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4:15-31;15:10-14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救主和祂的使徒在上層房間過逾越節時,救主教導使徒重要的真理。因祂即將在客西馬尼園和髑髏地受苦,耶穌指示祂深愛的這些使徒:「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本課可以幫助你藉著服從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誡命,來表達你對祂們的愛。
可進行的學習活動
你要如何表達愛?
-
你要如何看出某人是否愛你?哪些言語、行為或態度顯示出他們的愛?
-
你要如何對他人表達愛?
-
如果你愛某個人,但你的態度或行為卻沒有一直表現出那樣的愛,該怎麼辦呢?你可以怎麼做?
當救主在最後的晚餐上繼續教導使徒時,祂教導祂對我們的愛,並教導我們要如何表達對祂的愛。
研讀 約翰福音14:15,21,23-24 和 約翰福音15:10-14 ,找出救主說,我們可以做什麼,來表達我們對祂和天父的愛。
-
救主在這幾節經文中強調,我們要如何表達對祂的愛?
-
關於救主對你的愛,這幾節經文教導了什麼?
-
在哪些情況下,救主在這幾節經文中教導的真理會有所幫助?
前總會慈助會會長團卡蘿 史帝芬姊妹教導,神賜給我們誡命的動機,以及我們服從誡命的動機。
可能的話,觀看影片「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從0:00至4:31,影片可在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取得。影片中,當時在總會慈助會會長團服務的卡蘿·史帝芬姊妹,分享了她和外孫女克洛伊的一個經驗。
有時候,我們會覺得神的律法束縛了我們的個人自由,取走我們的選擇權,並限制了我們的成長。但是,只要我們尋求更深入的了解,並讓天父教導我們,我們便開始明白,祂的律法是祂對我們的愛的表徵,而服從祂的律法則是我們表達對祂的愛。
(卡蘿 史帝芬,「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2015年11月,利阿賀拿, 第119頁)
列出一些你覺得顯示出天父愛你的律法和誡命。為了幫助你想出幾條誡命,你可以複習十誡(見 出埃及記20:3-17) 或 鞏固青年〔小冊子,2011〕。
-
你列出的誡命如何是「〔神〕對我們的愛的表徵」?
-
你對這些誡命的服從,如何是「〔你〕表達對祂的愛」?
從你的清單中選出一條誡命。可能是你正在努力去遵守,或是你曾受到誘惑想要違反,但後來選擇服從的誡命。
以下問題會幫助你評估自己遵守神誡命的動機。當你思考自己的答案時,重要的是要知道,人之所以會遵守誡命的原因,可能不勝枚舉。不論你目前的動機為何,都要繼續服從,隨著時間過去,你出於愛而服從的渴望就會增加。
-
你之所以會遵守這條誡命的動機是什麼?
-
主是出於愛而服從誡命,跟祂的榜樣相比,你對自己遵守誡命的理由有什麼感受?
-
你之所以服從的背後原因(你的動機),為什麼很重要?
-
如果有人因出於愛而想要服從神的誡命,你會給他(她)什麼忠告?
我們救主愛的榜樣
耶穌基督給了我們完美的榜樣,讓我們知道如何用純正的愛來服從神的律法和誡命。在最後的晚餐之後,祂說:「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 約翰福音14:31 )。耶穌為我們的罪和「各種痛苦、折磨、試探」( 阿爾瑪書7:11 )而在客西馬尼園受苦,而後又在十字架上受盡痛苦。
十二使徒定額組陶德 克理斯多長老,邀請我們仔細思考,耶穌基督的愛能激勵我們去做哪些事。你可以觀看影片「常在我裡面」的14:27至14:50,影片可在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取得,或閱讀以下這段話:
你難道不願意愛祂——這位先愛我們的人物嗎?〔見 約翰 一書4:19 〕。那麼,就遵守祂的誡命〔見 約翰福音14:15 〕。你難道不願意和為朋友捨命的祂成為朋友嗎?〔見 約翰福音15:13 〕。那麼,就遵守祂的誡命〔見 約翰福音15:14 〕。你難道不願常在祂的愛裏,接受祂要厚賜給你的一切嗎?那麼,就遵守祂的誡命〔見 約翰福音15:10 〕。
(陶德 克理斯多,「常在我的愛裡」,2016年11月,利阿賀拿, 第51頁)
-
承諾要以愛為出發點,更加服從誡命,這對你與天父和耶穌基督之間的關係,會產生怎樣的影響?(見 摩賽亞書5:13 。)
當你出於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愛而努力遵守誡命,你會在生活中感受到祂們更多的愛(見 約翰福音14:21 )。如果你覺得服從很難,甚或有渴望去服從,只要謙卑地祈求天父改變你的心,祂就能幫助你。也要記住,悔改也是一項誡命,我們可以遵守這條誡命,悔改並努力克服自己的弱點。
注釋及背景資料
神為什麼要求我們服從祂的誡命?
總會會長團達林 鄔克司會長教導:
神要求我們遵守祂的誡命,因為唯有透過這樣的服從及悔改,我們才能回去祂身邊同住,變得像祂一樣完全。
(達林 鄔克司,「兩條最大的誡命」,2019年11月,利阿賀拿, 第74頁)
我之所以會遵守誡命的原因很重要嗎?
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問問自己為什麼要遵守神的誡命。是因為我們害怕懲罰?是因為我們希望獲得過美好生活的酬賞?還是因為我們愛神和耶穌基督,想要事奉祂們?
當然,因為害怕懲罰而遵守誡命要比根本不遵守好。但是,如果是因為我們愛神,而想要服從祂,那麼我們就會快樂得多。只要我們甘願地服從祂,祂就會毫不保留地祝福我們,祂說:「我,主……樂於推崇在正義和真理中事奉我到底的人」〔 教義和聖約76:5 〕。服從也讓我們進步而變得更像天父。但那些一直等到被命令才行事,而且不樂意遵守誡命的人將失去酬賞〔見 教義和聖約58:26-29 〕。
(福音原則〔2009〕,第201-20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