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團信息
有了愛,之後呢?
我們敬愛的先知多馬·孟蓀會長教導:「愛就是福音的精髓。」 1
愛是如此重要,以致於耶穌稱愛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並說愛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2
愛是我們在教會中一切作為的核心動機。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參與的每項計劃、每次會議、每個行動,都必須出自這項品格——因為沒有仁愛,也就是「基督純正的愛」,我們就算不得什麼。 3
一旦我們的心思意念了解了這一點,一旦我們說自己愛救主和愛同胞之後,接下來呢?
對人有同情和愛的感覺,是否就夠了?說我們愛神和愛鄰人,是否就盡到對神的義務了?
兩個兒子的比喻
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接近耶穌,想從祂的話中捉住把柄。然而,救主卻說了一個故事,扭轉了局面,占了上風。
祂開始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這位父親去找大兒子,要他去葡萄園裡做工,但是他拒絕了。後來大兒子「懊悔,就去了」。
然後這位父親去找二兒子,要他去葡萄園裡做工。二兒子向父親保證他會去,但是卻沒去。
接著救主轉身問祭司和長老:「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
他們不得不承認是大兒子,也就是原先說不要去葡萄園工作,但後來悔改了就去的那個兒子。 4
救主用這個故事來強調一項重要原則——即遵守誡命的人才是真的愛神。
也許這就是耶穌為何要眾人聆聽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教訓,但不要效法他們的榜樣。 5 這些宗教教師沒有說到做到。他們喜歡談論宗教,但可悲的是,他們不了解其精髓。
行為與救恩
救主在最後幾次教導門徒時,提到了最後的審判。惡人和義人會被分開,好人會繼承永生,惡人則被交付承受永遠的懲罰。
這兩群人有什麼不一樣呢?
那些透過行為顯明愛的人得救了,沒有這樣做的人則被定罪。 6 人們會經由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行為,目睹我們是否真正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和這福音的信念價值觀及各項原則。
到最後,光是說愛神和愛同胞的人,不會有資格獲得超升。因為,誠如耶穌所教導的:「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7
有了愛之後要怎麼做呢?
「有了愛,之後呢?」這項問題的答案可以很簡單、很直接。如果我們真的愛救主,我們會把心轉向祂,然後會走在門徒身份的道路上。我們若愛神,就會努力遵守祂的命令。 8
我們若真的愛同胞,就會伸出援手,幫助「貧窮和困苦的人、生病和受苦的人」。 9 因為從事這些無私愛心之舉和服務的人, 10 就是耶穌基督的門徒。
這就是有了愛之後要做的事。
這就是耶穌基督福音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