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9年
我相信要誠實和真誠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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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要誠實和真誠

忠於自己的信仰──即使這麼做並不受歡迎、不容易也不有趣──能使我們安全地走在通往永生的道路上,與天父同住。

各位親愛的女青年,今晚很榮幸能有機會站在各位面前。大家齊聚一堂的壯觀景象,實在是令人動容。

信條第13條是2011年的協進主題。今年我參加男女青年的聚會活動和聖餐聚會時,聽到許多男女青年分享信條第13條對他們的意義,以及這信條怎樣適用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這是信條裡的最後一條,也是最長、最難背誦的一條,而且希望主教不要叫他們背誦出來的信條。然而,你們許多人也都知道,信條第13條有著更深遠的意義。

信條第13條可以指引我們過正義的基督徒生活。試想如果每個人都選擇奉行信條第13條的教導過生活,那麼我們的世界會變得怎麼樣呢?「我們信要誠實、真誠、貞潔、仁愛、有品德,並為所有的人做有益的事;的確,我們可以說我們聽從保羅的訓誡──我們凡事相信、凡事盼望,我們已忍受了許多事情,希望凡事都能忍受。任何有品德、美好、受好評或值得讚揚的事,我們皆追求之。」

幾年前,多馬‧孟蓀會長以先知的身分在第一個星期天早晨的總會大會演講中,引述了保羅在腓立比書第4章第8節裡的訓誡;信條第13條裡的許多原則都出自這項訓誡。孟蓀會長指出我們活在艱鉅的時代,並給予我們鼓勵。他說:「在這趟塵世旅程中,不免有動盪不安的時刻,願我們⋯⋯能跟從使徒保羅的這項忠告,使我們得享安全、不偏離正道。」1

今晚,我要強調信條第13條裡兩項密切相關的原則,這兩項原則絕對能「使我們得享安全、不偏離正道」。我對要誠實和真誠這兩項重要原則有堅強的見證,而且也承諾要做到這兩點。

首先,「〔我相〕信要誠實」。誠實是什麼意思呢?忠於信仰這本小冊子教導說:「誠實意味著隨時都要真誠、忠實,毫無欺詐。」2 誠實是神的一項誡命,3 而且「完全誠實是我們獲得救恩的必要條件」。4

豪惠‧洪德會長曾教導,我們必須願意絕對誠實。他說:

「幾年前,教堂的穿堂與入口處張貼了主題為『對自己誠實』的海報。海報上所提到的大多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不過這正是培養誠實這項原則的地方。

「有些人承認在大的事情上不誠實是不對的,但是卻認為在比較不重要的事情不誠實是情有可原的。在涉及一千美金的事上不誠實,或是在僅僅涉及美金一角的事情上不誠實,兩者之間真的有差別嗎?我們是否真的能依據事情的大小,來決定不誠實的程度?」

洪德會長接著說:「如果要有救主和聖靈為伴,就必須要對自己誠實、對神誠實,以及對我們的同胞誠實。這麼做會帶來真正的快樂。」5

我們若在一切事上,無論大小,都誠實不欺,就會感受到內心的平安和問心無愧。我們與他人的關係會大大提升,因為這些關係建立在信賴的基礎上。誠實帶給我們的最大祝福是可以有聖靈為伴。

我想跟各位分享一個簡單的故事,它鞏固了我的承諾,要在一切事情上誠實:

「有個人某天晚上到鄰居的田裡偷玉米。他帶了年幼的兒子一起去,叫他坐在圍欄把風,以便如果有人走近時可以示警。那人提了一個大袋子,跳過圍欄,左瞧右看地探查四周,發現沒任何人影,正準備開始裝袋,⋯⋯〔那時他兒子喊道〕:

『爸爸,你有個方向沒有看! ⋯⋯你忘了看上面。』」6

我們每個人都會面臨誘惑,引誘我們不誠實,並且以為沒人會知道。但這故事提醒我們,天父知道一切,而且我們最終都要對神負責。這項知識幫助我一直努力奉行「〔我〕相信要誠實」這項承諾。

信條第13條教導的第二項原則是「〔我〕相信要真誠」。真誠一詞在字典中的意思為堅定、忠誠、準確,毫不偏離。7

我最喜愛的書籍之一是是夏綠蒂‧勃朗特於1874年出版的英國經典名著簡愛。主角簡愛是位身無分文、年僅十多歲的孤兒,她展現出何謂「要真誠」。在這部虛構的小說中,羅徹斯特先生深愛著簡愛,但卻無法與她結婚;他懇求簡愛未婚和他同居。簡愛也愛羅徹斯特先生,她曾一度受到誘惑,自問:「這世界有誰關心你?你所做的會傷害到誰呢?」

她的良知很快地回答:「我關心自己。愈是孤單,愈是沒有朋友,愈是無助,就愈要尊重自己。我會遵守神所賜的律法。⋯⋯律法和原則並不是為沒有誘惑的時候存在的,而是為了這樣的時刻。⋯⋯要是我基於個人的方便去違背,那麼這些事還有什麼價值?這些事是有價值的──這是我向來的信念。⋯⋯此刻我只能倚靠原本的觀念和以往所下的決心:我要站穩腳跟。」8

在面臨誘惑的危急時刻,簡愛忠於自己的信仰,她信賴神的律法,而且她站穩腳跟,抗拒誘惑。

忠於自己的信仰──即使這麼做並不受歡迎、不容易也不有趣──能使我們安全地走在通往永生的道路上,與天父同住。我很喜歡一位女青年畫的這幅圖畫,她畫這幅畫來提醒自己,她渴望快樂地永遠與天父同住。

保持真誠也會讓我們對其他人的生活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最近我聽到一則激勵人心的故事,是關於一位忠於信仰的女青年對另一名女青年的生活產生重大的影響。

多年前,克麗絲緹和珍兩人是德州赫斯特一所高中的合唱團成員。雖然她們倆人並不熟,但是有一天珍無意中聽到克麗絲緹跟她的朋友談論宗教、不同信仰及最喜歡的聖經故事。直到最近,珍和克麗絲緹再次聯絡上之後,才講了這個故事:

「我對妳和朋友們所談的事一無所知,這讓我感到很難過;因此我請父母送我一本聖經當作聖誕禮物。收到這份禮物後,我開始閱讀聖經,這不僅開啟了我的宗教之旅,也讓我開始尋找真實的教會。⋯⋯經過了十二年,這段期間我去過幾個教會,也定期參加教會聚會,但仍然覺得有所欠缺。某個晚上,我跪下祈求,希望能知道該怎麼做。就在當晚,我夢見了妳,克麗絲緹。我們自從高中畢業後就沒再見過面。我覺得這個夢很奇怪,也沒把它當一回事。可是接下來連續三天,我又夢到妳。我仔細思考這些夢的含義。我記得你是摩爾門教徒,於是便去摩爾門網站查閱。第一個映入我眼簾的是智慧語。我母親抽煙多年,兩年前因肺癌去世,因此智慧語對我來說意義重大。不久後,我去探望我父親,坐在他家客廳時,我開始禱告,希望知道該去哪裡,該做什麼。就在那時候,電視上播出教會的廣告;我抄下電話號碼,當晚就撥了電話。傳教士在三天後打電話給我,詢問是否可以送一本摩爾門經到家裡。我說:『好啊!』三個半月後,我接受了洗禮,兩年後在教會裡認識我先生。我們在達拉斯聖殿結婚,現在有兩個可愛的孩子。

「克麗絲緹,我要謝謝你。妳在高中時期樹立了美好的榜樣。妳待人親切又有美德。傳教士教導我課程,並邀請我接受洗禮,而妳就像是我的第三位傳教士。妳的行為在我心中埋下了種子,妳真的讓我的生命更美好。我現在擁有永恆的家庭,我的子女從小就能學習圓滿的福音,那是人們所能獲得的最大祝福。經由你的協助,你把這些帶進我的生活中。」

當我跟克麗絲緹聯絡時,她談到:「有時候,當我們聽到信條第13條所列的品格時,會覺得力有未逮。但是,我知道只要我們依照這些標準生活,並且努力跟隨基督的榜樣,就會就造一番不同。⋯⋯我覺得自己很像阿爾瑪書第26章第3節裡的艾蒙,他說:「那賜給我們的祝福就是讓我們成為神手中的工具,促成這項偉大的事工。」

我祈求你們每一位不僅用言語表明「我相信要誠實和真誠」,而且也會承諾每天都遵守這項承諾。我祈求妳們這麼做時,會得到天父的力量、愛和祝福來支持妳們,完成你們到世上要完成的任務。我這樣說,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1. 多馬‧孟蓀,「回顧與向前推進」, 2008年5月,利阿賀拿,第90頁。

  2. 忠於信仰(2004),第153-154頁。

  3. 見出埃及記14:15-16。

  4. 福音原則(2009),第179頁。

  5. Howard W. Hunter, “Basic Concepts of Honesty,” New Era, Feb. 1978, 4, 5.

  6. William J. Scott,“Forgot to Look Up,” Scott’s Monthly Magazine, Dec. 1867, 953.

  7. See 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11th ed. (2003), “true.”

  8. Charlotte Bronte, Jane Eyre (2003),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