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對幸福婚姻保持憧憬的六個理由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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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幸福婚姻保持憧憬的六個理由

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繼續為永恆的婚姻和家庭而努力。

坐在沙發上對彼此微笑的一對夫妻

理查·梅恩長老在擔任七十員時教導:「身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我們了解並相信家庭是永恆的。這樣的了解和信念應當能激勵我們全力以赴,去建立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1所以,當我們遇到以下情況,會發生什麼事?

  • 別人(不實地)告訴我們,說婚姻和親職在今日的社會已經過時了;

  • 因自己或他人的家庭經驗,開始對幸福的婚姻產生懷疑;

  • 結婚生子的祝福沒有照希望的時間來到,因而灰心氣餒。

在上述的每個例子中,我們都可以仰仗有關婚姻和家庭美好本質的福音真理。我們可以繼續展現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信心,因為我們「對沒有看到而又真實的事有希望」(阿爾瑪書32:21;亦見以帖書12:6)。我們可以把穩固的根基建立在有關家庭的永恆真理上,這些真理會讓我們專注於永恆的目標和觀點。例如,思考研讀並接受以下六項原則(也包括其他原則)會帶來的力量、意義和希望。

1.家庭是救恩和超升計畫的核心

家庭文告的核心就是這項真理:「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而家庭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永恆目標所訂計畫的核心。」2許多經文提醒我們男女印證為夫妻的重要(例見創世記2:18哥林多前書11:11尼腓四書1:11摩西書3:18)。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創造地球和復興本教會的目的,〔最終〕是為了建立家庭,使他們能夠印證並獲得永恆的超升。」3

納爾遜會長也分享為什麼聖殿印證如此重要: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聖的——是神所制定的〔見教義和聖約49:15-17〕。我也要聲明聖殿婚姻的優點。那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提供的最高品質、最持久的婚姻類型。

「雖然救恩是個人的事,超升卻是全家人的事。唯有在聖殿結婚並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其婚姻的人,才會在死後延續與配偶的關係〔見教義和聖約76:53132:7〕,並接受最高等級的高榮榮耀或超升。」4

當我們尋求獲得並信守高榮婚姻時,就會在永恆的角色和超升的聖約中不斷進步。

2.婚姻是與神的夥伴關係

我們若謹記婚姻不只是一男一女一起成功,也是要與天父一起尋求成功的伙伴關係,婚姻就能很快從難以負荷的感覺,轉變成一種極大的特權和機會。正如納爾遜會長教導的:「為了有資格獲得永生,我們必須與天父訂立永恆聖約〔見教義和聖約132:19〕。這意謂著聖殿婚姻不只是夫妻之間的事,也同時與神有著夥伴關係〔見馬太福音19:6〕。」5而當我們與神成為夥伴時,就會蒙福在與祂商議時,獲得祂的能力來祝福我們所作的努力。

正如十二使徒定額組尤理西斯·蘇瑞長老所教導的:「透過聖殿印證,一對男女進入新永約中的神聖婚約體制。藉由這項聖職體制,只要他們按照所立的聖約生活,就能獲賜永恆祝福及神聖能力,來管理家庭事務。從那一刻起,他們便互相扶持,並與主成為完整的夥伴,一起向前邁進,尤其是神指派給他們在養育和主領家庭方面的每一項責任上。」6

3.婚姻和家庭能帶來最大的喜樂和祝福

眾先知在許多場合談到,透過聖殿印證和永恆家庭而來的祝福。例如,這樣的婚姻和家庭可提供:

  • 「我們最大喜悅的泉源」7

  • 「各種祝福的全然實現,那是超乎我們凡人所能理解的」8

  • 「邁向永生的一項必要準備工作」9

  • 「人類的一切關係中,最有可能帶來幸福的」10

  • 「是社會秩序的鑄造廠,美德的泉源,也是獲得永恆超升的基礎」11

  • 「上天的寶貴恩賜」12

  • 「最深遠、最甜美的感情」13

  • 「主的事工中,你們所能做的最重要的事」14

  • 「天上地下最重要的寶藏」15

  • 「無比祝福」16

  • 「我們一生中最重要的偉業……只要我們致力於這個偉業,就會在我們人生中的每一方面獲得改進」17

  • 「一項能教導〔我們〕變皊更像神的神聖殊榮」18

  • 「我們永恆進步和喜樂的源頭,也是天父所用的體制」19

  • 「一段充滿關愛、持久,而且更完美的關係」20

  • 「無比滿足和快樂的泉源」21

  • 「擁有兒女這項偉大的祝福,他們會在今生和永恆為我們帶來幸福」22

  • 「真正、平等的夥伴關係」23

  • 「救主所教導的合一」24

  • 「在通往永生的旅程中獲得更多喜樂」25

  • 「我們彼此服務、互相合作的能力都會顯著倍增」26

  • 「極為幸福,直到永遠」27

  • 「在塵世生活中獲得更大的喜樂和成就感」28

  • 「人生中一項天堂般的喜悅」29

  • 「帶來酬賞」和「美好的」經驗30

  • 「主會引導你們一起通過所有成長的經驗」31

  • 「理想的環境,幫助人克服自私和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32

  • 「有機會獲得最美好的愛的體驗,也能為多結果子的生活作好準備」33

  • 「理想的環境,幫助他們奉行與神所立的聖約」34

  • 「敵人永遠沒有力量動搖他們永恆伴侶關係的根基」35

  • 「重價的珠子、無價之寶」36

  • 「神制定的道路……他們知道沒有任何其他關係能帶來這麼多喜悅、激發這麼多良善,或成就這麼多自我的琢磨」37

  • 「今生和永恆的真正幸福」38

4.家庭為成功提供最好的環境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不僅能帶來永恆的成長,也提供了養育子女和造福社會的最佳環境。十二使徒定額組陶德·克理斯多長老教導:「一男一女結婚所建立的家庭,是讓神的計畫順利推展的最好環境,是讓從神而來的純潔天真的孩子們,為成功的人生和來世的永生作必要學習和準備的場所。以這樣的婚姻為基礎的家庭,對社會的生存與繁榮是非常重要的。這就是為什麼國家和社會通常認為婚姻與家庭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而加以鼓勵並保護。這從來就不光是成年人之間的愛情與快樂而已。」39

十二使徒定額組代理會長羅素·培勒會長也教導:

「當人們在家庭和宗教兩方面致力於奉行福音原則時,他們開始在屬靈上變得更好,而在屬世上也往往如此。

「大致說來,家庭更為穩固時,社會也必然獲得鞏固。全心投入家庭和固守價值觀是基本的;幾乎其他所有的一切乃是。當夫妻結婚,對彼此立下承諾時,就大大提高了他們在經濟上繁榮的機會。當兒童在婚約中出生,同時擁有母親和父親時,他們在職業上成功的機會和可能性也大為增加。當家人一同工作、一同遊戲時,社區鄰里也隨之昌盛,經濟獲得改善,需要政府介入的情況減少,建置安全防護網的開銷也會降低。」40

5.我們可以改變家庭模式

即使你出身的家庭不是以愛和和諧為婚姻基礎,也要記住,你可以在家中營造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環境。克理斯多長老教導:「你可以成為讓你的家庭擁有神為家庭制定的模式的第一代或第一個人,真正地塑造和造福你所有的後代子孫。」41

鞏固青年:做出選擇的指南勸告我們:記住,「你的救主知道你的情況,祂也很愛你。要有耐心,繼續遵守神的誡命,並為家人樹立好榜樣。在你的支會家庭中建立關係。現在就作準備,以耶穌基督的教導為基礎來建立自己的家庭。」42

我們可以得到極大的安慰,因為我們知道主會引導我們建立穩固婚姻的正義渴望,也會提供我們所需的資源和力量,來創造「家庭生活的幸福」,43即使過去我們沒有這樣的經驗。

6.我們可以信賴即將到來的應許祝福

即使是朝著永恆婚姻而努力的人,也未必都會在今生獲得這項祝福。但是我們可以從納爾遜會長的這項應許中得到安慰,許多其他的先知也教導過這項原則:「我知道教會的許多成年成員尚未結婚。他們本身並沒有錯,卻要獨力面對生命的考驗。我們要記住,在主的方式和時間表中,沒有任何祝福是扣留不給祂忠信的聖徒的。」44

在等候主賜給我們這樣的祝福時,我們可以「高高興興地做一切我們能力範圍內的事」,然後「站住」,「看神的救恩,並為了讓祂的臂膀顯露」(教義和聖約123:17)。我們可以準備好接受賜給我們的最大祝福——來生的超升。

註:

  1. 理查·梅恩,「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39頁。

  2.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福音圖書館。

  3. 羅素·納爾遜,「高榮婚姻」,第93頁。

  4. 羅素·納爾遜,「高榮婚姻」,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92頁。

  5. 羅素·納爾遜,「高榮婚姻」,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93頁。

  6. 尤理西斯·蘇瑞,「與主成為夥伴」,2022年11月,利阿賀拿,第43頁。

  7. 羅素·納爾遜,「整頓你的家」,2002年1月,利阿賀拿,第82頁。

  8. 羅素·納爾遜,「高榮婚姻」,第94頁。

  9. 羅素·納爾遜,「高榮婚姻」,第94頁。

  10. 羅素·納爾遜,「滋養婚姻」,2006年5月,利阿賀拿,第36頁。

  11. 羅素·納爾遜,「滋養婚姻」,第36頁。

  12. 羅素·納爾遜,「滋養婚姻」,第38頁。

  13. 總會會長的教訓:賓塞·甘(2006),第194頁。

  14. 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海樂·李(2000),第134頁。

  15. 達林·鄔克司,「不可有別的神」,2013年11月,利阿賀拿,第73頁。

  16. 達林·鄔克司,「離婚」,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73頁。

  17. 羅素·培勒,「使迷失者得被尋回」,2012年5月,利阿賀拿,第98頁。

  18. 羅素·培勒,「最重要的事物就是那些持續最久的事物」,2005年11月,利阿賀拿,第42頁。

  19. 羅素·培勒,「最重要的事物就是那些持續最久的事物」,第42頁。

  20. 迪特·鄔希鐸,「讚揚所有拯救者」,2016年5月,利阿賀拿,第78頁。

  21. 陶德·克理斯多,「父親」,2016年5月,利阿賀拿,第94頁。

  22. 尼爾·安德森,「兒女」,2011年11月,利阿賀拿,第31頁。

  23. 尤理西斯·蘇瑞,「與主成為夥伴」,第45頁。

  24. 尤理西斯·蘇瑞,「與主成為夥伴」,第45頁。

  25. 尤理西斯·蘇瑞,「與主成為夥伴」,第45頁。

  26. 尤理西斯·蘇瑞,「與主成為夥伴」,第45頁。

  27. 李察·司考德長老,「婚姻的永恆祝福」,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95頁。

  28. 李察·司考德,「婚姻的永恆祝福」,第94頁。

  29. 李察·司考德,「婚姻的永恆祝福」,第95頁。

  30. 李察·司考德,「婚姻的永恆祝福」,第96頁。

  31. 李察·司考德,「婚姻的永恆祝福」,第96頁。

  32. 李察·司考德,「婚姻的永恆祝福」,第96頁。

  33. 約瑟·希塔提,「要多結果子,生養眾多,也要治理這地」,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127頁。

  34. 約瑟·希塔提,「要多結果子,生養眾多,也要治理這地」,第127頁。

  35. 約瑟·希塔提,「要多結果子,生養眾多,也要治理這地」,第127頁。

  36. 惠尼·克雷頓,「婚姻:仔細看,好好學」,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83頁。

  37. 惠尼·克雷頓長老,「婚姻:仔細看,好好學」,第83頁。

  38. 理查·梅恩,「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第38頁。

  39. 陶德·克理斯多,「人為何該結婚,組成家庭」,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52頁。

  40. 羅素·培勒,「使迷失者得被尋回」,2012年5月,利阿賀拿,第98頁。

  41. 陶德·克理斯多,「父親」,第96頁。

  42. 鞏固青年:做出選擇的指南(2022),第13-14頁。

  43.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福音圖書館。

  44. 參閱羅素·納爾遜,「滋養婚姻」,第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