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會或分會召喚
虐待(加害者的需要)


「虐待(加害者的需要)」,輔導資源(2020)。

「虐待(加害者的需要)」,輔導資源

虐待(加害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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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專線

主教、分會會長和支聯會會長一旦得知虐待事件後,應立即致電教會的聖職領袖求助專線。這項資源提供的協助能幫助受害者,並達成舉報所必須採取的行動。請前往求助專線號碼獲取求助專線號碼和更多資訊。

任何教會領袖都不應輕忽虐待舉報,也不應勸告任何人不予舉報犯罪活動。

美國及加拿大

如果其他成員得知虐待事件,應立刻聯繫法律機構,也應該與主教或支聯會會長商議,這些領袖會致電反虐待求助專線尋求指示,以幫助受害者並達成舉報所必須採取的行動。

美國及加拿大以外的國家

學會你應如何和何時舉報虐待。在有提供求助專線的國家,支聯會會長和主教應立即致電求助專線以尋求指引。在沒有求助專線的國家,主教在得知虐待事件後,應聯繫支聯會會長,他會尋求區域辦事處區域法律顧問的指引(見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中服務(2020),38.6.2.1ChurchofJesusChrist.org)。其他成員應按照合法程序克盡舉報義務,並與主教商議。

不可容忍虐待

虐待是錯誤地對待或忽視他人(如子女、配偶、年長者或身心障礙者),造成身體、情感或性方面的傷害。教會的立場是,絕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虐待,施虐的人要在神前為此負責。不論此項行為是否構成虐待罪,加害者都會受到教會紀律的處分,且有可能失去教會成員的資格(見馬太福音18:6馬可福音9:42路加福音17:2)。

虐待事件發生時,教會的首要責任為 1)用仁慈且善解人意的方式幫助受害者,以及 2)保護將來可能易於受到虐待之人。有些類型的虐待會造成身體上的傷害,但所有形式的虐待都會影響心與靈。虐待通常會摧毀信心,引起受害者的困惑、疑慮、不信任、罪惡感和恐懼。

施虐者通常有其他重大且尚未解決的罪,或患有心理疾病,或是本身曾經被虐待。有些加害者會感到懊悔,渴望認罪,願意開始悔改的過程。還有些人會否認犯行,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或怪罪別人。幫助加害者的第一步,是對其懊悔與改變的渴望加以評估。

有些施虐者很狡猾,擅於操弄和欺騙,所以他們對於事件的描述可能跟受害者說的不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保護受害者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考量。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在制定安全計畫時,應與求助專線商議。

教會不期望也不鼓勵教會領袖,為因虐待而受心理疾病所苦的人提供診斷或治療。大多數的加害者都應考慮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家庭服務處(若有的話)可提供諮詢,或為領袖提供社區資源等訊息。

虐待事件一旦受到調查,也按其嚴重程度得出結論後,主教就要參閱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中服務(2020)中的指示,對教會召喚、聖殿推薦書及其他相關問題有所處置。在衡量針對青少年加害者的教籍限制時,請參閱總指導手冊32.7.7

努力去了解

你可以透過祈禱提出諸如以下的問題,以更加了解當事人的問題,以及他(她)想要悔改的程度與動機。

  • 你可以幫助我了解情況嗎?

  • 悔改對你而言有多重要?

  • 你曾如何運用福音原則來克服施虐的傾向和行為?

  • 你會願意做什麼來改變?

  • 在你悔改的過程中,我能如何幫助你?

  • 關於這次的虐待事件,還有什麼是我應該知道的?

協助當事人

給予當事人勸告時,不妨採用以下幾項建議:

與當事人討論施虐行為對自己和家人造成的影響,包括和虐待相關的教義和教會政策。(更多資訊見教會政策和教導所列的資源。)

協助當事人透過耶穌基督和祂的贖罪找到希望和醫治。

在肢體暴力或言語辱罵的案件中,幫助當事人找出如何以健康、非暴力的方式來回應困境和感受,例如:

  • 足夠的時間來消化情緒,並用理智回應,例如:散步、深呼吸、數到100,或找點事做。

  • 平靜且不帶批評地說出顧慮。

  • 花點時間想想他人的想法和感受。

支持家庭

虐待影響個人,也影響家人。查明當事人的配偶或家人所受到的影響,並處理那些問題。雖然在加害者悔改的過程中提供幫助是必要的,但是當領袖著重在幫助加害者,有時會讓受害者感到被忽視。定期關心受害者,確認他(她)的需求也得到支持。

運用社區資源或專業人士,來協助需要輔導或支持的家庭成員。

協助家庭成員了解,救主能幫助他們得到個人的醫治(見阿爾瑪書7:11馬太福音11:28-30)。

為家庭中其他可能受到影響的人提供持續的協助。

運用支會和支聯會資源

與其他人討論情況前,先要徵得當事人同意。在遇到機密性及保護職責的相關問題時,主教應徵詢虐待求助專線。

必要時,協助當事人尋求並取得專業協助。

  • 運用當地能提供符合福音原則的資源。

  • 聯絡當地家庭服務處或區域辦事處,以取得更多資源或諮詢選項。

考慮與主教合作,在支會議會或其他會議中,花時間訓練領袖們應如何預防和處理虐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