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考驗
10月 2008


2:3

考驗

沒有任何暴徒或軍隊能讓聖徒們背離他們所知道是真實的事。

我的目的是要讓大家明白,在動盪的時代裡,主總是在前方預備了一條安全的道路。我們活在使徒保羅所預言將在末世來到的「危險的日子」裡。1我們個人和家庭若要得到安全,教會若要獲得保障,就必須「服從福音的律法和教儀」2

1849年7月24日,聖徒來到這個山谷已經兩年。他們終於擺脫了多年來受暴徒侵擾及迫害的日子,他們為此舉行了一場盛大的慶祝活動。

就在幾年之前,在可怕的情況下,先知約瑟‧斯密被監禁在利伯地監獄好幾個月。在此同時,暴徒將聖徒們逐出家園。利伯地(即自由之意)和監獄這兩個詞彙放在一起,實在很突兀。

約瑟大聲呼求:

「神啊,您在哪裡?遮蓋您藏身處的天幕在哪裡?

「您的手要靜止到幾時?您的眼,是的,您純潔的眼,要從永恆的諸天看您的人民和您的僕人受冤屈到幾時?您的耳要被他們的哭喊貫穿到幾時?」3

先知約瑟先前曾尋求指引,主告訴聖徒要依序向法官、地方長官,最後向總統尋求賠償。4

他們向法官提出的上訴失敗了。約瑟‧斯密在一生中曾因各種不實的指控被傳喚至法院超過200次,但他從未被定罪。

當他們向密蘇里州的州長包格尋求賠償時,他卻簽發了一份文告說:「摩爾門教徒應被視為敵人;而且為了公眾利益起見,必要時必須加以消滅或趕出本州。」5這份文告縱容了令人難以想像的殘暴惡行。

聖徒們於是向美國總統馬丁‧范布倫訴願,總統告訴他們:「你們的訴求很正當,可是我愛莫能助。」6

我會讀出他們第三次向美國國會請願時,請願書上的最後幾段話:

「請願者所受的苦難已經不勝負荷,超過人類所能忍受,實非美國公民能毫無怨言地加以承受。我們已在暴虐和壓迫的鐵腕下呻吟多年;我們被搶奪的產業總金額已達兩百萬美金;我們就像森林裡的野獸一樣被獵捕;我們看到曾參加美國獨立戰爭的父老和無辜的小孩遭迫害者殺害;我們看到美國公民姣好的女兒受到最野蠻殘酷的凌辱,最後,我們還看到一萬五千位男人、女人和小孩在嚴寒的冬天從他們神聖的家園、溫暖的爐邊被武裝份子逐出,身無分文、毫無防衛地來到一塊陌生的土地。我們處於這一切的苦難下,向國家的最高議會伸手求助,謙卑地向這偉大自由民族的傑出參議員和眾議員們提出訴願,請求獲得賠償及保護。

「請聆聽此時正受到放逐的成千上萬美國公民的哀求……!請聽那孤兒寡婦的哭泣哀號,在這片我們引以為傲,老鷹……自由遨翔的土地上,他們的父親和丈夫被殘酷地殺害了。勿讓各國史籍記載:……流亡者在你們的手下尋求保護及賠償,卻徒勞無功。你們有力量拯救我們、拯救我們的妻子兒女,讓密蘇里州的嗜血景象不再重演,因而大大減輕一群受迫害及傷害的人民的恐懼。這是您的請願者衷心的訴求。」7

他們未獲得同情,並且被拒絕了。

1844年,雖然伊利諾州州長多馬‧福特已下達保護令,但先知約瑟‧斯密和他的哥哥海侖還是在卡太基監獄遭人射殺身亡。聖徒們那時所遭受的無情對待及苦難無法言喻。

到了1849年的7月24日,他們終於擺脫了暴徒迫害,於是籌畫慶祝活動。8

聖徒所擁有的每一件東西,都是橫越一千六百公里的沙漠,靠著手推車或篷車帶來的。20多年之後,鐵路才抵達鹽湖城。他們在幾乎沒有什麼物資的情況下,決定要舉辦一場盛大的慶祝活動來抒發他們的感受。

他們在聖殿廣場上搭了一個棚子,立了一根將近32公尺高的旗杆,縫製了一幅長約20公尺的巨幅國旗,讓國旗在這根象徵自由的旗杆頂上飄揚。

此事似乎令人迷惑且難以置信,因為在這場首次舉行的慶典上,他們所選的主題竟然是愛國及效忠政府,效忠那個曾經拒絕他們,不願協助他們的政府。他們到底在想什麼呢?如果你明白其中的原因,就會了解基督教訓的力量。

當百翰‧楊會長帶領著遊行隊伍來到聖殿廣場時,有管樂團為他們奏樂。十二使徒及七十員就跟在楊會長的後頭。

跟在這些人後面的是24位穿著白色長褲、黑色外套的男青年,他們右肩上打著白色領巾,頭上戴著小帽,身體左側配戴著一把入鞘的劍。另外,每個人右手上還拿著一份獨立宣言及美國憲法,並由一位男青年唸出了獨立宣言。

接下來是24位身穿白色衣裳的女青年,她們右肩上打著藍色領巾,頭上戴著白色的玫瑰,每個人都拿著一本聖經及摩爾門經。

幾乎和他們選擇愛國為主題一樣令人費解的是,接下來的節目是24位老人家,由教長以撒‧摩利帶領。他們是所謂的「銀髮族」──全部都超過60歲,每個人都拿著一根漆成紅色的木杖,木杖頂端飄著白絲帶。其中一位拿著星條旗。這些人是聖職的象徵,這聖職是「從太初未有世界之前」9就存在的,並且在此福音期復興了。

聖徒知道主已告訴他們要「服從國王、總統、統治者、和有執法權的長官,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10這條當年啟示的誡命,今日也適用於我們在世界各國的教友。我們應當成為守法、配稱的公民。

主告訴他們:「我……藉著我為此目的而興起的明智者的手,制定了此地的憲法。」11

在另一節中,主告訴他們「任何人受別人奴役是不對的。」12他們因此反度奴隸制度。這點對密蘇里州的屯墾者而言,是個非常敏感的議題。

因此,在1849年的慶祝大會當天,「菲尼亞斯‧理查長老代表了這二十四位老人家,宣讀了一份代表其忠誠與愛國心的演講稿。」13他談到他們需要教導子女愛國,也要熱愛自由、尊重自由。在扼要地敘述他們所經歷的各種危難後,他說道:

「各位弟兄、朋友,我們這群歲數超過一甲子的人,都曾看過美國政府的榮耀景象,也知道我們所遭受的殘暴待遇是來自一群腐敗而墮落的政府官員,但是我們引以為傲的憲法,其純正的各項原則是不會改變的。……

「我們已從先人那裡繼承了自由的精神和愛國的情操,所以我們要把這些美德〔完完整整地〕傳給我們的後代。」14

有人會認為,若任由人性驅使,聖徒們應該會尋求報復,但必定有某種高過人性的力量戰勝了報復心。

使徒保羅解釋說:

「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15

神的靈淬鍊了本教會早期教友的品格,讓他們成為基督的信徒。

如果你能夠了解這群人民在飽受苦難之後,仍能如此長期忍受、堅忍、寬容、具有基督徒精神,那麼你就會明白後期聖徒是怎樣的人。他們不但沒有燃起報復之火,反而緊緊依附著啟示。他們根據主的教訓確立自己的人生方向,這些教訓今日依然可以在舊約、新約、摩爾門經、教義和聖約及無價珍珠中找到。

如果你能夠了解為何他們可以這般慶祝,那麼你就會明白為何我們對主耶穌基督及福音的各項原則有信心。

摩爾門經教導:「我們談論基督,我們因基督而快樂,我們傳揚基督,我們預言基督,我們依照我們的預言記錄,好使我們的子孫知道去哪裡尋求罪的赦免。」16

因此今日在這非常危險的日子、在耶穌基督真正的教會裡,17我們教導並奉行福音原則。

1849年的慶祝活動有三件事不但具有象徵意義,也隱含著預言:第一,男青年拿著憲法及獨立宣言;第二,每位女青年都拿著聖經及摩爾門經;第三,在遊行隊伍中的老人家──即銀髮族──受到敬重。

慶祝節目結束後,他們在臨時搭起的餐桌上用餐。幾百位淘金熱的旅客及60位印第安人也受邀加入了他們。

之後聖徒們就回去工作了。

楊會長曾說:「如果美國人民能不加干擾,好好地讓我們過十年生活,我們就不會對他們有任何要求了。」18

1849年的慶祝活動過八年後,聖徒們在大白楊峽谷再度慶祝7月24日。有四個騎馬的人趕來報告,說有2,500多名士兵正在前往這裡的路上。那些美軍奉總統詹姆斯‧布坎南的命令,由阿伯特‧詹斯頓上校指揮,正要前來弭平一場並不存在的摩爾門叛變。

聖徒們停止了慶祝活動,趕回家準備防禦事宜。他們沒有逃走,這次楊會長宣告說:「我們沒有違法,我們沒有理由這麼做,也不想這麼做,但若有任何人想要毀滅這群人民,全能之神會助祐我們,他們無法來到此地。」19

我的曾祖父母從遠西城被驅逐到納府,他們在路途上埋葬了一個孩子;後來他們被迫西遷,又在冬季營埋葬了一個孩子。

我的另一位曾祖母在十幾歲的時候,就推著手推車沿著普拉特河南岸前進。他們唱著:

一定找到神所安排之地,

路遙遠,在西方。

那裡不再有迫害和威脅,

眾聖徒有福了。20

在河流對岸,他們可以看到士兵們的武器在太陽底下閃閃發亮。21

我的曾祖母曾在聖路易買了一個鑲有美國國旗的琺瑯別針。後來她的衣服上總是別著這枚別針,直到過世為止。

沒有任何暴徒或軍隊能讓聖徒們背離他們所知道是真實的事。雙方簽訂協約之後,這場猶他戰爭(後來稱為布坎南的紕漏)便告結束。

我們現在也由同樣的啟示所引導,也有先知帶領我們。當先知約瑟‧斯密死後,就有另一個人來繼任。這種繼任的方式延續至今。

在六個月前的總會教友大會上,多馬‧孟蓀被支持為本教會第16任會長,剛好在他過81歲生日的前五個月。戈登‧興格萊會長於98歲高齡辭世,由他繼任。

本教會的資深領袖幾乎都是經過數十年的歷練和準備。

孟蓀會長是帶領我們面對今日挑戰的最佳人選;他有兩位副會長及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支持──他們都是先知、先見、啟示者。

從天父面前被趕出的那位路西弗依然在工作。他和跟隨他的天使會阻撓主的事工,並且極力想摧毀這事工。

但我們會繼續走在正道上。我們自己、我們的家庭和教會都必須緊緊依附這些原則和教儀。不論未來的考驗如何,也不論會有多少考驗,我們都必須保持忠誠信實。

我見證父神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活著。多馬‧孟蓀是透過預言蒙神召喚的。

「真理的標準已確立;沒有任何不潔的手能阻撓這事工的推展」(教會史4:540)。今日的後期聖徒已遍佈全球各地。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見提摩太後書3:1-7。

  2. 信條1:3。

  3. 教約121:1-2。

  4. 見教約101:86-88。

  5. History of the Church, 3:175.

  6. Martin Van Buren, quoted in Eliza R. Snow Smith, Biography and Family Record of Lorenzo Snow (1884), 77.

  7. Quoted in Biography, 152--53.

  8. See Biography, 95--107.

  9. 教約76:13。

  10. 信條1:12。

  11. 教約101:80。

  12. 教約101:79。

  13. Biography, 100.

  14. Phineas Richards, in Biography, 102--4.

  15. 哥林多前書2:14,16。

  16. 尼腓二書25:26。

  17. 見教約1:30。

  18. Brigham Young, ”Remarks,” Deseret News, Sept. 23, 1857, 228.

  19. Deseret News, Sept. 23, 1857, 228.

  20. 聖詩選輯,第18首。

  21. See ”By Handcart to Utah: The Account of C. C. A. Christensen,” Nebraska History, winter 1985, 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