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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耶穌基督的無限贖罪


第5章

耶穌基督的無限贖罪

由於人類自己所能做或所能成就的,僅能將人的尊嚴與能力擢升到人的最高境界,因此在世人……獲得超升之前,仍然需要神的贖罪。1

泰來約翰生平摘記

泰來約翰長老某次與教會教友參加星期日聚會時,談到他在沉思耶穌基督的贖罪時所找到的喜悅:「我喜歡與聖徒一起聚會,我喜歡與他們一起爲紀念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破碎的身體而擘麵包,並同飲那紀念祂所流的血的杯,然後沉思與此相關的事物。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是透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與彼此的關係正如同基督身子的肢體一般,而我們的希望則關乎未來。主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時,正如我們所理解的,祂會自己束上帶伺候我們,我們將在祂父的國度裡與祂一起吃麵包、喝水。我喜歡沉思這一切的事,以及今世與來生中,與神的聖徒的救恩、幸福、超升相關的其他千百件事」。2

泰來約翰的教訓

耶穌承諾要透過爲世人贖罪來實現天父的計畫。

在天上的議會中,與神的眾子相關、且應採納的計畫都已經過適當的考慮;當時神的眾子只是靈體,還未獲得肉身。由於創造了世界,人也被放置在大地之上,人類因此可能獲得肉身,並以肉身服從生命的律法,帶著肉身在諸神之中獲得超升;我們受到教導,屆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約伯記38:7〕。問題接著就產生了,如何藉著原則來使神的眾子獲得救恩、超升以及永恆的榮耀呢?而根據的又是什麼原則呢?

顯然在那次議會中曾經提出和討論過一些計畫,在充分討論過那些原則、而且與天父的計畫相關的旨意也都宣告之後,路西弗帶著他自己的計畫來到天父的面前,說:「看啊,我在這裡,派遣我,我做您的兒子,並且我救贖全人類,以致於一個都不被失落,我必定做到;因此把您的榮譽給我」〔見摩西書4:1〕。但是,當耶穌聽到路西弗說了這番話後,就說:「父啊,願您的旨意得以完成,願榮耀永遠歸給您」〔摩西書4:2〕。

從父的愛子說的這番話中,我們很自然地能推想出,在討論這項主題時,父已讓其他人明白祂的旨意,也擬定了與這些事物相關的計畫、設計;而祂的愛子唯一想做的,就是實踐祂父的旨意,正如上文所述。祂也希望能把榮耀歸給祂的父,祂的父就是父神,這計畫的創造者及設計者,祂本來就應該獲得所有的榮譽與榮耀。

但是,路西弗想……違反他父的旨意,並肆無忌憚地力圖剝奪人的自由選擇權,藉此讓人淪爲奴隸,將人置於無法獲得超升的境地,但超升原是神爲人而設計的,只要透過服從神所提出的律法就能擁有。……人如果沒有選擇權,或他的選擇權被剝奪了,就不會被魔鬼或其他任何勢力所誘惑;因爲如果神的旨意遍行,而且不需人的行動或選擇權就能實行的話,人就不可能犯錯,因爲他犯錯的能力已經被剝奪了。這就是撒但想要我們淪入的景況,他不僅希望諸天的靈都這樣,也希望世上的人都如此。撒但曾說:「我當然一定會拯救他們每一個人,因此,把您的榮譽給我吧」。3

〔撒但的〕計畫……因爲與神,也就是他的父的勸告相違背,因而遭到拒絕。父的愛子接著向父說,祂並沒有想提議推行祂自己的任何計畫,祂明白祂父的旨意,祂說:「願您的旨意得以完成;我會推行您的計劃與設計,而且,由於人會墜落,因此我會依照您的旨意,獻出自己,爲人贖罪,喔,神哪,我並不想要榮譽,只願榮耀都歸給您」〔見摩西書4:2〕。於是祂與祂的父訂下聖約,在這約定中,祂同意爲世人贖罪,正如經上說的,祂因此成了自世界立根基起被殺的羔羊〔見摩西書7:47〕。4

我們需要贖罪,以克服墜落的後果。

如果人有了自由意志,卻屈服於誘惑的力量、肉體的軟弱、俗世的引誘與黑暗的勢力之下,就我們所知的,他不得不墜落,而一旦墜落,就無法救贖自己,這樣,根據公道的永恆律法,就必須要有一種無限、有補償作用的贖罪來救贖世人,拯救世人脫離墜落的後果及毀滅的勢力,同時根據公道與慈悲的永恆律法,把世人放置於能再次獲得神的恩寵的情況之中,並找到回到父面前的道路。……

因此,正如耶穌親口說的:「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加福音24:46−47〕。5

在神有效率的管理之中,以及全能者所提出的計畫之中,人要被置於一個非常簡單的律法之下,然而試探那項律法將招致最嚴重的後果。遵守了那項律法就一定可以獲得永生,但違反那項律法所得到的懲罰就是死亡。……如果人並未〔因墜落〕而違背那項律法,就能一直活著;但如果人這樣活著能繁衍子孫、並因此實現神爲靈的世界中的靈預備肉身的計畫嗎?再者,他們是否還需要一位中保呢?由於律法被違背了,因此祂前去調解〔或贖罪犧牲〕;從這情況來看,那律法是註定要被違背的。若沒有神子具調解力量的贖罪以及犧牲,人的永恆進步及永恆本質能夠持續下去嗎?他們能夠超升成爲神嗎?6

如果不是耶穌基督的贖罪以及祂所作的犧牲,整個人類家族將永遠躺在墳墓裡,了無指望。但是透過主耶穌基督的贖罪,神提供了方法,藉此我們可以再度復活回到父的懷中、到祂的面前,與祂和永恆世界中的諸神同在;祂已作準備了,也已提供了復活。祂宣告復活在祂,生命也在祂。祂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翰福音11:25)。不久,墳墓將打開,已逝之人將聽見神子的聲音,他們將起來,爲善的人將在正直者的復活中復活,作惡的人將在不正直者的復活中復活。7

爲了成就贖罪,耶穌基督承擔我們的罪,並經歷了肉身的死亡。

我們受到教導:「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這已超乎我們的理解力,耶穌必須犧牲祂自己以除去世人的罪,以正義的代替不義的。……由於祂以一人之軀爲所有的人承擔罪惡、透過犧牲自己爲他們贖罪,因此世世代代以來的重擔與痛苦都落在祂身上,那無法言喻的痛苦是由於這偉大的犧牲贖罪所致,祂承擔世人的罪,祂獨自承擔起因人類違反神的永恆律法的後果。因此,祂深沉的悲傷、無法名狀的痛苦、無法承受的折磨,這一切皆因那不可違背的律法的要求……而來。

神子所受的苦,不僅僅只是祂個人的死亡而已,試想祂處於爲世人贖罪的地位,承擔著重負、責任,以及全人類的罪,這對我們而言,非常難以理解。正如經文所說:「主,你們的救贖者,曾遭受肉身的死亡;因此,祂曾忍受一切人的痛苦」〔見教約18:11〕。以賽亞也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而且「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又說:「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見以賽亞書53:4,6,12〕,或如尼腓二書中所寫:「祂忍受所有世人的痛苦,是的,祂忍受每一個屬於亞當家庭的人的痛苦,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尼腓二書9:21〕摩賽亞書中宣告:「祂要忍受試探、肉體痛苦、饑渴、疲勞、甚至要忍受那世人不能忍受著而不死的;因爲由於祂人民的邪惡和憎行,祂的痛苦將這樣的劇烈,祂的血要從每一個毛孔中流出來」〔見摩賽亞書3:7〕。……

……身爲神,祂降下低於一切事物,讓祂自己委身爲人,處於世人墜落的狀況;身爲人,祂經歷世上的一切苦難。實在地,神用喜樂油膏祂,勝過膏祂的同伴,祂與世人及魔鬼的力量搏鬥,與大地與陰間結合起來的力量搏鬥,並戰勝那力量;靠著身爲神的至高力量,祂克服了死亡、陰間以及墳墓,以神子的身分勝利而起,祂就是那永恆之父,是彌賽亞、和平之君、救贖主、世界的救主;那時,祂已結束、完成與贖罪相關的工作,那工作是祂的父要祂以神子及人子的身分去完成的。身爲人子,祂忍受血肉之軀所能忍受的一切;身爲神之子,祂勝過一切,永遠高坐神的右手邊。8

救主因此主宰了情況──債償付了,贖罪做成了,聖約實現了,公道滿足了,神的旨意完成了,並且一切的權力如今全交付在神子的手中──復活的權力、救贖的權力、救恩的權力、爲實踐完成這項計畫而制訂律法的權力。因此生命與不死就被帶到光中,引進福音,祂成爲永生與超升的擘劃者。祂是救贖主、復活之主、世人與世界的救主。……

那項計畫,也就是那個安排、約定、聖約已經訂好了,在世界創立以前就已經訂定和採納了。那項計畫是以獻祭動物來預作表徵,後來透過基督犧牲在十字架上才得以完成、成全。

因此,身爲神與人之間的調停者,祂根據權力而成爲地上及天上,活人與死人,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命令者與指示者,就人在地上或在天上,在今生或永恆中而言,祂是我們救恩的元帥,是我們信仰的使者與大祭司,是賜予生命的主。

公道是否蒙羞?不,公道已經成全了,債已經償付了;正義是否已離我們遠去?不,這是正義之舉,所有的條件都已符合了;審判是否遭到破壞?不,其要求都已達到;慈悲是否已經得勝?不,她只要求了她應得的。公道、審判、慈悲以及眞理都是神的特質,它們融合爲一。「公道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見詩篇85:10〕。公道和審判得勝,慈悲與平安亦如是;神的所有特質都在這偉大、尊貴、重要、公道、公正、慈悲以及令人敬佩的行爲中融合爲一。9

耶穌基督是唯一能成就贖罪之人。

可能有人會這樣問,神子(即救贖主)與信祂且領受福音祝福的人之間,有何差異?

正如我們所讀過的,其中一項是:父賜給祂力量使祂在自己有生命:「因爲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翰福音5:26〕此外,全人類都喪失生命時,祂有力量使他們再次獲得生命,也因此,祂就是復活,就是生命,這種力量無人能有。

另一項特點是,由於祂這樣擁有生命,因此正如祂所說的,祂有力量捨棄祂的生命,並再次取回生命,這種力量也是父給祂的,這種力量也不是世人所能具備的。

再者,祂是祂父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眞像。並且,祂照著祂看見父所做的去做,而我們只是去做祂准許我們做、祂賦予我們力量去做的那些事。

祂是蒙推派者、蒙揀選者,也是諸天之中的會長團之一,祂具備了神格全部完美的一切,無法在此將這些特質──述說分明。

另一件事是,天上、地上的所有力量都賜給了祂,任何塵世之人都無法訴說。

有人說路西弗是在亞當以前,耶穌也是。而亞當以及其他所有的信徒,都被吩咐奉子的名去做所有事情,並永遠奉祂的名去呼求神;耶穌所擁有的這份榮譽任何世人都擔當不起。

祂與父的關係最親近,似乎有其他人所無法佔有的一席之地。祂被稱爲是父的愛子,是父的獨生子──這難道不意味著,祂是父在肉身中的獨生子?如果祂是長子,也服從祂父的律法,祂難道不能合法繼承那地位而成爲神的代表?亦即世界的救主及救贖主?而身爲長子,永恆父神的合法子嗣,挺身而出成就、完成天父爲世人的救贖、救恩及超升所制定的計畫,難道不是祂獨特的權力及特權嗎?由於祂自己無罪(其他世人無法做到這點),祂因此位居救主與救贖主的地位,那是根據長子的權力而從屬於祂的。擁有一個特別準備的身體,又在肉體與靈體兩方面都是神的後裔,祂位居神子的崇高地位,或者說是位居神的地位,祂也是一位神,因此適於、也是唯一有能力成就無限贖罪的人物,難道不是如此嗎?……

……雖然其他人有可能透過祂而成爲神的子嗣,然而,在我們這些透過在靈的世界出生而成爲神的兒女的人,要獲得像祂一樣的神子身分之前,仍需要祂的身體、需要祂來滿足律法,也就是爲贖罪而犧牲、獻上身體;我們只能靠祂來調停與贖罪。所以在祂、被祂、透過祂、透過收養的原則,我們才能獲得約翰所說的那種地位:「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爲必得見祂的眞體。」因此,由於祂的贖罪,我們才有可能獲得超升;沒有了贖罪,我們就不可能擁有超升。10

研讀與討論的建議

  • 我們學習了天父的計畫,包括耶穌是我們的救主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約伯記38:7)。你認爲我們爲什麼這麼高興?

  • 撒但建議取走人類的選擇權,但天父拒絕那項提議。爲什麼我們要有選擇權才能獲得超升?(亦見教約29:39−44)。

  • 從救主在天庭會議中處理天父旨意的方式來看,我們可以從中學到什麼事情?

  • 由於亞當與夏娃的墜落,所有的人都必須承受屬世的死亡以及屬靈的死亡,後者或可稱爲與神隔絕。救主做了什麼事來克服墜落所造成的影響?

  • 若沒有贖罪,全人類的命運將會如何?(亦見尼腓二書9:6−10

  • 耶穌基督爲何是唯一能成就贖罪的人?

  • 沉思有關救主的贖罪犧牲時,你有什麼感覺?有關贖罪的知識如何能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給我們帶來希望與安慰?

相關經文:約翰福音5:26希伯來書1:1−3尼腓二書2:6−8,25−29尼腓三書11:10−11;教約19:15−19亞伯拉罕書3:24−28

註:

  1. The Mediation and Atonement (1882), 133.

  2. Deseret News (Weekly), 15 Jan. 1873, 760.

  3. The Mediation and Atonement, 93–94; paragraphing altered.

  4. The Mediation and Atonement, 97.

  5. The Mediation and Atonement, 96–97.

  6. The Mediation and Atonement, 128–29; paragraphing altered.

  7. The Gospel Kingdom, sel. G. Homer Durham (1943), 118.

  8. The Mediation and Atonement, 149–51.

  9. The Mediation and Atonement, 171–72.

  10. The Mediation and Atonement, 135–38.

Savior in Gethsemane

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承擔著重負、責任,以及全人類的罪,這對我們而言,非常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