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資源
第六課: 滋潤婚姻


“第六課: 滋潤婚姻,” 鞏固婚姻: 教師指南 (2006), 54–62

“第六課,” 鞏固婚姻, 54–62

第六課

滋潤婚姻

「滋潤婚姻的重要大事就是要從小事做起。……一起尋求良善、優美與聖潔。」

雅各‧傅士德會長

課程目標

本課程幫助學員:

  • 明白疏忽和缺乏持續不斷的滋養會導致婚姻失敗。

  • 學習可以滋潤婚姻的主要原則和活動。

  • 擬訂滋潤婚姻的計畫。

彼此相愛、相互照顧

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聲明婚姻和家庭生活在天父爲其兒女制定的計畫中是至關重要的,他們說:「夫妻肩負神聖的責任要彼此相愛、彼此照顧。」 1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培道‧潘會長教導:「沒有任何一種關係,比婚姻聖約對人類的超升更爲重要,教會或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亦無法與之相比。」 2

夫妻承受不起忽視婚姻關係的代價,不幸的是許多人都這麼做了。總會會長團的雅各‧傅士德會長還在擔任七十員時,談到離婚的幾個原因,尤其強調其中一點:

「其中……是自私、不成熟、缺乏決心、溝通不良和不忠實;其餘的原因都是眾所周知的。

「在我的經驗中,有另外一個似乎不怎麼明顯卻普遍存在的原因,就是在婚姻中缺乏一種持續不斷的滋養。有了這項額外的滋潤就會使得婚姻變得寶貴、特別、美妙,缺少了則會使婚姻變得艱辛、困難和沉悶。」 3

男女在交往期間經常花很多時間相處,注重彼此的關係,設法滿足對方的需求。他們經常用這些方式表達情感:善待和尊重對方、慷慨、分享目標和價值觀、花時間相處、給予讚美、訴說和傾聽、送禮物、記住特別的日子,以及寄送情書、書信和卡片。

不過結婚之後,教育、工作、子女和服務開始填滿他們的生活,諸多的需求佔據了他們的時間,包括工作、家庭、個人活動、教會服務和社區服務。隨著責任加重,夫妻之間的互動越來越少,慢慢的丈夫和妻子越來越投入其他活動,婚姻變得不若以往重要,夫妻關係越來越糟糕。善意的舉動越來越少或戛然而止,溝通越來越少且乏善可陳,恩愛與愛戀的表達蕩然無存,夫妻間的談話和行爲變得滿不在乎;愛情消褪,婚姻關係開始枯萎。

七十員馬林‧簡森長老警告說,婚姻優先順序的轉移與魔鬼的操弄息息相關,他說撒但「以各種聲音慫恿我們追求世俗的成就和貲財,好引領我們走在危險的迂迴道路上,在那裡唯有靠著極大的努力才有可能回來。那路上許多微小且似乎微不足道的選擇必將帶來重大的後果,決定我們最後的命運」。 4 我們經常看到男男女女拿平安、幸福和永恆生命的應許交換稍縱即逝的聲望、權力和自豪的機會,這些不太起眼的選擇日積月累,直到有天驀然回首,才猛然發現已經失去了最寶貴的東西。

改變現狀

賓塞‧甘會長如此描述這個問題:「有許多人……任由婚姻變得陳腐乏味,脆弱而沒有價值。……這些人最好重新評估自己、重新殷勤示愛,表達情意、感謝對方的慈愛,並多爲對方著想,好使他們的婚姻能再次變得甜美、再次成長。」 5 對抗日漸式微的婚姻,他告誡夫妻要培養愛心,他說:「……若不經常以愛、相互敬重、仰慕的態度,表達感激與無私的體貼來滋養,就無法期待愛能長久。」 6

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宣告:「家庭是造物主爲祂子女永恆目標所訂計畫的核心。」 7 經文也確認「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摩西書3:24)。家庭是造物主計畫的核心,願意服從祂的人會讓婚姻和家庭成爲生活的中心。生活中有許多很有意義的事情,卻沒有任何事情重要到可以剝奪夫妻投注必要的時間和心力來充實他們的關係。夫妻以對方和婚姻爲優先時,會體驗到幸福、快樂與平安,以及最終享有永恆的婚姻關係。

耶穌基督的福音幫助人將婚姻列爲最高優先;就優先順序而言,婚姻僅次於對神的愛。瑪喬麗‧興格萊姊妹憶及丈夫的優先順序時說:「快要結婚時,我完全相信戈登是愛我的。但我也知道,我永遠不會是他的第一優先。我知道我會成爲他生命中的第二優先,而主會是他的第一優先。這樣挺好的。」 8

夫妻都愛神並遵守祂的誡命時,也會彼此相愛與珍惜,並互相尊重;他們會遵守所立的聖約。愛神和事奉神是他們最優先考慮的事,其次(或者甚至是落實第一優先的一部份)是愛配偶和爲他們服務。此外只要他們愛神,他們彼此相愛的能力就會增強,忠於婚姻的承諾就會堅定不移。

不起眼的決定可以讓人遠離婚姻,看似微不足道的善意、仁慈與愛的行爲,可以治癒情感的創傷,並爲健康和充實的關係奠定穩固的基礎。

傅士德會長如此忠告:「滋潤婚姻的重要大事就是要從小事做起。婚姻是持續不斷地互相讚賞和體貼地互相表示感激。婚姻鼓勵並幫助彼此成長;一起尋求良善、優美與聖潔。」 9

丈夫和妻子若以福音作爲關係的中心,願意爲對方付出時間,一同歡樂,經常交談積極正向的事,以及作出友善的舉動,就能滋潤他們的婚姻關係。

以耶穌基督的福音爲中心的婚姻

傅士德會長說:「有一項特別的滋潤要素是可以把一男一女眞正地、神聖地和靈性地連繫在一起,那就是將神帶入婚姻之中。」 10

賓塞‧甘會長教導,如果夫妻兩人愛主甚於愛自己、愛對方甚於愛自己,並常常一起去聖殿、一同禱告,一起出席教會聚會,保持身心絕對貞潔,並且同心協力建立神的國度時,絕對可以享有無比幸福的婚姻。 11

妻子和丈夫以耶穌基督的福音爲關係的中心,他們的婚姻和個人的生活就會有所改善。夫妻早晚要一起禱告、研讀經文,並每週舉行家人家庭晚會。

福音教導我們要彼此相愛、彼此服務,並要「承擔彼此的重擔」(摩賽亞書18:8)。承受耶穌基督的名時,就是立約要以這種方式去愛他人。夫妻遵守聖約時,基督般的品格和行爲會滋養並鞏固他們的婚姻關係。

傅士德會長確定幸福最大的泉源之一就是「共享同伴關係與聖靈同在的果子,……靈性合一是婚姻的碇錨」。他說:「就許多案例來看,離婚率的增加來自結合者沒有遵守誡命,少了因遵守誡命而來的這項神聖祝福的滋養,也就等於婚姻少了靈性的滋養。」 12

願意爲對方付出時間

夫妻必須不斷尋求滋養婚姻關係的方法。耗費時間和精力的活動通常都很不錯,但是完成學業、獲致事業的成功、撫養子女、履行教會的召喚,以及履行公民和服兵役的義務,這些活動都會和婚姻與家庭爭奪時間。

戈登‧興格萊會長對教會的領袖發出警告,他說:「不要忽略家人,這點絕對要做到。沒有比家人更寶貴的事物了,……畢竟,家庭關係才是我們能夠帶到來生的事物。」 13

有時候人們必須做出一些艱難的抉擇。婚姻的幸福與穩定岌岌可危時,可能需要犧牲收入豐厚但費時的工作,並推遲財務方面和個人的目標,甚至需要減少爲他人服務的時間,以便把時間用在經營婚姻這個最神聖的關係上面。

興格萊會長忠告說:「和〔你的家人〕一起決定你陪伴他們的時間要有多久,什麼時候陪他們,然後信守承諾,盡量不要讓其他的事情干擾。要把這件事視爲神聖,視爲必須做到的事,也視爲你爭取而來的快樂時光。」

「星期一晚上的時間也是神聖的,要用來舉行家人家庭晚會。選一個晚上與妻子單獨相處。安排一些假期與全家人共度。」 14

一同歡樂

教會領袖教導,休閒娛樂可以鞏固家庭生活。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將「有益身心的娛樂」納入成功的婚姻與家庭的原則之一。 15

心理學家霍華德‧馬克曼(Howard Markman)、司考特‧斯坦利(Scott Stanley)和蘇珊‧布隆伯格(Susan Blumberg)指出,婚姻關係出現重大問題的夫妻並不是突然發現對方沒有吸引力;在某種程度上,「吸引力消失的最大原因在於夫妻未能將建立和維護友誼、快樂的事物擺在首位」。 16 他們建議夫妻保留一些時間從事娛樂活動,而在那段時間中不要試著解決問題。 17

作家蘇珊‧佩奇說:「研究休閒時間的社會科學家證實了我採訪〔恩愛的夫妻〕時所得到的結論:共度閒暇時光的夫妻往往比不這麼做的更加滿意他們的婚姻關係。」 18

佩奇說她採訪過的夫妻都會一起做很多事情:「他們跳舞、跑步或鍛鍊身體;健行;滑雪;打排球;……上館子;看電影、看歌劇或聽音樂會;招待朋友;玩各種室內遊戲等等。」她補充說:「對這些夫妻而言,他們大部分都不認爲看電視是玩樂的時間,除非他們一起看某個特別的節目。」 19

馬克曼、斯坦利和布隆伯格提到的活動包括運動、游泳、爬山、做瑜伽、健行、烹飪、收集貝殼、看電影、喝汽水、交談(分享目標、夢想、計畫、希望、讚美)。 20 活動本身不若從事活動的態度來得重要。一起做家事也是件令人愉快的事。通常最有趣的活動花的錢也最少。

夫妻思考可以一起做的活動時,提醒他們不應該只考慮二個人都喜歡的活動。夫妻輪流選擇活動和分享興趣時,會更加了解對方,也可能會發展出新的興趣。他們樂於嘗試新的活動和互相支持的意願會滋潤他們的婚姻。丈夫和妻子並不需要放棄自己想做的美好事物,他們可以開始分享這些美好的事物,並一起參與。

泰福‧彭蓀會長指出家人家庭晚會是享受家庭歡樂的好時機:「應每週舉行一次家人家庭晚會。利用這段時間來做活動、工作計畫、演短劇、圍著鋼琴歌唱、遊戲、特別點心,及家庭祈禱。這樣的做法就如同鐵環連成鍊子一般,會使家庭在愛、自豪、傳統、力量及忠誠中團結在一起。」 21

經常交談積極正向的事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納爾遜長老強調經常溝通的重要:「有些夫妻……似乎聽不到彼此說的話。用點時間交談是保持溝通管道暢通的關鍵。假如婚姻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一環,那麼就值得你爲它投注時間!可是,人往往先處理較不重要的事情,只用剩餘的時間來聽心愛伴侶的傾訴。」 22

傅士德會長說:「婚姻關係可藉由較好的溝通方式來滋潤。……我們以各種不同的方式溝通,例如微笑、梳頭、輕輕碰觸,記得每天要說『我愛你』,而丈夫則要說『你很漂亮』,其他重要的話如『對不起』,情況適當時則要說出來。聆聽就是最好的溝通。」 23

第二課提到約翰‧高特曼的研究,他發現成功的夫妻會進行正向的溝通,包括表現出對彼此感興趣、充滿熱情、展現體貼的行爲、心懷感激,表示關懷並有同理心、接受配偶不同的觀點、幽默,並在開心的時候分享喜悅。 24

蘇珊‧佩奇在她針對幸福快樂的婚姻所作的研究中同時發現,有效的溝通是至關重要的。婚姻美滿的夫妻「相對而言,溝通甚少陷入僵局;他們能夠輕鬆地談論困難的話題;他們覺得彼此了解;他們鮮少互相隱瞞;他們有能力自行化解衝突」。佩奇發現有些夫妻從未學過溝通法則,但似乎憑著直覺就做到了;有些人則從書籍、文章、研討會、演講或顧問那裡學習技巧。 25

善意的舉動

戈登‧興格萊會長強調夫妻對彼此展現善意的重要:「如果每個作丈夫和妻子的都能常常做些讓配偶感覺舒服快樂的事,就很少會有離婚的事發生了。夫妻之間不會聽到爭執,也不會互相指責,更不會惡言相向。相反的,愛和關懷會取代凌虐和尖酸刻薄。」

興格萊會長鼓勵教會裡的弟兄要幫助他們生命中的女性,幫助她們表現和發展才能及其他的優勢。他說:「我們生命中的這些女人……擁有特殊的條件和神性的特質,使她們能以仁慈去幫助別人,用愛心去對待身邊的人。如果我們讓她們有機會培養和引發內心的特質,就能鼓舞她們登峰造極。在我們都老了以後,有天晚上,我心愛的伴侶靜靜地對我說:『你總是讓我展翅高飛,我非常愛你這一點。』」 26

婚前追求示愛的行爲在婚後更爲重要。夫妻展現真正的尊重、善意和對彼此的感情時,就是幫助彼此解決生活的挑戰。欠缺這些元素,夫妻關係就會遭受極大的痛苦。持續的善舉和表達愛的行爲會建立夫妻之間堅強、持久的連結關係。

幸福的婚姻

夫妻表現出對彼此的愛與讚賞,婚姻關係就會茁壯成長。溫柔、體貼和憐憫的行爲是必要的養分。一旦吸收到這些養分,就會感到活力充沛,受到鼓舞去發揮最大的潛能。丈夫和妻子不要期望諸事順遂。但是,如果彼此相愛、相互尊重,就會在婚姻中找到極大的滿足。誠如傅士德會長所指出的:「婚姻和親情間的快樂比任何其他快樂大上千倍。」 27

夫妻奉行福音生活,堅守教會領袖受靈啟發的教導,並應用健全關係的原則和技巧,就會找到極大的幸福。挑戰是必然的。然而夫妻可以在賓塞‧甘會長的聲明中看到希望,他說:「會有很多的挑戰,但只要你肯繼續嘗試,你就不會失敗!」 28 堅持會帶來應許的酬賞,即在今生有更大的快樂,以及來生的永恆家庭。

註:

  1.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04年10月,利阿賀拿,第49頁。

  2. 參閱培道‧潘,「婚姻」,1981年10月,聖徒之聲,第21頁。

  3. 雅各‧傅士德,「婚姻的滋潤」,1978年2月,聖徒之聲,第23頁。

  4. “A Union of Love and Understanding,” Ensign, Oct. 1994, 50.

  5. Marriage and Divorce (Salt Lake City: Deseret Book, 1976), 22.

  6. Marriage and Divorce, 23.

  7.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04年10月,利阿賀拿,第49頁。

  8. See Sheri L. Dew, Go Forward with Faith: The Biography of Gordon B. Hinckley (Salt Lake City: Deseret Book, 1996), 114.

  9. 參閱雅各‧傅士德,「婚姻的滋潤」,1978年2月,聖徒之聲,第24頁。

  10. 參閱雅各‧傅士德,「婚姻的滋潤」,1978年2月,聖徒之聲,第24頁。

  11. See Marriage and Divorce, 24.

  12. 參閱雅各‧傅士德,「婚姻的滋潤」,1978年2月,聖徒之聲,第24頁。

  13. 戈登‧興格萊,「因服務的殊榮而歡欣」,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2003年6月21日,第22頁。

  14. 戈登‧興格萊,「因服務的殊榮而歡欣」,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2003年6月21日,第22–23頁。

  15.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04年10月,利阿賀拿,第49頁。

  16. Fighting for Your Marriage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Inc., 1994), 262–63.

  17. Fighting for Your Marriage, 254–56.

  18. The 8 Essential Traits of Couples Who Thrive (New York: Dell Publishing, 1997), 56.

  19. The 8 Essential Traits, 54.

  20. Fighting for Your Marriage, 257–61.

  21. 參閱泰福‧彭蓀,「持守家庭關係的基礎」,1983年1月,聖徒之聲,第81頁。

  22. 參閱羅素‧納爾遜,「從傾聽中學習」,1991年7月,聖徒之聲,第20頁。)

  23.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7, 13.

  24. From Why Marriages Succeed or Fail by John Gottman, Ph.D. Copyright © 1994 by John Gottman. Reprinted by permission of Simon & Schuster, Inc. NY. Pages 59–61.

  25. The 8 Essential Traits, 133.

  26. 戈登‧興格萊,「我們生命中的婦女」,2004年11月,利阿賀拿,第84–85頁。

  27. 參閱雅各‧傅士德,「婚姻的滋潤」,1978年2月,聖徒之聲,第24頁。

  28. 參閱賓塞‧甘,「家庭能永恆不渝」,1981年4月,聖徒之聲,第4頁。

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