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 教養子女的原則與作法,” 鞏固家庭:教師指南 (2006), xii–9
“第一課,” 鞏固家庭, xii–9
第一課
教養子女的原則與作法
「父母有神聖的職責,要在愛與正義中教導兒女,……教導他們彼此相愛、彼此服務。」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
課程目標
在本課程中,幫助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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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其教養子女的神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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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以福音原則爲基礎的教養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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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社會對子女的觀點中,有哪些會誤導父母和傷害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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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聖約如何能幫助父母拯救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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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有關評量教養成效的教義教導。
防範家庭破裂瓦解
沒有比現在這樣更迫切需要有愛心、有成效的父母了。在1997年,戈登‧興格萊會長指出「世界各地的家庭正分崩離析。從前那些把父母子女維繫在一起的力量,現在到處都在瓦解之中。……心碎了,孩子在哭泣」。 1
撒但知道家庭對創造主爲祂子女的幸福和救恩所訂定的計畫非常重要,因此他會攻擊家庭。主已指示因應撒但攻擊的辦法:「我已經命令你們在光和眞理中教養子女」(教約93:40),因爲「光和眞理棄絕那邪惡者」(教約93:37)。
戈登‧興格萊會長強調,我們迫切需要去鞏固、關愛和保護子女:「我祈求,也希望我有更雄辯的口才來大聲疾呼:救救孩子。他們有太多的人生活在痛苦和恐懼裡,在寂寞和絕望中。兒童需要陽光,需要快樂,需要疼愛和教養。他們需要仁慈、鼓勵和親情。每個家,不管房價多少,都能提供充滿愛的環境,來成爲救恩的環境。」 2
快樂和諧的家是父母和孩子的一大祝福,這樣的家也會爲永生作好準備。的確,「永生是與一位慈愛的天父、我們的祖先及子孫共度家庭生活。」 3
社會對教養的態度
許多父母的行爲受到社會觀點的影響,認爲小孩(1)生性邪惡;(2)天性善良;(3)像一張白紙;(4)是生物因素下的產物;或(5)有能力觀察他們的環境,藉此塑造自己的行爲,並改變或放棄父母那一代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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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性邪惡。 有些人認爲由於亞當和夏娃的墜落,小孩的生性邪惡。因此,他們認爲小孩需要嚴加懲戒,把他們內在的惡魔逼出來。持有這種觀點的父母很少對子女表達情感,他們甚至可能認爲仁慈是有害的。有些會虐待子女的父母,其心中可能或多或少存在著這樣的想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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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性善良。 另一種觀點是,小孩天性善良且上進,「只會被腐敗的成人社會腐化」。法國哲學家尚‧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建議,如果讓小孩「順其自然發展,必能發揮其最大的潛能」。因此,父母要盡量讓他們從經驗中學習,讓他們隨心所欲。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如卡爾‧羅傑斯(Carl Rogers)和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也持類似的觀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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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 約翰‧洛克(John Locke)提倡小孩就像是一張白紙的觀點,無所謂的善惡之分。他認爲孩子的人格主要是受到其經驗的影響。行爲心理學家,諸如約翰‧華生(John B. Watson)和伯爾赫斯‧史金納(B. F. Skinner),也傾向同意此觀點,他們聲稱透過控制和改變環境,父母可以訓練或塑造孩子成爲任何他們心目中想要的樣子。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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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本性。 這個觀點在20世紀受到重視,包括進化、人格傾向和生物學等理論。這些理論表明小孩出生時比一張白紙還乾淨,而人與人之間早期的差異,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藉由生物因素加以闡釋。此觀點中的許多說法皆屬宿命論,並傾向貶損個人選擇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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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主義者。 瑞士心理學家尚‧皮亞傑(Jean Piaget)等人倡導此觀點,側重於個人觀察──甚或是建構──其環境的能力。此觀點比其他觀點更加認同選擇權,並且表明個人可以改變生物和環境因素的影響力。但是,這無法解釋這樣的能力從何而來,亦無法幫助父母或孩子知道什麼是對或錯。此一理論的支持者認爲,孩子會將他們個人的理解應用到被教導的事情上。因此,他們往往認爲孩子可能會自然地和不可避免地放棄或變更父母和他人所教導的價值觀。
大多數或所有這些觀點都含有部分的眞理。例如,雖然小孩是純潔無瑕的,但人類有種墮落的本性,而且環境、生物和個人選擇等因素都會影響我們塵世的生活。然而,若沒有來自於神的知識,上述的幾種觀點──或者所有觀點的綜合──都沒有完全的眞理。
最重要的是,所有的這些觀點都沒有提供可靠的道德行爲準則。視子女性本惡的父母會尋找和看到孩子的缺點,甚至曲解和譴責無辜的行爲。由於自身的道德優越感,這些父母可能覺得自己有權進行任何形式的教養行爲,儘管會卻造成傷害。白紙的觀點則視孩子純爲環境的產物,這不僅貶抑孩子的選擇權,也規避提供道德上的指引。視子女性本善的父母可能會覺得沒有必要引導和管教孩子,他們接受孩子自然的行爲。依此觀點,父母會容忍和接受向來被視爲逾矩或不當的行爲。
相信生物因素決定行爲的父母可能會造成一種氛圍,讓孩子覺得不需要爲自己的行爲承擔任何責任。持建構主義者觀點的父母會肯定孩子有能力作出明智選擇,但除了社會所接受的行爲外,他們無法提供其他對錯的標準。此外,當孩子拋棄父母的價值觀去認同同儕的價值觀時,往往會被視爲更高層的心智活動。依這樣的觀點,各個同儕團體皆可自行定義對與錯的標準。
福音眞理的光
透過啟示,後期聖徒明白人類的神聖本質,以及父母應以何種方式撫養自己的子女。在家庭文告中,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聲明:
「全人類,不論男女,都是照著神的形像所造,每個人都是天上父母所心愛的靈體兒女,因爲這樣,每個人皆有神聖的特性及目標。……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父母有神聖的職責,要在愛與正義中教養兒女,提供他們物質和靈性所需,教導他們彼此相愛、彼此服務、遵守神的誡命,並……都要做一個守法的國民。丈夫和妻子——母親和父親——將在神前爲履行這些義務負責。」 7
經文指出,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小孩子是純眞無瑕的。先知摩爾門教導:「小孩子是健康的,因爲他們沒有犯罪的能力;因此亞當受的詛罰已因我而從他們身上除去」(摩羅乃書8:8)。然而,「他們開始成長時,罪也懷在他們心中」(摩西書6:55)。大衛奧‧麥基會長說道:「人有雙重本性──其一,與塵世生活或動物般的生活有關;另一種是近乎神性的屬靈生活。人的肉體不過是他的靈魂居住的軀殼。」 8 父母有責任辨識其子女的神性,並教導他們過正義的生活和選擇良善(見教約68:25)。
神的每一個靈體兒女都是獨一無二的。每個靈體所進入的骨肉身體,也都有其特有的基因組合。因此,每個孩子都會展現出個人的興趣、天賦、性格、渴望和能力。父母、兄弟姊妹和其他人也會影響每個發展中的孩子。
科學研究表明,生物特性會影響「孩子的性情和氣質」,包括「對……害羞、社交能力、衝動性……、活動力……,〔和〕情緒性的傾向」。此外,兒童會在某種程度上「選擇、修改,甚至根據其生物傾向建立他們自己的環境」。 9 例如,一個善於交際的孩子會尋求機會與同齡的人互動,而害羞的孩子可能會迴避社交活動;兩者都會強化其行爲模式,甚至持續到成年。
雖然環境和生物因素有可能影響兒童的發展,但神的每個孩子都有選擇權。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尼爾‧麥士維長老說:「我們的基因、境遇和環境當然影響很大,而且同時也塑造了我們;但是除非我們放棄,否則我們的心仍有一部分是自己可以掌控的。這個部分有著我們的人格和個人責任的要素。」 10
父母對孩子之間的差異需要做出不同的回應。活潑的孩子可能會引起父母的擔憂,需要增加規則,多費心督導。害羞的孩子可能需要較少的監督和關注。此外,孩子會根據自己獨特的感知來回應類似的教養方式。例如,焦慮的孩子可能會將父母的命令視爲威脅。這樣的孩子可能會唯命是從,但又感到無助和恐懼。而也有孩子會將同樣的命令視爲挑戰,而做出反抗或不服從的反應。
父母回應子女的方式必須要明智。百翰‧楊會長鼓勵父母「研究他們的〔孩子的〕性情及他們的氣質,並根據這些來與他們相處。」 11
權威型的教養方式
就像孩子會有不同的性情和氣質一樣,父母教養子女也要有不同的方式。有些方法比別的方法管用。父母往往會發現,審慎研究不同的教養方法大有幫助,他們要找出哪樣做有效,哪樣做比較沒效。
三種教養的方法
父母的教養方法大致可以歸爲三類:獨裁型、放任型和權威型。 12
獨裁型。 「獨裁型的父母會根據一套行爲標準來塑造、控制和評量孩子的行爲與態度。」在試圖引導孩子的行爲時,這些父母不會邀請孩子參與規則和期望的討論,「對於正確的事,他們認爲孩子應該要聽從父母的話」。這些父母認爲嚴加控制子女的行爲很重要,而且往往很少展現溫情。他們鮮少鼓勵子女表達自己的感受或觀點,特別是在懲誡孩子的時候。 13
放任型。 放任型的父母通常會對自己的子女展現溫情和愛心,但卻很少提供指引或方向。他們「試圖表現出不打罵、接受和肯定的態度。……他們標榜,只要子女願意,父母會是他們可以使用的各種資源,而不是負責塑造或改變其子女目前或未來行爲的活性劑。他們盡可能讓孩子規範自己的行爲,避免施加控制,且不會堅持讓孩子服從外部定義的標準」。這些父母「避免使用明顯的權力」,但可能會試圖以較不明顯的方式規範其子女的行爲。他們會規避正面衝突。 14
權威型。 權威型的父母和獨裁型的父母一樣,對自己的子女寄予厚望,但是他們也會表現出高度的溫情和敏感度。他們充滿愛和支持。他們引導孩子時,會「鼓勵口頭上交換意見,並讓孩子明白原則背後的原因」。這些父母「會在親子意見分歧時堅定掌握主控權,但不會在所有的事上限制自己的孩子。權威型的父母會要求自己在指導孩子的行爲上要堅決且一致,會要求孩子協助家庭功能,幫忙做家事。爲了讓孩子願意順從,他們願意面對自己的子女,明確地說明他們的價值觀,並期望孩子尊重他們的規範」。心理學家戴安娜‧鮑姆林德(Diana Baumrind)從事研究幾十年,她發現在權威型家庭長大的孩子可能比較具有社交方面的自信、友善、自律、合群,更想要有所成就。 15
本課程中所教導的教養原則與權威型的教養模式相當類似。這個方法與經文和教會領袖的教導最爲一致。
按照這個標準,父母藉著勸說、耐心和愛心來教導和引導其子女(見教約121:41–44)。他們願意與子女討論他們的決定,和解釋這些決定的原因。在靈的帶領下,他們也願意責備自己的孩子,並給予孩子所需要的指導。
成功教養子女的原則
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提出九項原則,來指導父母親教養子女的責任:「成功的婚姻與家庭建立在信心、祈禱、悔改、寬恕、尊敬、愛心、同情、工作,及有益身心的娛樂等原則上,並藉這些原則來維持。」 16 父母可以在許多方面教導和應用這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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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 父母應該教導子女對耶穌基督有信心,並運用其對福音原則不斷增長的信心來管理他們個人的生活(見馬太福音17:20;希伯來書11:6;尼腓三書18:20;教約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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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 孩子應該學會作個人祈禱和作家庭祈禱。孩子可以從小就學習領會祈禱的力量(見以挪士書1:1–5;摩賽亞書27:8–14;阿爾瑪書34:17–27;37:37;尼腓三書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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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改。 父母應知罪、認罪並棄絕罪,使他們得以享有聖靈的指引力量。他們可以幫助自己的子女了解並在他們的生活中應用這些原則(見阿爾瑪書34:33;尼腓三書9:22;摩羅乃書10:32–33;教約6:9;58: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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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 寬恕自己、配偶及其子女的缺點,父母就能成爲寬恕的榜樣(見馬太福音6:14–15;以弗所書4:32;摩賽亞書26:29–31;教約6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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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 家人要學習互相尊重。父母和孩子可以學習以禮貌和溫柔對待彼此,極爲敬重對方(見馬可福音9:42;教約121:41–46)。父母應該設法消除批評彼此和子女的想法與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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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父母要愛護自己的子女,就像保羅、阿爾瑪和摩爾門描述的那樣──有耐心、仁慈、溫和、無私和謙卑(見哥林多前書第13章;阿爾瑪書7:23–24;摩羅乃書7: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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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 父母可以表達對彼此和對子女的關懷。他們對家人遭遇到逆境應該感到悲傷,並在家人困難的時候設法了解和支持他們(見路得記1:11–17;撒迦利亞書7:8–10;路加福音15: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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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家事能給孩子機會去學習喜歡工作,體驗完成工作的滿足感(見教約42:42;58:27–28),尤其是父母和孩子一起工作的時候。應該根據孩子的年齡和能力分派工作,以培養成功和自信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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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益身心的娛樂。 當家人一起參加有益身心、愉快的活動時,就能鞏固和振奮家人。
這些原則中最大的是愛(見馬太福音22:36–40;哥林多前書13:13;摩羅乃書7:46)。父母可以爲子女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用基督般的方式去愛他們。當孩子感受到並知道被愛,他們更有可能聽從其父母的教誨,跟隨他們的榜樣,和接受他們的管教。愛應該是所有教養行爲的動機和指導原則。
有關父母影響力的福音標準
主透過先知約瑟‧斯密賜予忠告,爲父母的影響力設立了標準:
「任何能力或影響力都不能或不應藉聖職來維持,唯有藉著勸說、恆久忍耐、溫和、溫柔,和不虛偽的愛;
「藉著慈愛和純正的知識,這些將使靈魂不偽善,不詭詐地大幅增進──
「當被聖靈感動時,適時嚴加訓誡;事後對你訓誡的人表示更多的愛,免得他把你視爲敵人;
「好使他知道你的忠信比死亡之索更堅強」(教約121:41–44)。
按照這個標準,父母藉著勸說、耐心和愛心來教導和引導其子女。他們願意跟子女討論他們的決定,和解釋這些決定的原因。他們給予子女所需要的指導,並在靈的帶領下責備他們。當父母責備自己的孩子時,他們要表示更多的愛,如此孩子才會明白他們的愛。
聖約的力量
父母在努力拯救其子女的工作上並不孤單。天父提供了神聖聖約,讓祂的孩子得以藉此獲得祝福。當夫妻進入永恆婚姻的聖約並遵守該聖約的條件時,天父就會賜給他們永生的應許(見教約132:20)。約瑟‧斯密、百翰‧楊和約瑟‧斐亭‧斯密皆教導,在聖殿中印證婚姻聖約的父母,其子女會蒙受更多的祝福,能幫助他們回去和天父同住。 17 百翰‧楊表示,在婚姻聖約中出生的孩子會成爲「這國度及其他所有祝福和應許的合法繼承人」。 18
有時候子女會誤入歧途。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奧申‧惠尼長老呼籲父母不要放棄那些任性的子女。
「有子女桀驁不馴的父母啊!不要放棄他們,不要把他們趕出家門,因爲他們並不全然迷失,牧羊人總會找到祂的羊。他們降生到你們家之前──早在祂將他們託給你們照顧之前──就是屬於祂的;你們永遠無法像祂那樣愛他們。他們不慎偏離正道,可是神因其慈愛而體念他們的無知。唯有具備完全的知識才須負完全的責任。我們的天父比祂最好的僕人更慈悲、更無限仁慈,永恆福音拯救的力量,遠比我們狹隘有限的心智所理解的更大。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過的教義中,再沒有比這更令人安慰的了。他說:『忠信父母的永恆印證,以及因他們勇於在眞理中服務而賜給他們的神聖應許,不僅能使他們得救,也會使他們的後代得救。或許會有些羊迷失,但牧羊人的眼睛仍然看著他們,遲早他們都會感到神的手看顧著他們,帶領他們回到羊圈。不論在今生或來生,他們總會回來。他們必須償還債務來求得公平,必須爲所犯的罪受苦,也或許必須走一段荊棘道路,但如果這些最終可以把他們像悔改的浪子一般,帶回到充滿愛心,並樂意寬恕的父親心裡及家中,那麼所有的痛苦經驗就都不會白費了。爲你們不顧後果、不服從的子女祈禱,懷著信心,固守著他們。不停地希望、信賴,直到看到神的救恩。』」 19
總會會長團的雅各‧傅士德會長澄清惠尼長老的教導:
「這段話中一個經常被忽略的原則是他們〔不服從的子女〕必須充分悔改,『爲所犯的罪受苦』,並『償還債務來求得公平』。……
「……忠信父母的印證力量也只能在叛逆的孩子悔改,接受了基督的贖罪後,才有權利要求。叛逆的孩子在悔改後會享有救恩和附帶的一切祝福,但若要超升就不止於此。超升是必須一點一滴努力爭取來的。至於誰會獲得超升的問題,無疑只有主的慈悲才能決定。
「只有極少數的人會叛逆、邪惡至極,以致『犯罪到失去悔改力量的程度』(Alonzo A. Hinckley,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19, 161)。那樣的判斷也應該留給主。主告訴我們:『我,主,寬恕我要寬恕的人,但是你們必須寬恕所有的人』(教約64:10)。」 20
在同一篇講辭中,傅士德會長說世人可能不會了解「正義父母與其子女之間的印證之索有多強」。他教導,要幫助任性的孩子回到天父的身邊,也許「正在運作的各種有益資源比我們所知的還要多」,包括我們在帷幕另一邊心愛祖先的影響力。 21 先知的話語指明,當父母訂立並遵守聖約承諾時,拯救孩子的力量是最大的。
衡量教養成功與否
有些父母會尋求指標,想知道他們的表現如何。豪惠‧洪德會長曾給予這項指示:「一個成功的父母是一個曾去愛,曾作犧牲,曾去關懷、教導和照顧孩子需要的人,如果你已做了這一切後,你的孩子仍是不服從,或惹麻煩,或是隨從世俗的話,你仍不失爲一成功的父母。或許有些子女來到這世上,無論在任何環境,有怎樣的父母,他都會成爲父母的挑戰;同樣,也有可能有些孩子,無論有怎樣的父母,他都會成爲父母的喜樂,並且祝福父母的生活。」 22
傅士德會長教導,良好的父母「會慈愛、虔敬而認眞地,藉著身教和言教,努力教導孩子『祈禱,並且正直地行走在主面前』(教約68:28)」。即使他們有些孩子變得不服從或追求世俗之物亦然。……成功的父母是那些做出犧牲,並在自己家庭的情況下努力竭盡所能地去做的人。」 23
成功養育子女的父母應該體貼那些認爲自己是失敗者的的父母。覺得成功的父母要心懷感恩,不要用自誇的方式使其他父母更憂傷。傅士德會長忠告說:
「盡責且忠信的父母若因爲某個孩子叛逆或偏離父母的教導與關愛,就因此受到論斷,是一件非常不公平、非常冷酷的事。任何夫妻若能擁有一些能帶來安慰與滿足的兒孫,即堪稱幸運。我們應該體諒那些因爲孩子不服從而掙扎受苦的正義配稱父母。
我有個朋友常說:『如果你的孩子從來沒有給你帶來任何問題,就拭目以待吧!』」 24
對於認爲自己是失敗者的父母,賓塞‧甘會長忠告說:「每逢〔家人〕有挑戰時,唯一失敗的,恐怕就是你沒有毅力繼續努力下去!」 25 當發生問題並有人犯錯時,父母不應該自我譴責,而是要試著從中學習,努力做得更好。親職是一項持續的責任,即使子女離家養育自己的孩子亦然。父母永遠都不應該放棄自己的子女。他們應該繼續愛他們,爲他們祈禱,並明智地利用每個機會來幫助他們。
傅士德會長提供如此的安慰:「至於那些一向正義勤奮,且虔敬地教導兒女,卻因兒女不服從而傷心的父母,我們要說,那好牧人正在看顧著他們。神知道也了解你們深沉的憂傷。你們還有希望。請從耶利米所說的這些話接受安慰:『你所做之工必有賞賜』,而且你的兒女會『從敵國歸回』(耶利米書31:16)。」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