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摘要
本書包含許多朗卓‧舒會長的教導,而以下的年代表則簡要地說明了這些教訓的歷史背景。
1814年4月3日 |
生於俄亥俄州曼圖阿,父母是奧利佛‧舒和蘿賽塔‧佩提波‧舒。 |
1832年 |
在俄亥俄州海蘭聽到先知約瑟‧斯密講道。 |
1835年 |
離開家鄉前往位於俄亥俄州歐伯林的歐伯林學院就讀。在途中遇到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大衛‧裴坦長老。 |
1836年 |
離開歐伯林學院,搬遷至俄亥俄州嘉德蘭學習希伯來文。接受復興的福音,6月接受洗禮和證實。之後被按立為長老。12月接受老約瑟‧斯密的教長祝福。 |
1837年 |
在俄亥俄州宣講福音。 |
1838年10月~1840年5月 |
再度傳道,在俄亥俄州、密蘇里州、肯塔基州、伊利諾州等地宣講福音,並在1839–1840年間的冬天擔任學校教師。 |
1840年5月 |
離開伊利諾州納府前往英國傳教。在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指導下,他主領英國倫敦及鄰近地區的教會。發行標題為蒙得拯救的唯一途徑(The Only Way to Be Saved)之小冊子。 |
1843年4月12日 |
與250名英國後期聖徒歸信者抵達伊利諾州納府。 |
1843年底和1844年初 |
在伊利諾州利馬擔任學校教師。 |
1844年 |
在俄亥俄州督導約瑟‧斯密參選美國總統的競選活動。獲知約瑟‧斯密和海侖‧斯密於6月27日殉教後,返回納府。 |
1845年1月 |
接受百翰‧楊會長的指派,前往俄亥俄州收集興建納府聖殿的捐款。 |
1845年 |
參與教會當時實行的多重婚姻,與沙羅特‧斯檜爾和瑪麗安‧高大德結婚。 |
1846年2月 |
在納府聖殿接受恩道門和印證之後,與家人以及其他後期聖徒一起離開納府。 |
1846–1848年 |
和家人住在愛阿華州一處稱為毗斯迦山的屯墾區。主領該屯墾區一段時間。在1848年春天領導一群聖徒前往鹽湖城。 |
1849年2月12日 |
在鹽湖城接受按立為使徒。 |
1849年 |
募集永久移民基金的捐款。 |
1849–1852年 |
在義大利傳教。後來在英國傳教並主導義大利文摩爾門經的出版工作,也在瑞士以及馬爾他傳教。發行標題為約瑟的話(The Voice of Joseph)的小冊子。 |
1852年 |
當選為猶他州立法委員。 |
1853年 |
接受百翰‧楊會長的召喚,主領位於猶他州北部巴克斯艾德郡屯墾區的後期聖徒。將最大的城鎮命名為百翰市。擔任教會及社區領袖多年。 |
1864年3月~1864年5月 |
隨同由十二使徒定額組的以斯拉‧彭蓀長老領導的一群人前往夏威夷群島進行一次短期的傳教。 |
1872年10月~1873年7月 |
隨同由總會會長團第一諮理喬治‧斯密會長領導的一群人前往歐洲以及中東部分地區,包括聖地巡視。此次旅行是受百翰‧楊會長之命進行的。 |
1882年 |
美國國會通過艾德曼法案,讓多重婚姻成為重罪,並禁止實行多重婚姻者投票、擔任公職或陪審團成員。 |
1885年8月~1885年10月 |
在美國西北部以及懷俄明州向美國印第安人傳教。 |
1886年3月12日~1887年2月8日 |
因為實行多重婚姻而入獄。 |
1887年 |
美國國會通過艾德曼—塔克法案,這是另一個反多重婚姻的法案,這法案賦予聯邦政府權力沒收教會的多數不動產。此法案在1887年3月3日成為法律。 |
1888年5月21–23日 |
在曼泰聖殿的奉獻儀式各場次中讀出奉獻祈禱文。惠福‧伍會長在5月17日奉獻該聖殿。 |
1889年4月7日 |
接受支持為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 |
1893年5月19日~1898年9月 |
擔任鹽湖聖殿第一任聖殿會長。 |
1898年9月2日 |
惠福‧伍會長去世之後成為教會的資深使徒及主領領袖。在鹽湖聖殿中接受到神聖顯現,主親自指示他進行總會會長團的改組。 |
1898年9月13日 |
接受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支持為教會總會會長,開始擔任總會會長。 |
1898年10月9日 |
在總會大會中接受支持為教會總會會長。 |
1898年10月10日 |
蒙按手選派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總會會長。 |
1899年5月 |
前往猶他州聖喬治,在那裡接受到啟示要對聖徒宣講什一奉獻律法。開始在聖喬治宣講這個信息,並繼續致力在全教會教導此信息。 |
1901年1月1日 |
發表標題為「向全世界致意」(Greeting to the World)的宣言,以迎接20世紀的來臨。 |
1901年10月10日 |
於猶他州鹽湖城辭世,享年87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