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9年
啟示之靈
2011年4月


2:3

啟示之靈

啟示之靈是真實的──這靈會在我們的個人生活及教會中發揮功效。

我要感謝在我演講之後安排這首聖詩「我可曾行善」,(聖詩選輯,第135首)這項受靈啟發的安排,讓我得到了提示。

我要邀請各位思考大多數人都體驗過的兩種與光有關的經驗。

第一種經驗就是我們進入一間漆黑的房間打開燈的時候。一瞬間,一道明亮的光充滿整個房間,趕走了黑暗。原本看不見和不確定的事物變得一清二楚、可以辨認了。這種經驗是關於立即就能辨認的強烈之光。

第二種經驗就是觀察夜晚變成白晝的過程。試著回想地平線上那幾乎察覺不到、緩緩增強的光芒。這和在漆黑房間裡打開燈光截然不同;破曉之際的陽光不是瞬間綻放。相反的,此時的陽光緩緩穩定地逐漸變亮,直到早晨的光輝取代夜晚的黑暗。最後,太陽從天際升起。不過,在太陽真正浮現地平線上的幾個小時前,就可明顯看出,太陽即將露臉了。這種體驗的光是緩緩逐漸察覺到的光。

從這兩種與光有關的日常經驗中,我們可以學習到許多與啟示之靈有關的事。我祈求,當我們此刻專注於啟示之靈及接受啟示的基本模式時,聖靈會啟發和教導我們。

啟示之靈

啟示是神賜給祂世上兒女的信息,這項偉大的祝福與聖靈的恩賜及聖靈經常為伴有關。先知約瑟‧斯密曾教導:「聖靈乃是啟示者」以及「沒有人會只接受聖靈,卻未蒙受啟示」(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132頁)。

每一個藉著適當聖職權柄,接受為罪的赦免的浸沒洗禮和聖靈恩賜按手禮等救恩教儀的人──以及忠信地執行聖職命令而「接受聖靈」的人──都會得到啟示之靈。這項祝福並不是只有教會中持有權柄的主領人員才能獲得;相反地,這項祝福屬於每個已達到負責年齡並立下神聖聖約的男人、女人及小孩,而且應該在他們的生活中發揮作用。真誠的渴望和保持配稱會邀請啟示之靈進入我們的生活中。

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德里在翻譯摩爾門經時,獲得了啟示之靈這方面的寶貴經驗。這些弟兄們學習到,只要憑信心與誠意求,並相信一定會獲得,就能夠獲得一切必要的知識來完成他們的事工。隨著時間過去,他們逐漸了解到,啟示之靈通常是藉著聖靈的力量,以思想和感覺的形式進入我們的心思意念中(見教約8:1-2;100:5-8)。就像主曾指示他們的:「是的,看啊!這是啟示之靈;看啊,這靈是摩西藉以帶領以色列兒女在乾地上通過紅海的靈。所以,這是你的恩賜;要應用這恩賜」(教約8:3-4)。

談到啟示之靈,我要強調「應用」一詞。在經文裡,聖靈的影響經常被描述為「微小的聲音」(列王紀上19:12; 尼腓一書17:45;亦見尼腓三書11:3)和「十分柔和的聲音」(希拉曼書5:30)。由於聖靈對我們低語時是輕聲細語的,因此不難理解我們為何應該避開不當的媒體、色情以及會使人上癮的有害物質和行為。敵對者的這些技倆會損害我們、最終也會毀掉我們,讓我們無法認出和回應神藉著聖靈的力量所傳達的那些細微敏銳的信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認真地思考、虔敬地沉思該如何抗拒魔鬼的誘惑,並在個人生活和家庭中正義地「應用」這啟示之靈。

啟示的模式

啟示會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出現,例如包括夢境、異象、與天上的使者交談,以及靈感等等。有些啟示會立即、強烈地讓人感受到,有些則是逐漸地、隱約地讓人辨認出來。我剛才所描述的這兩種光的經驗,能幫助我們了解啟示的這兩種基本模式。

在漆黑的房間裡打開燈,就好像一下子接受到神完整的信息。許多人有過這樣接受到啟示的經歷;也就是按照神的旨意和時間,我們真誠的祈禱獲得回答,或是得到所需的指示和保護。在經文、教會歷史及我們的生活中,都能看到這種立即而強烈的啟示。其實,這類偉大的奇蹟確實會發生,但這種啟示的模式卻比較不常見。

太陽東升時逐漸增強的光芒,就好像從神那裡「律上加律,令上加令」(尼腓二書28:30)地接受信息一樣。啟示較常出現的方式是日積月累地逐漸增加,並且按照我們的渴望、配稱和準備情形而賜予。從天父而來的這類信息會逐漸、溫和地「如來自上天之露,滴在〔我們的〕靈魂上」(教約121:45)。這種啟示的模式比較常見,可以從尼腓的經驗中明顯看出來。他為了取得拉班的銅頁片,曾試過好幾種不同的方法(見尼腓一書第3∼4章)。最後,他被靈引領到耶路撒冷,「事先並不知道該做什麼」(尼腓一書4:6)。他並不是一下子就學會用精細的手工造船;相反地,主「不時」指示尼腓「要按照什麼方式來處理造船的木材」(尼腓一書18:1)。

教會歷史和我們個人的生活裡都有許多例子,顯示出要如何依照主的模式,「律上加律,令上加令」地獲得啟示。比方說,復興福音的基本真理不是在聖林裡一次就全部傳給了先知約瑟‧斯密。這些無價的寶藏都是視情況需要,在對的時機顯露出來。

約瑟F.‧斯密會長曾經說明,這種模式的啟示如何發生在他的生活中:「我在少年時代,第一次要去傳教時,我經常到外面求主向我顯示一些神奇的事,好使我能得到見證。但主對我保留了神奇的事,而是律上加律⋯⋯的方式向我顯明真理,直到我從頭到腳都認識了真理,完全排除了懷疑與恐懼為止。祂並沒有從天上差來使者,也沒有用天使長的號角講話。祂藉著活神之靈低沉微小的聲音給了我這見證。祂也必藉著此一原則與能力讓所有人類兒女都認識那將伴隨他們的真理,使他們得以像神一樣知道真理,並像基督一樣遵行父的旨意。這是任何神蹟奇事都無法做到的」(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F.‧斯密,第268頁)。

身為教會成員,我們很容易會過於強調奇妙而戲劇化的屬靈顯現,以至未能珍惜、甚至忽略聖靈完成其使命的慣用模式。我們很容易獲得一些微小而日益加增的靈感,並且這些靈感經過一段時間後,逐漸顯明我們所渴望的答案或我們所需的指引,但是因為「這個方法簡單」(尼腓一書17:41),因此可能使得我們「看目標看過了頭」(摩爾門經雅各書4:14)。

我曾和許多人談過話,他們質疑其個人見證的力量,並且小看自己的屬靈能力,只因為他們沒有時常獲得奇妙而強烈的感應。也許在我們想到聖林裡的約瑟、前往大馬士革的保羅,以及小阿爾瑪的經驗時,便以為自己必定出了什麼問題或欠缺什麼,才會無法獲得這類知名、讓人印象深刻的靈性經驗。如果你有過類似的想法或懷疑,請了解,你很正常。繼續服從並懷著對救主的信心向前邁進。只要這麼做,你就「不會走錯」(教約80:3)。

約瑟F.‧斯密會長曾忠告說:「告訴我哪些後期聖徒需要靠奇蹟、徵兆和異象才能在教會中保持堅定,那麼我就會讓你們知道哪些教會成員⋯⋯在神眼中是不合格的,而且正走在容易失足的道路上。我們之所以能堅信真理,倚靠的並非神蹟奇事,而是謙卑忠信地服從神的律法和誡命」(Conference Report, April 1900, 40)。

另一個與光有關的常見經驗,有助我們學習另一項真理,即「律上加律,令上加令」的啟示模式。有時,日出的早晨遇到多雲或起霧的日子。陰暗的天候使得我們很難察覺到光,而要精確地知道太陽何時升上地平線,更是不可能。不過,在這樣的早晨,我們還是有足夠的光可以辨識出這是新的一天,能夠進行日常事務。

同樣地,我們常常會獲得啟示,但是卻無法準確認出是如何或在何時獲得那些啟示。教會歷史上的一項重要事件說明了這項原則。

在1829年的春天,奧利佛‧考德里還在紐約州拋邁拉擔任學校教師。當他得知有關約瑟‧斯密以及翻譯摩爾門經這件事時,便感覺自己應該要協助這位年輕的先知。因此,他前往賓州哈茂耐,成為約瑟的抄寫員。他抵達的時機和提供的協助對摩爾門經的問世功不可沒。

救主隨後給奧利佛的啟示是,由於他經常祈求指引,他已獲得主的靈的指示。主宣告:「要不然,你不會來到你在這時所在的地方。看啊,你知道你已求問我,而我啟發了你的心智;現在我告訴你這些事,好使你知道你已被真理之靈啟發」(教約6:14-15)。

因此,奧利佛透過先知約瑟‧斯密獲得一項啟示,從而得知自己一直都在接受啟示。顯然地,奧利佛先前並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及在何時接受到神的指示,才會需要這項教導來增加他對啟示之靈的認識。換句話說,奧利佛一直都行走在光中,就像太陽在多雲的早晨升起那樣。

我們在生活中會遭遇到許多不確定的事物和種種挑戰,而神要我們竭盡所能、採取主動而非被動行事(見尼腓二書2:26),並信賴祂。我們可能看不到天使、聽不到天上的聲音,也沒有非比尋常的靈性感受。我們努力向前邁進時,可能常常希望和祈求自己所做的是符合神的旨意,但卻沒有十足的把握。然而,只要我們固守聖約、遵守誡命、努力地持續行善,努力成為更好的人,就能懷著自信前進,相信神會引導我們的腳步。而我們也能懷著自信說話,相信神會啟發我們的言語。在某種程度上,這正是這節經文的意思:「然後你的自信必在神面前愈發堅強」(教約121:45)。

只要你們適當地尋求,並應用這啟示之靈時,我應許你們會「在主的光明中行走」(以賽亞書2:5;尼腓二書12:5)。有時,啟示之靈會立即強烈地發揮作用;有時則是隱約地緩緩出現,而且常常如此細微,以至你甚至無法察覺到祂的存在。不過,不論你用哪一種方式獲得這項祝福,它的光都會照亮並擴大你的靈魂,啟發你的悟性(見阿爾瑪書5:7;32:28),並指引和保護你和你的家人。

我以使徒的身分見證並宣告,父與子活著。啟示之靈是真實的;這靈會在我們的個人生活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中發揮功效。我為這些真理作見證,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