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長老定額組
2018年5月


長老定額組

支會在只有一個麥基洗德聖職定額組的情況下,能讓聖職持有人齊心協力來達成救恩事工的各個方面。

教會在這最後的福音期剛成立不久,主在一個啟示中聲明:「你們憑信心求,必獲得我的律法,好使你們知道如何管理我的教會,讓一切事情都在我面前正確處理。」1自此以後,教會中一直在遵循這項原則,主也一直在兌現那項應許。從先知約瑟·斯密成立聖職職位和定額組的那時起,世人便不時蒙得有關聖職的組織與服務模式的啟示。百翰·楊、約翰·泰來、賓塞·甘會長及其他會長,都曾於任內獲得啟示,實施重大的精實措施,對象包含十二使徒定額組、七十員、大祭司,以及麥基洗德和亞倫聖職的其他職位和定額組。2如今,就在幾分鐘前的歷史性聲明中,羅素·納爾遜會長宣布了至關重要的進一步調整。

請容我重複他的部分聲明:「今晚,我們要宣布一項意義重大的麥基洗德聖職定額組結構調整,來更有效地達成主的事工。在各支會,大祭司和長老現在會合併為一個長老定額組……〔以及〕〔支聯會大祭司〕定額組的組成會根據目前的聖職召喚而定。」

納爾遜會長繼續說:

「我們已經研究這些調整好幾個月了。我們覺得照顧成員的方式……迫切需要改進。為了做得更好,我們需要強化聖職定額組,讓他們在愛心施助和支持方面提供更好的指示,使聖徒們獲得主想給予的施助。

「這些調整都是主所啟發的。作了這樣的調整,我們將會做得比以往更有成效。」3

在總會會長團的指示下,羅納德·羅斯本長老和我會補充一些細節,我們確信這會回答你們可能產生的問題。

長老和大祭司定額組

首先,要再次重申,支會大祭司小組和長老定額組有哪些調整呢?在支會裡,長老定額組成員和大祭司小組現在會合併為一個麥基洗德聖職定額組,由一個定額組會長團帶領。這個人數增加且更加團結的定額組,將被指定為「長老定額組」,不再有大祭司小組。長老定額組包括支會裡的所有長老、準長老以及大祭司,但不含目前服務於主教團、支聯會會長團、高級諮議會裡的大祭司,或行使職權中的教長。目前服務於支聯會會長團、主教團、高級諮議會裡的大祭司,以及行使職權中的教長,將組成支聯會裡的大祭司定額組。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

長老定額組會長團是如何成立的呢?支聯會會長團將卸任目前的大祭司小組領袖及長老定額組會長團,然後在每個支會召喚新任的長老定額組會長和諮理。新任長老定額組會長團,可包括不同年齡和經驗的長老和大祭司,共同服務於一個定額組會長團。不論是長老或大祭司,都可以在會長團中擔任定額組會長或諮理;這並不是要讓大祭司來「接管」長老定額組,我們期望在各種定額組會長團的組合以及定額組的服務中,長老和大祭司能一起合作。這些定額組的調整,應在方便的情況下盡速實施。

在長老定額組中的聖職職位

定額組結構的這項調整會改變定額組成員的聖職職位嗎?不,這項行動並未撤銷任何定額組成員在過去以來蒙按立的任何聖職職位。就如各位所知,一名男子在一生中,會隨著時間蒙按立到不同的聖職職位,當他接受一項新職位,並不會失去或喪失任何先前的按立。然而在某些例子中,聖職持有人可能同時不只服務於一個職位,像是一位大祭司若也擔任教長或主教,通常不會同時行使他所有聖職職位的職權。例如主教和七十員,一旦卸任或成為榮譽退休人員,就不再主動服務於這些職位。因此,不論一名男子可能持有其他哪些聖職職位,只要他是長老定額組成員,就是履行長老的職務。

幾年前,培道·潘會長觀察道:「聖職比聖職的任何職位都大。……聖職是不可分割的,長老持有和使徒一樣多的聖職。(見教約20:38)當一位弟兄〔被授予聖職〕,即接受該聖職的全部。然而聖職內有職位,是因權柄和職責上的劃分之故。……有時會提及某項職位『高於』或『低於』另一項職位。與其說麥基洗德聖職的職位有高低之別,不如說它們代表了不同的服務範圍。」4弟兄們,我由衷希望,在談到麥基洗德聖職中的職位時,我們再也不會說「晉升」到另一個職位。

長老若被召喚到支聯會會長團、高級諮議會或主教團,仍然會被按立為大祭司;若還有其他情況,則由支聯會會長透過祈禱、深思熟慮和靈感來決定。當他們在支聯會會長團、高級諮議會或主教團的任期結束,大祭司會重新加入支會的長老定額組。

給長老定額組會長的指示

誰指導長老定額組會長的事工?支聯會會長主領支聯會內的救恩事工。因此,長老定額組會長要直接向支聯會會長負責,支聯會會長要透過高級諮議會提供來自支聯會會長團的訓練和指示。主教是支會的主領大祭司,也要定期和長老定額組會長開會。主教要與他商議,針對如何給予支會成員最好的服務和祝福,以及與支會所有組織和諧共事等方面,提供適切的指導。5

這些改變的目的

麥基洗德聖職定額組作這些調整的目的為何?支會在只有一個麥基洗德聖職定額組的情況下,能讓聖職持有人齊心協力來達成救恩事工的各個方面,包括先前由大祭司小組所協調的聖殿及家譜工作。這麼做可讓年齡和背景各不相同的定額組成員,從彼此也從處於人生不同階段者的觀點和經驗而受益。這麼做也讓經驗豐富的聖職持有人有更多的機會去輔導其他人,包括準長老、新成員、年輕成人和重新回到教會的人。沉思著長老定額組將在未來扮演日漸重要的角色時,我的興奮之情難以言喻。人們在這些定額組中將發現智慧、經驗、能力和力量,這也預示著教會上上下下的聖職服務,會有新的開始和新的標準。

我在二十年前的總會大會中,說到一個最初由七十員方洪·裴斯敦長老講述的故事,我相信值得在此重述。

在1918年,務農的喬治·柯茲弟兄在猶他州李海城種植甜菜。那年的冬天來得很早,地裡很多甜菜都凍壞了。對喬治和他的小兒子法蘭西而言,收成的工作進行得緩慢而艱辛;一種流行性感冒也正好在此時猖獗。這種可怕的疾病讓喬治的兒子查爾斯,以及查爾斯年幼的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都喪失了性命。在短短六天之內,悲痛的喬治·柯茲分三趟,到猶他州的奧格登把他們的遺體運回家安葬。當這悲慘的事件告一段落時,喬治和法蘭西將篷車套好,往甜菜園的方向駛去。

「〔途中〕,他們看到一輛又一輛滿載甜菜的篷車駛往工廠,這些篷車都是由附近的農人所駕駛。他們經過時,每位車主都跟他們打招呼:『嗨,喬治叔叔』,『喬治,真為你感到難過』,『喬治,發生這些事真是不幸』,『喬治,你還有許許多多的朋友。』

「駕駛最後一輛篷車的是……滿臉雀斑的傑斯帕·羅夫,他招招手,高興地問候,並大聲叫道:『喬治叔叔,全部的甜菜都在這兒了。』

「〔柯茲弟兄〕轉頭對法蘭西說:『真希望那些甜菜全都是我們的。』

「他們到達農場的大門時,法蘭西從這輛載甜菜用的紅色大篷車跳下來,他推開門,讓〔他的父親把篷車〕駛入田裡。〔喬治〕拉緊韁繩,把篷車停住,……往農場張望了一下,……整塊田裡竟看不到一顆甜菜。直到這時,他才了解傑斯帕·羅夫為何對他喊著:『喬治叔叔,全部的甜菜都在這兒了。』

「〔喬治〕下了車,捧起一把他心愛的肥沃黃土,然後又拾起一把甜菜葉。他注視著這些象徵他的辛勞的甜菜葉片刻,彷彿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接著,〔他〕坐在一堆甜菜葉上——這個在短短六天之內運回四個心愛的人回家安葬,為他們做棺材、掘墓穴,甚至幫忙做壽衣的男人——這位經過如此沉痛的考驗也未曾動搖、畏怯或退縮,令人佩服的男人,此時竟然坐在一堆甜菜葉上,像個孩子一樣抽泣。

「然後,他站起來,擦擦眼睛,……抬頭望著天空,說:『父啊,感謝我們支會中的長老們。』」6

是的,應當感謝神賜下持有聖職的男子,感謝他們在提升個人、家庭以及建立錫安方面,將會提供的服務。

總會會長團、十二使徒定額組和七十員定額組會長團,已經考慮這些調整好長一段時間了。憑著多次祈禱,審慎研讀聖職定額組所根據的經文基礎,以及獲得證實知道這是主的旨意,我們在復興福音所展開的扉頁中,一致且實際地又向前邁進一步。主的指引已經顯明,我為此歡欣,為祂作證,也見證祂的聖職和各位在那聖職中所蒙得的按立,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教義和聖約41:3

  2. See, for example, William G. Hartley, “The Priesthood Reorganization of 1877: Brigham Young’s Last Achievement,” in My Fellow Servants: Essays on the History of the Priesthood (2010), 227–64; “To the Seventies,” in James R. Clark, comp., Messages of the First Presidency of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1965), 352–54; Hartley, “The Seventies in the 1880s: Revelations and Reorganizing,” in My Fellow Servants, 265–300; Edward L. Kimball, Lengthen Your Stride: The Presidency of Spencer W. Kimball (2005), 254–58; Susan Easton Black, “Early Quorums of the Seventies,” in David J. Whittaker and Arnold K. Garr, eds., A Firm Foundation: Church Organiz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2011), 139–60; Richard O. Cowan, “The Seventies’ Role in the Worldwide Church Administration,” in A Firm Foundation, 573–93.

  3. 羅素·納爾遜,「介紹致詞」,2018年5月,利阿賀拿,第54頁。

  4. 培道·潘,「每位長老、每位姊妹應知之事:聖職管理原則入門」,1994年11月,聖徒之聲,第18-19頁。

  5. 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010),7.3.1。

  6. 參閱陶德·克理斯多,「聖職定額組」,利阿賀拿,1999年1月,第47頁;亦見方洪·裴斯敦,「常存信望愛」,1973年11月,聖徒之聲,第37-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