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神聖的家庭關係
「如果我們忠信,就能和彼此在不朽、榮耀的狀態中同在。……那些在此建立的、最經得起考驗的關係,將在永恆中繼續存在。」
朗卓‧舒的生平
朗卓‧舒在70歲生日前邀請所有的孩子和他們的家人前往猶他州百翰市參加一個「盛大的團聚和慶祝活動」。他為他們安排了食宿,也安排了所有的人(包括小孩子)都會喜歡的節目。他寫道:「我越思考〔家人團聚〕這件事,就越殷切地渴望要和家人聚在一起,讓我這一生能有一次機會看到你們所有的人,給你們父親的祝福。」他敦促他們,「除非遇到十分嚴重、無法避免的阻礙」,否則一定要不計一切地來參加這個聚會。1
舒家庭從1884年5月7日到9日舉行了團聚,他們欣賞音樂、戲劇表演、演說、詩詞、遊戲、食物,以及親切的交談。2舒會長的姊姊伊莉莎表示,在整個活動期間,他參加了「各種不同的家庭聚會,並以教長的身分……授予家人祝福」,還以「父親的身分給了很多忠告、指示和勸誡」。團聚將近尾聲時,整個家族聚在一起聽他說話。根據伊莉莎的紀錄,他表達了「能看到他的大家庭快樂的笑臉,他很開心,也很感謝神,他覺得這次團聚會帶來正面的影響。」舒會長望著他的家人大聲地說:「我的心中滿溢著對天父的衷心感謝。……有這個神聖的機會慶祝我的七十歲生日,站在這裡,看見這樣榮耀、受上天啟發的場面,讓我心中感受至深,無法用言語形容。」
舒會長繼續說:「我相信這是我們到靈的世界之前的最後一次家族團聚。願我們祖先的神幫助我們遵守祂的律法、過正直的生活、保護我們的美德和品格不受玷汙、聽從聖靈的低語、勤奮地潔淨自己,讓這家庭中的任何一員都不會走離這窄而小的路,但願我們都能證明自己的配稱,能在第一次復活的早晨出來,戴上榮耀的冠冕,讓家庭關係永垂不朽,並在永恆無盡的歲月中繼續增進。」3〔見第134頁的第1項建議。〕
朗卓‧舒的教訓
家庭的關係是神聖的,而且能在永恆中更加鞏固。
要倡導婚姻,……要〔大家〕牢記這種關係的神聖,也記得他們有義務遵守神賜給我們第一對祖先的誡命,就是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見創世記1:28〕。有鑑於目前世人忽視這項律法、不尊重婚姻誓約的趨勢,我們更有必要這樣做。注意到國內離婚情況的頻繁,以及越來越多人傾向將孩子視作負擔,而不是主所賜的寶貴產業,讓我很痛心。4
〔主〕已經讓我們知道,如果我們忠信,就能和彼此在不朽、榮耀的狀態中同在;那些在此建立的、最經得起考驗的關係,將在永恆中繼續存在。5
我們在這裡建立的關係可以在永恆的世界中繼續存在。父親、母親、姊妹、兄弟──是的,那些看著心愛的孩子在自己身邊去世的母親,可以知道孩子在靈的世界還是她們的,而且孩子還會保持在死去時的模樣。見到臨終的丈夫生命慢慢地逝去的妻子,可以知道她會再度擁有他,因為藉著全能者的啟示,她知道自己在永恆的世界中會再度擁有她的丈夫,所以就安心了,也得到了慰藉和喜悅。在這裡的關係將會在幔子另一邊同樣地存在;在這裡建立的關係在來生會更鞏固。後期聖徒可以感覺很放心,因為神已經給了他們這個保證。6〔見第134頁的第2項建議。〕
無法在今生結婚或生養孩子的忠信後期聖徒能在來生獲得超升的所有祝福。
有一天,一位女士來到我們的辦公室,為了一件私事要見我。她告訴我,她的心情很糟糕,因為她找到丈夫的機會不是很樂觀。……她想知道如果在今生找不到丈夫,她在來生的景況會是怎樣。我想,我們的年輕人在心裡的確會有這樣的問題。……我想要為身處這種狀況的人士提出一些說明,幫助他們獲得安心和寬慰。任何後期聖徒在忠信地度過一生後,絕不會因為他們沒有機會完成某些事而損失些什麼。換句話說,如果一個男青年或女青年沒有機會結婚,但一直忠信的生活直到死亡,那麼,他們會和那些有機會並結了婚的男女一樣,獲得所有的祝福、超升和榮耀。這是真實和肯定的。……
沒有機會在今生結婚的人若死在主裡面,將會有辦法獲得已婚者必須有的所有祝福。主既慈悲又寬容,祂不是不公平的神。在祂裡面不會有絲毫的不公平;但是,當我們看到一個女人或男人生前沒有機會結婚,在來生也沒有辦法得到補償,那麼我們就很難認為這樣的情況是公平的。這樣就成了不公義,但我們知道主不是不公義的主。我相信我的胞姊伊莉莎‧舒優秀的程度不輸任何一位後期聖徒婦女,但她一直到過了生育年齡才有機會結婚。……我完全無法想像她會因此而失去任何祝福。她在來生會得到補償的,她將獲得的國度,會和她有機會生兒育女的話所得到的國度一樣的偉大。7
丈夫和妻子若有合一的感覺,就能在家中營造愛和和睦的氣氛。
要確保家中細微、瑣碎的誤會不至於破壞你們的幸福。8
妻子們,要忠於妳們的丈夫。我知道妳們必須忍受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妳們的丈夫也得忍受一些事情啊。沒錯,有時候妳們的丈夫會是妳們的考驗,這或許是因為他們的無知,有時候也可能是因為妳們自己的無知。……
……我想說的是:妳們的丈夫就跟妳們一樣,都不好,可能有些丈夫是比較糟糕;但是不要去在乎它,偶而發生不愉快的時候要試著忍耐,等你們在來生相見時,妳會很高興自己忍受了這些事的。
我要對丈夫們說:你們當中有很多人沒有盡本分去珍惜自己的妻子。……要體貼。她們出去聚會的時候,你應該至少分擔一半抱小孩的工作。孩子需要抱起來搖的時候,如果你沒有什麼事情,就去抱孩子。就算有時候需要小做犧牲,也要和善以對,不管需要犧牲什麼,保持和善就對了。9
男人在家中必須更像個父親,用溫柔細膩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用和善和神的方式對待鄰居和友人。每當我去到一個家,最讓我讚許的就是看到那一家之主以屬神之人的方式在帶領家庭,態度和善、溫柔,充滿聖靈以及天國的智慧和理解。10
如果你想在錫安建立家庭,如果你想擁有住在天上必備的高榮婚姻,那麼你就必須凝聚家人,讓他們團結合一,而且那做一家之主的必須具備主的靈,他必須擁有光和智能,如果他用光和智能運用在家人的日常生活和舉止之中,就能確保家人獲得救恩;因為家人的救恩就掌握在他的手中。
一家之主需要克盡全力地去培養和家人的感情,致力為家人的安適和福祉供應所需,而相對的,家人也必須要表現出相同的感情、善意和態度予以回報,並且盡全力為自己得到的祝福表達感恩之情。
做了這些必要的事之後,才會有合一的感覺、團結的氣氛,以及彼此間對等的感情,並以這種方式合而為一。11
當〔男人〕在妻兒面前跪下祈禱的時候,他應該是在受聖靈的恩賜和力量的啟發下做的,這樣他才會成為一位好妻子會尊敬的丈夫,神的恩賜和力量才會不斷地臨在他們身上。他們在家中應該合一,好讓聖靈降臨,他們應當生活配稱,這樣妻子才可以透過祈禱而被聖化,並且看出她必須在丈夫和孩子之前聖化自己,這樣他們才能合一,這樣丈夫和妻子才能完全合而為一,配在神國度的組織和隊伍中佔有一席之地,並且散發出純潔的靈性,傳遞純正的教導給他們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12〔見第135頁的第3項建議。〕
孩子在父母尋求啟示並樹立好榜樣的情況下,學習福音的效果最好。
我們所從事的不是自己的事工,而是神的事工。我們的行動受到更高等智能的指引。……這國度的未來會交在我們子孫的手中;這國度的力量和最終的勝利端賴於他們所接受的良好教育和訓練。如果我們想要對家人產生好的影響,就必須為他們樹立好榜樣,也要給他們良好的訓誡。我們不僅要能說,照著我說的去做,也要能說,照著我做的去做。13
要努力用這種方式教導你的孩子,身教與言教並行,讓他們能毫不遲疑地跟隨你的腳步,和你一樣勇於捍衛真理。14
一個男人如果想要在神前保有神聖聖職的地位,就必須擁有預言之靈,並配稱對人們施助生命與救恩;〔就算〕他們不能幫助全世人,也必須在家中幫助家人,在工作場合、在街道上幫助他人,這樣他們在家中作爐邊談話、在教導孩子和鄰居福音的時候,甚至是在這個講台上對弟兄們說話時也一樣,他們心中都會得到生命的話語的啟發。如果他們在公開場合說話時擁有一些靈,但是講完之後就擱置一旁不加以運用,這是完全不可取的。有些人在對大家說完話以後回到家裡……,就不再擁有生命的話語,變得枯燥無味、死氣沉沉,這樣的作法是絕對行不通的。
以色列的父親有責任警醒,成為世人的救主,讓他們可以帶著信心的力量和集中的精神在主面前行走,確保自己能得到全能者的啟發,教導家人生命的話語。……
這樣,我們就會有果斷的態度,讓我們可以成為合一,學習如何彼此相愛,我祈求主會把賜給祂的兒子的那種愛同樣賜給我們,也會繼續把那些好的知識賜給我們。15
父親的本分是要能稱職地教導和指示他的孩子,讓他們知道原則,所以孩子們可以按照這些指示生活,擁有最快樂的童年,同時,他們學習的這些原則也會讓他們在成年後享受最多的幸福與快樂。16
我們如果勤奮地遵行生命和救恩的純正原則,我們的孩子就會在這些知識中成長,並且會比我們更有能力建立天國的秩序,營造幸福平安的生活。17〔見第135頁的第4和5項建議。〕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研讀本章或準備教課時,不妨思考下列要點。如需其他建議,見第ⅴ—ⅶ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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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舒會長對於讓全家族團聚在一起的感覺(第127、129頁)。讓家人團聚在一起會有哪些正面的影響?我們可以如何幫助家人團結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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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頁的第二個完整的段落在哪些方面依然適用於現代的情況?我們可以做哪些事情來幫助教會的青少年了解婚姻誓約的神聖?我們可以做哪些事情來幫助他們對婚姻和為人父母產生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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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會長說「細微、瑣碎的誤會」可能會「破壞〔我們〕」家中的「幸福」(第131頁)。有哪些明確的方法可以幫助我們避免這樣的「破壞」?(範例請見第131–1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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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從第132頁開始的單元。你認為父母除了要能說「照著我說的去做」之外,為什麼還要能說「照著我做的去做」?父母可以用哪些方式進行身教?你父母的好榜樣幫助你學到哪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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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會長擔心有些父母親在教會有力地教導,但在家中卻做不到(第133–134頁)。想一想你可以如何與家人分享「生命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