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癮
原則8


「要堅定穩固」,支援指南:給戒癮者配偶和家庭的協助(2014)。

「要堅定穩固」,支援指南:給戒癮者配偶和家庭的協助

婦女凝視天空

原則8

要堅定穩固

「因此,你們自己也知道,凡是達到這境界的人,在信心上,以及在使他們獲得自由的那件事上,都堅定穩固」(希拉曼書15:8)。

設立界線來保護自己和家人

我們常會在要怎樣支持我們所愛的人,以及如何努力滿足自己福祉和安全方面的需求之間感到左右為難,尤其在我們所愛的人仍然難以擺脫毀滅性的行為時。 我們想要表達對他們的愛,同時也想保護自己和別人。學習怎樣愛自己和保護自己,不只對於一直明白自己個人的價值是極為重要的,也會成為我們家人的一大祝福。

設立界線是表示,我們針對某些行為或個人表明界線或界限,是我們不容讓其他人跨越的。了解這個概念,並且有能力訂出界線,會幫助我們避免感覺自己是受害者。

我們所設立的界線會幫助我們滿足自己靈性、情緒及身體上的需要,並最終幫助我們感到安全和平安。我們需要感覺安全和美滿,才能充分地去愛和為人服務。然而,當我們的需求未能獲得適當滿足,我們有責任告訴我們所愛的人,讓他們運用選擇權來決定他們是否能幫助我們。

  • 你所立的界缐如何幫助你感覺安全和美滿?這些界缐如何幫助你表達對自己和他人的愛?

要坦誠

坦誠地讓我們所愛的人知道我們的痛苦,以及我們需要他們怎樣提供幫助,要這麼做可能並不容易。然而,我們的脆弱可以幫助我們變得更真實,並幫助我們所愛的人更能理解我們的想法。如果我們所愛的人繼續選擇用不友善或冷酷的行為跨越我們的界缐,那麼強力執行後果就成為我們接下來要採取的最佳行動。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真正愛罪人會讓人勇敢的面對問題,而不是姑息!真正的愛並不鼓勵自我毀滅的行為」(「教我們忍與愛」,1994年7月,聖徒之聲,第74-75頁)。

我們有責任設立和清楚表明界缐、立下規矩,並要讓家庭成員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樣做並不是要控制他人,而是要將負面影響降至最低,並幫助我們的家人能夠安全和維持良好的狀況。設立界線也能幫助我們記得我們身為神的兒女的價值,並知道我們在生活中配得到愛心和仁慈。許多配偶和家庭成員發現,當他們坦白表明自己的感受和經驗,並設立嚴明的界缐和後果後,他們心愛的人會更充分了解其選擇和行為的破壞性影響。經歷後果可以為我們心愛的人提供所需的動力去尋求治癒和康復。設立界限也有助於邀請聖靈進入我們的家庭和我們家人的生活中,因為這會幫助我們坦誠、謙卑和堅定自信,並讓我們所愛的人更善用自己的選擇權。

  • 在與所愛之人的關係中保持坦誠怎麼造福了你的生活?

  • 如果你覺得自己還不能坦誠地面對你所愛的人,你可以做什麼來促成更坦率的溝通?

界缐被跨越時,強力執行後果

如果我們所愛的人繼續漠視我們的界缐,我們要執行後果。我們這麼做時,應該尋求主的指引。聖靈可以幫助我們知道,什麼對我們心愛的人和我們自己是最好的。沒有一種方法是適合所有人的。

然而,有一定的原則可以指導我們為家人設立界缐或後果。例如,我們的界缐和後果應該以選擇權的原則為基礎——它們必須以「我們可以做且將要做的是什麼」為根據,而不是我們所希望或期待別人做什麼。界缐和後果應當明確和具體,而且應該出於愛和用愛溝通,而不是帶著憤怒或作為懲罰。它們可能是所採取的行動的自然結果。我們可以從簡單且具體的限制開始實施。例如,堅持我們的家庭要遠離色情、有害物質,或相關的負面影響,就是一個合適的界缐。如果我們所愛的人跨越任何界缐,那麼我們就要執行相關的後果。這會讓我們所愛的人知道,我們是有限度的,我們不容許不當的行為。

福音教導我們了解天父的一種模式,祂提出誡命,並且讓不服從的行為得到後果。例如,經文教導我們,如果我們不遵守誡命,就不能有聖靈經常為伴(見摩賽亞書2:36)。 在生活中,針對家人的壞行為設立界限,會提醒我們記得,我們是值得被愛和被尊重的。我們摯愛之人需要了解,我們的界線是關乎我們有義務遵守第二大誡命,也就是要愛自己和鄰人(見馬太福音22:39)。

我們應該預期我們的界缐會受到挑戰,而且需要執行後果。但是我們也要記住,錯誤是學習的機會。如果我們為一些行為建立後果,它必須是我們願意和有能力秉持愛和學習的精神去執行的規定。我們所設立的界缐和後果都要做得明智、與福音和諧,並有聖靈的帶領。我們也可以藉著諮詢值得信賴的支持者、聖職領袖或專業諮商師,來尋求幫助。這有助於我們評估我們的想法和保持警覺——是否有任何界缐或後果不是基於真誠和愛的原則。

當我們為家人的安全和福祉設立界限和執行後果時,主會幫助我們、支持我們。我們這麼做時,祂的影響力會為我們的生活和心愛的人的生活帶來更大平安。

  • 界缐和後果如何幫助你和你所愛的人得到康復和治癒?

  • 如果你所愛的人跨越界缐,你可以執行哪些後果?

  • 所愛的人多次未能尊重你所設立的界缐時,你該如何適當地作出回應?

盡我們所能來維護關係

我們因所愛之人的選擇而感受到的痛苦,似乎很難承受。我們會發現自己想知道「我還能繼續忍受多久?」有時候,與我們心愛的人隔絕、或甚至跟他們斷絕關係,似乎是唯一的解脫方法。儘管如此,我們仍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來維護我們的關係。

古代和近代的先知與使徒一再地教導婚姻和家庭的神聖性。羅素·培勒長老教導:

「今天我要呼籲本教會的成員和各地愛家的父母、祖父母和其他的家人遵行這份偉大的〔家庭〕文告,使這文告成為像摩羅乃將軍的『自由旗幟』一樣,並且全心奉行文告中的訓誡。……

「在今日的世界中,撒但對家庭的侵襲無所不在,父母必須盡全力強化和保衛他們的家庭」(「最重要的事物就是那些持續最久的事物」,2005年11月,利阿賀拿,第42,43頁)。

在尋求明白主對於我們的家庭關係的旨意時,應該尋求主的指引和力量來支持我們。

  • 藉著維持明確的界限,你可以做些什麼來表明你對你們之間的關係的承諾?

  • 維持界缐如何幫助你保存你的自我價值?

​明白我們不必忍受我們所愛之人的虐待行為

我們所愛的人加諸於我們的任何虐待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虐待是苛待他人的身體、情感、性或精神的行為。它不僅會傷害身體,也會深深地影響心靈和精神、摧毀信心和造成混亂、懷疑、不信任、內疚和恐懼」(Responding to Abuse: Helps for Ecclesiastical Leaders [1995], 1)。受習癮所苦的人有時會做出虐待行為。雖然我們祈求我們的心會充滿「忍與愛」(「謙卑求主」,聖詩選輯,第106首),但我們知道主並不希望我們忍受虐待。對我們來說,採取必要的措施來維護我們的福祉、保持安全和制止虐待行為是很重要的。我們可能需要尋求天父、教會領袖,或其他值得信任的人的幫助,以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

在某些情況下分居或離婚可能是正當的。達林·鄔克司長老曾說:

「……我們知道你們許多人是無辜受害者——有些成員的前任配偶不斷地違背聖約,或是長期遺棄或拒絕履行婚姻責任。曾經經歷這種虐待的成員都親身體認到,有的情況是比離婚更糟糕的。

「當婚姻已名存實亡而沒有希望挽回時,就有必要找個方法來結束」(「離婚」,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71頁)。

考慮分居或離婚時,尋求教會領袖和其他人的忠告會有所幫助。然而,此項個人決定要有主的指引。

  • 所愛的人做出虐待行為時,你該如何適當地回應?

夫妻閱讀經文

如果我們為一些行為建立後果,它必須是我們願意和有能力秉持愛和學習的精神去執行的規定。我們所設立的界缐和後果都要做得明智、與福音和諧,並有聖靈的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