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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輔導資源(2020)。

「心理健康」,輔導資源

心理健康

11:26

心理健康會影響我們的思想、情緒、行為和人際關係。那些有了心理健康方面挑戰或疾病的人,可能會喪失處理日常生活事務的能力。這樣的情況,經常使遭受痛苦的當事人及試著提供協助的家人和領袖感到心力交瘁和困惑。

教會並不期望也沒有鼓勵非心理健康專業人員,去為受心理健康問題所苦的成員提供診斷或治療。若領袖嘗試用一般的方式協助當事人,而當事人卻沒有好轉的反應,任何人都不需為此感到生氣。領袖反而應該認真考慮鼓勵當事人,接受合法機構所提供的心理健康評估(見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0〕,31.2.6)。家庭服務處(若有的話)可提供諮詢,並為領袖提供社區中心理健康評估方面的資源。領袖可參考ChurchofJesusChrist.org網站中殘障資源專區的「心理疾病」,以獲得更多關於心理疾病方面的資訊。

努力去了解

在討論心理健康方面的疑慮時,務必要像救主那樣表達愛和同理心。如果當事人主動尋求協助,要感謝他(她)提出請求。因為每個情形都各不相同,每個人的狀況也有差異,透過祈禱考慮向當事人提出類似以下的問題,並聆聽聖靈的指示來幫助你更加了解他(她)的顧慮並分辨其需求。

  • 你是否曾被診斷出有心理健康方面的問題?如果是,你有這樣的狀況多久了?這樣的情形如何影響你的工作及與家人的關係?

  • 你現在最大的顧慮或擔憂是什麼?

  • 你目前接受心理醫師的哪些治療(如果有的話)?你是否有遵照醫師的指示,並且對所接受的醫療感到自在?

  • 你感覺自己的心理健康狀況有改善、維持不變、還是變得更糟?

  • 你如何處理自己的狀況?

  • 你的家人如何處理你的狀況?他們是否曾建議你去做一些你目前尚未去做,但可能會有幫助的事?

  • 你可以從哪裡獲得支援?

  • 你是否曾從天父那裡接受到關於對自己狀況的啟發?如果有,這些啟發是什麼?

在獲得當事人同意並尊重個人感受的情況下,考慮與家庭成員聯繫,以進一步了解這個問題。

協助當事人

當你在幫助當事人了解他們的挑戰正如何影響生活時,不妨採用以下建議:

幫助當事人確實知道天父很愛他(她),並知道救主了解他(她)所面臨的挑戰。

  • 幫助當事人了解心理疾病並不是神的懲罰。

  • 幫助當事人了解,光憑意志力無法克服心理疾病。心理疾病並不代表當事人缺乏信心、沒有好品格或者不配稱。

讓當事人參與教會的活動,給他(她)適當的機會去為人服務。

  • 與當事人本人、家庭成員和熟悉他(她)的人一起商議,以了解他(她)的長處和限制。

不妨與家庭服務處(如果有的話)或當地心理健康醫療機構一同商議,找出能提供支援和治療的選擇方案。要了解即使有最好的照護,某些問題仍可能持續一輩子。

  • 那些正在接受藥物治療的人,除非事先與醫師商量,否則不應自行停藥或改變用藥。

心理健康狀況極度不佳的人,經常是自殺的高危險群。要熟悉自殺的警訊,若發現任何異狀,要非常謹慎處理。

  • 如果該成員有類似「道別」、談論自殺,或流露出極度絕望的感覺時,要立刻為他(她)尋求協助。與主教、心理醫師和當事人的家人一起商議,或洽詢醫院急診室。教會也提供領袖求助專線。考慮打電話給當地緊急服務單位,尋求立即協助。請參考ChurchofJesusChrist.org網站福音主題專區中的自殺一文,以獲得更多關於自殺及自殺防治的資訊。

  • 邀請當事人考慮尋求社區贊助的支援團體(如果有的話)的協助。

支持家庭

當事人心理健康方面的挑戰,也會影響家庭成員的生活。查明當事人的家庭所受到的影響,並衡量如何針對他們的需求提供最好的協助。與家庭成員一同努力時,要表達愛和同理心

鼓勵該家庭、親戚和其他人共同參與,彼此商議這位成員的需要,和可能提供協助的各項資源(見總指導手冊22.3-22.11)。

  • 鼓勵家庭成員為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事務上可能需要的協助作好準備。

  • 必要時,討論家庭成員如何協助處理帳單、帳戶、交通,及所需的醫療資源(例如:專業諮詢、用藥、及住院)。

建議家庭成員不要抱持過高或過低的期望。康復的過程要視診斷的結果及所接受的治療而定。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可能無法期望完全康復,但至少能希望有些許進步。

為那些遭遇心理健康問題之人的家人及朋友考慮各項支援來源。

  • 醫療保健機構經常可針對當事人所面臨的挑戰,協助找出可提供支援的團體。

運用支會和支聯會資源

在情況適當時,考慮請支會領袖或其他可信賴的人持續提供支援。請先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再與其他人討論此情況。

為當事人和他(她)的家人找一個值得信賴的人來擔任輔導員,並鼓勵他們定期見面。

  • 輔導員應該可與當事人相處融洽,可以是姊妹或弟兄施助者。

  • 注意不要使當事人的輔導員處於可能會暴露於潛在危險的狀況中。

適當的話,鼓勵該家庭利用教會領袖來施助他們的家人。

  • 鼓勵提供當事人協助的人他(她)一起做事,而不要他(她)做事(例如:帶他(她)去參加活動,或在從事福利服務指派工作時陪著他(她)一起做)。

如果該成員因為心理疾病的緣故,需要照顧者的協助,請參考照顧者的支援資源。

如有必要,協助該成員尋求專業協助。

  • 運用當地能提供符合福音原則的資源。

  • 請聯絡當地家庭服務處或區域辦事處,以取得更多的資源或諮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