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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課: 化解衝突


“第五課: 化解衝突,” 鞏固婚姻: 教師指南 (2006), 46–53

“第五課,” 鞏固婚姻, 46–53

第五課

化解衝突

「凡具有紛爭之靈的,不是屬於我的,是屬於魔鬼的;魔鬼是紛爭之父。」

課程目標

本課程幫助學員:

  • 了解在婚姻中意見不同是正常的事,化解衝突可以鞏固關係,建立信心、毅力和品格。

  • 知道如何應用化解衝突的三階段模式。

  • 了解討論問題的規則以化解分歧。

找出解決意見分歧的辦法

七十員喬‧柯丁森長老指出:「任何有思想的夫婦都會有不同的意見,我們的挑戰是使自己確知怎樣解決問題,這是使婚姻更完美的一個過程。」 1

七十員羅伯‧威斯長老指出,夫妻有不同的背景和經驗,自然會有差異:「有所不同並不一定表示誰是誰非,或是一種方法比另外一種好。……雖然彼此的意見、習慣、背景不盡相同,丈夫和妻子仍然可以讓『他們的心在合一和彼此相愛中交織在一起』(摩賽亞書18:21)。」 2

夫妻彼此相愛,懂得攜手合作時,兩人的差異是很有益的;他們的興趣和能力會相輔相成,他們共同的成就將遠超過各自的成就。

不幸的是,很多夫妻不能和平地化解分歧。黛博拉‧坦南(Deborah Tannen)是一名教育學家,同時也是一位作家,她描述西方文明爲「論證文化」,這個文化鼓勵公民以「敵對的心態」來看別人。 3 結果是憤世嫉俗、官司連連,法庭裡坐滿了尋求化解衝突的人。

問題若得不到解決,意見分歧可能演變成重大的衝突,美國的離婚率就證明了這一點,全國有近半數的婚姻以離婚收場。如果婚姻充滿了尚未化解的衝突,即使未以離婚收場,通常也會導致許多其他的問題,包括不快樂、不滿、抑鬱和分居。

離婚和衝突往往會留下惡果,影響子女的一生。芝加哥大學的琳達‧懷特(Linda Waite)及合著者瑪姬‧加拉格爾(Maggie Gallagher)報告說:「比起父母結婚並且沒有離婚的兒童,單親家庭長大的兒童平均而言較有可能成爲貧困人口、有健康方面的問題和心理障礙、犯罪,並表現出其他的行爲障礙、與家人和同儕的關係較差;至成年後所受的教育較少,婚姻較不穩定,以及就業狀態較差。」 4

成功的化解衝突之道

成功的化解衝突之道包括不自私、找到共同點,並且專注於相似之處而不是差異之處。解決問題還需要良好的溝通技巧、相互合作,以及渴望找到雙方都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法。化解衝突有時候很痛苦,卻是健康生活的一部分,可以建立信心、毅力、品格和個人正義。

七十員樂倫‧鄧長老說:「有必要(也許比以往更迫切需要)反省自己,讓互敬的特質與博愛、寬恕融合在一起,影響我們與別人交往的態度;能夠表達不同的意見,也能夠接納不同的想法;降低我們的音量,建立共識,了解風暴一旦過去,我們仍然必須一起生活。」 5

福音教導我們要避免衝突。主命令:「要合一;你們若不合一就不是我的」(教約38:27)。祂教導尼腓人,魔鬼是紛爭的根源:「你們不可……彼此爭論,……凡具有紛爭之靈的,不是屬於我的,是屬於魔鬼的;魔鬼是紛爭之父,他煽動人心彼此挾怒紛爭」(尼腓三書11:28–29)。

若要合一,夫妻必須抗拒爭吵的衝動,必須學會用和平的方式化解衝突。選擇不對挑釁作出反應,或者道歉並作出必要的行爲改變,自然能化解一些衝突;這種改變通常也會促使對方願意跟著改變。夫妻雙方把注意力放在了解對方而不是改變對方時,許多衝突就會迎刃而解。

經文的指示

經文提供我們預防和化解衝突的指示。便雅憫王告誡人民要避免紛爭:「我的人民啊,要警醒,免得你們自相紛爭」(摩賽亞書2:32)。阿爾瑪指出愛是美德,可以防止紛爭。他如此教導:「要每一個人都愛鄰人如同愛自己,他們之間不應有紛爭」(摩賽亞書23:15)。主吩咐信徒要「停止彼此紛爭;停止彼此說壞話」(教約136:23),並要求他們「合一」,就像祂和天父一樣合而爲一(約翰福音17:11)。

歸信福音也會帶來和平與和諧。救主教導尼腓人和拉曼人之後,「整個地面上的人民……都歸信了主,他們之間沒有紛爭,也沒有爭論,……因爲人民心中有神的愛。沒有嫉妒、沒有不和、沒有暴動,……在由神的手所造的人當中,確實沒有比這人民更幸福的了」(尼腓四書1:2,15–16)。

眞正歸信的丈夫和妻子會努力彼此相愛,促進彼此的幸福,更願意化解生活中的分歧。

化解衝突的模式

下面化解衝突的模式改編自心理學家蘇珊‧海特勒的研究,幫助夫妻以和平、有效的方式化解衝突。 6 這個模式可以幫助他們找出夫妻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法。

這個三階段模式具有以下的特點:

  • 以溝通和分享觀點爲基礎,這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關鍵。

  • 講求合作,而不是競爭、避重就輕、脅迫或敵對的態度。

  • 因應雙方的顧慮,因此帶來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

階段一:表達觀點

在這個階段,夫妻都充分表達對衝突的看法例如約翰可能會說:「我要管財務,包括編列預算、支付帳單、平衡支票簿。」珍可能會說:「我要管錢,我有時間也有能力。」夫妻要尊重地聆聽對方的想法。

有時候夫妻清楚地分享各自的觀點後,會發現彼此的願望並不眞的衝突。誤解常是衝突的開始。

如果夫妻對自己的選擇有堅定的決心,但雙方立場似乎仍有衝突時,可能會在這個階段因看似對立的立場而陷入僵局。在上述例子中,約翰和珍可能都不願意放棄掌握經濟大權。意見相持不下時,夫妻要進入化解衝突模式的下一個階段。

階段二:探討雙方的顧慮

夫妻要探討彼此立場背後潛在的顧慮──他們的感覺、願望、憂慮、回憶、喜惡和價值觀。重點在於了解和接受對方的觀點,並清楚說明自己的顧慮。

夫妻探索背後潛在的顧慮時,經常會發現他們的價值觀、想法、感受和渴望很多都很相似和相容。就上述約翰和珍的例子,約翰不想依靠珍來處理財務,擔心無法掌控他們的經濟狀況;珍不想讓約翰完全掌控財務,因爲她認爲理財是她的強項。二人都重視獨立自主,也重視相互依存,雙方成長的家庭皆由父母一方掌管財務事項,另一方完全插不上手。

在這個階段,合作要取代對立。夫妻視彼此爲同一個團隊的成員,一起探討夫妻關係問題的根源,而不是將對方視爲對手。

這個階段如果進行得很順利,夫妻會擴展問題的框架,從「我要的是什麼」和「你要的是什麼」,到「我們要的是什麼」。對方的任何顧慮對他們都是很重要的。雖然他們的立場衝突,背後潛在的顧慮都不同,卻可能相容。一旦了解對方的憂慮、傷痛和渴望時,就會更有同理心。有時候雙方都說出自己背後潛在的顧慮時,解決的方法就變得顯而易見了。

如果顧慮的事似乎不相容,也找不出解決的方法,夫妻可能需要更深入探討他們的顧慮。良好的溝通技巧是很重要的。批評、防衛或其他引起爭議的立場會延誤合作解決問題的過程。相反地,圓滑婉轉、聽懂對方的意思、恩愛、歡笑和互爲對方著想等會促進相互了解,找到雙方都受益的解決方法。夫妻可以複習第二課中有關有效溝通的資料。

階段三:選擇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

有時候夫妻一起詳細探討背後潛在的顧慮時,可行的解決方案便呼之欲出。如果還是找不到解決的方案,夫妻要腦力激盪,把所有的可能性都考慮進去,並把想到的每一個想法寫下來。然後找出解決最重要問題的最佳方法,並加以修改或加強,直到內容滿足彼此的顧慮。

每個人都要專注自己可以做到的部份,解決最重要的問題,而不是試圖決定對方該做什麼。蘇珊‧海特勒(Susan Heitler)稱這個蘊釀解決方案的過程爲「建立一套解決方案,而不單只是……找到一那個解決方案。」 7

一旦找到解決方案,夫妻最好問他們自己「問題的各個層面是否都解決了」。 8 如果覺得解決方案不妥,或者找不到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就可以重複階段二的步驟,用更多時間探索潛在的顧慮。然後重複階段三的步驟,應該很快就會找到可行的解決方案。

如果共同充分探討潛在的顧慮,找出解決的方案就輕而易舉了。即使選擇很有限,夫妻還是可以找到最好的或對雙方都公平的解決方案。

在約翰和珍的例子裡,二人都同意一起爲收入編列預算,並分攤繳帳單的責任;他們決定在購買非預算品項之前彼此商量,也同意在月底評估他們的計畫。

化解衝突〔的過程〕通常不會依序地從階段一發展到階段三,可能需要在這三個階段之間來回進行討論。

討論問題的規則

第53頁有一份討論問題的規則,可以幫助夫妻成功地使用化解衝突的模式。學員課本裡也有一份討論問題的規則,但是最好複印幾張,方便學員在學習這些技巧時參照,或給那些忘了帶課本來的人使用。

邀請夫妻練習化解衝突的模式之前,全班先一起複習和討論這些規則。如果班員對這些規則有任何問題,必要時可以複習第二課教導的原則。

和諧的關係

只要恪守福音原則、勤奮不懈地化解分歧和衝突、努力促進彼此的幸福與福祉,便可以領悟婚姻的美好。

戈登‧興格萊會長教導:

「沒有其他安排能達成全能之神的神聖計畫。男人和女人都是祂所造的,兩性原本就是祂計畫中的一部分。男女互補的關係及功能是達成神的目的所必須的,缺一不可。……

「解決大多數婚姻問題的方法不是離婚,而是悔改與寬恕,是仁慈與關懷。這些都可在應用金科玉律的法則之中找到。」 9

興格萊會長也說明:

「只要人尋求美,培養美,婚姻會是美麗的。……我可以告訴大家,在本教會裡成千上萬的家庭是以愛心與和平、紀律與誠實、關心與無私來營造的。

「夫妻雙方都應體認婚姻的神聖與聖潔,以及神制定婚姻的本意。

「要願意包容、寬恕和忘記對方的小過錯。

「要約束自己的舌頭,怒氣是惡毒且有腐蝕性的,會破壞感情,驅逐愛心。……

「去邀請、尋求、培養和強化〔神的靈〕。必須認清一個事實就是,每個都是神的孩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每個人都有高貴的出身──也必須了解,我們一旦冒犯其中一個人,便是冒犯了神。」 10

註:

  1. 喬‧柯丁森,「婚姻及幸福的偉大計畫」,1995年7月,聖徒之聲,第70頁。

  2. “Overcoming Those Differences of Opinion,” Ensign, Jan. 1987, 60.

  3. The Argument Culture: Moving from Debate to Dialogue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98), 3.

  4. The Case for Marriage (New York: Doubleday, 2000), 125.

  5. 參閱樂倫‧鄧,「築牆以前」,1991年7月,聖徒之聲,第69頁。

  6. See From Conflict to Resolution: Skills and Strategies for Individual, Couple, and Family Therapy by Susan M. Heitler, Ph.D. Copyright © 1990 by Susan Heitler. Used by permission of W. W. Norton & Company, pages 22–43.

  7. The Power of Two: Secrets to a Strong and Loving Marriage (California: New Harbinger Publications, 1997), 202.

  8. See Susan Heitler, The Power of Two, 203; From Conflict to Resolution, 41–42.

  9. 戈登‧興格萊,「我們生命中的婦女」,2004年11月,利阿賀拿,第84頁。

  10. 參閱戈登‧興格萊,「神配合的」,1991年7月,聖徒之聲,第69頁。

討論問題的規則

  • 決定討論的時間和地點。 雙方都準備好之後才開始進行討論。

  • 不可岔開話題。 必要時寫下你的觀點(模式的第一階段),放在面前。討論時很容易會談到別的事情。

  • 試著了解對方,不要爭論。 如果只想說贏對方,結果會是雙輸的局面。

  • 讓配偶說話。 二人都有平等的發言機會,不可打斷對方。

  • 輕聲說話。 在穩定、不對立、安靜的環境中,你和配偶可以更容易地分享想法和感受。輕聲細語時會更容易聽到、感受到聖靈的提示。

  • 必要時中斷討論,休息一下。 如果怒火中燒就暫停一下,商定另一個時間,冷靜下來後再繼續討論。

  • 要寬厚。 不可攻擊配偶的弱點或敏感的「地雷區」。

  • 使用適當的語言。 髒話和謾罵是冒犯人、損人自尊的虐待行爲,會阻礙化解衝突的過程。

  • 討論當前的問題, 不可翻舊帳,除非過去的問題是目前懸而未決問題的一部分才可討論。

  • 不可使用暴力。 暴力行爲具破壞性,且違反福音原則。

  • 不可威脅要離婚或分居, 這樣的威脅會引發人採取日後令他們後悔的行動。

  • 尋求屬靈的協助。 眞誠祈求援助時,主必指導你們努力的方向、軟化你們的心,並幫助你們找到解決的辦法。

  • 暫時擱下問題,過些時候再討論。 如果無法用這個模式解決問題,就同意暫時擱置問題,安排另一個時間,精神和體力都恢復了再繼續解決問題。

  • 尋找可衡量的解決方案。 例如「我負責召集家庭祈禱,你負責召集大家研讀經文」,就是一個既可衡量又可觀察的解決方案。

  • 規劃推行解決方案的方式。 決定誰要做什麼、何時完成,以及多久作一次。

  • 商定提醒的細則。 商定是否需要提醒、由誰來提醒、如何提醒。

  • 特例情況的計畫。 預先計劃如何處理解決方案受到干擾的諸多情況。

  • 重新評估和修正。 設定重新評估解決方案的日期和時間,必要時可以修改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