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7章:分享福音


第17章

分享福音

我們如何完成神所賦予的責任,與人分享福音?

前言

當時爲十二使徒定額組的興格萊戈登長老及夫人瑪喬麗有時候會與李海樂會長夫婦一起旅行。「我們分別在兩次不同的情況下,與李會長夫婦旅行到英國、德國、奧地利、義大利、希臘和聖地,我們與當地的傳教士、教友、青少年及現役軍人相見,」興格萊姊妹說道。「他們是最優雅、最有禮、最親切的旅行夥伴,無人可及。」

「有個星期日我們在英國,那天的行程排得滿滿的:有兩場教友大會的聚會,晚上還有一場爐邊聚會。我們大約晚上九點半回到旅館,那時我們很疲憊而且飢腸轆轆,於是就到旅館的餐廳點一些東西吃。那天的行程都結束了──可以輕鬆一下,至少我當時是這麼想的。然而我所知道接下來的事是,女服務生手握著鉛筆,正準備寫下我們點的食物,這時李會長抬頭看她,問道:『妳是哪一個教會的教友?』對他而言,他那天的行程還沒結束,他還在進行傳道活動。在用餐完畢之前,他已經知道這位年輕小姐的所有事情了。她失去了丈夫,很孤獨害怕。她答應和傳教士見面,多瞭解教會。能看見總會會長那一整天都身體力行他的教導,眞是件美好的事情。當那個女服務生(年約三十五歲的婦女)知道和她談話的那位先生是耶穌基督教會的會長、先知、先見、啓示者,她簡直不敢相信這樣了不起的人物會放下身段和她這樣的人說話,她十分感動。」1

李會長論及分享福音時,說道:「願〔我們〕瞭解這是主在各福音期賦予祂教會的責任,……傳福音給萬民,使每個人在審判日都沒有藉口可言,而所有人都能從墜落中被救贖,帶回主的面前。」2

李海樂的教訓

我們與人分享福音,爲什麼很重要籪

我們透過生活、祈禱、在教會中保持活躍,以及遵守神的誡命來持守自己的見證,如此一來,指引人的聖靈會與我們同在,這是教會教友所能擁有的一項最寶貴的資產。

有了此一見證之後,我們大家都有責任知道我們的這項義務:把握每個機會爲主的神聖使命作見證。如果我們這麼做,每一天,每一刻,無論在哪裡,都有許多教導福音的機會。如果我們已把此事當作生活目標,已爲此事作了準備並努力尋求,那指引人的聖靈會賜給我們教導的能力。記住,在教導福音時,除非他們有主的靈同在,否則所說的話只是空談。……

我們的責任是將眞理的信息帶給世人,告訴世人,任何使人類感到苦惱的問題都能在耶穌基督的福音教導中找到解答。3

我們應把握每個機會,把福音知識帶給別人──帶給不活躍教友、在大學、軍隊及工作場合中的非教友朋友,以及好友鄰人。

主賜給先知這項啓示:「因爲在世界上所有的教派,黨派和宗派中尙有很多人,這些人被人們爬伏著待機藉以欺騙的人們的狡猾伎倆所蒙蔽,並且這些人只是因爲不知道在何處去尋找眞理而遠離眞理──」(教約123:124

對心地誠實的人而言,再也沒有什麼聲音比宣講耶穌基督福音眞正使者的聲音更受歡迎。5

你們還記得吧,〔加里斯查理長老〕曾告訴我們,有一次他到蒙大拿拜訪一位從愛爾蘭傳教返鄉的弟兄。他在找到這位如今已年紀老邁的弟兄後,介紹了自己,並說道:「您多年前曾在愛爾蘭傳教吧?」那人說是。他說:「您是不是曾在傳教地區作告別演說時說過,您認爲自己很失敗,因爲您在那裡三年,卻只讓一個髒兮兮的愛爾蘭小孩受洗?你有這麼說過嗎?」「是呀,我記得我曾這麼說過。」加里斯弟兄說:「請容我自我介紹,我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十二使徒議會的加里斯查理長老,也就是您在愛爾蘭傳教時所施洗的那個髒兮兮的愛爾蘭小孩。」這個靈魂成了教會與神國裡的一名使徒。6

任何人若向他人伸出援手相助,就必能爲自己贏取救恩的權利,那是他配得的,因爲他樂於助人。現在,請記住,無論我們現在是否爲本教會教友,我們大家都是天父的孩子。我們必須多多關心教會外,天父的這些孩子。對祂來說,他們和那些現今爲本教會教友的人同樣寶貴。我們當中若有人著手將別人帶進羊圈,主說,他就是在爲自己的靈魂帶來救恩〔見教約4:4〕。7

樂意犠牲的態度爲什麼是分享福音很重要的部分?

我們可在約翰福音中找到所謂基督文化的精髓,約翰引述夫子對祂身爲世界救主的神聖使命所作的見證。這是他說的話: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這番話已道出我們在塵世生命中所能作的最崇高服務,即願意爲別人的福祉犠牲自己。斯密約瑟先知說明了犠牲及服務在人生的聖化過程中所佔的地位:

「一個不需要犠牲一切事物的宗教絕對無法產生足夠的力量,也無法產生生命和救恩所必需的信心。……

「藉著此一犠牲,亦惟有藉此犠牲,神應許世人得享永生。」〔Lectures on Faith (1985), 69.

我們若能將該原則應用於我們自己身上及我們的生活中,藉此來守住那項寶貴的恩賜,我們這樣就是眞的有智慧了。班傑明王在結束的演說中這樣教導他的人民:

「……當你們在爲人類同胞服務時,你們祇是在爲你們的神服務而已」(摩賽亞書2:17)。

付出是愛的表現,當一個人眞心付出時,就證明那願意付出的人擁有永久不渝的愛心。……

斯密約瑟先知非常喜愛向他揭示的眞理,所以他願意犠牲世上所有的一切,甚至是生命,這全都是爲了使他能爲眞理作見證,並讓世界各國都能聽到這見證。……

幾個月前我去拜訪一個支聯會,我被要求和幾個準備去傳教的年輕人面談。支聯會會長告訴我,其中有個年輕人在軍中服役時得曾了嚴重的戰鬥疲勞症,經過長期住院後已恢復健康。我和這個年輕人面談時,問他:「你爲什麼想去傳教?」

他坐著沉思許久,然後回答:「我在軍中服役是第一次離家在外,我發現身處的環境十分陌生,到處充斥著各種誘惑和引人犯罪的事物,我需要力量來遠離罪惡。於是我運用信心,祈求天父賜給我力量抗拒邪惡。神垂聽了我的禱告,賜給我力量。我們受訓結束後,駐防在戰區附近,聽到隆隆的槍砲聲,這砲聲預告了長久以來一直揮之不去的死亡信息。我害怕得全身顫抖,祈求神賜我勇氣,祂賜給我了勇氣,而且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平安。……我奉派擔任先遣偵察兵,這表示我要爲作戰部隊打前鋒,有時候幾乎爲敵人所包圍。我知道這世上惟有一種力量可以拯救我,我祈求那力量保護我,拯救我的生命,神垂聽了我的禱告,把我送回了我的部隊。」

接著他告訴我:「李弟兄,我爲了向這一切表示感謝,我所能做的小小回報就是現在去擔任耶穌基督的使者,教導世人我童年在家中所得到的這些充滿祝福的事物。」

當我聽到這個年輕人所表達出的信心時,我想到曾聽過一些人說他們認爲去傳教可以接受一項訓練,可以見見世面,也可以獲得對個人有益的寶貴經驗。……

自私地謀求個人益處並非來自眞理的教導,而是來自眞理之敵的教導。……

熱切渴望獲得個人利益及好處的人絕不會是個快樂的人,因爲他眼前總是生命中想追求卻得不到的,而那些事物也一直不斷地對他那想獲得或佔有的企圖予以嘲諷。提供不自私服務的人才是快樂的人。8

我們在傳道事工中看到男女青年〔前往〕……世界各地的壯盛陣容,他們藉由不自私的服務,在任何時間內及任何場合中,爲教會教導福音的神聖責任作見證。9

我們如何能用力量和權柄來教導福音?

阿爾瑪……和摩賽亞的兒子們去傳教,他們的傳道服務很偉大。……阿爾瑪見到他的弟兄們,即摩賽亞的兒子們,前往柴雷罕拉地。

「摩賽亞的這些兒子們,在天使初次對阿爾瑪顯現時,是和阿爾瑪在一起的;所以阿爾瑪非常快樂能見到他的弟兄們;更使他快樂的,是他們仍然是他的主內弟兄;而且他們對於眞理的知識已大爲增強了;因爲他們是理解力很強的人,他們又曾勤於研習經文,以便知道神的話語。

「但是還不止此;他們曾專心致力於禱告和禁食;所以他們已具有預言之靈和啓示之靈,當他們教導的時候,他們用神的力量和權柄來教導。」〔阿爾瑪書17:2–3

現在,你們是否〔瞭解〕用神的力量和權柄來教導的方式?對於眞理的知識就會增強;成爲理解力很強的人;勤於研習經文,以便知道神的話語。但是還不止於此。我們還要祈禱、禁食、具有預言之靈;在做了這一切事之後,我們就能用神的力量和權柄來教導。10

主……說過:「我賜給你們一條誡命,你們要互相教導國度的教義」,接著又說:「你們要勤勉地教導,則我的恩典必跟隨著你們」(教約88:77–78)。我已試著爲「勤勉地」和「恩典」二詞下定義。字典上說,「勤勉地」是「持續投注心力,專心認眞地進行」,相反詞則是懶惰、草率、冷漠。……

……我相信「恩典」的定義蘊含在教義和聖約第四章,主在此章向那些熱心參與傳道事工的人應許:「……並且看著,那用力揮動鐮刀的人,那人就正在從事儲藏,他必不致毀滅,卻給他的靈魂帶來救恩」〔教約4:4〕。主贖罪力量的拯救「恩典」將臨到執行福音拯救教儀之人及接受此教儀之人。11

最後,我認爲此事和其他事情一樣重要,甚至更爲重要:

「並且靈將藉信心的祈禱而賜給你們;如果你們沒接受到靈你們就不要教導」〔教約42:14〕。

現在,我們可以把傳道計畫中用來宣講及研讀福音的工具交給你們;所有工具都在這裡了。但傳教士若不勤勉祈禱,就得不到他藉以傳講福音的靈。尼腓對這方面表達了他的看法,說道:

「我,尼腓,現在不能把所有那些在我人民中教導的事都寫出來;我所寫的也不如我所講的有力;因爲當一個人藉著聖靈的力量講話時,聖靈把他的話帶進人類兒女的心中」(尼腓二書33:1)。

……當你們擁有聖靈、要傾聽辨識之靈(凡蒙召爲祂服務之人皆有權享有此項恩賜)、受其指引並受其感動,你們就能認識聖靈的力量,受到這力量指引,並且你們所說的話語就會伴隨著這聖靈的力量;若無這力量,無人能成爲耶穌基督福音有力的教師。12

遵行福音爲什麼是分享福音不可或缺的一環?

使世人對福音感興趣的最好方法,就是實踐我們期望教會教友所具有的理想及標準。這是給陌生人的第一印象。我們身爲教友的要如何表明自己身爲教友的身分呢?……

……任何男女若不奉行福音,就不能教導福音。要使自己有資格成爲傳教士的第一個行動就是奉行所教導的福音。你們認爲犯罪之人是教導悔改的好教師嗎?你們認爲一個不守安息日爲聖的人能有效教導別人守安息日爲聖嗎?你們認爲若你們未充分相信其他任何福音原則,以致這原則未曾深植於你們自己的生活中,你們能教導該原則嗎?13

耶穌〔說〕:「因此,你們要舉起你們的光,使你們的光得以照耀世界。看啊,我就是你們要舉起的光──那些你們已看到我做過的,看啊,你們已看到我向父禱告,你們都曾爲這事作見證」(尼腓三書18:24)。我們的工作是向世人「舉起」耶穌已爲世人做的事:贖罪、祂所立下的榜樣,以及祂親自或透過古今眾先知賜給我們的教導。救主也告誡過我們:「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爲,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

在我們尋求改進人類行爲的各種領導情形中,榜樣的力量大得難以估計──無論是向子女展示或講述有關聖殿婚姻價値的父母,或者在受到福音影響有所改變及成熟後散發光彩的返鄉傳教士。14

「你們是世上的光;是造在山上的城」〔見馬太福音5:14〕。那是什麼意思?……

……無論是參與教會活動、在軍中服役、在社交生活中,或在工作職場上,任何的後期聖徒都不會只被當作是個人來看待,而會被當作爲一群現今自稱爲基督徒的教友看待。有人曾說:「要留意你的舉止行爲,因爲你可能是某些人唯一見過的典型教友。」主在此警告我們,教會的生活標準必須明顯地高於世俗的生活標準。15

最近〔1954年〕我到韓國漢城,金浩植博士是我們在該國最優秀的教友之一。他是……韓國政府的顧問,也是教育界的領袖,現在他周圍的人們當中,已有三十五位歸信者,他們大多是高級知識份子。我們與他晤談了大約兩小時,商議如何在韓國奠定基礎,以便展開傳道活動。他告訴我們他歸信的過程。「吸引我接觸教會的事是,」他說道:「有兩位後期聖徒弟兄分別邀請我到他們家,他們都在康乃爾大學任教。……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們的家庭生活。在我拜訪過的家庭中,夫妻、父母子女之間從來沒有像這樣親密的關係。我看到他們作家庭禱告,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所以我開始探詢他們的宗教。有天晚上在我研讀了很久之後,很確定自己渴望加入這樣的團體,我知道我必須先獲得見證。我跪下來,幾乎祈禱了一整夜,於是對此事工的神聖性有了見證。」但是請記住,這一切的開始是因爲有個家庭過著眞正後期聖徒所應過的福音生活。16

研讀與討論的建議

  • 我們「每一天,……無論在哪裡」,都有哪些機會教導福音?成功地與人分享福音的人具有哪些特質?

  • 我們可從李會長在旅館餐廳裡分享福音的經驗得到什麼啓示?

  • 由於你努力與人分享福音,你在生活中得到了哪些祝福?

  • 爲了分享福音,我們被要求要作哪些犠牲?我們在付出這些犠牲時,應抱持什麼樣的態度?由戰場歸來去傳教的那個年輕人的態度,有什麼地方讓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 阿爾瑪17:2–3關於用力量和權柄來教導福音,可讓我們學到什麼事情?

  • 我們若要成爲有效率的傳教士,爲什麼有聖靈爲伴是不可或缺的?我們分享福音時,怎樣才能更充分擁有聖靈的指引?

  • 我們如何克服自己在分享福音時的遲疑和恐懼?

  • 我們正義生活的榜樣爲什麼是這麼有力的教導工具?

  1. Glimpses into the Life and Heart of Marjorie Pay Hinckley, ed. Virginia H. Pearce (1999), 21–22.

  2.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61, 35.

  3. “Directs Church; Led by the Spirit, ” Church News, 15 July 1972, 4.

  4. Ye Are the Light of the World (1974), 24–25.

  5.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61, 34.

  6. “‘Wherefore, Now Let Every Man Learn His Duty, and to Act in the Office in Which He Is Appointed in All Diligence,’” 1968年11月6日,在總會聖職理事會議上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10頁。

  7. 1957年10月19日,在楊百翰大學支聯會教友大會傳教士大會上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3頁。

  8.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47, 47–50.

  9.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51, 33.

  10. 1962年2月3日,對神學研究所及福音進修班的教職員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7−8頁。

  11.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61, 34–35.

  12. 在楊百翰大學支聯會教友大會傳教士大會上演說,第5−6頁。

  13. 在楊百翰大學支聯會教友大會傳教士大會上演說,第2,5頁。

  14. “‘Therefore Hold Up Your Light That It May Shine unto the World,’” 1969年10月1日,在地區代表講習會上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3頁。

  15. Ye Are the Light of the World, 12–13.

  16. By Their Fruits Shall Ye Know Them,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Speeches of the Year (12 Oct. 1954), 5.

李長老於1920年11月到1922年12月在西部諸州傳道部擔任傳教士。

世界各地的年輕男女不自私地「在任何時間內及任何場合中,爲教會教導福音的神聖責任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