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的恩賜
我們若服從天父的誡命,我們的信心就會增強,我們的智慧與靈性力量也會增強,使我們更容易作出正確的選擇。
前一陣子,我在開車時遇到紅燈停了下來,注意到我前面的車子上有張貼紙寫著:「我隨心所欲」。
我在想,為什麼會有人選擇把這樣一句話貼在車子上。他想傳達什麼樣的信息?也許這部車的駕駛想公開表示,他擁有完全的自由,因為他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到這裡,我領悟到,如果每個人都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們的世界會多麼混亂。
顯然地,我們的社會中對這主題有些混淆的想法。在媒體、廣告、娛樂及其他地方,我們發現這樣的想法廣為流傳,也就是只要一個人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是有自由,也會有快樂。它暗示著,我們下決定的唯一標準在於這決定是否令我們快樂,是否有樂趣,或是否符合我們個人的願望。
但我們的天父給了我們一個更好的觀念。祂所賜的偉大幸福計畫會給我們真正的自由與快樂。我們在摩門經中讀到:
「彌賽亞要在圓滿的時代來臨,以便從墜落中救贖人類兒女。由於他們從墜落中被救贖,他們就永遠成為自由,能辨別善惡;除了在那巨大而最後的日子要按照神所賜的誡命受到律法的懲罰外,他們可以自由行動而不受行動支配。
「因此,按照肉身世人是自由的;而所有對他們必需的事物都已賜給了他們。他們可以藉著那偉大的全人類的調停而自行選擇自由和永生,或是藉著魔鬼的束縛和權力而選擇束縛和死亡;因為魔鬼力圖使全人類都像他自己一樣的悲慘」。1
我們來到這世界時,就從天上的家帶來了這項神的恩賜與特權,即我們所稱的選擇權。選擇權使我們有權做決定,也有能力選擇。選擇權是一項永恆的律法。楊百翰會長談到我們的選擇權時,教導說:「這是從全永恆就始終存在的一個律法,並且將在未來全永恆中持續存在。每一個有智識的人都必須有選擇的能力」。2
伍惠福會長論及這同樣的主題時說:「這個選擇權始終是人們在神的統治及管理下,與生俱來的權利。人們在世界存在以前,在諸天之中便已擁有這權利,而主在那時就在維護和保衛這權利,對抗路西弗及他的隨從者的侵犯。……藉此選擇權的功效,你、我和全人類都要負起責任,為我們所追求的道路,我們所過的生活,及我們所做的行為負責」。3
主教導亞伯拉罕有關靈體的永恆特質,並教導他,他在出生前已被揀選,祂也向亞伯拉罕說明了來到世間的一項重要目的。祂說:「並且我們將藉此驗證他們,看他們是否將做主,他們的神,將吩咐他們的一切事」。4
因此,選擇權使我們在這世上的生活成為一段考驗的期間。如果沒有選擇權這項奇妙的恩賜,我們就無法向天父顯明我們是否願意去做祂吩咐我們的一切。
要運用我們的選擇權,就必須先有知識,能分辨善惡,也必須有選擇的自由,而在我們運用了選擇權後,也必須要有選擇的後果。
我學習到,我們若服從天父的誡命,我們的信心就會增強,我們的智慧與靈性力量也會增強,使我們更容易作出正確的選擇。
我們的偉大榜樣,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立下了完美的榜樣,讓我們知道如何運用選擇權。在天上的大會中,當天父提出祂的計畫,使我們有機會來到這世上,接受一個身體時,那位從太初就受到父的喜愛,蒙祂揀選的愛子,對祂的父說:「願您的旨意得以完成,願榮耀永遠歸給您」。5
同樣地,我們也應該運用相同的標準來作選擇。我們不說,我隨心所欲。相反地,我們的座右銘應該是:我做天父要我做的事。
我們若這樣做,就可以確定必能得到主的祝福。我們可能會需要在對自己不利的時候,作這樣的決定。但我學習到,儘管有時候做正確的決定會妨礙我們的時間表,但只要我們這樣做,主必用祂自己的方式眷顧我們,而那方式是我們當時未能知道的。
1989年,我們從德國漢堡傳道部被調到東德去主領德勒斯登傳道部。這個調動對我們一家並不方便。我們的孩子才剛適應了漢堡的新學校,現在又必須去熟悉東德的社會主義學校制度。我們有個孩子為了完成在西德的學業,甚至無法與我們一起出發。但我們從這經驗學習到,那些在剛開始時看來十分困難的事,最後卻變成我們全家的極大祝福。主用祂自己的方式幫助我們通過挑戰。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十分感謝天父賜給我們這項選擇權的美好恩賜。我很感謝能知道我們是天父的孩子。我從自己的許多經驗中知道,天父愛我們,照顧著我們。我知道耶穌是基督,神的兒子,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我知道斯密約瑟先知見到了父與子,也知道祂是復興的先知。我知道興格萊戈登會長是今日神的先知。
我這樣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