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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提交名字作聖殿教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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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名字作聖殿教儀

導言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納爾遜長老教導:「家譜事工的目的在於找出我們祖先的名字與資料,以便代替他們執行聖殿教儀」(「年輕成人與聖殿」,2006年2月,利阿賀拿,第13頁)。榮譽退休的七十員,丹尼斯‧紐恩長老說:「家譜事工促使我們進入聖殿。家譜和聖殿事工其實是同一件事。……家譜研究應是聖殿教儀中名字的主要來源,而聖殿教儀則是研究家譜的主要理由」(參閱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93頁)。

提交名字作聖殿教儀是會自動出現在FamilySearch程式上的一個功能選項。截至1970年代中期為止,要核准名字作聖殿教儀,還需要寄信函向教會總部提交申請表。前任七十員孟特‧布勞長老說,要對現在提交名字的流程心懷感謝,「就必須談一談過去,那時教會成員都要把每位祖先的資料寄到教會總部。當時要核准名字作聖殿教儀,是個緩慢而複雜的過程,可能要耗時長達九個月。事實上,人們提交名字去總部申請核准,到真正獲得核准時,往往已經忘了這件事」(in “Everyone’s Blessing,” Ensign, Dec. 1994, 19)。幸虧有了現代電腦科技和家譜軟體,已提供必要基本資料的名字幾乎都可以立刻獲得核准。

本章將討論近代先知對於家譜事工的迫切呼籲,也會幫助你更熟悉提交名字到聖殿的準則。

注釋

近代先知傳達了為死者執行救恩教儀的迫切呼籲〔7.1〕

天使需要我們的協助。〔7.1.1〕

1877年1月1日,百翰‧楊會長(1801-1877)在猶他州聖喬治聖殿一樓的奉獻典禮上指出,靈的世界中有些人已等了數千年,期待自己的聖殿事工能早日完成。他說:「祖先們死了之後若還能說話,你們認為他們會說些什麼?難道他們不會說:『我們躺在這監獄裡,等待這福音期的來臨已有好幾千年了?』……他們會在我們耳邊輕輕說些什麼?哦,如果他們有力量的話,他們就會以如雷貫耳的聲音對我們說話,使我們明白我們所從事的事工的重要。天上所有的天使都在注意著我們這一小群人,並為人類家族的救恩而敦促我們」(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第307-308頁)。

聖殿越多,代表有待完成的事工越多。〔7.1.2〕

賓塞‧甘會長

在賓塞‧甘會長主領本教會的那段時期,興建聖殿的速度加快了。1973年12月賓塞‧甘會長成為本教會總會會長時,運作中的聖殿有15座。在他於1985年11月去世時,運作中的聖殿共有36座。有一次,甘會長(1895-1985)在談到興建更多聖殿的急迫性時,說道:

「本教會歷史從現在開始,就進入了最密集興建聖殿的階段。我們期待有一天,本教會在世界各地的所有成員,都能就近到聖殿去執行各項神聖的教儀。

「在興建這些聖殿時,本教會成員也必須同時非常重視族譜〔家譜〕研究。

「我們感到要完成這項偉大事工的迫切性,要鼓勵聖徒承擔起責任,去執行聖殿教儀、記寫個人及家庭歷史、在蒙受召喚時參與名字摘錄計畫、填寫自己的四代家譜,然後繼續進行自己的家譜研究,確使已逝的親人都獲得救贖」(參閱「俗世的手決不能停止那事工」,1980年11月,聖徒之聲,第3頁)。

救贖死者的事工必須加速進行。〔7.1.3〕

豪惠‧洪德會長

豪惠‧洪德會長(1907-1995)經常作見證,說明家譜事工和聖殿事工的急迫性。他說:

「從先知約瑟‧斯密到我們這時代的先知、先見、啟示者和總會會長,……都勸告我們要找出我們的死者,為他們執行必要的教儀,好使他們在神的高榮國度獲得超升。……

「世人並無法選擇等到自己高興了、有時間了,再去作這事工;這事工是一項需要履行的義務。……

「我們的先人正急切等待著我們這些後代找出他們的名字,然後到神的聖殿中,為他們執行教儀,使他們能脫離靈監。這項偉大能力的權鑰已賜給了先知約瑟‧斯密;我們今天持有這權鑰。而為死者執行教儀的這項能力,會破除墳墓的障礙。我們大家都應該在這項非凡的愛的事工中找到快樂。……

「關於聖殿和家譜事工,我有一項極為重要的信息,那就是:這事工必須加速進行。這項有待我們去作的事工正停滯不前,也不為世人所瞭解。……

「我們深知自己對神的每一位兒女都負有責任,即使他們已離開塵世亦然。沒有人真正死去了。聖殿的偉大事工和其所有相關的一切都必須加以擴大。這件事極其重要!」(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1997], 231–34)。

主已預備道路。〔7.1.4〕

亨利‧艾寧會長

總會會長團的亨利‧艾寧會長教導,主從太初起就為我們預備了一個方法,來幫助我們的祖先。他說:

「你們有很多祖先在去世時沒有機會接受福音、接受你們所接受到的祝福與應許。主很公平,很慈愛,因此為你和我預備了一種方式,讓我們的心會渴望將神賜給我們的所有祝福都與祖先分享。

「要實現這件事的計畫從太初起就已經制訂好了,主在久遠以前即已應許祂的兒女。舊約的最後一部書是先知瑪拉基所寫的,他的最後一段話中帶有甜美的應許與嚴厲的警告:

「『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

「『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瑪拉基書4:5-6〕。

「這當中有些話很重要,一定要明白。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指的是世界末日;耶和華,也就是彌賽亞將在榮耀中來臨,屆時,所有邪惡的人都會被毀滅。我們生活在這後期時代,可能會來不及作到我們承諾要去作的事」(2005年5月,利阿賀拿,第77-78頁)。

教會的家譜資料庫能幫助我們判定需要為找到的祖先執行哪些福音教儀〔7.2〕

科技使得提交名字變得更簡單了。〔7.2.1〕

羅素‧納爾遜長老說明,最近更新的FamilySearch電腦程式促進了家譜事工,且能幫助教會成員找出每位祖先已執行過哪些聖殿教儀,或尚未執行哪些教儀。「先知約瑟‧斯密說:『神在今世交付我們的最重大責任就是找尋已逝的祖先』〔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第475頁〕。推陳出新的科技讓人們比以往更容易履行這項責任。如今FamilySearch使得聖殿和家譜事工變得更加容易。這套網際網路系統能幫助成員找出自己的祖先,決定需要為他們執行哪些教儀,並準備祖先的名字提交到聖殿。無論在家裡、家譜中心,或在任何其他地方,只要能上網,都可以進入這套系統。使用的步驟很簡單」(參閱2010年5月,利阿賀拿,第92-93頁)。

使用電腦的婦女

FamilySearch能幫助準備名字以執行聖殿教儀。〔7.2.2〕

FamilySearch能幫助你準備祖先的名字,使他們能接受聖殿教儀。一旦你找到家庭成員,把他們加到你在FamilySearch上的家譜樹,那些成員的聖殿教儀資料就會出現。FamilySearch網站上有教學課程和說明,能幫助你完成這流程。由於此電腦程式中的程序、符號和說明會定期改良和更新,以下資料為基本概念,說明如何判定教儀事工的狀態,進而準備個人或家庭名字作聖殿教儀。

  1. 判定哪些福音教儀已經完成,哪些仍有待完成。家長名字旁邊的符號指出了該家庭教儀的狀態。點按該符號,可找到更多詳細資料。FamilySearch會顯示有哪些教儀已經完成,哪些仍有待完成,哪些正在進行中(有人保留了這些教儀──意思是只有提交名字的那人才能執行該項教儀),以及偶爾會出現的,哪些教儀並不需要(例如八歲前去世的孩童的洗禮)。

  2. 在仍需要執行教儀的祖先中,找出哪些人有資格接受聖殿教儀。如果你想要代替執行教儀的那人,需要先取得其在世至親家屬的許可,FamilySearch會告訴你。如果需要更多資料才能為某人執行教儀,FamilySearch也會告訴你。關於你可以為哪些人執行教儀,以及某些特殊情況會怎樣影響到你準備名字作聖殿教儀的程序,更多資料見本章以下部分。

  3. 保留名字作聖殿教儀。在找出你可以為哪個人或家庭執行教儀後,就遵照指示來保留該名字作聖殿教儀(試著點按該人的教儀狀態,並遵照其指示)。保留名字的行動會將那人加到你的聖殿教儀清單中,也會使其聖殿事工的狀態顯示為「進行中」。

  4. 提交名字到聖殿。你可以代理你的祖先執行教儀,也可以選擇讓其他人擔任代理人。到聖殿教儀頁籤,列印出家庭教儀申請表,帶到聖殿。到聖殿後,聖殿工作人員會掃描該申請表,印出家庭教儀卡(粉紅色、藍色及黃色卡片)。你可以請聖殿工作人員請其他人擔任代理人,也可以選擇將這些名字指派給聖殿。這意思是,這些名字會送到聖殿,由那裡的與會者為這些人執行教儀。有關擔任祖先代理人的更多資料,見本章最後的部分。

聖殿教儀卡

要為祖先執行聖殿教儀時,就要印出這樣的卡片,帶去聖殿。

遵循提交名字作聖殿教儀的準則〔7.3〕

了解你可以提交哪些人的名字。〔7.3.1〕

關於你可以提交哪些人的名字作聖殿教儀,教會提供了以下的準則:

「一般來說,你可以在已逝者去世滿一年之後為他們執行教儀,不需考慮此人的配稱度或死亡原因。如果有任何問題,請與你的主教或分會會長聯絡。

「在你為過去95年內出生的已逝者執行教儀前,請先取得其在世至親家屬的許可。家屬可能不想執行教儀,或可能想自己作教儀。在世的至親家屬依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然後是兄弟姊妹。

「你有責任要提交下列之人的名字來作聖殿事工(這些人過世至少必須滿一年以上):

  • 直系親屬。

  • 直系祖先(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以及其家人)。

「你也可提交下列過世至少一年之人的名字:

  • 連結到你家庭的親生、收養和寄養等家系的親屬。

  • 旁系親屬(叔伯舅、姑嬸姨、堂表親及其家人)。

  • 你自己的子孫。

  • 可能的祖先。指的是那些因為資料不足而無法確定,但很可能有親屬關係之人,例如與已知祖先有相同姓氏,且居住在相同地區的人。

「請勿提交與你沒有親屬關係之人的名字,包括知名人士的名字,或從未經許可的摘錄計畫中所收集到的名字,如猶太人大屠殺的受難者。

「你可以提交與你有朋友關係之人的名字。一般原則是教會成員不應該提交沒有親屬關係之人的名字,但這可算作例外情況。在為已逝友人作教儀前,教會成員應該要取得此人在世至親家屬的同意」(聖殿和家譜事工成員指南,第30頁)。

判定何時可能不需要執行教儀。〔7.3.2〕

FamilySearch會告知你哪些時候不需要執行教儀,例如下列情況:

  • 母親在聖殿印證給丈夫後才出生的子女是屬於聖約中出生的子女。他們不需要接受印證給父母的教儀。

  • 未滿八歲前死亡的兒童無需接受洗禮或恩道門儀式(見摩羅乃書8:8-12;亦見莫林‧李伯特,「兒童的特別地位」,1994年7月,聖徒之聲,第32-33頁)。只需為這些兒童執行與父母印證的儀式。該兒童若在生前就已經印證給父母,或是在聖約中出生,則無需執行任何替代教儀。

亞利桑那州希拉谷聖殿

亞利桑那州希拉谷聖殿

教會對於不常見的特殊情況,提供了提交名字作聖殿教儀的準則〔7.4〕

無法找到婚姻紀錄的夫妻也可以印證。〔7.4.1〕

如果你的家系中有對男女像夫妻般生活在一起,卻無法找到有關他們婚姻的任何證明文件,你仍可以在FamilySearch準備他們的名字作聖殿的印證教儀,並提交到聖殿,以執行該教儀。

日本福岡聖殿

日本福岡聖殿

有關死胎的特殊準則。〔7.4.2〕

死胎(出生時即被宣告死亡者)無需執行聖殿教儀,但仍可將他們列在家庭紀錄中(該兒童可以只登記為「死胎」)。

在某些地區,例如歐洲,有些兒童雖不是死胎,但因為出生後只活了很短的時間,因而往往被登記為「死胎」。由於這些兒童曾活過一段短時間,因此可以印證給其父母。FamilySearch會讓你知道是否可為被登記為「死胎」的子女執行印證教儀(電腦在整理這類資料時,是根據時期和可能性,也就是在某個特定時代中,出生後短暫存活的嬰孩被記錄為「死胎」的可能性。)

可以為被推定死亡的人執行教儀。〔7.4.3〕

因為下列原因而被推定死亡的人,可以在推定死亡的10年之後,為其執行聖殿教儀:在執勤中(例如,戰爭時)失蹤,在海上下落不明,已被合法宣告死亡的人,或是已明顯死亡但遺體不曾尋獲的失蹤人。

所有因其他情況而失蹤的人,除非在那人出生後經過110年,否則不能為那人執行聖殿教儀(假定那人雖然失蹤但仍然活著,也會在110年內死亡。)

結婚一次以上的婦女之印證準則。〔7.4.4〕

如果一位婦女合法結婚一次以上(例如在丈夫死後),可以為她和每位丈夫執行印證教儀。這樣就能避免去論斷我們沒有資格論斷的事。要記住,在世上執行的教儀,除非在靈的世界中為被替代執行教儀的配稱者所接受,否則不會有約束力。

可以為心智障礙者執行所有教儀。〔7.4.5〕

可以為去世時已年滿八歲的心智障礙者執行所有的聖殿教儀。如果他們去世時未滿八歲,則只需執行印證給父母的教儀。

詢問有關其他特殊情況的準則。〔7.4.6〕

有關其他特殊情況的聖殿教儀準則,請詢問你的家譜顧問。如果家譜顧問不知道答案,就詢問你的聖職領袖(主教或分會會長),他會幫助你找到答案。

在聖殿前面的年輕成人

如果你持有有效的聖殿推薦書,並接受過恩道門,你可以為名字已獲得核准可執行聖殿教儀的相同性別的人擔任代理人,或者你可以讓其他人為你已提交名字可執行聖殿教儀的死者擔任代理人〔7.5〕

在辦公桌前的主教,迦納

經過授權的聖職領袖會幫助確認一個人是否配稱去聖殿。

保持配稱是聖殿崇拜所不可或缺的。〔7.5.1〕

「若要進入聖殿,你就必須保持配稱。你要在兩次面談中證明自己的配稱──一次是與主教團的成員或分會會長,另一次則是與你的支聯會會長團的成員或傳道部會長。你的聖職領袖會私下與你進行這些面談,並且會將面談內容保密。在每次的面談中,聖職領袖會詢問你關於個人的行為和配稱程度。你會被問到關於你對天父和耶穌基督贖罪的見證,也會被問到是否支持教會的總會領袖和當地領袖。你也會被要求確實做到下列事項:道德清白、遵守智慧語、繳付十足的什一奉獻、生活與教會的教導一致,而且沒有與叛教團體密切來往或贊同他們。

「如果你在面談中對這些問題的答覆能讓領袖所接受,而且如果你和聖職領袖都確信你配稱進入聖殿,你就會獲得聖殿推薦書。你和你的聖職領袖都會在推薦書上簽名。只要你保持配稱,你在未來兩年內都能以這張推薦書獲准進入聖殿。

「聖殿推薦書面談為你提供絕佳的機會來檢驗你的配稱程度和生活模式」(參閱忠於信仰:福音參考資料,第142頁)。

在你接受過自己的恩道門後,再次去聖殿時,就會為幔子另一邊的某個人擔任代理人。教會成員透過為死者執行聖殿事工,有機會定期在聖殿中崇拜,記得所立的聖約,以及在這些神聖教儀中所應許的祝福。

尚未接受恩道門,但已年滿12歲的成員,或是最近才受洗歸信教會的人,可由主教或分會會長簽發限制用途之推薦書,來代替死者接受洗禮及證實。男性必須持有聖職。只能為與自己相同性別的人擔任代理人。

丹麥哥本哈根聖殿

丹麥哥本哈根聖殿

其他人也可以為你所準備的名字執行教儀。〔7.5.2〕

你和你的家人在準備好祖先的名字作聖殿教儀後,無須親自為他們擔任代理人。你可以選擇將你列印出來的姓名卡交給其他人,如支會或分會成員,讓他們擔任教儀的代理人。你也可以在FamilySearch中勾選,將你的祖先名字轉到聖殿,讓其他人代替他們執行教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