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9年
見證
2011年4月


2:3

見證

獲得及保有對耶穌基督福音的見證,其基本原則是簡單明瞭的,而且每個人都能做到。

多年來,我人生中一大祝福就是有機會和教會的年輕人一起相處共事。這些情誼和友誼是我人生中極美好珍貴的祝福,也是我對教會、社會和世界的未來抱持樂觀態度的基礎。

在這些互動經驗中,我有機會和某些在見證方面有各種疑問或挑戰的人談話。雖然細節各不相同,偶爾也有一些特殊的狀況,但其中許多疑問和造成困惑的原因都很相似。而且,這些議題和疑慮不只發生在某個族群或年齡層,也可能困擾著出身於家中有許多代是教會成員的人,剛加入教會的新成員,以及剛開始認識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人。他們的問題通常都是出自真誠的詢問或好奇。對我們每個人來說,此事影響深遠且事關重大,所以看來我們是該談談關於見證方面的事。對我們後期聖徒而言,見證是對耶穌基督福音的真實性有確切的證明,而這種證明是透過聖靈的啟示得到的。

見證的定義雖然簡單明白,但是從這項定義可能衍生出幾個問題,像是:誰有權利得到見證?人要如何獲得必要的啟示?有哪些步驟可以獲得見證?獲得見證是個單一事件,或是一項持續的過程?這些問題和其他的問題都還可以衍生出後續的問題。不過,獲得及保有對耶穌基督福音的見證,其基本原則是簡單明瞭的,而且每個人都能做到。

我要對這些可能產生的疑慮作簡短的回應,然後談談一些值得信賴的年輕成人朋友們最近所分享的心得,他們都在獲得見證方面有親身的經驗,也有機會去幫助在宗教和信仰上面臨挑戰或困難的人。

第一個問題,誰有權利得到見證?每一個願意付出代價——也就是願意遵守誡命——的人都可以獲得見證。「因此主的聲音要傳遍大地各端,凡願意聽的都可以聽到」(教約1:11)。福音復興的一項基本理由是要「使每個人得以奉主,神,即世界救主的名說話;使信心也得以在世上增加」(教約1:20–21)。

第二個問題,人要如何獲得必要的啟示?有哪些基本步驟可以獲得啟示?獲得啟示的模式一直以來始終是明確不變的。獲得對摩爾門經的見證的應許,也適用於一般狀況:

「當你們蒙得這些時」--意即在你們聆聽、閱讀、研究和思考手邊的問題後--「要奉基督的名求問神,那位永恆之父,這些是否真實」--意即你們會認真、明確而虔敬地祈禱,並堅定地承諾會聽從祈禱的答案--「如果你們用真心誠意來求問,對基督有信心,祂必藉著聖靈的力量,向你們顯明這些事情的真實性。

「藉著聖靈的力量,你們可以知道一切事情的真實性」(摩羅乃書10:4–5)。

第三個問題,獲得見證是個單一事件,或是一項持續的過程?見證就像一個具有生命的有機體,只要善待它,它就會成長茁壯。這個有機體需要不斷被滋養、照顧和保護,才會蓬勃生長。同樣地,忽略見證或不按照必要的步驟去培養見證,它就會消失或減弱。經文告誡說,犯罪或違反神的誡命都會讓我們失去靈,甚至會讓人否認自己曾經擁有的見證(見教約42:23)。

現在我要與你們分享10點建議和看法,這都是我所器重而且忠信的年輕朋友們所提出的。他們所分享的這些事情在想法和經驗方面有很大的共通性,因此,這些看法可能不會讓我們覺得很新奇。可惜的是,在面臨掙扎和苦惱的時候,我們很容易會一時忘記或低估了這些事情也適用於我們個人身上。

第一,每個人都很有價值,因為我們都是神的孩子。祂認識我們,愛我們,希望我們成功,回到祂身邊。我們必須學習信賴祂的愛和祂的時間表,而不要執著於自己有時急著實現而又不盡完美的願望。

第二,我們完全相信經文所說的「內心巨大的變化」(見摩賽亞書5:2;阿爾瑪書5:12–14,26),但是我們也必須明白這變化通常是逐步發生的,不會一下子就完全改變,會依據特殊的問題、經驗和關心的事,以及我們研讀和祈禱的情形而定。

第三,我們必須牢記,人生基本的目的是接受考驗和試煉,因此,我們必須從挑戰中學習成長,並且感謝能從中得到教訓,這些是用容易的方法所學不到的。

第四,在面臨前途未卜的時刻或感到苦惱的問題時,我們必須學習去信賴我們所相信或知道的事情。

第五,就像阿爾瑪所教導的,獲得見證通常要一步一步來,不斷地希望和相信,最後就會知道某項特定原則、教義或福音本身的真實性(見阿爾瑪書第32章)。

第六,把我們知道的教導給他人,不但會幫助別人培養見證,也會鞏固我們自己的見證。把錢或食物給別人,你自己所擁有的會減少。然而分享見證時,施者與受者都會得到鞏固和增強。

第七,我們必須每天固定做一些必要的小事情。祈禱、研讀經文和福音、參加教會聚會、去聖殿、作家庭探訪、作家庭教導和其他指派工作,都能穩固我們的信心,邀請靈進入我們的生活。要是忽略其中任何一件事情,就會有失去見證的危險。

第八,我們不應該嚴以待人,寬以律己。我們常常因為別人,尤其是領袖或教會成員的錯誤或失敗,來影響我們對自己的感覺或見證。不要拿別人的問題來為自己的缺點找藉口。

第九,要記住,犯錯時對自己過於嚴苛,以及在需要真正悔改時漫不經心,兩者都同樣不好。

第十,我們必須一直記得,基督的贖罪是完全的,只要我們願意,祂的贖罪就會不斷在我們每個人身上發生功效。然後,即使我們還在為某些細節、習性或信仰中似乎欠缺的部分而感到苦惱,事情都會逐一明朗起來。

我很感謝這麼多優秀的年輕朋友和同工所分享的深刻見解、力量和見證。和他們在一起時,我感到更加堅定;當我知道他們和別人在一起時,得知他們所做的善行,以及他們因崇拜和努力遵從夫子所提供的服務,這些都令我倍受鼓舞。

人們會因為有見證,而去行善和完成重要的事。這一點雖然沒錯,但是我們也會因我們所做的事而得到見證。耶穌曾說:

「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

「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翰福音7:16–17)。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

就像古代的尼腓和摩爾門一樣,「我不明白所有事情的意義」(尼腓一書11:17;亦見摩爾門語1:7),不過我要告訴各位我確實知道的事情。

我知道父神活著,祂愛我們。我知道祂獨特的兒子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也是這教會的元首,這教會承受了祂的名。我知道約瑟‧斯密確實經歷了他所說的一切,並且在我們這時代教導了復興的福音。我知道我們今日由使徒和先知帶領著,多馬‧孟蓀會長持有一切必要的聖職權鑰,能造福我們的生活和推動主的事工。我知道我們都有資格獲得這項知識,假如你還有疑惑,你們可以相信這次大會中在這個講台上所作的見證都是真實的。我知道並為這些事作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