而非花在其他興趣上,並呼求神幫助你克服自己的弱點。這也意謂著,在婚姻外不能有任何情感的親密關係或性關係,包括調情或約會,也不能接觸會勾起淫念的色情。

若要在聖約中保有橫向的連結,伴侶雙方都必須渴望締結婚姻。達林·鄔克司會長最近教導:「我們也知道,祂〔神〕不會強迫任何人違背自己的意願,進入印證關係。所有遵守聖約的人都可以獲得印證關係的祝福,但絕對不是強迫不配稱或沒有意願的另一方進入印證關係。

納爾遜會長提到的垂直連結是什麼?垂直連結是我們與神之間的連結。

為了保持與神的垂直連結,我們必須忠於我們所立的聖殿聖約,這些聖約包括服從、犧牲、福音、貞潔和獻納律法。我們也與神立約,要接受永恆伴侶,並成為正義的配偶和父母。只要我們保持垂直的連結,就有資格透過亞伯拉罕的聖約成為神家庭的一分子,獲得繁榮、福音和聖職的祝福。這些祝福也是常存的果子。

雖然我們希望所有訂立新永約的人都能保持忠信,所獲得的祝福也能被印證到全永恆,但這種理想有時似乎遙不可及。在我的施助經驗中,曾遇過有些成員訂立並遵守聖約,但他們的配偶卻沒有這麼做。我也曾遇過單身的人,在今生從未有機會結婚。還有一些對婚姻聖約不忠貞的人。在這些情況中的人,又會怎麼樣呢?

  1. 如果你忠於你接受恩道門時所立的聖約,那麼即使你的配偶違反聖約或放棄婚姻,你也會獲得在恩道門中應許給你的個人祝福。如果你已經印證,後來離了婚,而且沒有取消印證,只要你保持忠信,那麼印證的個人祝福就依然對你有功效。

    有時候,由於背叛的感受和深刻的傷害,忠信的配偶可能會想要取消與不忠配偶之間的印證,在世上和永恆中都盡可能遠離他們。如果你擔心自己會受縛於某位不願悔改的前任配偶,請記住,你不會!神不會要求任何人違反自己的意志,繼續在永恆中保持印證的關係。天父會確保我們獲得所渴望和選擇的每一項祝福。

    然而,如果當事人希望取消印證,選擇權也會獲得尊重。有既定的程序可以遵循。但不應該輕率地這麼做!總會會長團持有在地上和天上結合的權鑰。一旦總會會長團核准了取消印證,與該印證有關的祝福便不再有效;橫向與垂直的連結都會中止。需要知道的是,我們若想獲得超升的祝福,就必須表明願意訂立並忠信地遵守這項新永約,不論是在今生或來生皆是如此。

  2. 各位單身的教會成員,請記住:「在主的方式和時間表中,沒有任何祝福是扣留不給祂忠信的聖徒的。主會依照人的真心〔渴望〕和行為來審判和獎賞他們」。

  3. 如果你沒有忠於聖殿聖約,你還會有希望嗎?有的!耶穌基督的福音是希望的福音。這份希望是從耶穌基督而來,要透過真誠的悔改,並服從基督的教導來獲得。我見過有人犯下嚴重的錯誤,違反了神聖聖約。我也時常看到那些真誠悔改、獲得寬恕,並回到聖約道路上的人。如果你違反了聖殿聖約,我敦促各位轉向耶穌基督,與主教商議、悔改,並敞開你的靈魂,接受耶穌基督贖罪所帶來的強大醫治力量。

弟兄姊妹們,我們慈愛的天父賜給我們聖約,好讓我們能獲得祂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這些來自神的神聖祝福,比世上任何果子都更加甜美。只要我們忠於聖約,這些祝福就能永遠保存下來,成為那常存的果子。

我見證,神已復興了在地上和天上都可以結合的權柄。這項權柄存在於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這項權柄是由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所持有的,並在羅素·納爾遜會長的指導下運用。那些訂立婚姻的新永約並遵守聖約的人,無論其無法控制的境遇如何,都能成為完全,並最終獲得父圓滿的榮耀。

這些與我們聖約有關的應許祝福,可以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在我們身上,成為永遠不變的常存的果子。我這樣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約翰福音15:16

  2. 見戴爾·瑞隆,「透過聖約獲得神的力量」,2023年5月,利阿賀拿,第35-38頁;教義和聖約132:7

  3. 在天上和地上都有效的教儀,即是獲得印證的教儀,因為是由持有權柄的人執行,並經過聖靈的認可。

    「我們常傾向於認為,印證權柄只適用於特定的聖殿教儀,但若要使任何教儀具有效力,並且在死後具有約束力,這項權柄就有其必要。舉例來說,印證能力授予了你洗禮的正當性,使你的洗禮在地上和天上都被承認。最終,所有的聖職教儀都是在教會總會會長的權鑰下執行,如約瑟·斐亭·斯密會長解釋:『〔總會會長〕已賜給我們權柄;他已把印證的能力賜給我們聖職持有人,因為他持有這些權鑰』〔引用自海樂·李,大會報告,1944年10月,第75頁〕」(陶德·克理斯多,「印證能力」,2023年11月,利阿賀拿,第20頁)。

    「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的行動,就是聖靈認可的行動;也是主所贊同的行動。……沒有人可以欺騙聖靈而不被察覺。……這些原則也適用於本教會其他的一切教儀和儀式。因此,如果〔婚姻中的〕雙方都是『正義而忠實』〔教義和聖約76:53〕的人,如果他們配稱,一項認可的印記就會置於他們的聖殿婚姻之上;如果他們沒有藉著靈而稱義,聖靈的認可便被保留。以後的配稱行為才能讓此印證有效,不義的作為則會破壞一切的印證。」(布司·麥康基,「應許的神聖之靈」,出自永恆婚姻學生用本〔2003〕,第136頁)。

    應許的神聖之靈就是聖靈,祂給予每一項教儀——洗禮、證實、按立、婚姻——認可的印記,那應許是,藉著忠信可以得到祝福。一個人若違反某條聖約,無論是洗禮、按立、婚姻或其他任何聖約,聖靈就會撤回認可的印記,那人就因而得不到祝福。每一項教儀都印證了一個應許,我們按忠信程度獲得酬賞。神聖之靈在違反聖約之處,撤回許可的印記」(約瑟·斐亭·斯密,參閱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1954〕,第一卷,第45頁)。

  4. Russell M. Nelson, Heart of the Matter: What 100 Years of Living Have Taught Me (2023), 15.所有的聖約都必須經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才能在死者復活後具備力量(見教義和聖約132:7)。

  5. 羅素·納爾遜,「高榮婚姻」,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94頁。

  6. 教義和聖約132:19

  7. 教義和聖約84:38

  8. 教義和聖約131:1-4

  9. 教義和聖約132:19-20。「最崇高的目的地——也就是高榮國度中的超升——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專注的重點」(達林·鄔克司,「不同榮耀的國度」,2023年11月,利阿賀拿,第26頁)。

  10. 「正如婚姻和家庭有共同獨特的橫向連結,會建立一種特別的愛,當我們立約進入婚姻的新永約時,也會……與神建立起新的垂直關係」(羅素·納爾遜,Heart of the Matter,41–42)。

  11. 教義和聖約42:22;亦見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38.6.16。在此討論婚姻時,我指的是根據神律法所制定的婚姻,該律法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之間合法結合(見「家庭:致全世界文告」,福音圖書館)。

  12. 見「家庭:致全世界文告」,福音圖書館。

  13. 教義和聖約42:22-24

  14. 達林·鄔克司,「不同榮耀的國度」,第29頁。

  15. 教義和聖約86:8-11113:8亞伯拉罕書2:9-11

  16. 總指導手冊38.4.1

    我在瑞士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時,我和同伴曾與一對美好的60歲瑞士夫婦分享福音。我們教導這對夫妻有關耶穌基督復興的教會時,這位婦女對我們所教導的事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中,她獲得了見證,知道耶穌基督的教會已復興,持有來自神的正確權柄,且耶穌基督透過活著的先知和使徒來帶領祂的教會。我們很期待能教導這對夫妻最崇高的復興教義之一,即永恆婚姻的機會。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當我們教導這對夫妻有關永恆婚姻的教義時,這位瑞士婦女告訴我們,她沒有興趣和她的丈夫永遠在一起。對她而言,天堂並不代表要和她結婚36年的丈夫在一起。這位姊妹受洗了,但她的丈夫則沒有;他們從未在聖殿中接受印證。

    然而,對許多人而言,若不能與他們結婚的對象在一起,天堂就不再是天堂了。永遠與你所愛的配偶在一起,聽起來真的就像天堂一樣。傑佛瑞·賀倫長老談到他摯愛的妻子派翠西亞時說:「若沒有她,天堂就不再是天堂了」(見「司考特·泰勒:對於傑佛瑞·賀倫長老來說,若天堂沒有他的妻子與孩子,『天堂就不再是天堂了』」,教會新聞,2023年7月22日,thechurchnews.com)。

  17. 見達林·鄔克司,「不同榮耀的國度」,第26頁。

  18. 羅素·納爾遜,「高榮婚姻」,第94頁。

  19. 約翰福音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