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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工作與個人的責任


第27章

工作與個人的責任

A man working indoors on a lathe.

工作是一項永恆的原則

  • 你有過哪些經驗讓你知道工作的重要性?

天父和耶穌基督用榜樣和教導讓我們知道,工作在天上和地上都是非常重要的。神工作而創造了諸天和大地。祂把海聚集在一處,使乾地露出來。祂使地長出草、菜蔬和樹木。祂創造了日、月、星辰。祂創造了海中和陸上的所有生物。然後,祂把亞當和夏娃安置在地上,讓他們治理大地和管理其上的萬物。(見創世記1:1-28。)

耶穌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約翰福音5:17)。祂又說:「〔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約翰福音9:4)。

我們奉命要工作

從亞當和夏娃離開伊甸園後,工作便成為世人的生活方式。主對亞當說:「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創世記3:19)。亞當和夏娃要在田裡耕作,以供給自己和兒女的需要(見摩西書5:1)。

主對以色列民說:「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出埃及記20:9)。

教會復興初期,主對後期聖徒說:「現在,我,主,不太喜悅錫安的居民,因為他們中間有懶惰者」(教約68:31)。

有位神的先知說:「工作應再度被推崇為教會成員生活的至高準則」(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禧伯‧郭,第115頁)。

家庭責任

  • 要維持一個家,父母兒女各有哪些責任?家庭成員可以做什麼來分擔家事?

父母親共同為家人在身體、靈性和情感上的福祉而努力。他們不應該指望其他人幫他們扛起這項責任。使徒保羅寫道:「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8)。

夫妻在履行個人職責時,應當尋求主的靈感並奉行眾先知的忠告。創造一個每日教導福音原則、洋溢愛心與秩序的家,就像提供飲食、衣物等基本必需品一樣的重要。

兒女應該分擔家事。給兒女合適他們能力的工作是必要的。他們需要有人讚揚他們的成就。良好的工作態度、習慣和技能是在家中從成功的經驗中學習而來的。

人在提供家庭生計時,難免會遭遇困難。罹患慢性疾病,喪偶或扶養年邁的父母都會增加家庭責任。我們的天父記得在這些處境中的家庭,並賜給他們力量去履行他們的職責。只要他們憑著信心求,祂一定會賜福給他們。

我們可享受工作的樂趣

  • 我們的態度會如何影響工作?

工作對某些人而言很乏味,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卻是生命的樂趣。充分享受人生好處的一種方法就是去學習喜愛工作。

並非所有的人都能選擇自己想做的工作。有的人工作時間很長,收入卻只夠餬口。要喜愛這樣的工作並不容易。但是,最快樂的人都是樂在工作的人,不論他們做的是什麼樣的工作。

我們可以在工作中彼此幫助。大家分工合作時,最重的工作量就會變得輕省了。

我們的工作態度非常重要。以下這則故事談到一個人如何以超然的眼光看待每日的工作。有位旅人路過一個採石場,看見三個人在工作。他問每一個人在做什麼。每個人的回答透露了對同樣一份工作的不同態度。「我在切石頭。」第一位回答說。第二位說:「我在賺每天的三個金幣。」第三位笑著說:「我在幫忙建造神的屋宇。」

我們在任何一份正當的工作中都可以事奉神。尼腓人的先知便雅憫王說:「你們為同胞服務時,只是在為你們的神服務而已」(摩賽亞書2:17)。即便我們的工作僅夠自己和家人糊口,我們仍然是在幫助神的一些兒女。

  • 我們要如何改進對工作的態度?

神譴責懶惰

主對那些懶惰或不做事的人很不高興。祂說:「懶惰的人在教會中將沒有位置,除非他悔改並且改正他的方式」(教約75:29)。祂也命令說:「你不可懶惰;因為懶惰的人不能吃工作者的麵包,也不能穿工作者的衣服」(教約42:42)。

從教會初期以來,眾先知就一直教導後期聖徒要獨立、自給自足,不可懶惰。真正的後期聖徒不會故意推卸自己養家的責任。只要體力還行,他們一定會供給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所需。

只要體力還行,所有的成員都應負起責任,照顧無法供給自己生活的親人。

  • 懶惰會對個人造成什麼影響?對家庭呢?對社區呢?

工作、娛樂和休息

  • 在生活中保持工作、娛樂和休息的平衡為什麼是很重要的?

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在工作、娛樂和休息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有句古話說:「無所事事是最辛苦的工作,因為你永遠無法停下來休息。」不工作,休息與放鬆就失去了意義。

休息不但是愉快和必要的,我們也被命令要在安息日休息(見出埃及記20:10教約59:9-12)。每勞動六天後,休息一天,可以恢復精神,繼續以後的日子。主也應許,要把「大地上所有的」都賜給守安息日的人(見教約59:16-20;亦見本書第24章)。

在一週的其他日子裡,除了工作以外,我們也要花時間來充實才藝、享受嗜好、娛樂或其他可以調劑身心的活動。

  • 我們要如何在工作、娛樂和休息之間保持良好的平衡?父母如何能幫助子女保持這樣的平衡?

工作的祝福

  • 誠實工作會帶來哪些祝福?

神對亞當說:「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創世記3:19)。這除了是一條屬世律法外,也是讓亞當的靈魂獲得救恩的一條律法。工作其實不分靈性的、智力的和體力的差別。工作對我們每個人的成長、品格的發展和許多方面的滿足都是必要的;懶惰的人無法了解這一點。

大衛奧‧麥基會長說過:「我們要知道,工作的特權是一項恩賜,有能力工作是一種祝福,喜愛工作便是成功」(Pathways to Happiness [1957], 381)。

「成了世人,才能有快樂」(尼腓二書2:25)。在神的計畫中,工作是獲得豐盛喜悅的關鍵。只要我們保持正義,就能回去與天父同住,而我們也會有工作要做。我們變成像祂一樣的時候,我們的工作也會像祂的工作一樣。祂的工作是「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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