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和改變
悔改的意思就是指放棄一切與神的誡命相牴觸的作風,包括在個人、家庭、種族、國家等層面。
我帶來菲律賓區域的教友對大家的問候,那裡一共有80個支聯會和80個區會,520,000名教友,13個傳道部中則有2,200位傳教士。教會在當地由於組織還未臻健全而面臨了一些挑戰,但是我們仍不斷在進步。
在這些正在開發中的地區,我們非常仰賴年長的夫婦傳教士。我強調這點,因為我需要讓聽眾裡的許多人知道我們是多麼感謝他們的服務,我們也懇請其他人會決定出來從事這項重要的服務。
一、
開始時我要轉述其中一位勇敢的夫婦傳教士當面告訴我的話。他說:「當我回顧自己的一生,我幾乎無法想像像我這樣一個熱愛赤足衝浪的夏威夷人居然傳教了三次。可是每當我感受到救主溫暖的擁抱,我就會想要服事祂,然後我整個人就變了。」他真的變了!何斯坦利告訴我,30歲以前的他無所事事,「整天在懷基基海灘遊蕩。」後來,他找到了福音,娶了一位後期聖徒女孩為妻,然後就變了一個人。自從那以後,他完成了許多召喚,包括擔任主教和支聯會會長。現在,何長老和他心愛的妻子瑪咪──這位影響他在生命中作了許多改變的女子,已經傳教三次了。
讓我們從路加福音再看另一個例子。
「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
「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
「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
「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必從那裡經過。
「耶穌到了那裡,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
「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路加福音19:1-6)。
福音書在這裡寫道,耶穌的信徒因為祂要到罪人的家裡住宿就「私下議論」(第7節),但耶穌不理會這些話。祂的福音就是要給那些所有願意革除舊習、為了在神國中得救而願意作必要改變的人的。
再回到經文中對這位打開家門和心門邀請主進入的人的記述: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第8-10節)。
耶利哥的撒該和夏威夷的斯坦利代表了我們眾人。對於那些決定要「歡歡喜喜地」接待主,並追隨祂的引領的人,我們祈求你們會有跟他們一樣相同的改變。
二、
耶穌基督的福音要求我們改變。「悔改」是福音中最常出現的信息,悔改的意思就是指放棄一切與神的誡命相牴觸的作風,包括在個人、家庭、種族、國家等層面。福音的宗旨乃是使普通的平凡人蛻變為高榮國度的公民,而要有那樣的蛻變需要我們有所改變。
施洗約翰傳講了悔改的信息,他的聽眾來自不同的團體,他說每個人都必須有所改變,才能「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路加福音3:8)。稅吏、士兵、百姓──每個人在悔改的過程中都有必須要去改變的傳統。
耶穌的教訓也要求各種團體的人要改變他們的傳統。當文士和法利賽人抱怨耶穌的門徒因吃飯不洗手而「犯古人的遺傳」時,耶穌則回答說,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才「因著〔他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馬太福音15:2-3)。祂講述他們如何「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第6節)。祂用「假冒為善」一詞來稱呼那些墨守成規而不願遵從神的誡命的人(第7節)。
同樣的,主在現代的啟示中宣告:「那邪惡者」藉由人們的「不服從,又因為他們祖先的傳統」,便將光和真理從神無知的兒女那裡取走(教約93:39)。
對希望能配得神上好祝福的人而言,任何一個民族的傳統、文化或生活方式難免都有一些必須改變的習俗。
貞潔便是一例。主在西奈山吩咐「不可姦淫」(出埃及記20:14),也在現代的啟示中重申這項教導(教約42:24;亦見教約59:6),新約則吩咐眾人「要逃避淫行」(哥林多前書6:18;亦見加拉太書5:19;帖撒羅尼迦前書4:3),神的眾先知都一直在譴責「淫亂」。然而,這些永恆的誡命常遭到許多地方盛行的傳統所忽視、反對或嘲弄。這情形在今日尤其明顯,一個國家的電影、雜誌和網路資訊可以迅速地散播至其他許多國家。婚約外的性關係受到許多人的容忍或鼓吹。快速擴展的色情文化也是如此。所有沉浸在這種罪的文化中的人,若想成為神的人民,就必須悔改,因為祂已發出警告:「決無不潔之物可以進入祂的國度」(尼腓三書27:19)。
每星期出席教會聚會是另一項與流行傳統相衝突的誡命。主已吩咐我們要在祂的安息日出席教會聚會,「獻上〔我們的〕聖餐」(見教約59:9)。這項誡命要求我們不是單單被動地出席聚會,更要參與崇拜和服務,這項要求對許多不是基督徒的人而言,是一個相當困難的改變,甚至對那些只有偶爾會出席一下聚會的基督徒而言,也不容易。
主吩咐我們禁戒酒類、煙草、茶、咖啡(見教約第89章),這也跟許多人的傳統有所衝突。長期累積下來的癮頭或習慣不容易改變,但神的命令非常清楚,祂所應許的祝福值得我們努力去改變。
另一個例子是誠實。有些文化對說謊、偷竊和其他不誠實的行為,採取寬容的態度。但任何形式的不誠實──不論是為了安撫人、保住面子,或得到好處──都與福音的誡命和文化直接衝突。神是真理之神,神不會改變,必須改變的是我們。若欺騙已成傳統文化中司空見慣的事,讓人習慣認為只要有利可圖,又不太可能被識破,就可以撒點小謊、行點小詐騙,或欺瞞舞弊,那麼對所有生活在這種文化裡的人而言,這將是一項極大的改變。
另一項較不嚴重、但與福音文化有所衝突的世俗傳統,就是職位升降的觀念。在世俗上,我們談論職位的升降,但教會中的職位並沒有所謂的升或降,我們只有職位的異動。一名主教由持有適當權柄的人所卸免,被召喚到兒童會教課,這並不是降職,他還是繼續向前推動自己的職責,因為他以感恩的心接受卸免,然後履行新的召喚──縱使新的召喚較不引人注目。
關於這點,幾個月前我在菲律賓見到一個令人難忘的榜樣。我到鄰近馬尼拉的帕西格支聯會去拜訪一個支會。我在那裡遇見認識多年的凌奧古斯多弟兄,他曾經擔任支聯會會長、傳道部會長、總會當局人員、馬尼拉聖殿會長。現在我看到他懷著感恩之心,謙卑地在主教團中服務,擔任第二副主教,而主教是一位遠較他資淺的年輕人。從聖殿會長到擔任支會的第二副主教,正是實踐福音文化的美好榜樣。
在上述的這些例子中,我並不是將世界上某個地區的文化或傳統拿來和另一個地方相比較,我所比較的是主的方式與世俗的方式,也就是將耶穌基督福音的文化與各個國家或民族的文化及傳統相比較。沒有任何團體可以壟斷美德,或是不必服從誡命去作改變。因此,耶穌和祂的使徒並未試圖將外邦人轉變為猶太人(見羅馬書2:11;加拉太書2:11-16,3:1-29,5:1-6,6:15)。他們教導外邦人和猶太人,想要幫助他們成為基督的信徒。
同樣地,今日主的僕人並未試圖將菲律賓人、亞洲人或非洲人轉變為美國人。救主邀請所有的人歸向祂(見尼腓二書26:33;教約43:20),祂的僕人力求說服所有的人──包括美國人──成為後期聖徒。我們呼籲所有的人,放棄你們與神的誡命和福音文化相牴觸的傳統和文化習俗,加入祂人民的行列來建立神的國度。如果我們不在黑暗裡行,使徒約翰教導說:「我們⋯⋯在光明中行,⋯⋯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一書1:7)。
三、
對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全體教友而言,他們有一種獨特的福音文化,一套共同的價值觀、期望和作法。這種福音的生活方式源自於救恩計畫、神的誡命,以及活著的先知的教訓,並在我們教養子女及個人的生活當中一覽無遺。家庭文告中所載明的原則優美地表達出我們的福音文化。
受洗加入耶穌基督教會的人都立下了聖約。主在現代的啟示中說:「當人們被召喚歸向我的永遠福音,並且與永約訂約時,他們就被認為是世上的鹽和人們的味」(教約101:39)。我們若要履行約言成為世上的鹽,就必須與周遭的人有所不同。
如同耶穌所教導的:「我要你們作世上的鹽;但是,鹽如果失去了它的味,世人將用甚麼來調味呢?這種鹽必將毫無用處,惟有被丟棄,在人們的腳下被踐踏」(尼腓三書12:13;亦見馬太福音5:13;教約101:40)。
這需要我們從自己的家庭文化、種族文化或是國家文化作某些改變。我們必須改變我們行為中所有與福音的誡命、聖約、文化相衝突的部分。
福音計畫是建立在個人責任的基礎上。我們的信條說明了永恆的真理:「我們信人為自己的罪而受懲罰,並不是為亞當的違誡」(信條第2條)。這種對個人責任的要求,我們的教義中有諸多記載,也和撒但的計畫有著鮮明的對比,他的計畫是要「救贖全人類,以致於一個都不被失落」(摩西書4:1),而天父和救主的計畫則是建立在個人選擇和個人努力的基礎上。
這種強調個人責任和個人努力的教義和作法,與許多地區的個人傳統及當地文化相衝突。我們生活在一個收入和物質環境有著顯著差異的世界,許多政府團體和個人正努力縮小這些差異。救主的信徒被吩咐要賙濟窮人,而許多人也這麼做了。但有些贈與會助長依賴的風氣,這些贈與雖然滿足了接受者對於食物和棲身處所的需求,但卻使他們在個人成長這項永恆的需求上變得更加貧窮。福音計畫所要求的成長只存於重視個人努力和個人責任的文化,它無法與依賴的文化共存。任何會使我們依賴他人來作決定或依賴他人提供資源(特別是那些我們可以自行提供的資源)的作法,都會削減我們靈性,阻礙我們的成長,使我們無法成為福音計畫要我們成為的那種人。
福音能夠使人們脫離貧困和依賴,但只有在福音的文化勝過依賴的傳統和文化時方有可能,這包括了非常貧窮的人也忠信地繳納什一奉獻。我們可以從出埃及的以色列兒女身上學到此一教訓,他們在那裡當了數百年的奴隸,然後跟隨先知進入自己的土地,成為強大的民族。我們也可以從摩門先驅者的身上學到這個教訓,他們從未拿迫害和貧窮來當藉口,而是憑著信心向前推進,相信他們若遵守神的誡命,神必賜福給他們。祂確實祝福了他們。
為了融入福音的文化,我們必須改變。這些改變需要我們付出長時間的努力,有時會讓我們很痛苦。我們的改變必須顯而易見。我們不僅是「世上的鹽」,也是「世上的光」,我們的光是不能隱藏的(見馬太福音5:13-16)。使徒約翰已警告,這會讓世人恨我們(見約翰一書3:13)。這也就是為什麼立約要作改變的人都有神聖的職責要彼此相愛、互相協助。我們必須把這種相互間的鼓勵帶給每一位努力掙脫世俗文化,想要融入耶穌基督福音文化的人。使徒約翰總結道:「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18)。
在表現對同胞的愛上,沒有比本教會那些離開舒適的家和環境去擔任夫婦傳教士的高貴男女更令人印象深刻的了。他們對那些努力尋求改變的人提供了最真實及最有價值的協助。願神祝福我們的夫婦傳教士!
四、
耶穌吩咐我們要彼此相愛,我們藉著彼此服務來表明這種愛。我們也被吩咐要愛神,我們藉著不斷悔改和遵守誡命(見約翰福音14:15)來表達我們對神的愛。但悔改不只是捨棄我們的罪,廣義來說,悔改需要我們有所改變,捨棄一切與神的誡命相衝突的傳統。當我們完全融入耶穌基督的福音文化時,我們就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以弗所書2:19)。
我見證這就是主暨救主要我們做的事,好讓我們能夠成為祂的福音要我們成為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