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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課: 教導爲行爲負責


“第八課: 教導爲行爲負責,” 鞏固家庭:教師指南 (2006), 70–77

“第八課,” 鞏固家庭, 70–77

第八課

教導爲行爲負責

「爲子女做太多的人很快會發現,他們對子女已經起不了什麼作用。」

尼爾‧麥士維長老

課程目標

在本課程中,幫助父母:

  • 了解如何教導子女爲行爲負責。

  • 知道如何告訴子女,父母對他們的期望。

  • 一步一步地去了解教導孩子概念。

  • 懂得如何給予孩子選擇,以幫助他們爲自己的行爲負責。

正確地教導子女

父母有神聖的職責,要教導子女遵守神的誡命,以及家庭和社會的規則。1主已指示父母要教導子女祈禱和服從,對基督的信心,罪的悔改,接受洗禮和接受聖靈的恩賜,要勤奮工作(見教約68:25–32)。祂斥責早期的一些教會領袖沒有正確地教導他們的子女(見教約93:42–4447–48)。父母要「在光和真理中教養子女」(教約93:40),因爲「光和眞理棄絕那邪惡者」(教約93:37)。

有些父母未能適當地教導子女。父母多半會照著自己父母的教育方式來養育自己的子女。有些家長過於縱容,有些則過度控制。也有些只顧著忙其他的事務,因而忽視教導子女的責任和機會。有些父母對孩子有扭曲的觀念,認爲孩子天性善良,不需要教導和管教,或者,認爲孩子生性邪惡,需要懲誡。有一些父母沒有教導他們的孩子,因爲他們一開始就不想要生孩子;這些孩子通常會面臨受精神虐待和被忽視的風險。

主期望父母嚴肅地看待自己教導子女的職責。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宣告:「丈夫和妻子——母親和父親——將在神前爲履行這些義務負責。」2

教導子女

教導孩子要趁早,在他們還是嬰兒的時候就要開始。孩子生來就具有渴望學習的天性。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連結關係「經歷數週或數月逐步的發展」,隨著孩子的降生,他們彼此不停地互動,學會適應「彼此獨特的方式」。3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創造了一個理想的學習氛圍。孩子通過觀察和傾聽開始吸收父母做事的方式,甚至在他們學會說話之前就開始了。學會說話後,孩子會問問題來幫助自己獲得有關這個世界的信息。父母可以善加利用孩子天生的好奇心,透過言教和身教傳授孩子成功美滿人生所需的資訊。

也許,人一生中最關鍵的歲月就出現在他(她)可能最無憂無慮和無須煩惱未來的那些年間──兒童期和青春期。在這些人格形成時期的歲月裡,孩子學習能在他們一生中引導他們行爲的價值觀、態度和習慣。透過邀請合作而非反抗的方式,父母有很好的機會能教導孩子正確的價值觀和爲行爲負責。

以下的原則會幫助父母教導子女:

以身作則

父母的一大挑戰和良機就是,要以會讓孩子想要聽從父母忠告的方式來教導孩子。大衛奧‧麥基會長形容榜樣是「最佳和最有效教導的方式」。4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德伯‧司達利長老推崇以榜樣教導的價值,他說:「有人請一位智者舉出三大要點,指出歷代偉大教師生平的榜樣,以作爲新進教師的圭臬時,他說:『第一,以榜樣教導;第二,以榜樣教導;第三,以榜樣教導。』」5總會會長團的多馬‧孟蓀會長說明,耶穌「藉著寬恕他人來教導寬恕。祂憐憫別人以教導憐憫。祂獻出了自己以教導奉獻。耶穌以身作則來教導人」。6

本教會的總主教大衛‧柏頓主教說,當父母提供正義的榜樣時,他們就可以引導子女:「我們務必使個人的生活井然有序。虛偽向來都是行不通的,今天也不例外。我們需要在正義中帶領家人,並鼓勵他們來跟隨我們的榜樣。要帶領家人家庭晚會,帶領經文研讀,提供聖職祝福,帶領個人及家庭祈禱。」7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拔‧海爾斯說:「榜樣成了引導我們生活的回憶。」8你的子女會記住你爲他們樹立的榜樣,比記住你做的或說的任何其他事情還要多。

給子女責任

許多父母往往過度溺愛子女,保護他們免於承擔他們一度應當承擔的責任──這些經驗能幫助他們成爲有能力的成年人。當父母來者不拒地提供子女物品和服務,幾乎不求回報時,他們的孩子會失去自立和負責的動力。相反的,他們會變得懶惰、自私和自我放縱。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尼爾‧麥士維長老教導:「爲子女做太多的人很快會發現,他們對子女已經起不了什麼作用。」9

七十員喬‧柯丁森長老說明,溺愛子女會削弱他們和剝奪他們吸取寶貴的教訓:

「在現今的世界,許多孩子由於父母的溺愛,長大成人後都有扭曲的價值觀。無論你來自富裕之家,或是像我們大多數一樣來自小康家庭,我們爲人父母的通常都會給子女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也因此剝奪了他們對本身沒有的事物產生期待與渴望的祝福。我們能教導子女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回絕他們的要求。快速的滿足通常只會造就人的軟弱。在你所認識的眞正傑出人士當中,有哪幾位不曾歷經過一番奮鬥呢?……

「……關於這方面,讓子女明白『地球仍然繞著太陽轉』,而非繞著他們旋轉,對子女的品格發展關係重大。反倒是,我們應該訓練子女問問自己這個問題:『這個世界如何因爲他們的存在而成爲更好的地方?」10

柯丁森長長老提醒說,孩子必須學會工作,否則他們離家後,將無力應對外面的世界。他說:「即使是安排家庭活動,我們都必須盡力在工作與玩樂間取得平衡。在我成長的階段中最令我回味的一些往事,都圍繞著學習如何蓋屋頂、建圍籬、在菜園裡工作等家庭活動上。我們的子女大多並非總是工作而沒有娛樂,反倒是幾乎都在玩樂,很少工作。」11

父母應該教導子女和他們一起工作,在子女還小、有自然渴望想幫助人的時候就開始。父母應該根據子女的能力分派日常家務給他們。

楊百翰大學的凱瑟琳‧巴哈爾(Kathleen Slaugh Bahr)和她的同事提議,並肩工作能鞏固家人,將他們在持久的關係中結合在一起,她表示:

「當家人用正確的態度並肩工作時,關懷和承諾的基礎就蘊藏在他們共同分享的日常經驗中。最平常的工作,比如作飯或洗衣服,都有著巨大的潛力將我們所服務的對象和那些與我們一起服務的人連接起來。……

「……每一個工作的表現都是邀請所有的人進入家庭圈子的新邀請。最平常的家庭雜務能成爲帶來家人之愛和歸屬感的日常習慣。」12

家長還應該教導他們的子女爲人服務。七十員德瑞克‧卡內柏長老教導:「聰明的父母在小孩還小的時候,就會在家中提供他們許多服務的機會。」13如果可能的話,父母應該和他們的孩子並肩服務,努力讓活動變得更有樂趣。

當孩子開始承擔更多的責任,他們做得不夠好時候,父母需要安慰他們,並且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應繼續鼓勵他們再試一次。多馬‧孟蓀會長教導:「我們的責任是要超越平庸變得有能力,從失敗變成有所成就。我們的目標是要達到最好的自己。神賜我們的最大的恩賜之一就是從不斷的嘗試中得到快樂,因爲沒有任何失敗需要成爲最終的結果。」14

清楚地說明期望

有時父母認爲子女會知道父母對他們的期望。當這些未表達出來的期望沒有實現時,父母就感到失望。

有些父母不敢要求子女做家事或做出行爲的改變,擔心孩子會說不要或不滿,或拒絕要求。當父母沒有清楚說明期望時,就可能產生無奈和怨恨的壁壘,形成他們與孩子之間的情感距離。清楚表達期望會消除不確定性和失望,從而鞏固親子的關係。

與父母討論下面這些原則,讓他們的期望能讓人知道:

  • 弄清楚你想要什麼。確定你的期望是合理的。與你的配偶私下討論並事先議定期望、要求的方法,和孩子若不服從時,要執行的後果。如果你的孩子不服從或因此而苦惱,提出要求時父母雙方應盡可能都在場。

  • 選擇一個好時機提出要求。孩子身心都準備好的時候,才討論你們的要求,不要在他(她)焦慮、生氣,或忙著做其他事情的時候提出來。家庭議會或家人家庭晚會通常是理想的時機。

  • 要積極正面且具體。不要用消極負面或籠統的方式說話(「房間亂七八糟,請整理一下!」);要用積極且具體的方式:「晶晶,你洗餐具的時候,我希望你先用水沖洗每一個餐具,然後才放進洗碗機,因爲這樣餐具會洗得更乾淨,而且洗碗機的壽命會更長。」

  • 告訴孩子,你的意思是什麼。不要替孩子做他(她)該做的事,示範你所期望的作法就好。例如,你可以向孩子示範如何正確地沖洗餐具、將餐具放到洗碗機,和擦乾流理台的方式。

  • 多多給予讚賞。當孩子完成工作後,你可以說:「好極了。這就是該怎麼做這件事的方式。」告訴孩子,他所做的事情如何讓你和其他的人受益:「當我看到餐具用正確的方式處理,我好快樂。我們的家整齊乾淨時,就變得更祥和。」

一步一步地教導爲行爲負責

主在指導其兒女的靈性發展上,明定了教導基礎教義──即乳類,以幫助他們準備好接受更多的光和知識──即肉類(見教約19:22)。同樣的道理,孩子需要被教導執行簡單的動作,這是他們成年後應有的行爲規範的踏腳石。孩子可能需要循序漸進地來學習這類事情,諸如尊重他人、有禮貌、打掃房間,或整理院子。

可以根據孩子的年齡和能力,將行爲劃分成簡單、做得到的任務。例如,可以在孩子學習如何打掃整個房間之前,教導他們收拾玩具。秉持耐心和巧思,父母可以幫助其子女成爲合群、樂於助人和負責任的人,可以預防很多隨著孩子成長而產生的問題。

卡蜜拉

卡蜜拉,一個充滿活力的四歲小女生,很喜歡和媽媽一起逛街。她總是把物品從貨架上拉下來,要求摸摸物品或拿著物品,媽媽制止她的時候,她就會亂發脾氣。媽媽希望卡蜜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她責罵和威脅卡蜜拉,但對改變行為幾乎毫無成果。

她和一位更有經驗的朋友交談後,媽媽嘗試一個新的方法,這個方法有一些教導步驟。步驟一是用親切慈愛的方式分享問題:「卡蜜拉,我想帶你一起去逛街,但是你拿貨架上的物品讓我很生氣。然後你會開始尖叫,因為我把東西放回去。」接下來,她清楚明白地表明她的期望:「如果你聽話,我就帶你去逛街。如果你亂拿東西或吵吵鬧鬧,我會帶你回家,下一次我就不會帶妳去。你不可以拿任何東西,除非我請你幫我拿。我想確定你是否真的明白這一點,所以告訴我,你聽到我說什麼。」當卡蜜拉準確地重述期望,媽媽接著則說:「告訴我,如果你亂拿東西或吵吵鬧鬧會怎樣。」孩子了解期望和不符合期望的後果,並同意後果的話,就獲得許可能夠再去逛街。

在下一個階段的教導中,媽媽帶著卡蜜拉去商店逛一下。限制只能購買一兩個東西。看出卡蜜拉想要幫忙,媽媽想要用正面的方式來引導這個渴望,於是讓卡蜜拉幫忙選一項雜貨拿著。用言語的稱讚,認可適當的行為。卡蜜拉在幾次短暫的採買之後學會了適當的行為,她受邀參與時間較長的採買。母親派給她一些重要的工作,例如在兩種合意的穀類食品之間選一個、挑選最好看的蘋果,或媽媽把物品放進購物車時,幫媽媽拿錢包。她幫不少忙時,媽媽給她很多正面的評價。

有一次,卡蜜拉又亂發脾氣。媽媽以最快的速度帶她回家。媽媽不慍不火地說:「我很遺憾,你今天選擇在店裡胡鬧。下次我去逛街,你要和保姆留在家裡。我們去逛街時,如果你確定你能守規矩,我們會再試試看,好嗎?」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裡,卡蜜拉在公共場所總是舉止得當。

給予選擇

小孩就像成年人一樣,不喜歡被呼來喚去。命令孩子「現在就收拾房間」通常會引起反抗,例如「我等一下再做。」當孩子可以在兩個可接受的選擇之間進行選擇時,他們會比較願意合作:「我希望你下午出去玩之前,先收拾好你的衣服。你想在公車來之前現在就收拾好,還是放學一回家後馬上就做?」這些選項是有限的,但孩子們可以作出一個選擇,這有助於他們承擔責任。

當父母讓自己的孩子有所選擇時,要確保他們所提供的選擇是身爲父母的他們可以接受的。例如,如果父母對青少年的孩子說:「你現在就去修剪草坪,不然明天晚上你休想用車。」孩子可能會選擇放棄開車,改和朋友一起去。孩子得到了他想要的東西,但草坪依然沒整理──那是父母不能接受的結果。這樣說會更合適:「你今天可以修剪草坪,或者你能幫我打掃車庫,這樣我就有時間去修剪草坪。」在這種情況下,這兩個選項父母都可以接受,而孩子則能有選擇。

選擇不應涉及處罰:「你現在就去修剪草坪,不然你要被禁足一個月。」這句話並沒有提供眞正的選擇(「你必須照我說的去做,不然我會懲罰你」),並且會激發不滿的情緒。

下面列出的是在不同的情況下一些可能的選擇。

  • 一個11歲的孩子開始熬夜到很晚,早晨有賴床的問題,他希望媽媽開車送他去上學。父母可以說:「你可以準時起床去趕公車,或者你可以走路去學校。」(這個選擇應該只有在步行上學是安全可行的情況下,才可提出。)

  • 一個八歲的孩子遲遲不洗碗盤。父母可以說:「你可以現在洗碗盤,或者,你可以在晚上家人看電視的時候才洗。」

  • 一個十幾歲的少年音樂放得太大聲。父母可以說:「你可以關起門來,在自己的房間裡聽你的CD播放器,或者,你可以用耳機。因爲你的音樂太大聲了,我沒法進行交談。」

新的改變要孩子對行爲負責,孩子不一定會熱切接受。要有心裡準備會聽到這樣的話,如「這不公平」、「爲什麼我得要做?」「別人的爸媽不會逼他們的孩子這樣做」,或者「你不在乎我的感受,否則你才不會逼我這麼做。」父母不應該被這樣的言論所操縱。他們必須在選擇方面保持前後一致。請思考下方的範例。

馬提

馬提最近開始每晚都坐在電腦前面,沒有先做好分派給他的家事。在幾個月前的某次家庭會議中,家人都一致同意應該先做完家事,但他再次漠視規則。他的父親給了他一個選擇:

父親:

馬提,你做完你的家事,我就允許你今天晚上可以用電腦,或者,如果你想要在明天才做好你的家事,你做完該做的事後,你明天晚上就可以用電腦。

馬提:

我用完電腦後就會去做家事。我現在沒空。

父親:

兒子,你現在也許沒空。但你要做完家事,才可以用電腦。

馬提:

我必須現在上線。我的一個朋友正等著和我說話。

父親:

我相信這是真的。這正是為什麼你要記得在放學回家後,要盡快做完家事的原因。我不想看到你難過或懊惱。但工作需要完成。你還記得我們在家庭議會中討論了這個規則,而你也同意遵守。你一做完家事,隨時都可以使用電腦。

馬提:

這樣不公平。我已經告訴你,我晚一點會做家事。我現在需要做其他的事情。

父親:

也許是這樣,但你要做完家事,再用電腦。

父母可能需要重申選擇好幾次,而且這樣做的時候不應該生氣。孩子可能很快會對聽到的信息感到厭煩,但若他(她)知道父母是認眞的,就會遵照要求去做。

給予選擇的時候,父母不應該防禦或爭論。如果孩子想要爲這件事爭辯,父母可以承認他(她)的評論,簡要地說類似這樣的話「或許如此」,然後重申選擇。當規則已事先約定好,整個過程會更加順暢。

(誠如第九課所述)孩子若拒絕遵守給予的選擇,父母應該套用後果;後果與不當行爲要有邏輯上的關聯。如果實施得當,孩子會理解後果的意義,學會爲行爲負責。如果後果與違規行爲不相稱或無關,則可能看起來很不合理、霸道和過分,使得孩子感到憤怒、不滿和反叛。

參與家庭活動

當父母邀請子女參與家庭活動,他們教導的成效就會增強。和父母一起工作、玩耍的孩子會更容易將父母的教誨和榜樣融入他們的生活中。父母要規劃對每個人都有意義、又有趣的活動。當父母和子女培養良好的關係時,工作和娛樂都可以令人心滿意足。

教導爲行爲負責的價值

總會會長團的雅各‧傅士德會長強調教導孩子爲行爲負責的重要性,他說:「假如父母不管教自己的孩子,也不教導他們服從,社會可能就會用父母或孩子都不喜歡的方式來加以管教。……若家中及個人生活中,毫無紀律和服從可言,家庭的向心力就會瓦解。」15當父母親切地教導子女服從神的誡命以及家庭和社會的規則,更大平安和幸福就會臨到你的家庭。

註:

  1.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04年10月,利阿賀拿,第49頁。

  2.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04年10月,利阿賀拿,第49頁。

  3. Martha Farrell Erickson and Karen Kurz–Riemer, Infants, Toddlers, and Families: A Framework for Support and Intervention (New York: The Guilford Press, 1999), 55.

  4.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59, 75.

  5.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69, 44; or Improvement Era, June 1969, 69.

  6. 參閱多馬‧孟蓀,「愛耶穌的人」,1999年3月,利阿賀拿,第4–5頁。

  7. 大衛‧柏頓,「尊重聖職」,2000年7月,利阿賀拿,48頁。

  8. 羅拔‧海爾斯,「我們的孩子會怎樣紀念我們?」,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8頁。

  9.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75, 150; or Ensign, May 1975, 101.

  10. 喬‧柯丁森,「貪婪、自私與放縱」,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9–10頁。

  11. 喬‧柯丁森,「貪婪、自私與放縱」,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10頁。

  12. Kathleen Slaugh Bahr and others, “The Meaning and Blessings of Family Work,” in Strengthening Our Families: An In–Depth Look at the Proclamation on the Family, ed. David C. Dollahite (Salt Lake City: Bookcraft, 2000), 178.

  13. 德瑞克‧卡內柏,「服務的精神」,1990年7月,聖徒之聲,第11頁。

  14. 多馬‧孟蓀,「內在的意志力」,1987年7月,聖徒之聲,第55頁。

  15. 參閱雅各‧傅士德,「充實家庭生活」,1983年7月,聖徒之聲,第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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