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2章:婚姻的神聖目的


第12章

婚姻的神聖目的

我們要如何鞏固永恆婚姻,並且讓年輕人作去聖殿結婚?

前言

李海樂會長教導,在聖殿結婚以及夫妻在一生中都共同鞏固婚姻是極爲重要的事:

「婚姻是一種合夥關係。有人曾說,根據聖經有關創造的記載,女人不是由男人頭部的某部分所造的,這意味著她可以統治男人,再者,她也不是男人腳部的某部分所造的,所以不應該讓男人踩在腳下。女人是由男人側邊的肋骨所造,這彷彿在強調她永遠在他身邊,是他的伴侶。從你們跪在婚姻祭壇前的那天起,你們就彼此立下韺言要同甘共苦。使徒保羅針對婚姻提出忠告:『不要同負一軛(譯註:原文有「不要不均地同負一軛」之意)』(哥林多後書6:14)。雖然他的忠告是特別針對要有相同宗教興趣及靈性渴望而提出的,但是他說這番話時所使用的比喻卻是不容忽略的,正如共負一軛的兩條牛一路馱負著重物,萬一其中一條牛步伐不穩、偷懶、發脾氣或不聽使喚,那重物勢必慘遭毀壞,厄運亦隨之而來。同樣的道理,有些婚姻破蓰,就是因爲夫妻一方或雙方無法承擔他們共同的責任。……

「雖然你們要在屬世方面『同負一軛』,但更重要的是要在屬靈方面同負一軛。……的確,任何家庭所立的目標若建立在永恆之上,並且將兒女視爲『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見詩篇127:3〕,,由於這樣的家庭充滿著神聖氣氛,因此也必定更有機會維繫下去。」1

李海樂的教訓

永恆婚姻爲什麼是我們超升所必需?

我們來想想大地被創造之後所締結的第一樁婚姻。人類始祖亞當,以及飛禽走獸和地面上的一切活物都已創造。於是我們看到這項記載:「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爲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在主造了夏娃後,祂「領她到那人蔡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爲『女人』,因爲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創世記2:18,22–24)……主在完成此樁婚姻後,吩咐他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記1:28)。

這是主爲兩個不會死亡之人(因爲直到世上有了罪惡,他們的身體才成了必死之軀)所執行的婚禮。祂使他們合而爲一,不僅在今生,不僅在一段特定的期間,他們要在全永恆中合而爲一。……死亡對他們來說不是婚姻的結束,而只是暫時分開。對他們而言,復活成爲不死表示了一種重聚,表示一種永不再分離的永恆結合。「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15:22)。

你們若仔細研讀有關這第一樁婚姻的說明,你們就能瞭解在這世代賜給全體教友的以下這項啓示:

「再者,我實在對你說,假如一個男人由我的話語,那是我的律法,並藉新永約而娶妻,並且這婚約藉應許的神聖之靈,由我曾任命以此權力及此聖職權鑰的被膏抹者而印證給他們;……那麼凡是我的僕人加在他們身上的一切事,在今世以及歷經全永恆,都必作給他們;並且當他們在這世界以外時,必具有充分的效力;他們將通過設置在那裡的諸天使,和諸神,到達曾被印證在他們頭上的他們的高陞和在一切事中的榮耀」(教約132:19)。……

今世及全永恆的婚姻是「引至高陞和諸生命的繼續」的窄門與狹路(就如同經文所述),「而且找到的人很少,」但是「引至諸死亡的門是大的,路是寬的;進入那裡的人很多」(教約132:22,25)。要是撒但和他的徒眾能說服你們走上那條以死亡爲終點的世俗婚姻之路,他便已打敗你們,讓你們沒有機會經由婚姻及全永恆的增進來獲得最高等級的永恆幸福。現在你們應該很清楚瞭解主爲何宣稱,一個人若要獲得高級榮耀的最高階層,就必須訂立婚姻的新永約;他若不這樣做,就得不到(教約131:1–3)。2

那些使自己配稱而在聖殿中爲今世及全永恆訂立婚姻新永約的人,將爲高榮國度中持續到永遠的永恆家庭放置了第一塊房角石。他們的酬賞是「永永遠遠擁有加在他們頭上的榮耀」(見亞伯拉罕書3:26)。3

夫妻怎樣才能在一生中鞏固他們的聖殿婚姻?

若〔年輕人〕從他們結婚的那一刻起便下定決心,要在正確的事上盡一切力量去做每件事來取悅對方,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樂趣、喜好及意願,那麼婚姻生活中的適應問題便能迎刃而解,而且他們的家會成爲眞正快樂的家庭。無比的愛是建立在無比的犧牲之上;要是家人每天爲了彼此的福祉而實踐犧牲原則,這樣的家庭必定洋溢著愛。4

將來有更大的快樂,是的,以及更大的憂慮是你們現在還不知道的。請記住:無比的愛是建立在無比的犧牲之上;每天下決心在正確的事上取悅對方是快樂家庭的穩固基礎。謀求對方福祉的決心必須是雙方面的,而非單方面或自私的。夫妻必須覺得兩人有同等的責任互相教導。危害現代家庭的兩件事是:年輕的丈夫從不覺得他要完全負起養家的責任;年輕的妻子規避了養育兒女及建立家庭的重要責任。5

婚姻伴隨著無上的幸福,卻也帶來世上男女所能承擔最沉重的責任。每個正常的男人和女人都有想與異性在一起的神聖衝動,這是我們造物主的安排,這種神聖衝動是爲了一個神聖的目的──不是僅爲滿足生物本能衝動,也不是要滿足男女情慾,而是要予以保留來表達神聖婚姻中的眞愛。6

我已在婚姻的祭壇上對年輕夫妻說過許多次:千萬別讓你們婚姻生活中那些甜蜜的親密行爲變得毫無節制,要讓你們的思想像陽光般閃耀;若是你們想在一生的婚姻中都保有浪漫愛情的氣氛,就讓你們的言語高尚,讓你們的相處成爲令人鼓舞振奮的時光。7

當我們拜訪世界各地的教會時,有時候會有夫妻來問我們,他們是在聖殿結婚,但是婚姻關係不融洽,如果他們讓彼此自由,再去找尋更情投意合的伴侶,是否比較好。我們要對這些人說,每當在聖殿中結婚的夫妻說他們厭倦對方,這就證明他們其中一方或雙方沒有信守他們在聖殿中所立的聖約。在聖殿中結婚且忠於聖約的夫妻會越來越恩愛,他們在結婚五十週年金婚紀念日那天,會比在主的殿結婚那天更深刻瞭解愛的眞締。可別弄錯了這點。8

對於那些心中充滿著愛來到聖殿祭壇的人,我們要說句眞心話:他們若忠於在聖殿中所立的聖約,他們在婚後五十年會對彼此說:「我們剛結婚時準是不瞭解什麼叫眞愛,因爲我們如今比當初更會爲對方著想!」要是他們聽從領袖的勸告並遵守在聖殿儀式中所給予的神聖教導,情況就會是如此;他們將在愛中成長得更爲完美,甚至達到那種豐滿的愛,就是在主前所瀰漫的那種愛。9

良好品德的正特性會持續下去,而且隨著歲月的流逝而更加美麗動人,那些僅止於肉體吸引的謬誤、缺失和膚淺若與之相比,便顯得毫無價值。你們也可在青春花朵早已凋謝之際,仍擁有令人眷戀的幸福家庭生活,只要你們在彼此身上找出像鑽石般寶貴的特質,再經過人生得意失意、順利坎坷的琢磨後,就會益加光彩奪目,即使在最深沉的黑夜裡也會燦爛耀眼。10

沒有締結永恆婚姻的人得到什麼忠告?

你們今日有些人家中沒有伴侶,有些人則是失去伴侶,或是還沒有找到伴侶。你們之中有些是最尊貴的教友──忠信、勇敢、努力遵守主的誡命、協助建立地面上的國度,並爲同胞服務。

生活中有許多事物正等待著你,要堅強面對你的挑戰,你有非常多發揮自我的方式,像是爲親人服務、在職場上或家中把份內的工作做好。教會提供非常多的機會讓你去助人,請先從自助開始,你會找到永生的喜悅。

不要讓自憐或沮喪帶你離開了你明知正確的路,轉而想想如何幫助別人。夫子的這番話會對你別具意義:「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爲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0:39)。11

主審判我們不僅是根據我們的行動,也根據我們心中的意念。……因爲,今生無法獲得爲人妻子及母親的祝福的婦女──她們在心裡說,只要能夠我一定去做;或如果我有,我一定給,但是我沒有所以不能給──那麼主就會祝福妳們,就像妳們已做了此事一樣,而且來生將會補償那些並非由於自己的錯,但渴望擁有正義祝福卻無法擁有的人。12

妳們有些作妻子的渴望丈夫在教會中活躍,希望他們今日能來教會這裡,而不是心中懷著怨恨,妳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在將來……和他們一起去神的聖殿。你們有些作丈夫的希望妻子能和你們在一起。我們要對你們說,要是你們忠於所託,愛你們的伴侶,早晚都作禱告,便會有一種力量透過聖靈的力量臨到你們教友的身上。凡是已受洗且保持忠信的人都有權利享有這聖靈的力量。這種力量若如此加以運用,能使你們有能力化解你們伴侶間的敵對態度,引導他們更接近這個信仰。13

你們有些人可能決定與教會外的人結婚,暗自希望你的伴侶能歸信你的宗教信仰。要是你能在婚前完成這項歸信的工作,那麼你婚姻生活幸福美滿的機會要大得多。14

我們要如何讓年輕人瞭解聖殿婚姻的祝福,並讓他們爲此作準備?

後期聖徒家庭的成功當然是建立在爲了成立家庭而締結婚約的方式。只爲今生今世所締結的婚姻自然會注重於世俗;爲全永恆所締結的婚姻則有完全不同的觀點和基礎。……

……當然,我們瞭解只是去聖殿而不在各方面作適當的準備,並不會帶來我們所追尋的祝福。永恆婚姻要以成熟的態度及承諾爲基礎,天上的門會藉著恩道門和教儀而敞開,使許多祝福傾注於我們。

……締結聖殿婚姻並不只是到一個舉行儀式的場所而已;它是生活、婚姻及家庭的方針,是我們對教會、對貞潔、對我們與神之間的個人關係,以及其他許多事情所秉持的態度的最高表現。因此僅僅鼓吹聖殿婚姻是不夠的。我們的家人家庭晚會、福音進修班、神學研究所及輔助組織都必須以此爲目標──不只是口頭勸誡──還要顯示出聖殿婚姻的信念及態度可以在今生及全永恆帶來大多數人所盼望的那種生活。我們可以適當的顯示「潔淨與不潔淨」之間的差異〔見以西結書44:23),好使母性的強烈本能深植於女青年心中,她們仍在那神聖本能與追求享樂的道路之間搖擺不定。藉由實際判斷及綜合課程的教導,我們可以向男青年說明世俗的道路──無論看起來多麼吸引人,也無論其風流倜儻人士顯得多麼聰敏靈活──這都是悲傷的道路;這條道路終究會粉碎他內心深處對家庭的渴望,以及爲人父親的喜悅。15

儘管聖殿婚姻無法解決人生的所有問題,不過,對於所有配稱進入聖殿的人而言,當人生的風暴猛烈襲擊時,便會成爲安全的避風港及靈魂的碇錨。……

我在這方面有豐富的閱歷,近二十年來,我每個週末都受到教會中一些最幸福美滿的家庭的招待,相對地,每個星期我也都能看到一些不幸家庭的情形。根據這些經驗,我在心裡作了幾點結論:第一,最幸福的家庭是父母親在聖殿中結婚。第二,若夫妻在接受神聖的聖殿教儀時,保持身體、意念、心靈的純淨,便是最成功的聖殿婚姻。第三,當夫妻雙方都明智地學習神聖恩道門的目的以及在聖殿中所接受有關夫妻責任的教導,則聖殿婚姻是非常神聖的。第四,若父母親本身輕忽聖約,由於他們所立下的壞榜樣,就不能指望他們的兒女表現得比他們好。

今日,時尚、虛榮、矯飾以及世俗誘惑已嚴重地扭曲家庭、婚姻,乃至婚姻儀式本身的神聖概念。那些爲女兒勾勒出一幅神聖景象的明智母親是多麼有福啊!她生動地描繪女兒在精緻、天堂般的印證室裡的神聖一景,在此世俗的一切都被摒除在外,在雙親及至親好友面前,年輕俊美的一對新人在神聖祭壇前緊握雙手。我們爲這樣的母親感謝神,她向女兒指出這裡是世上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心靈在此相互交流,彼此間的愛促使他們合而爲一,共同對抗艱難困苦、悲傷,或消沉失意,也提供了人生至高成就的最大動力!16

但願神賜福給後期聖徒的家庭,使他們的家在今生有快樂並奠定來生的基石,能在高榮國度中獲得超升。17

研讀與討論的建議

  • 已婚夫妻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讓永恆的婚姻聖約保持第一優先的順位?締結永恆婚姻爲什麼會影響配偶對待彼此及子女的態度?

  • 我們如何教導子女有關永恆婚姻的重要?

  • 爲什麼「無比的愛……建立在無比的犧牲之上」?不自私的態度如何能鞏固婚姻?

  • 另一半是不活躍教友者要怎麼做來鞏固婚姻?現今尚未結婚的人如何讓自己在生活中展現出像神那般的愛與犧牲?

  • 你認爲在婚姻中「同負一軛」是什麼意思?

  • 婚姻伴侶怎樣才能「在愛中成長得更爲完美,甚至達到那種豐滿的愛,是在主前所瀰漫的那種愛」?

  1.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1973), 174–75.

  2.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125–27; paragraphing added.

  3.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ed. Clyde J. Williams (1996), 169.

  4.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239–40.

  5. Ye Are the Light of the World (1974), 339.

  6.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236.

  7.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254.

  8.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249.

  9.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243.

  10.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177–78.

  11.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249.

  12. Ye Are the Light of the World, 291–92.

  13. 1957年6月30日,在維吉尼亞支聯會教友大會的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

  14.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129.

  15. “Special Challenges Facing the Church in Our Time,” 1968年10月3日,地區代表講習會,第13−14頁。

  16. My Daughter Prepares for Marriage,” Relief Society Magazine, June 1955, 349– 51.

  17.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48,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