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4章:福音的首要原則與教儀


第4章

福音的首要原則與教儀

我們如何更加忠信地服從福音的首要原則和教儀,並持守到底?

前言

在生活中及品格上變得聖潔,是每個忠信的後期聖徒的渴望。李海樂會長教導說,成為聖潔的方法是接受福音的四項首要原則和教儀──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悔改、洗禮,和接受聖靈的恩賜──然後在遵守神的誡命上持守到底。他說:

「福音計畫包含神賜給人類的律法,耶穌基督的教會有責任教導世人這些律法。我們的天父賜下這些律法的目的只有一個:使得受律法管轄的你們,可以受到律法保護,並且可以藉著這相同的律法變得完全及聖化自己,或成為神聖(見教約88:34)。神賜給我們的所有恩賜中最大的一個,是在神國中得救的恩賜。」1

他也教導:「對神及其子耶穌的知識是獲得永生的必要條件,但是在獲得那項知識或智能之前,必須先遵守神的誡命。」2

本章將討論接受福音的四項首要原則和教儀,並且在正義中持守到底,如何帶領我們邁向永生。

李海樂的教訓

信心是什麼?我們追求永生時,信心如何引導我們?

信心應用在宗教上是一項基礎原則,並且確實為所有正義的來源;信心會引導人們努力獲取在來生的永生。信心是以神為中心建立起來的;藉著信心,我們承認祂是宇宙中一切力量及智慧的泉源,是「一切有形或無形萬物的〔指導者〕,並在萬物中顯示其智慧」。藉由對神的信心,你也……可以與神那亙古長存者保持和諧,並藉著從天父那裡得到力量及智慧來駕馭宇宙中的各種力量,讓這些力量在你有困難的時刻,為你解決那些你無法靠自身的力量或智慧來解決的問題。

〔我們〕如何能培養這樣的信心呢?答案是:藉著研讀、工作及祈禱。使徒保羅曾問道:「人……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馬書10:14)。我們要說,不能。所以,惟有聽見真理之傳道者講述神的話語,才能產生信心。傳講神的眞理及其目的一事,曾被比喻為撒種,如果是好種子,就會開始在你心裡生長,但條件是:第一,要種在真心誠意、有渴望的沃土上;第二,要辛勤地研讀、研究來加以培養;第三,用謙卑祈禱所帶來的靈性「甘露」澆灌、以靈感之光照耀。惟有實踐所學到的真理、改革罪惡的生活、過有意義的生活、遵守神的誡命、對神有信心並為人類同胞服務,所撒的種才會有收穫。3

藉著信心,西奈山上的十誡才從哲學家的迂腐言論轉為至高者如雷貫耳的聲音;眾先知的教導才成了神所啓示的話語,引導我們回到高榮家園。……藉著信心,我們會瞭解,生活中的任何事物只要有助於達到耶穌的標準──「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8〕,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對我們有永恆的利益,即使要接受擁有一切智慧的神可能在這塑造或精煉的過程中所給予的嚴厲管束亦然,「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希伯來書12:6〕。4

每個孩子都必須學到,惟有藉著犧牲,才能培養出足以獲致完全的信心,而且除非他學會犧牲個人的慾望和肉體的渴望來服從福音的律法,他絕不能被聖化,也不能在主面前成為聖潔。5

為什麼每天悔改是必要的?

若要使良善開花結果,就必須藉著經常行善來加以培養及鍛鍊;若要成為真正的正直,就必須藉著每天悔改罪來革除品格中滋長的惡習。……

那麼,要採取什麼步驟來踏上這條悔改之路,以便能藉由救主贖罪犧牲的救贖,配得神的寬恕並且有特權獲得在來生的永生呢?具有一切智慧的父預見有些人會陷入罪中,而且所有的人都需要悔改,所以祂藉由福音教導並透過祂的教會提供救恩計畫,指出悔改的明確道路。

首先,犯罪的人必須認罪。「假如一個人悔改他的罪,你們可以由此知道──看啊,他承認罪並棄絕罪」(教約58:43)。必須先向你所冒犯的人認罪。真誠的認罪不僅是罪證確鑿後才肯認罪。如果你曾經公開冒犯許多人,就應該在你所冒犯的人面前公開認錯,以表示你的羞愧和謙卑,願意接受應得的申斥。如果你是在暗中冒犯人,而且只有自己受到傷害,就應該在暗中認錯,那在暗中聽見的天父必然公開報答你。要是你的行為會影響你在教會中的處境和聲譽,或者損及你在教會中享有特權和晉升的權利,你就要立刻向主教認罪。主已指派主教為羊圈的牧羊人,任命他為以色列的法官。他會在暗中聽取這項認罪的告白,並且公正慈悲地處理,就像每個案例所得到的保證一樣。……犯罪的人在認罪之後,必須藉著表現出比過去所犯罪行更多的好行為來顯示悔改的果子。他必須在他的能力範圍內作適當的賠償,以歸還他所取走的,或彌補他所造成的損失。凡是悔改罪、完全棄罪並且永不再犯的,只要所犯的不是不可饒恕之罪,都有權得到赦罪的應許,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的:「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以賽亞書1:18)。6

讓我們來面對這個事實吧。我們所有人都曾做過不該做的事,或曾疏忽了應做的事,因此,眾人皆有過錯,人人都需要悔改。那存在已久的魔鬼要你相信:既然你已經犯了一個錯,為什麼不乾脆再繼續犯錯呢?撒但試圖告訴你,你沒有機會回頭。但是你務必要回到光明的道路上,經由悔改,遠離你曾犯下的錯,而且永遠不再回頭。主說過:「……你們去吧,別再犯罪;但是對於犯罪的人〔意即再犯〕,從前的罪要回到他身上,主你們的神這樣說」(教約82:77

現在,如果你已經犯錯,就從今天起開始改變你的生活。停止你一直在做的錯事。神所有誡命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你現在最難遵守的誡命。如果你的困難在於不誠實、不貞潔、虛假、不說實話,今天就是你要解決的時候,直到你能克服那項弱點為止。一旦克服了,就開始為下一條難以遵守的誡命作努力。這是藉由遵守神的誡命來聖化自己的方式。8

洗禮為什麼是迎見神的一項必要準備?

當我們走入洗禮的水中,就是和主立約要盡全力遵守神的誡命,我們知道主會將祂的應許賜給我們,祂的榮耀也會永遠加在我們身上,我們會在生活中受到指引,在任何場合中,做神的見證,直到死亡〔見摩賽亞書18:8−10〕。這是我們受洗成為本教會教友時所立的聖約。9

為罪的赦免的浸沒洗禮……是到達負責年齡的人為迎見神所作的一項必要準備。藉此方式,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拉太書3:26−27)。換言之,透過洗禮,已獲得「成為神的子女的權力」〔見摩賽亞書5:7〕。經由這篳徑,你們可以求施基督贖罪的寶血,運用在自己身上,你們會得到罪的赦免,而且你們的心會被潔淨〔見摩賽亞書4:2〕。若要在受洗之後配得這樣的赦免,你們必須謙抑自己,每天呼求主並且堅定地走在福音教導的光中。……

……惟有那些悔改並為獲得罪的赦免而受洗的人,才有充分的權利要求祂贖罪的救贖寶血。10

救主本人受了施洗約翰的洗,祂說:要「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3:15)。祂尚且如此,更何況是我們呢?祂告訴尼哥德慕:「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3:5)。救主並未讓人對洗禮的理由有所疑問,祂教導說:

「決無不潔之物可以進入祂的國度;所以除了那些由於他們的信心,由於他們對所有的罪的悔改,並由於他們那始終不渝的忠誠,而在我血中洗淨了他們衣服的人外,決無別的東西可進入父的安息所」(尼腓三書27:19)。

這就是保羅為何要勸告他的聽道者:「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2:38)。因為透過持有權柄之人所執行的洗禮,受洗的人確實就猶如在神子的寶血中洗淨他的衣裳,凡接受神子並藉著洗禮走進羊圈之門的人,祂都為他們贖罪。救主明白宣告:「但是如果他們不悔改,他們必像我那樣受苦」(教約19:17)。11

聖靈如何指引我們到主的面前?

每個受洗的教友都曾被按手在頭上,長老們在證實他(她)為本教會教友後,說:「接受聖靈!」然後,他們可能會重述救主在談到這位即將來到的保惠師或聖靈時,所告訴門徒的一番話:祂要叫你們想起一切的事,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向你們顯示即將來到的事〔見約翰福音14:2616:13〕。所以,若我證實你為本教會的教友,我會授予你聖靈的恩賜,這將是你腳前的燈,指引你的道路,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叫你想起一切的事,並向你顯示即將來到的事。12

主說:「這是我的福音──悔改及用水的洗禮,然後進而至於火及聖靈的洗禮,即那顯示一切事物及教導國度和平事物的保惠師」(教約39:6)。

當一個人擁有聖靈的恩賜,他就擁有了獲得啓示所需具備的條件,能得知與世人救恩相關的每項原則和教儀。13

把一個人接受水的洗禮並藉著按手禮而獲得聖靈的祝福形容為新生,是很理想的。這稱為新生,是因為他已脫離屬靈的死亡,來到神格之一的聖靈面前。那就是為什麼在你接受證實時,我們要對你說:「接受聖靈!」那恩賜是賜給忠信且生活配稱的信徒,讓他們有權要求與神格中的一位溝通,以克服屬靈的死亡。14

浸沒洗禮象徵有罪之人的死亡與埋葬;從水中出來,則是象徵復活到一個嶄新的靈性生命。洗禮後,受洗的信徒被按手在頭上,接受聖靈的恩賜,如此一來,這受洗的人就獲得那應許,或聖靈的恩賜,或被帶到神格中的一位面前;藉由服從和忠信,蒙受如此祝福的人在日常的言行舉止中可得到聖靈的指引和教導,甚至如同亞當在伊甸園與他的父神同行交談一樣。獲得聖靈如此的指引和教導,便是在靈性上重生。15

從福音的基本原則──信心、悔改、洗禮,以及接受那揭示萬事的聖靈,我們將會瞭解斯密約瑟先知在被問及本教會為何與其他所有教會不同時所說的那番話:「因為我們擁有聖靈。」〔See History of the Church, 4:42.〕擁有那萬事藉以揭示的力量,耶穌基督的豐滿福音才得以確立。16

我們如何才能持守到底?

我們藉以獲得〔高榮祝福〕的律法及方法是什麼呢?我們有福音的首要教儀及原則──信心、悔改、洗禮,和聖靈的恩賜;在神的國度中,有律法教導我們如何成為完全。正在學習如何完全遵守神國律法的教友,就是在學習如何成為完全。本教會絕沒有任何一位教友無法完全遵守福音的律法,即每項福音律法。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學習在禱告中與神交談;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學習完全遵守智慧語;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學習完全守安息日為聖。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學習如何完全遵守禁食的律法。我們知道如何完全遵守貞潔律法。現在當我們學習完全遵守這其中的一條律法時,我們自己就是走在通往完全的道路上。17

你們會問我,一個人如何聖化自己,使自己成聖,以便準備好行走在主的面前?……主這麼說:「再者,我實在對你們說,凡被律法治理者也被律法保存並且被律法完美和聖化」(教約88:34)。是什麼律法呢?是包含於耶穌基督福音的主的律法,藉著遵守這些律法及教儀,我們會被聖化並成為神聖。遵守主賜給我們的每條律法,讓我們朝著將來有權到主面前的目標又跨近了一步。

祂已在另一項啓示中賜給我們方法,讓我們可以在今生歲月中藉以準備自己。「實在地,主這樣說:每一個拋棄他的罪惡而歸向我,呼求我的名,服從我的聲音,並且遵守我誡命的人,必將見到我的面並且知道我是存在的」(教約93:1)。很簡單吧?但請再聽一次。你們大家都必須拋棄罪惡,歸向祂,呼求祂的名,服從祂的聲音,並且遵守祂的誡命,然後你們必將見到祂的尊容並且知道祂是存在的。18

這是主的事工,當祂賜一條誡命給人類兒女時,就會提供一個方法讓他們遵守這誡命。若祂的兒女竭盡所能地自助,那麼主將祝福他們的努力。

……主期望我們做一切所能做的事來拯救自己,並且……在我們做了一切我們所能做的事來拯救自己之後,我們就可以倚靠天父恩典的慈悲。祂賜下祂的愛子,但惟有我們在為自己做了一切所能做的事後,才能藉著服從福音的律法及教儀,來獲得我們的救恩。19

主給我們每個人一盞燈,但是這燈裡是否有油,全要靠我們自己;我們是否遵守誡命,添加會照亮並指引我們道路的燈油,全要靠我們自己。我們不能依賴任何一個教友,也不能仰仗我們顯赫的祖先。我再說一次,我們的燈裡是否有油,全要靠我們自己;這取決於我們遵守神誡命的忠信程度。20

所有的福音原則及福音教儀,只是邀請人們藉由福音教導來學習實踐福音。只是這個目的而已──邀請人們身體力行,以便能夠自己知道……我很清楚我們可以這麼說,我們若非一項一項去體驗每項福音教導,就不會真正知道這些教導,換言之,我們藉著遵行福音來學習福音。21

對於一個處在這職位上的人所能給予本教會教友的最偉大信息就是遵守神的誡命,因為這就是教會與個人安全基礎所在。遵守誡命,這是我今天所能說的最有力、最重要的信息。22

研讀與討論的建議

  • 我們如何對主耶穌基督有更大的信心?信心如何讓我們遵守誡命,而不會輕忽誡命?你對神的信心曾經在什麼時候讓你能夠處理「你無法靠自身的力量或智慧來解決的問題」?

  • 為什麼在悔改的過程中,認罪是很重要的?我們為什麼應從今天就開始悔改我們的罪並改變我們的生活,而不是再等一天?

  • 我們如何「就猶如在神子的寶血中洗淨〔我們的〕衣裳」?

  • 李會長認為,接受聖靈的恩賜如何幫助我們克服屬靈的死亡?我們要怎麼做,才能在「日常的言行舉止中」更充分獲得聖靈的指引?

  • 關於在遵守誡命方面持守到底的重要,教義和聖約93:1有何教導?

  • 你過去所遵守的某項福音教導如何使你知道它是真理?

  1.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ed. Clyde J. Williams (1996), 19.

  2. “‘And This Is Life Eternal,’” Relief Society Magazine, Apr. 1950, 225.

  3.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1973), 75–76.

  4. “‘Put on the Whole Armor of God,’” Church News, 30 May 1942, 8.

  5. “For Every Child, His Spiritu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Children’s Friend, Aug. 1943, 373.

  6.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94, 98–99.

  7.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115.

  8.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82.

  9. 1948年對協進會的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5頁。

  10. 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116, 118.

  11. Stand Ye in Holy Places (1974), 316–17.

  12. 1973年6月10日,在蒙大拿州比林斯青年大會的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4頁。

  13. Stand Ye in Holy Places, 51.

  14. 1947年2月26日,在約旦福音進修班會議上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5頁。

  15.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95.

  16. 1972年6月29−30日,在新任傳道部會長講習會上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5頁。

  17. 1959年11月1日,在秘魯利馬的地區教友大會上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6−7頁。

  18. The Teachings of Harold B. Lee, 166.

  19. In Conference Report, Munich Germany Area Conference 1973, 7.

  20.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51, 30.

  21. “Learning the Gospel by Living It,”1958年4月3日,在第52屆年度兒童會大會上演說,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歷史部門檔案,第3頁。

  22. Ensign, Aug. 1972, back c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