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門經的教訓
內心巨大的變化
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我們不僅能洗淨罪惡,還能得到醫治。
亞當墜落後,疾病和罪惡便進入這世界。這兩者各自都可能造成致命。在所有疾病中,也許再也沒有什麼比癌症更普遍,對身體更具破壞的了。在有些國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都會罹患癌症,而這也造成了將近四分之一的致死原因。1癌症通常始於一個微小的單細胞,小到只有顯微鏡才看得到,但它卻能迅速成長和擴散。
癌症患者接受治療,是為了緩解癌症。完全緩解,意謂著再也偵測不到任何疾病的跡象。但專家很快指出,就算疾病或許緩解了,卻未必代表得到醫治。2因此,儘管緩解帶來寬慰及希望,癌症病人希望的不只是緩解,而是希望得到醫治。根據一項來源,「人罹癌要得醫治,就必須等待,看癌症是否復發,因此,時間是一個重要因素。如果病人幾年內都在緩解狀態,癌症可能得到了醫治。但某些癌症可能在緩解多年後再行復發。」3
疾病和罪
就像癌症會破壞身體,罪惡更能毀滅靈魂。罪惡通常始於微小的事,有時小到無法察覺,但卻能快速惡化。它先是腐蝕,繼而損壞,最後殺害靈魂。它是所有受造之物靈性死亡的主要因素,實際上也是唯一的因素。罪惡的解藥是悔改。真正的悔改能百分之百有效地緩解罪惡,亦即帶來罪的赦免。這樣的緩解為靈魂帶來慰藉和喜樂。但是,獲得罪的赦免及免於罪的症狀和影響,未必就代表罪人完全得到醫治。墜落的人內心還有些東西會讓人容易犯罪。因此,即使在赦罪多年之後,還是會再犯罪。保持緩解的狀態,換句話說,保有罪的赦免,是獲得完全的醫治所不可或缺的。
被潔淨和得醫治
這個比擬讓我們了解到,在屬靈上,我們不僅必須潔淨罪惡,還必須醫治罪惡。用行善的意念去對抗作惡的本性,可能是一場令人疲憊的戰爭。如果我們保持忠信,就會得勝,不僅是因為我們用意志壓制本性,更因為我們已將自己的意志順服於神,而祂改變了我們的本性。
便雅憫王教導:「因為自然人是神的敵人,自亞當墜落時起如此,將來也如此,永永遠遠也如此,除非他順服神聖之靈的勸導,……藉著主基督的贖罪」而脫離自然人(摩賽亞書3:19)。便雅憫王的人民在回應這項及其他教導時,祈禱說:「憐憫我們吧!用基督的贖罪之血使我們的罪得赦免,使我們的心得以潔淨」(摩賽亞書4:2)。他們祈禱後,主回應了他們的兩項要求。首先,「主的靈就臨到他們;……他們……獲得了罪的赦免和良心的平安而充滿喜樂」(摩賽亞書4:3)。
便雅憫王看到人民獲得「罪的赦免」後,就教導他們如何保有罪的赦免,規勸他們獲得完整的醫治(見摩賽亞書4:11-30)。他應許說:「假如你們這樣做,你們必常常快樂,充滿著神的愛,一直保有罪的赦免」(摩賽亞書4:12)。
人民相信了便雅憫王的話,並用這話約束自己後,主就答覆了他們祈禱的第二部分,「使〔他們〕的心得以潔淨」。人民感激地高聲讚美說:「全能之主的靈,……使我們或我們的心起了巨大的變化,我們不再想作惡,只想不斷行善」(摩賽亞書5:2)。便雅憫王解釋說,這巨大的變化意謂著他們已從神而生(見摩賽亞書5:7)。
「這是怎麼做成的?」
先知阿爾瑪教導說,我們必須悔改和重生——從神而生,改變內心(見阿爾瑪書5:49)。我們只要繼續悔改,主就會取走我們一切的罪,也會取走我們天性中想要犯罪或容忍犯罪的部分。但,套句以挪士說的話:「主啊,這是怎麼做成的?」(以挪士書1:7)。答案簡單,卻深奧而永恆。對那些已經在身體和靈性的任何狀況中得到醫治的人,主宣告說:「你的信心使你潔淨了」(見馬可福音5:34;以挪士書1:8)。
阿爾瑪體驗到的內心巨大的改變,是「由於他的信心」,而跟從他的人內心也改變了,因為他們「信賴真實而活著的神」(阿爾瑪書5:12,13)。便雅憫王人民的心已經「由對〔救主的〕名的信心而改變了」(摩賽亞書5:7)。
如果我們要有這樣的信心,能夠全心信賴神,就必須做能獲得信心的事,之後再照著信心所引導的去做。在改變內心的這個前提下,主在許多能獲得信心的事情中,強調了禁食、祈禱和神的話。雖然信心會引導我們去做許多事,但悔改卻是信心的第一個果子。
想想在希拉曼書中強調這些原則的以下兩節經文。首先,我們讀到,有一群人民「常常禁食祈禱,……對基督的信心越來越堅定,……甚至他們的心也因而潔淨聖化;那聖化是他們把心順從於神的結果」(希拉曼書3:35)。然後,我們從拉曼人的先知撒母耳學到:「神聖經文,是的,即聖先知們的預言,……引領他們對主有信心並悔改,而這信心和悔改為他們帶來了心的變化」(希拉曼書15:7)。
信靠神
我們在這裡先暫停一下,確認我們所說的,發生在我們內心的巨大變化,並非由我們所促成。我們能夠悔改,改變我們的行為、我們的態度,甚至我們的渴望和信念,但卻無法也沒有能力改變自己的本性。要獲得這巨大的改變,需要完全仰賴全能的神。是祂「在我們盡力而為後」,慈悲地潔淨了我們的心,改變了我們的本性(尼腓二書25:23)。祂恆常確切地邀請我們:「悔改,全心全意歸向我,我……會醫治〔你們〕」(尼腓三書18:32)。
從罪中得到醫治的效果是,我們會「從肉慾和墜落的狀態變成正義的狀態,……成為祂的兒女;這樣,〔我們〕就成了新的人」(摩賽亞書27:25,26)。我們的面容會散發出基督的光。再者,經文告訴我們,「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約翰一書5:18)。這並非因為我們沒有能力犯罪,而是因為我們現在的本性不會去犯罪了。這確實是巨大的變化。
應該記住的是,經歷內心巨大的變化是需要一段時間的,無法一蹴可幾。這樣的改變通常逐漸形成,有時緩慢得難以察覺,但它真實有力,並且是必要的。
如果你還沒有經歷這樣巨大的變化,我要問:你是否已悔改,得到罪的赦免?你研讀神聖經文嗎?你是否常常禁食、祈禱,使你對基督的信心越來越堅定?你是否有足夠的信心,全心信靠主?你是否堅定持守那樣的信心?你是否留心你的思想、言語、行為,並遵守神的誡命?假如你做到這些事,就必能常常快樂,充滿著神的愛,一直保有罪的赦免。如果你能保有罪的赦免,就會得醫治、痊癒,並有所改變!
耶穌基督有能力潔淨我們的罪,並治癒我們。祂有大能來拯救,因此,祂也必有大能來改變。只要我們的心順服於祂,運用信心,做到能力所及的改變,祂就會用祂的能力,在我們裡面促成這種內心巨大的改變(見阿爾瑪書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