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信心與見證
「今生最極致的成就,就是找到神並知道祂活著。」
豪惠‧洪德的生平
豪惠‧洪德早在童年時期住在愛達荷州波塞時,便開始培養自己的見證。雖然他的父親當時不是教會成員,但他的母親仍在福音中教養他。他回憶說:「我是在她的膝下學會祈禱的。我童年時在母親的腳邊得到一項見證。」1
豪惠的見證逐年成長。他20多歲住在加州洛杉磯時,開始體認到認真研讀福音的重要。他寫道:「雖然我這一生都在上教會的課程,但是我第一次真正體認到福音的意義卻是在亞當斯支會,彼得‧克雷頓弟兄所上的主日學班上。他有豐富的學識,很會鼓勵年輕人。我研讀課程,閱讀他給我們的課外資料,還就指定的題目演講。……我認為我生命中這段時期是福音真理開始向我揭示的時刻。我對福音一直有見證,但突然間,我開始理解了。」2
多年之後,洪德會長解釋說:「我們會在某個時刻了解創造我們的原則,以及我們的身分。這些事情會突然向我們啟發,令我們心弦震動。這正是見證進入我們靈魂深處的時刻,我們會毫無疑問地知道神是我們的父親──祂活著,祂真的存在,而我們真的是祂的孩子。」3
戈登‧興格萊會長形容洪德會長的信心和見證,說:
「洪德會長……具有強大的信心力量。他確實知道神聖、永恆的事物。……〔他〕對我們永恆父神的存在有確實、絕對的見證。他極具說服力地說出自己對主耶穌基督、人類的救贖主之神性的見證。」4
豪惠‧洪德的教訓
1
我們可以藉由信心找到神,知道祂活著。
今生最極致的成就,就是找到神並知道祂活著。就像任何其他值得追求的成就一般,只有願意相信,並對一開始時可能並非顯而易見的事物有信心的人,才能達成這項成就。5
當人將思緒轉向神以及屬神的事物時,就會經歷一種靈性的轉變。這種轉變將他從平凡之境提昇,賜給他高貴、屬神的性格。如果我們對神有信心,就是在運用生命最偉大的律法之一。人性中最強大的力量就是信心的靈性力量。6
最需要去尋求的就是尋求神──知道祂確實存在,祂個別的特質,並確實獲得有關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之福音的知識。要完全了解神並不容易。這樣的尋求需要持續的努力,而有些人從未督促自己去追求這樣的知識。……
不論是尋求科學真理的知識,或是去發現神,都必須有信心。這就是起點。信心有許多定義,但最經典的定義,莫過於希伯來書的作者下列深具意義的話:「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1)換句話說,信心使我們對自己所希望的事有把握,使我們確信未見之物。……那些熱切尋求神的人不會看見祂,卻會憑著信心知道祂存在。信心不只是希望。信心使希望成為一種信念──一種對未見之事的確證。
希伯來書的作者〔使徒保羅〕繼續說:「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希伯來書11:3)。這裡所描寫的信心,是相信世界是由神的話創造的,或有著這樣的信念。沒有證人可以證明這項事實,但信心讓我們知道,我們在地球和在所有自然界中所見的奇景都是神創造的。……
我確實相信神存在──祂活著。祂是我們的天父,我們是祂的靈體子女。祂創造了天地及地上萬物,並制定了管理宇宙的永恆律法。這些律法因著人類的探索中而逐漸被發現,可是這些律法卻一直存在,也將永遠不變。7
2
要得知神確實存在,就必須誠心努力、遵行祂的旨意並祈禱,以求了解。
要知道神真實存在,就必須遵照祂指出的道路去尋求。這是一條上坡路,必須付出信心和努力,而且不是一條容易走的道路。為此,許多人不願意專心致力從事這項辛苦的工作,親自證實神真的存在。相反的,有些人寧可走容易的路,否認祂的存在,或只是跟著懷疑者走上不確定之路。……
……有時候,信心就是在證據不足以確認某項知識的時候,仍然相信此事屬實。我們必須繼續探究,並遵照此勸誡去行:「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馬太福音7:7-8)……
付出代價才能取得有價之物是一項通則。學生必須用功、努力,方能成功,獲得學識。如果他不願意這樣做,他可以說學有專精這件事是不可能的嗎?……一個人如果只是因為沒有意圖去尋求神,就說沒有神,也是同樣愚昧。
……一個人如果要確知神存在,就必須遵守救主在親身傳道時所宣告的誡命和教義。……那些願意進行探究、親自驗證、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會知道神真的存在。
當一個人找到神、了解祂的道之後,他就會學到,宇宙中沒有一件事是偶然發生的,所有事物都在上天預先安排的計畫之中。他的生命將獲得非常豐富的意義!他能獲得超越俗世學識的知識。世間的美景變得更美妙,宇宙的秩序變得更有意義,在見證了神的日子來來去去、四季循環不息之後,他就更能了解神之創造了。8
基督在世傳道時,解釋了人怎樣可以知道有關神的真理。祂說:「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翰福音7:17)救主也這樣解釋父的旨意,說,那條最大的誡命,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22:37)那些努力奉行神的旨意及遵守祂誡命的人,將獲得個人啟示,知道主的事工是神聖性的,知道祂乃是為父作見證。
雅各的話對那些有渴望了解的人解釋了如何才能了解:「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聖經雅各書1:5)看來雅各說的並不是指科學方面的事實,而是指來自上天的啟示,那是因著按照此一訓誡去祈求,才得到了問題的答案。……
因此,我們有了可用以尋求神的公式,也有了達成這項尋求的工具──就是信心、愛心與祈禱。科學為人類做了許多奇妙的事,但是科學不能為人類完成他必須自己去做的部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知道神確實存在。這個任務並不容易,也不省力,但是救主已說過:「他們的酬賞將是大的,他們的榮耀將是永恆的。」(教約76:6)9
3
我們必須相信才能看見。
多馬想要先看見才願意相信。
耶穌在復活的那天晚上,在一個關起門來的房間裡向門徒顯現,站在他們中間。祂將自己被釘子釘穿的雙手和被矛扎過的肋旁給他們看。這事發生時,十二使徒之一的多馬不在現場,但是其他人告訴他,他們已經見過主,也跟祂說話。……多馬抱持懷疑,所以對其他門徒說:
「……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約翰福音20:25)
……在某種程度上,多馬代表了我們這時代的氛圍。看不見的事物無法令他滿意,雖然他曾經與夫子相處,也知道救主以前針對信心和懷疑所作的教導。……如果一個人一定要摸到或看到才相信,那麼信心就無法取代懷疑。
多馬不願意依賴信心,卻想要事實的鐵證。他要的是知識,不是信心。知識關乎過去,因為過去的經驗讓我們得到知識;但是信心卻關乎未來──關乎我們尚未觸及的未知之地。
我們認為多馬曾經與夫子同遊交談,他是夫子所揀選的。我們心裡暗自希望多馬會帶著信心轉向當時還看不見的未來,而不是說出「眼見為憑」這樣的話。……
信心讓我們對看不見的事物有把握。
一個星期之後,門徒再次聚集在位於耶路撒冷的同樣那間房子;這次多馬也在。門是關著的,但耶穌卻來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約翰福音20:26-27)……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9)
這個事件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教訓之一。多馬說:「眼見為憑」,但是基督卻回答:「相信才能看見。」……
使徒保羅給希伯來人的信可以說是信心的經典例證:「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1)
這句話指出,信心並非要以完全的知識為前提,但信心卻能讓一個人對未來的事物感到確信或有把握。這些事物可能存在,但卻只能透過信心才能實現。信心讓人對看不見或是沒有確實證據的事物感到有把握。
看來多馬對未來失去了把握,卻回顧過去,想用證據來證明當時還看不見的事物。那些失去信心或缺乏信心的人都活在過去──失去了對未來的希望。如果一個人能找到不變的信心,並因此感到確信或有把握,那他的生命會有多大的轉變啊。
那生來瞎眼的人沒有懷疑,也相信了救主。
如果我們回頭看約翰福音第9章,就會讀到另一則發生在耶路撒冷的事件;在其中,一位生來瞎眼的人看見了。當天是安息日,耶穌顯然在聖殿附近,然後祂看見了那個瞎子,祂的門徒便問祂:
「……『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
『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翰福音9:2-5)
耶穌接著就吐唾沬在地上,把唾沬和地上的塵土和成泥。祂把這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然後要他到西羅亞池子裡洗。如果換成多馬,他會照著指示去做,還是會提出這問題:「在那個汙濁的池子裡洗有什麼用?」或是問:「唾沫和地上的塵土混在一起會有什麼醫療效果?」這些似乎都是合理的問題,但是如果那個瞎子懷疑、質問了,他還是不會看見。他有信心,所以相信了,並按照吩咐的去做。他去了池子裡洗,回頭就看見了。相信才能看見。……
「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那瞎子相信了,因此得以看見。多馬則非要看見才願意相信。這個世界充滿了像多馬那樣的人,但也有很多人就像那耶路撒冷的瞎子。教會的傳教士在全世界傳播信息,傳播耶穌基督復興福音的信息時,每天都會遇到這兩種人。……有些相信的人會帶著信心接受洗禮。有些人會因為無法看見或無法摸到而不接受。
沒有任何實際、有形、具體的證據能證明神活著,但卻有數百萬人藉著信心,藉著那未見之事的確據,而知道祂活著。很多人對傳教士說:「如果我可以相信父和子曾出現在約瑟‧斯密面前,那麼我就會接受洗禮。」這個事實並沒有任何實際、有形、具體的證據,但是在那些受到聖靈感動的人看來,信心就是那未見之事的確據。要記得那曾被釘十字架的救主站在多馬面前所說的話:
「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9)
藉著信心相信的人就會看見。
我要和千千萬萬名傳教士一同見證:神確實活著,耶穌是世界的救主,那些藉著信心相信的人就會讓他們看見。10
4
按照信心行事就能獲得個人見證。
我們小時候都會把父母和老師說的話當真,因為我們對他們有信心。小男孩只要聽到父親說會把他接住,就會無懼地從高處跳下,相信父親不會讓自己摔到地上。孩子長大後會開始有自己的想法,會提出問題,也會對沒有具體證據的事物感到懷疑。我很同情青少年男女,在這個年紀,他們心中會出現許多懷疑,並且會為了消除這些懷疑而面臨嚴重衝突。但只要他們真心誠意地想要知道真理,並在道德、靈性和精神上努力,就能夠消除這些懷疑。他們會跳脫衝突,並因為這樣的努力而培養出更穩固、更堅定、更強大的信心。經過這樣的懷疑和衝突,他們原本單純、信賴的信心,就會變成穩固堅實的信心,並成熟為見證。11
學生需要花無數小時在科學實驗室中實驗以找出真相。如果他們用同樣的方式運用信心、祈禱、寬恕、謙卑及愛,就會找到對耶穌基督的見證;基督正是賜予這些原則的人。12
耶穌基督的福音不光是一種福音理念,還是一種行動計畫。……祂並沒有說要「觀察」我的福音,卻說要「實踐」福音。祂並沒有說:「請注意福音的美好架構及意象」,而是說:「要去、去做、去看、去感受、去付出、去相信!」……
行動是個人見證的主要基礎之一。最確定的見證來自於個人親身的第一手經驗。猶太人在聖殿中質疑耶穌的教導時,祂回答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然後祂又提出這項個人見證的關鍵:「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翰福音7:16-17)
我們有沒有聽到救主在這段話中所做的斷言?「人若……行,就必曉得!」約翰很了解這句話的重要,因此在他的〔書信〕中強調這句話的意義,說:「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翰一書2:16)
光是口說、接受、相信都是不夠的。除非能將其中蘊含的理念化為每日生活中的實際行動,否則這些都不完整。那時,這才會成為個人見證的最佳來源。一個人會因為親身經歷過而知道。他不用說:「鍾弟兄說這是真的,我相信他。」他可以說:「我在自己的生活中實踐了這項原則,我根據個人經驗知道這個原則是有用的。我感受到其影響力,試驗過其實際效果,知道這原則是好的。我可以根據自己的知識見證這是一項真實的原則。」
很多人在生活中有這樣的見證,但卻沒能察覺其價值。最近有一位年輕女士說:「我對福音沒有見證。我希望我有。我接受福音的教導,知道這些教導對我的生活有幫助,也看到這些教導幫助了其他人的生活。如果主能回答我的祈禱,給我見證,我就會成為世上最快樂的人!」這位年輕女士想要奇蹟的介入,但其實她已經看到福音的奇蹟正在擴充和提昇她自己的生活了。主已經回答了她的祈禱。她的確有見證,只是她不知道那就是見證。13
身為被按立的使徒和基督的特別證人,我鄭重向各位見證:耶穌基督的確是神的兒子。……我是藉著聖靈的力量作這見證的。我知道基督確實存在,就彷彿我曾親眼看到祂、親耳聽見祂一樣。我也知道聖靈會在那些以信心之耳傾聽的人心中證實我這見證是真實的。14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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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德會長教導,「今生最極致的成就,就是找到神並知道祂活著」(第1部分)。要達成這項尋求,信心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哪些經驗幫助你找到神,並知道祂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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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德會長說,要知道神真實存在的「這項任務並不容易,也不省力」。你認為要獲得這項知識,我們為什麼必須投注心力?為什麼遵守誡命是認識神很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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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部分,洪德會長利用多馬和瞎子的對比來教導:只要相信,就可以看見。洪德會長對這些故事的見解可以怎樣實際應用在生活中?運用信心曾經如何讓你能夠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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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洪德會長所說,按照信心行事是獲得見證之關鍵的這項教導(見第4部分)。你可以用哪些方式按照信心行事?信心能如何克服懷疑?按照信心行事如何幫助你的見證變得更堅強?
相關經文
約翰福音17:3;希伯來書11:1-6;阿爾瑪書5:45-48;30:40-41;32:26-43;以帖書12:4,6-22;摩羅乃書10:4-5;教約42:61
教學輔助說明
「問一些需要學員從經文和近代先知的教訓中找出答案的問題」(教導,沒有更偉大的召喚〔1999〕,第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