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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課: 解決衝突


“第七課: 解決衝突,” 鞏固家庭: 教師指南 (2006), 62–69

“第七課,” 鞏固家庭, 62–69

第七課

解決衝突

「撒但……知道阻撓主的事工最穩操勝算……的方法,就是讓家庭無法有效發揮應有的功能,並貶損家庭的神聖性。」

羅素‧培勒長老

課程目標

在本課程中,幫助父母:

  • 了解意見分歧是不可避免的,以及能夠化解衝突的家庭,其關係會變得更親密、更深厚。

  • 學會處理家庭紛爭的方法。

  • 了解如何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分歧。

衝突未獲解決所產生的問題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培勒長老教導說,家庭是撒但最喜歡的目標之一:「〔撒但〕會在父親與母親之間製造爭端,他煽動子女不順從父母親。……撒但別的都不用做,只要做到這幾件事就夠了,因爲他知道阻撓主的事工最穩操勝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讓家庭無法有效發揮應有的功能,並貶損家庭的神聖性。」 1

一名年長的婦女懷著莫大的憂傷,回憶家中未能化解的衝突所產生的後果,她說:「我去參加我最後一個兄弟的葬禮時,回想起小時候那些讓我的三個兄弟痛苦的悲慘事件,這些事件讓他們遠離家門,離開了那對我而言意義非凡的復興福音。我的父親是一個虔誠的信徒,他的要求嚴格,人又好爭辯,會在公開場合或私下嚴厲斥責自己的孩子。隨著年齡增長,我的兄弟們開始反擊。那些爭吵既惡毒又醜陋,接著升高爲咒罵和打架。我的每一個兄弟都年紀輕輕就離家了,他們很少回家探望父母。他們也不想跟我父親信奉的宗教扯上任何關係。」

造成衝突的原因有很多。有些父母過於縱容,放任子女恣意而行,直到孩子的行爲失控。也有些父母則過於嚴格,引發孩子的反抗。有些父母對孩子想要獨立的正常渴望反應過度。有些孩子誤入歧途,故意做出一些違反家規和標準的行爲。

家人若能成功地化解分歧,他們之間的關係會變得更親密、更深厚。若置之不理,衝突會破壞家庭關係,並爲家人帶來痛苦。

如何解決衝突

救主在尼腓人中傳道期間,祂譴責那些引發紛爭的人: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具有紛爭之靈的,不是屬於我的,是屬於魔鬼的;魔鬼是紛爭之父,他煽動人心彼此挾怒紛爭。

「看啊,……這是我的教義,就是要消除這種事」(尼腓三書11:28–30)。

耶穌告誡人民,在他們歸向祂之前,應該先解決與他人的紛爭:

「因此,如果你們歸向我,或想歸向我時,想起弟兄向你們懷怨──

「先到你弟兄那裡,與你弟兄和好,然後全心全意歸向我,我必接納你」(尼腓三書12:23–24;亦見尼腓三書12:9)。

這些教導適用於父母,也適用於他們與子女相處的方式。在家庭文告中,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就成功教養子女方面,重申救主所提供的方法:「父母有神聖的職責,要在愛與正義中教養兒女,提供他們屬世和屬靈所需要的,教導他們彼此相愛、彼此服務、遵守神的誡命,並且不論住在何處,都要做一個守法的國民。」 2

與父母一起檢討以下解決衝突的原則。

用基督般的態度處理親子問題

他們要在父母的角色中應用救主的教導,父親和母親要展現出愛心並願意解決衝突;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做出讓步,同時堅持價值觀和標準;努力說服他們的子女,並拒絕受其擺佈。父母應該教導子女正確的原則和家規的理由。他們應該鼓勵子女作出正確的選擇,他們爭辯時要說服他們,他們選擇不服從時,要執行後果(見第九課),在他們快要犯下嚴重的錯誤時,要溫柔地勸勉他們。

傾聽並了解

父母運用良好的傾聽技巧,並試圖理解其沮喪、憤怒的孩子時,可以避免許多衝突。經文教導「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言15:1)。當孩子感到被理解並得到父母的尊重,憤怒的情緒通常會消失。傾聽的父母可能會發現自己的感受和觀點也改變了。

拒絕爭辯

有一個解決家庭衝突的基本原則相當簡單,常常被人們忽略。這個原則與奉行基督更高的律法和拒絕爭辯有關。後期聖徒父母教育學家格倫‧萊瑟姆(Glenn Latham)強調基督是拒絕與人爭論的美好榜樣,即使是在遭遇不公平的指責和虐待的時候。他說:「基督是不爭論的完美典範,即使在面對殘酷和無端攻擊的時候;在被吐唾沫、毆打,甩耳光、嘲諷、拒絕和否認、嘲弄,甚至被釘十字架的情況下(太26:67–7027:29,35),祂不還口。祂沒有回擊。雖然祂可以祈求降下『十二營多天使來』(太26:53),但是祂『罵不還口』。終其一生,祂經常是、幾乎是不斷被辱罵的受害者,甚至被那些和祂一同受苦的人:『那和祂同釘的人也是譏誚祂』(馬可福音15:32)。……越是至尊善良,似乎越能吸引謾罵者──而且似乎越少還口。當遭受任性的孩子抨擊時,這是父母應該效法的典範。『罵不還口!』」 3

拒絕與好爭辯的孩子爭論的父母,很快就會發現紛爭不會持久。有一個人拒絕投入戰場,爭吵鬥毆就不會發生。萊瑟姆說:「在我治療行爲偏差的研究中,我很驚訝地發現,如果父母保持冷靜、有同理心,甚至直接面對粗暴的辱罵,100次中有97次,父母在下達第三個指令〔第三次聲明父母的期望〕時,孩子會遵守。」 4

有些父母可能認爲不對抗的回應(不還擊)會讓孩子占盡上風,使他們能夠贏得爭論,並讓他們可以控制家庭問題。事實並非如此。基督勇敢面對折磨祂的人,時時控制自己的回應,從不逃避。祂愛他們,知道他們無知,甚至懇求祂的父親原諒他們(見路加福音23:34)。

父母可在本書的其他課裡看到溝通期望的方式,讓子女在可接受的行爲選項之間作選擇,以及在子女不服從的時候,執行先前約定的後果。當子女想要爭辯時,父母可以用親切慈愛的方式重申他們的期望,並明智地提醒子女已經商定的後果。父母做了這些事情後,他們的子女就沒有什麼可爭辯的了。

孩子在很大的程度上,通常受到其周圍事物的支配。其中,他們最希望的事情就是獲得父母的關注。根據格倫‧萊瑟姆(Glenn Latham)的說法:「父母的關注對孩子行爲的塑造是最強大的力量或影響力。」 5 當孩子無法藉由爭辯吸引負面的關注時,他們通常會冷靜下來,並做出更容易被社會接受的行爲。

遵循經文的指示訓誡孩子

「當被聖靈感動時」,父母可能需要「適時嚴加」訓誡孩子,事後要表達出「更多的愛」,以免孩子將他們視爲敵人(教約121:43)。雅各‧傅士德會長澄清說,聖靈「很少」感動一個人做嚴厲的訓誡,而且「任何訓誡都要溫和地進行,好使受訓誡的人相信這樣做是爲了他的好處」。 6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尼爾‧麥士維長老教導,適時意指「及早或儘快」 7 ,這表明訓誡應該在違規發生不久後進行,以便能被理解。文中的嚴加一詞不表示發脾氣或強勢的意思,而是要清楚明確。明智的父母跟子女有激烈的對話後,通常會接著表達對孩子的愛,適當地擁抱孩子,有時候則會邀請孩子參與有趣的活動。

選擇性地仲裁孩子之間的衝突

孩子有時候會互相爭吵來吸引他人的注意力,並想贏得父母的支持。這些爭論通常會讓父母處在一個雙邊不討好的立場。他們可能不全然知道衝突是如何開始的,以及孩子之間發生了什麼事。若偏袒一方,他們可能鼓勵了一個罪有應得的孩子,而疏遠了另一個。

父母採取中立的立場並給孩子責任,通常是最有助於解決問題的方式。父母這時就需要運用良好的溝通技巧,如下面案例所示(亦見第三課)。

希德和梵斯

12歲的希德和9歲的梵斯在地板上扭成一團,互相攻擊和破口大罵,爸爸走進了房間。梵斯開始哭泣,而希德則笑他像個嬰兒。爸爸介入了,並把兩個男孩拉開。

爸爸:

你們兩個到底怎麼了?

希德:

梵斯先開始的。

梵斯:

我沒有,是你先開始的。

爸爸:

所以,你們兩人都指責對方先開火。(讓他們承擔解決問題的責任。)你們覺得我們應該怎麼辦?

梵斯:

叫希德別煩我。

希德:

別煩你?那我呢?是誰拿了我的卡片,還將它們扔得滿地都是?你別動我的東西,我們就會相處得很好。

爸爸:

(保持中立;採用反射式傾聽。)所以梵斯,你說希德先開始的;希德,你說是梵斯開始的,他沒有問你就拿走你的卡片。

梵斯:

是哦,是誰沒有問我就拿走我的CD?

爸爸:

你們雙方都指責對方未經同意就拿走東西。那麼我再問一遍,你們需要做些什麼來解決這個問題?

希德:

告訴梵斯要成熟一點。

梵斯:

你為什麼就不能長大一些呢?

爸爸:

(準備執行合乎情理的後果。)這聽起來好像你們還要繼續吵個不停。也許,你們最好各自回房間去,直到你準備好要解決這個問題為止。

希德:

我已經準備好了。

梵斯:

我也是。

希德:

告訴梵斯,他借用我的東西之前要先問過我。

梵斯:

希德拿我的東西之前從來沒有問過我。他也要問我。

爸爸:

所以,你們都希望對方借用東西之前要先問過對方。對不對?

希德:

對。

梵斯:

我想是吧。

爸爸:

我喜歡這個建議。你們兩人同意嗎?

希德和梵斯:

同意。

在這個案例中,仲裁成功是因爲父親能夠在不偏袒任何一方的情況下傾聽,和取得孩子的合作,讓他們建議並執行解決的方法。威脅後果似乎激發孩子去尋找問題的解決方案。雖然最後沒有必要執行後果,如果孩子想要繼續爭論,執行後果會是一個適當的干預措施。

如果父母有孩子正想要的東西,可能就不需要談判了。例如,如果他們正載著孩子去看球賽,孩子車上吵架。父母可以把車子停下來,給他們一個選擇──他們可以解決這場糾紛,或者你會載他們回家。侵擾性最低的解決辦法往往是最有效的。

有些親職教育學家主張,孩子打架時要求他們到外面去,而且要平息爭端之後才能回家。他們的理由是,一旦孩子失去了成年人的關注,他們很快就會失去打架的動機。這或許是眞的,但孩子爭吵的原因很多,不光只是爲了成人的關注。讓孩子獨自解決衝突的風險是,較強勢的孩子可能會在精神上和身體上虐待較弱勢的孩子。父母應該聽從便雅憫王給他的人民的誡命:「你們不會讓孩子……〔去〕互相打罵」(摩賽亞書4:14)。

解決問題的模式

有些家庭已經成功地運用下述五步驟的模式來解決衝突,此模式改編自心理學家蘇珊‧海特勒(Susan Heitler)的研究。 8 當家人理解並同意使用此模式時,其效果最好。

步驟1:表達立場

讓每個人表明其立場或傾向──他(她)會如何解決問題──而不必擔心在表達時會被打斷、攻擊或嘲諷。有時候在此過程中,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法便清晰可見,雖然解決方案通常是在步驟4才會出現。

案例

爸爸希望家庭開始定期舉行家人家庭晚會。媽媽不想舉行家人家庭晚會。15歲的阿爾弗雷多想要在週一晚上和朋友一起踢足球。10歲的瑪麗艾塔希望有家人家庭晚會。

步驟2:探索潛在的顧慮

家人更深入地探索自己的立場,檢視其立場背後潛在的顧慮。

爸爸分享堅定的靈性信念,相信家人家庭晚會會造福他們的家庭。多年來,教會領袖一直在教導這項計畫的重要性,他也擔心不服從教會領袖所造成的影響。

媽媽成長的過程中,看到她的家人每次為召開家人家庭晚會爭論不休。她不希望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她的孩子身上。雖然她想要聽從先知的忠告,但她擔心家人家庭晚會導致的衝突會大過於益處。

阿爾弗雷多分享他的感受,他覺得跟朋友相處很重要,而且他不願意參與家庭的靈性活動。

瑪麗艾塔分享她的渴望,她想要去做先知要他們家人去做的事。

在這個階段,家人應該找出每一個人都會有的潛在顧慮。

家人發現,他們都互相關心,並希望家庭幸福和諧。他們至少都有點渴望想要參與可以鞏固家庭的活動,雖然他們對應做哪些活動意見不同。

步驟3:集思廣益尋找可能的解決方案

每個人在不被攻擊或嘲諷的情況下,建議解決方案。在考慮解決方案時,每個人都要爲總體的行動計畫做出貢獻,回應每個人的顧慮。每一個解決方案,無論是多麼的不切實際,都要寫下來。這種自由會促進創造力,藉此可能就會出現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案。

這家人列出這些可能的解決方案:

  • 每個星期一晚上踢足球之前舉行家人家庭晚會。

  • 決定不舉行家人家庭晚會。

  • 舉行家人家庭晚會,但不願參加的人可以不參與。

  • 在週日晚上舉行家人家庭晚會。

  • 舉行沒有靈性信息的家人家庭晚會。

  • 舉行家人家庭晚會,但將參與靈性活動列為非強制性的選項。

步驟4:選擇一個解決方案

腦力激盪完成後,家人要評估每一項建議和擬定一個可以回應每個人顧慮的計畫。由於解決方案通常需要多個要素才能消除所有家庭成員的顧慮,這個家庭應該以「建立一套解決方案,而不單只是……找到一個或那個解決方案」的角度來思考。 9

要同時顧及父母和孩子的感受。例如,一對夫妻可能覺得他們應該在家人家庭晚會上教導福音原則,而某個孩子可能只想要玩遊戲。爲了順應孩子以及他們自己的感受,父母可能會以孩子感興趣和可以理解的方式納入福音教導。

擬定好計畫之後,要約定分派好達成計畫的行動責任,並取得參與者的承諾。

評估各方的建議後,這個家庭決定每當阿爾弗雷多星期一晚上要踢足球時,他們就在星期日晚上舉行家人家庭晚會。父母雙方都希望在星期一晚上舉行家人家庭晚會,但不能以兒子不參與作為代價。

阿爾弗雷多願意參加家人家庭晚會的福音討論,前提是不要要求他授課。媽媽對這樣的安排很滿意,特別是因為她的孩子同意開家人家庭晚會。爸爸要負責組織和主持家人家庭晚會。爸爸、媽媽和瑪麗艾塔(偶爾)會分擔授課的責任。

步驟5:執行解決方案

家人執行解決方案時,他們要評估需要修改的地方。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可能需要找到一個不同的解決方案。

一項新聖約

總會會長團的雅各‧傅士德會長指出,耶穌基督在塵世傳道期間提出了一項新約──一項新的和更美好的聖約,要求男男女女必須遵守更高的律法。人們(包括父母)不必再遵守一報還一報的律法(見出埃及記21:24),反而要有做好事的渴望,把另一邊臉頰轉向打他們耳光的人(見馬太福音5:39)。他們要愛自己的仇敵,並爲那些輕蔑地利用他們、逼迫他們的人祈禱(見馬太福音5:44)。他們要在對待他人的行爲上,尋求並跟隨聖靈的提示。 10

愛在家

多馬‧孟蓀會長說過一個令人心酸的故事,故事強調化解分歧的重要性,分歧可以破壞家庭的團結。

「有的家庭有父親、母親及兒女,卻因一時的失言而彼此疏離。以下的故事提到了多年前在一個青年的生命中,就差點發生這樣的悲劇,爲顧及隱私,我姑且稱他爲傑克。

「傑克一生多次和父親發生嚴重的爭執,他17歲那年,有一天兩人之間爆發了一場非常激烈的口角。傑克對父親說:『我再也忍不下去了,我要離開這個家,永遠都不回來了。』說著,便進房間收拾行李。他母親哀求他留下,但他怒氣衝天,一點都聽不進去,任憑母親在門口哭泣,他還是走了。

「他走過院子,正要跨出大門,聽到父親對他喊道:『傑克,我知道你離家出走多半是我的錯,我眞的感到非常抱歉。我要你知道,如果有一天你想回來,我們永遠歡迎你。我會努力當個好父親,我要你知道我永遠愛你。』

「傑克一言不發地走到車站,買了一張遠程車票。他坐在車上,看著自己的家漸行漸遠,不禁想起父親的話。他開始明白,父親要說出那番話是需要有多大的愛,父親已經道歉了。父親求他回家的那一句『我愛你』,在夏日的空中迴盪著。

「這時傑克才了解到下一步就看自己了。他知道唯一能讓自己內心寧靜的方法就是以父親對他的那種成熟、仁慈及愛來回報父親。於是傑克下了車,買了張回程車票回家。

「回到家午夜剛過,他進了屋,打開了燈。父親正坐在搖椅上,將頭深埋在雙手裡。父親抬頭一看到傑克,就立即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兩人奔向對方,緊緊地擁在一起。傑克常說:『我在家最後的那幾年,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日子。』

「我們可以說有個男孩在一夕之間長大了,有位父親抑制自己的怒氣和驕傲,救了自己的兒子,讓他不致因家庭破碎而成爲『迷失的一群』中的一分子。愛是連繫的帶子,是療傷的良藥。愛,我們常常感受到,卻甚少表達出來。……

「……這是我們的責任,也是我們神聖的義務,要伸手援助那些……離家迷失了的人。」 11

當家人努力遵守救主提出的新聖約,以充滿愛和友好的方式化解分歧,他們的家庭關係會享有更大的愛、平安與和諧。

註:

  1. “The Sacred Responsibilities of Parenthood” in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2003–2004 Speeches (Provo: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2004), 89.

  2.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04年10月,利阿賀拿,第49頁。

  3. Christlike Parenting: Taking the Pain out of Parenting (Seattle: Gold Leaf Press,1999), 66.

  4. Christlike Parenting, 69.

  5. Christlike Parenting, 67.

  6. 參閱雅各‧傅士德,「我要把這些造成我的統治者」,1981年4月,聖徒之聲,第51頁。

  7. 參閱尼爾‧麥士維,「看啊,敵人已聯合起來」,1993年7月,聖徒之聲,第68頁。

  8. From Conflict to Resolution: Skills and Strategies for Individual, Couple, and Family Therapy by Susan M. Heitler, Ph.D. Copyright © 1990 by Susan Heitler.Used by permission of W. W. Norton & Company, pages 22–43.

  9. The Power of Two: Secrets to a Strong and Loving Marriage (California: New Harbinger Publications, 1997), 202.

  10. 「更美之約的中保」,2003年9月,利阿賀拿,第3–6頁。

  11. 多馬‧孟蓀,「帶他回家」,2003年11月,利阿賀拿,第57–5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