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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救恩計畫的核心
導言
在前生時,你是天父家中的一份子。如今你是另一個家庭──即塵世家庭──的一份子。由於天父的救恩計畫,你有可能變得像祂一樣。你的塵世家庭也有可能永遠結合在一起,讓你們在死亡之後還能全家相聚。本章的重點放在個人和家庭的重要性,以及他們在救恩計畫中的潛能。研讀本章時,你會更加了解家庭的永恆重要性,以及家庭在天父救恩計畫中的角色。這項知識會幫助你奠定基礎,來從事家譜事工,並抗拒世俗的影響──那些影響力企圖削弱家庭的重要和貶低個人的價值。
注釋
「在神眼中,靈魂的價值是大的」〔1.1〕
耶穌基督的贖罪幫助我們瞭解自己在神眼中的價值。〔1.1.1〕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培勒長老教導,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最能瞭解每個人的價值。他說:
「我相信如果我們能真正地了解主耶穌基督的贖罪,就能了解神的每一個兒子及每一個女兒有多寶貴。而我相信天父對祂兒女的永恆目的,大部分是透過我們為彼此做的一些微小簡單的事達成的。贖罪(atonement)這個英文字中間的幾個字母是one,意思是一個。如果所有的人都了解這件事,就絕不會有任何人受到冷落、不受到關懷,不論其年齡、種族、性別、宗教或社會、經濟地位如何。……
「如果我們真的了解贖罪以及每個靈魂的永恆價值,就會去找出走入歧途的男孩、女孩,以及每位走入歧途的神的兒女。我們會幫助他們知道基督對他們的愛,也會盡全力幫助他們準備獲得福音的拯救教儀。……
「弟兄姊妹們,絕對、絕對不要低估了這一個的重要性」(2004年5月,利阿賀拿,第86-87頁)。
「靈魂的價值在於它有能力變得像神一樣。」〔1.1.2〕
多馬‧孟蓀會長談到他有一次受到提醒,再次體認到靈魂的價值。他說:
「當時的聖職福利委員會成員保羅‧柴特與我一同出席某個支聯會大會。在聖職領導人大會中,輪到他講話時,他把教義和聖約拿在手中走下了講台,走到會眾之中。……他引用教義和聖約裡的經文,包括了第18篇中談到靈魂的價值,經文指出我們應辛勤終生,帶領靈魂歸向主。然後,他把目光轉向一位長老定額組會長,問道:『人類靈魂的價值是什麼?』
「這位吃驚的定額組會長遲疑著該怎麼作答。我在心中為這位定額組會長禱告,希望他能答得出這個問題。最後他答道:『人類靈魂的價值在於他有能力成為像神一樣。』
「柴特弟兄闔上他的經文,安靜肅穆地從走道回到台上。他經過我時,對我說道:『多麼發人深省的答案啊!』」(2006年5月,利阿賀拿,第56頁)。
對神而言,我們不會失去價值。〔1.1.3〕
罪、沮喪、看見自己的弱點,以及許多其他因素,有時都會使我們質疑自己在神眼中有多少價值。總會會長團的迪特‧鄔希鐸會長用了一個簡單的比喻教導我們,今生的種種考驗及挑戰並不會使我們在天父眼中失去價值。他說:
「我們從近代的啟示中了解到:『在神眼中,靈魂的價值是大的』〔教約18:10〕。我們無法衡量他人靈魂的價值,就像我們無法衡量宇宙的浩瀚一樣。我們遇到的每一個人都非常重要,都是天父非常重視的人。一旦了解這個道理,就會知道應當如何對待我們的同胞。
「有位歷經多年考驗和苦難的婦人含淚說道:『我終於明白自己像一張舊的20元美鈔,皺了、髒了、破破爛爛,但還是一張20元美鈔。我是有價值的。或許我看來不值那麼多錢,甚至破爛不堪,飽經風霜,但依然足足值20美元』」(參閱2010年5月,利阿賀拿,第69頁)。
我們誕生之前,住在前生的世界〔1.2〕
我們曾為塵世生活作了準備〔1.2.1〕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多馬‧貝利長老曾概要談到我們前生的各種情況和重要事件,說道:
「雖然在這第一地位期間所發生的事情我們不是十分清楚,但我們確實知道當時我們是以靈體生存,是我們天父的兒女,我們採取了某些進步的步驟來準備接受可以讓我們永恆靈體暫居的屬世身體。我們也知道我們的天父召開了一個偉大的會議來解釋塵世生活的目的。我們那時曾有機會接受或拒絕這救恩計畫。它並不是強加於我們身上的。這個計畫的精髓就是人類兒女有機會在塵世時,藉由神的協助而達成自己的救恩。有位領袖蒙揀選來教導我們如何遵循此一計畫,並將我們從罪與死亡當中救贖出來。主如此向摩西解釋:『看啊,我的愛子──我從太初就摯愛和揀選的,對我說──父啊,願您的旨意得成,願榮耀永遠歸於您』(摩西書4:2)。
「耶穌基督,我們的長兄,成為那位領袖,為父所訂定的計畫作中保,而我們也接受了那項計畫及其條件。因為作了那個選擇,我們贏得了來到世上的權利並進入了我們的第二地位」(參閱2006年11月,利阿賀拿,第70頁)。
前生使得今生有了意義。〔1.2.2〕
世上有許多人因為缺少重要的屬靈知識,而對人生的目的感到困惑。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培道‧潘會長說明,關於前生的知識如何幫助我們認清今生及人生的目的。他說:
「不認識前生的教義,就不能理解人生的意義。
「認為生命是從誕生那一刻才開始的觀念是很荒謬的。如果你這樣相信,你就無法解釋人生。
「生命在死亡時便結束的觀念也是可笑的。如果你這樣相信,你就無法面對人生。
「當我們了解前生的教義,一切事情就會互相吻合,也變得有意義了。我們會知道,小男孩及小女孩並不是猴子,他們的父母、他們的祖父母,乃至第一代祖先,都不是猴子。
「我們是神的兒女,是按照祂的形像創造的。
「很明顯的,我們與神之間是一種親子關係。
「很明顯的,創造地球是有目的的。
「很明顯的,我們今生會遇到考驗。
「很明顯的,我們都需要一位救贖主」(參閱1984年1月,聖徒之聲,第24-25頁)。
在前生時,我們都是天父的靈體兒女〔1.3〕
我們是天上父母的靈體兒女〔1.3.1〕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達林‧鄔克司長老說明,我們從一開始就是天上父母的兒女。他說:「福音教導我們,我們是天上父母的靈體兒女。我們誕生到世上以前,『就已經存在,是永恆之父的兒女,具有屬靈的人格』(statement of the First Presidency, Improvement Era, Mar. 1912, p. 417;亦見耶利米書1:5)」(參閱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80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對我們前生的家庭補充了以下細節:「我們崇拜那位創造宇宙的偉大的神。祂是我們天上的父親。因為祂,我們才存在;我們是祂的屬靈兒女。我們在前生時與祂同住,是一家人。那時我們認識祂,就像在今生認識我們塵世的父親一樣」(How to Worship,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Speeches of the Year [July 20, 1971], 2)。
家庭是永恆的。〔1.3.2〕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拔‧海爾斯長老說明,我們對家庭的教義的了解,始於我們知道:前生時我們住在天父家裡。他說:
「家庭的教義始於天上父母。我們最大的抱負是要變得像祂們一樣。使徒保羅教導,神是我們靈體的父親(見希伯來書12:9)。我們從文告上讀到:『在前生時,靈體兒女知道神是永恆之父,並且崇拜祂,接受祂的計畫,藉此計畫得到骨肉身體,獲取塵世經驗,邁向完全,終而達成神聖目標,成為永生的繼承者。……
「從太初起,神就設立家庭使之成為永恆」(參閱1997年1月,聖徒之聲,第69頁)。
你們那時都很期待誕生到一個家庭中。〔1.3.3〕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李察‧司考德長老談到我們那時都很期待誕生到一個塵世家庭,並對此遠景感到喜悅時,說道:「你們(那時)預期會誕生到一個父母應該會關愛、養育、鞏固和教導你真理的家庭。你們知道,將來你們有機會建立自己的永恆家庭,成為丈夫或妻子,父親或母親。你們當時想必都因為這樣的遠景而感到極為歡欣!」(參與2001年7月,利阿賀拿,第6頁)。
今生是我們受驗證,並為迎見神作準備的日子〔1.4〕
獲得骨肉的身體是必要的〔1.4.1〕
我們在前生時得知,我們必須獲得骨肉的身體,經歷塵世生活,才會進步,變得像天父一樣。達林‧鄔克司長老解釋說:「我們在沒有肉體及塵世經驗以前,就已在盡力不斷進步了。但為了獲得完全的喜樂,我們必須證明,即使對前生毫無記憶,我們仍願意遵守神的誡命」(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80頁)。
我們都熱切期待來到今生。〔1.4.2〕
賓塞‧甘會長(1895-1985)說明,在前生時,我們每一個人都樂意來到世上接受考驗。他說:「出生前我們就已知道要到塵世來獲得骨肉身體和經驗,也將有歡樂與悲傷、安慰與痛苦、安逸與困頓、健康與疾病、成功與失望,我們知道經過一段時間後會死亡。我們帶著一顆歡喜的心,渴望接受任何一切可能發生的好事和壞事。我們迫不及待地接受來到世上的機會,即使可能只有一天或一年。或許我們那時並不那麼在意自己要死於疾病、意外或老化。我們願意在時機成熟時,在我們能夠規劃和控制時,來到這裡接受生命」(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賓塞‧甘,第20頁)。
塵世生活充滿挑戰。〔1.4.3〕
李察‧司考德長老教導,我們那時對於有機會來到世上都非常興奮。他說:
「你們生命中最感歡樂的時刻,最充滿期待、興奮與感激的時刻,你們已記不得了。那次的經驗就是當你們在前生時,得知終於輪到你們能獲得一個骨肉身體,離開靈的世界到地球上居住的時刻。
「當時你們知道,你們可以透過個人的經驗,學習到如何為塵世生活帶來幸福,並且最後引領你們獲得超升和永生,成為一個榮耀、高榮的人物,與神聖的天父和祂的愛子同住。
「你們都知道將會有挑戰,因為在你們所住的環境中,有正義的力量,也有邪惡的勢力。無疑地,你們都已決心不惜一切代價,不計一切努力,不論要面臨何種痛苦和試煉,都要凱旋榮歸。
「你們被保留直到這圓滿福音期才來到世上。你們誕生時,世上已有祂的教會和執行神聖聖殿教儀的聖職權柄」(參閱2001年7月,利阿賀拿,第6頁)。
家庭是天父為我們塵世生命所訂計畫的核心〔1.5〕
救恩計畫是為家庭制定的。〔1.5.1〕
曾經擔任總會慈助會會長的茱麗‧貝克姊妹教導,從太初起,神就刻意將家庭納入祂的計畫中。她說:
「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我們有一項關於家庭的神學道理,是以創造、墜落和贖罪為基礎。神創造地球,是為了提供地方讓家庭居住;神創造一男一女,是因為他們是家庭裡不可或缺的兩半。亞當和夏娃印證在一起,組成永恆家庭,是天父計畫裡的一部分。
「墜落為這個家庭提供了成長的方法。亞當和夏娃是家中的領袖,他們選擇獲得塵世經驗。由於墜落,他們才能生養兒女。
「贖罪讓這個家庭得以永遠印證在一起,讓家人能追求永恆的進步及完全。幸福計畫亦稱為救恩計畫,是為了家庭而制定的計畫(「教導有關家庭的教義」,2011年3月,利阿賀拿,第32頁)。
我們透過家庭關係學習到重要的課程。〔1.5.2〕
雖然我們可以在許多環境中學習到教義上的真理,但是培道‧潘會長教導,他從成為家庭的一份子當中,學習到許多重要的真理。他說:
「我讀過許多經文,並用經文教導。我讀過很多先知及使徒所說的話。他們對於身為男人和身為父親的我而言,影響極其深遠。
「但至於天父對我們這些祂的兒女的真實感受為何,我大部分卻是從對自己妻子、孩子,及對孫子女的感受中,體會到的。我是在家中學到這件事的。我是從我的父母、從我妻子的父母、從我摯愛的妻子和從我的孩子身上學到這件事的,因此我可以為慈愛的天父和救贖主作見證」(參閱1999年1月,利阿賀拿,第27頁)。
最大的幸福來自家庭。〔1.5.3〕
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強調家庭的核心地位。他指出,我們最大的幸福和最大的喜樂都來自家庭。他說:「家庭是神所制定。祂希望我們從與家人相處中、從父母和子女彼此關懷中,得到最大的幸福、最滿意的生活、最深刻的喜悅」(參閱1991年7月,利阿賀拿,第69頁)。
家庭的模式來自於神。〔1.5.4〕
良好的家庭是理想的模式。無論你的家庭背景為何,你都有機會,也有能力為將來作好準備,包括建立一個以福音為中心的家庭。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傑佛瑞‧賀倫長老對那些來自較不理想家庭的人,提出了以下忠告:
「希望……大家了解,為什麼我們明知並非每個人的處境都很理想,仍要談論婚姻與家庭的模式及理想。正因為許多人沒有那樣的理想,或不曾看過那樣的理想,也因為有些文化勢力不斷地在驅使我們遠離那理想,因此我們要來談談,在天父的永恆計畫中,祂對我們有何期望。
「每個人都必須根據婚姻狀況和家庭情形的不同而有所調整。但我們都認同這項從神而來的模式,而且也能竭盡所能去實踐那種模式」(「一般模式與特殊生活」,2008年2月9日,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第2頁)。
肉體死亡之後,我們並非就不再存在〔1.6〕
死亡是天父計畫中的一部分〔1.6.1〕
本教會已針對死後的生命,在網際網路上發布了以下這篇簡潔的說明:「從世俗眼光看來,肉體的死亡似乎就是結束,但實際上,在天父的計畫中,這卻是往前邁進一步。肉體死亡之際,你的靈體會離開你的身體,去到靈的世界,而你在那裡會繼續學習和進步。在靈的世界中,你對今生的記憶和你在世上所獲得的知識,都會保留下來。
「死亡並不會改變你的性格,也不會改變你行善或作惡的願望。如果你活在世上時,選擇跟隨耶穌基督,你在靈的世界就會有平安。但那些選擇不跟隨基督,也不悔改的人則不會快樂。
「天父知道祂許多的子女在世時,不會有機會學習耶穌基督的事,也有些人會選擇不要跟隨祂。由於神愛祂的子女,而且祂是公正的,祂為那些在靈的世界的人提供了一個方法,來學習祂的計畫、對耶穌基督有信心,並悔改。凡選擇接受並跟隨耶穌基督的人都會有平安、得到安息。
「死後一段時間,你的靈體和你的身體會重新結合──永遠不再分開。這樣的結合稱為復活,而這是因為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所促成的。你會一直留在靈的世界,直到你復活為止」(「死後的生命」,http://old.mormon.org/mormonorg/eng/basic-beliefs/heavenly-father-s-plan-of-happiness/life-after-death;亦見救恩計畫〔小冊子〕,第12頁)。
在天父的計畫中,家庭是要成為永恆的〔1.7〕
幸福計畫使家庭能成為永恆〔1.7.1〕
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宣告家庭具有永恆的特質這項教義:「這項神聖的幸福計畫使家人的關係可以超越死亡而永遠延續,聖殿中的神聖教儀和聖約讓人有可能回到神的面前,並使家人能永遠結合在一起」(「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9頁)。
為了擁有永恆的家庭,付出再大的犧牲也值得〔1.7.2〕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納爾遜長老談到永恆家庭所帶來的極大喜悅時,說道:
「我們對彼此所付出的一切同情與愛心,難道都只是短暫的──會隨著死亡而消逝嗎?不會的!過了今生的考驗階段以後,家庭生活還能延續嗎?可以的!神已啟示,高榮婚姻具有永恆的特質,而家庭是我們最大喜悅的泉源。
「弟兄姊妹們,世間的榮華富貴無法恆久,但夫妻及家人之間的結合卻可以恆久。惟有家庭生活的綿延不斷才能滿足人類靈魂最崇高的願望,也惟有這才是永恆的。為了擁有永恆婚姻的祝福,付出再大的犧牲也值得。只要除去自己的不潔,尊重聖殿裡的各項教儀,就可有此資格。我們藉著訂立和遵行聖殿中所立的聖約,來證明我們愛神,愛我們的配偶,並且真心關懷我們的後裔──包括那些還未出世的後裔。我們今生最重要的工作和最大的喜悅,都以我們的家庭為中心,而且直到全永恆都是如此」(參閱2002年1月,利阿賀拿,第82頁)。
神聖聖約使家庭能成為永恆。〔1.7.3〕
總會會長團的雅各‧傅士德會長(1920-2007)教導,訂立和遵守聖約是使家庭持續到來生的必要條件。他說:「我們相信,如果家人遵守了在神聖聖殿內,在神的權柄下所訂立的特別聖約,家庭就能延續到來生。我們相信,在我們代替已逝祖先在聖殿訂立聖約後,他們也可以和他們的家人永遠團聚在一起。我們已逝的祖先如果願意,就可以在靈的世界裡接受這些聖約」(參閱2003年11月,利阿賀拿,第54頁)。
永恆的家庭是可能的。〔1.7.4〕
總會會長團的亨利‧艾寧會長見證,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在天父的協助下,在祂的救恩計畫中,達到我們最高的潛能。他說:
「永生的意思是變得像天父一樣,並且與家人永遠幸福快樂地住在一起,所以,當然我們都知道,要達成祂對我們的期許,就需要獲得我們自己能力以外的幫助。我們若有力有未逮的感覺,那種感覺就會讓我們更容易去悔改,同時也準備好仰賴主的協助。……不管我們是誰,處境有多艱困,我們都要明白:只要我們努力追求永生的祝福,那麼天父對我們的要求絕對不會超出我們能力的極限。……
「……想想看,我們大家〔在前生時〕都是天上家庭裡的弟兄姊妹,有著認識我們、疼愛我們的雙親,而且這段關係之長遠,遠遠超出我們所能想像。……如今我們在世為人,還是可以想像在死後回去與天上父母同住在那美妙境地的情景,屆時我們的身分不再只是兒子、女兒,而且還是夫妻、父母、祖父母,孫子女等關係,在這愛的家庭裡永遠結合在一起」(參閱「家庭」,1998年10月,聖徒之聲,第12,14-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