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對救主耶穌基督的見證
2015年12月


對救主耶穌基督的見證

潘會長在擔任總會持有權柄人員54年及擔任使徒45年的期間,「在全世界作基督之名」(教約107:23)的特別證人,謙卑地作見證;潘會長於2015年7月3日過世前不久,要求在利阿賀拿分享他下列教導的摘錄內容。在這聖誕時節的特別氣氛中,這些教導彰顯了他對救主耶穌基督的見證和愛。

Image
基督和孩子

基督和小孩子,(局部),卡爾‧布拉克繪

我愛主

「我愛聖誕節,聖誕時節有一種特別的氣氛。一個見證臨到世界──不只給教會成員,也給世界各地的人──見證耶穌是基督。……身為主的僕人,十二使徒之一的我,知道耶穌是基督。……

「我愛主。我愛祂的事工。我愛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並為祂作見證,祂是我們的夫子和我們的朋友。」1

我是祂的證人

「有些非常神聖的事,是不應加以討論的。……

「不是這些事很神祕,而是這些事很神聖,所以不是要加以討論,而是要加以珍藏、保護,待之以最虔敬的態度。

「我逐漸明白先知阿爾瑪的意思:

「『有很多人已知道神的奧祕;但是他們必須遵守一項嚴格的命令,就是只傳講祂賜給人類兒女的祂那一部分話語;那是祂按照他們對祂留意和努力的程度而賜予的。

「『因此,硬起心來的人得到較小部分的話;不硬起心來的人就蒙賜較大部分的話,直到他獲知神的奧祕,直到完全明白為止』(阿爾瑪書12:9-10)。……

「我也和你們一樣想知道,蒙召喚為使徒的神聖召喚,怎麼會臨到我身上。我缺乏許多種資格,服務的能力也顯不足。我仔細想一想,覺得唯有一件事,也許就是我所擁有的資格,那就是,我有這項見證。

「我向各位宣告:我知道耶穌是基督,我知道祂活著。祂在全盛時期降生,親自教導福音,受試驗,被釘死在十字架,祂在第三日復活,成為復活初熟的果子。祂有骨肉的身體。我見證這一切,我是祂的證人。」2

祂承受懲罰

Image
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您的意思

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您的意思,,哈利•安德生繪,Pacific Press Publishing Association, Inc.惠予提供,不得複製

「在救主被釘十字架之前及之後,都有許多人自願捨身取義,壯烈犧牲。但從來沒有人承受過基督所承受的一切。祂親自背負所有世人的罪過重擔。而贖罪是否能完成,全繫於此舉。經由祂的自願犧牲,慈悲和公道之間得以調停,永恆的律法得以維續,中保的協調得以達成,若非如此,世人無法獲得救贖。

「祂自願選擇為全人類一切的邪惡與墮落承受懲罰;所有的殘暴、淫逸、惡行與腐敗;所有的沉溺、殺戮、凌虐與恐怖──世上所有以往曾犯的以及未來將犯的一切罪行。由於祂的選擇,祂必須承受魔鬼的強大力量,面對那既沒有血肉之軀,也感覺不到肉體痛苦的魔鬼。就在客西馬尼園裡!

「我們不知道贖罪是如何完成的,沒有人目睹那邪惡在純淨之主的光芒面前羞慚退避的景象。然而即使邪惡集結一切勢力,也無法壓制那光芒。在完成一切應做之事後,贖價已經償清。死亡與地獄再也無法轄制所有悔改之人,人類終於獲得了自由。從此,曾經活在世上的每一個靈魂都可以選擇跟隨那光而獲得救贖。

「由於這項無限的犧牲,『經由基督的〔這項〕贖罪,全人類都可以藉著服從福音的律法和教儀而得救(信條第3條)。」3

萬世師表

「在努力教導祂福音的過程中,我漸漸地認識祂,耶穌基督,神的兒子,天父的獨生子。我虔敬地站在祂面前,對於祂所教導的內容和方法深表敬佩。我們任何人渴望能像祂一樣教導,並不為過。我們任何人渴望能變得像祂一樣,並不為過。祂不僅是位教師;更是萬世師表。」4

最值得認識的真理

「我們世人不會、也不可能完全了解祂是如何完成贖罪犧牲的。但是,就現在而言,祂為何受苦比祂如何受苦來得更重要。祂為何要為你我和全人類做這件事?祂這麼做,是因為對父神和全人類的愛。『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15:13)。

「在客西馬尼園,基督離開使徒去祈禱。當時發生的事超乎我們的理解能力!但我們知道祂完成了贖罪。祂願意承擔所有世人的過錯、罪過和罪惡感、懷疑和恐懼。祂為我們受苦,好讓我們不必受苦。許多人飽受苦難和憂患,然後痛苦、悲慘地死去。然而祂所受的苦比這一切更甚。……

「祂所受的苦不同於在祂之前和之後的人所受的苦。祂承擔了全人類家庭的罪罰,想像一下!祂沒有虧欠,不須償付代價,也沒有犯錯,然而人類所累積的一切罪惡、悲痛和憂傷、痛苦和羞辱,一切心理、情感和身體上的傷痛全加諸在祂身上──祂經歷了這一切。全人類的歷史上只有一個人毫無罪過,有資格為全人類的罪和違誡作成贖罪,以及能夠忍受償付所有罪債時隨之而來的痛苦。

「祂獻上自己的生命,說了一件重要的事:『是我承擔了世人的罪』(摩賽亞書26:23)。祂被釘十字架,然後死去。他們無法取走祂的生命,是祂自己願意獻出生命。……

「如果你已經跌倒或曾經迷失了一段時間,如果你覺得敵人現在擄獲了你,你可以懷著信心向前進,不必在世界上飄流不定。有人已準備好,要引領你回到平安及安全的地方。如經文所應許的,神的恩典『在我們盡力而為後』(尼腓二書25:23),就會來到。這樣的事情是有可能發生的,而對我來說,這就是那最值得認識的真理。

「我要應許,那光明的寬恕早晨會來到。到時,『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腓立比書4:7)會再度來到你的生命中,就像日出一樣,並且,你和祂都『不再記念〔你的〕罪惡』(耶利米書31:34)。你要怎麼知道呢?你會知道的!(見摩賽亞書4:1-3)。」5

我的見證

「在我活到這把年紀,教導和服務這麼多年後,在我行過千萬哩路、走訪世界各地後,連同我所經歷過的一切,我想要分享一項偉大的真理,那就是我對救主耶穌基督的見證。

「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經歷一次神聖的經驗後,作了以下的記載:

「『現在,在許多對祂作的見證後,最後,這是我們對祂作的見證:祂活著!

「『因為我們看見祂』(教約76:22-23)。

「他們的這番話,正是我想說的。」6

「我何其有幸,能在我的一生中擔任特別證人,為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作見證。我極度謙卑且絕對確信地見證,祂是父的獨生子。這是祂的教會;祂主領且指導著這事工。祂是我們的救贖主。我知道祂活著,而且我認識祂。我如此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7

註:

  1. “Our Witness of the Lord,” General Authority training, Dec. 5, 1974.

  2. 參閱「靈作見證」,1972年1月,聖徒之聲,第10,11頁。

  3. 「耶穌基督是誰?」,2008年3月,利阿賀拿,第15頁。

  4. Mine Errand from the Lord:Selections from the Sermons and Writings of Boyd K. Packer (2008), 337.

  5. 「救主無私、神聖的犧牲」,2015年4月,利阿賀拿,第37-38頁;亦見「最值得認識的真理」,教會教育機構祈禱會,2011年11月6日。

  6. 「證人」,2014年5月,利阿賀拿,第97頁。

  7. 潘會長在臨終前寫下了這篇最後的見證。

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