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耶穌基督的贖罪
耶穌基督的贖罪是最根本的救恩原則,也是全人類希望的動力。
伍惠福的生平
伍惠福長老開始擔任使徒時,他和他的弟兄們在美國和英國向那些敬畏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是世人的救贖主的人們傳教。他們知道這些聽眾對耶穌基督的贖罪已經有了基本的信念,於是把教導的重點放在斯密約瑟先知的召喚、摩門經問世的經過及聖職的復興上。1但是,當人們對贖罪的教義提出質疑時,伍長老清楚有力地駁斥他們的訴求。他見證「基督塵世使命的目的是獻出自己作爲祭品,以便能把世人從永恆的死亡中救贖出來。」2
1845年,在不列顛群島有一個教友出版了一本小冊子,試圖證明耶穌基督沒有必要爲救贖人類而受苦死亡。伍長老當時擔任的是教會在不列顛群島的主領當局人員,他以一篇題爲「贖罪的合法性」的文章公開駁斥前述的論點。他發表這篇文章是希望讓「大家都正確理解〔教會〕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讓神的聖徒可以準備好對抗人類救恩大敵的攻擊,並且讓那些相信神的救恩的人對這問題得到永遠的解答。」3他譴責錯誤的教導,讚美救主,顯示他對主不變的愛和對救贖計畫深刻的感激。
他對寫那本小冊子的人深表遺憾,他說那人「一定是被黑暗的力量大大地制服了,以致偏離神國度的體制和建議太遠了。」他評論道:「一個完全沒有才能的人要強過一個用才能來攻擊救恩的根本原則、試圖證明不必有基督贖罪的人。」4
伍長老在文章中大篇幅地引用經文,顯示他對古代的先知和主有「許多的見證」。5他說,贖罪的教義「不僅是古代先知和神的僕人喜歡探討的主題,更是全人類希望的動力,是他們汲取力量和支持的來源。」6
伍惠福的教訓
耶穌基督按照天父的旨意,來到世上救贖我們脫離墜落的影響。
我相信全能之神在創造世界以前就知道要怎麼樣對待這個世界。他知道什麼樣的靈要住在其上,知道要做什麼樣的事才能拯救祂那些來到世上的兒女。我們讀世界創始到本福音期爲止神與人往來的歷史,看到天父一直在祝福祂的兒女。祂讓祂的獨生子爲救贖世人而死,這樣的犧牲只有神自己可以做到。祂在這末後的日子組織了所有福音期當中最後且最重要的一個福音期。7
救主親自告訴我們父要祂來到世上的目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爲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3:16-17〕。
神賜給人啓示,充分地證明了神和永恆的世界是由高榮律法面轄的;爲了讓人能和祂一起承受相同的榮耀,祂必然也要遵守同樣的律法,「凡被律法治理者也被律法保存並且被律法完美和聖化」〔教約88:34〕。但是,人因爲違犯神的律法,爲自己的不服從帶來了公正的詛罰,因此他無法拯救自己,不是無限的贖罪就無法將他從墜落中救贖出來。
人不服從的結果,大家都很清楚,就是死亡,這個詛罰從此遍及亞當的所有子孫。要謹記,人承受這個懲罰,本身並沒有能力單獨作成自己的復活並回到神及其榮耀之前。他現在是在死亡的面轄和掌握下,要戰勝死亡就必須有一個比犯罪者更聖潔純淨的人進入死亡的掌握,好讓祂能因此摧毀它的掌控;除非做到這一點,否則死亡便將永遠控制世人。神子在各方面都勝任這項任務是無庸置疑的,祂純潔、神聖、沒有缺點,祂是唯一被指派來完成這件事的人,充分證明了約翰對祂的見證:「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見約翰福音1:29〕,以及「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15:22〕。……
……從世上各個福音期和年代,從世界各個不同的地方所賜的許多見證,……和神的啓示來說,基督塵世使命的目的是奉獻自己作爲祭品,以便能把世人從永恆的死亡中救贖出來,這樣的犧牲完全符合父的旨意。祂從一開始就在萬事上嚴格服從父的旨意,並且喝乾了那賜給祂的苦杯。在這當中,帶來了光、榮耀、尊榮、不朽和永生,以及那比信心和希望都更偉大的博愛,因爲神的羔羊在那件事情上爲人做到了〔人〕自己做不到的事。8
我們只能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我們對福音律法和教儀的服從來獲得超升的恩賜。
我們這群人民要認清一件事實,就是我們的天父已經爲人類家族的救恩做了所有祂能做的事。祂讓我們知道滿足救恩和世人榮耀所必要的律法,也按照律法做了所有可以做的事。……耶穌已爲所有世人而死;但是,爲了讓他們可以因祂的死而受益,爲了讓祂的血可以滌淨他們在世時所犯的一切罪行,他們一定要遵守福音的律法。基督的血已經把我們從亞當所犯的罪中救贖出來;爲了得到救恩,我們一定要服從並忠於福音的訓誡。9
假如我得到了完整的救恩,那一定是因爲我遵守神的律法。10
公道在第一時間就提出了要求,神的話也確立了──「因爲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見創世記2:17〕。從一方面來看,慈悲施予了,神的愛在打斷死亡枷鎖的那一刻彰顯無疑,人的靈體與身體藉此而重新結合。正義的靈在神和羔羊面前得到超升──並且獲得他們在世時曾經與之一同操勞、辛苦和受苦的殿〔身體〕,沒有這樣的重新結合,人的靈體不可能獲得豐滿的榮耀。榮耀和這一點是有關連的,這就是高榮國度中每位居民歡喜的永恆來源。另一方面,拒絕基督福音、嘲諷祂的慈悲的那些靈,一定會在最後復活的時候回到他們的身體,在他們對抗神所住的同一個身體裡得到充分的懲戒。我們藉此要警告所有聽到這些話的人,要悔改他們所犯的罪,並且要服從神子的福音。11
耶穌親自教導的是什麼福音?第一個原則是對彌賽亞的信心,這是教給世人的第一個原則。亞當被逐出伊甸園後,便在亞當安帶阿曼獻祭,主的天使問他爲什麼要獻祭。亞當說他不知道,是神吩咐他這樣做的。後來他被告知要把公牛和山羊的血,以及公羊和羔羊的血灑在祭壇上,作爲那偉大而最後的犧牲的一個表徵,那犧牲是爲世人的罪而獻上的〔見摩西書5:4-7〕。於是,第一個教給先祖亞當的原則是對彌賽亞的信心,祂在全盛時期來臨,爲救贖世人而捨去自己的性命。第二個原則是悔改。什麼是悔改?就是棄絕罪。一個人要是喜歡咒罵,悔改之後就不再咒罵;如果是小偷,就不再偷東西;他會改掉先前的各種惡習,不再犯罪。要是說我今天悔改,明天再偷,這就不是悔改;這是世人的悔改,是神看來非常不悅的事。悔改是第二個原則。
我聽許多人說教儀都是不必要的,只要相信主耶穌基督就足以讓人得救。我在神賜給人的啓示中,不論是古代的或近代的,都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說法。眾教長、眾先知、耶穌基督及祂的使徒們反而一再教導要有對基督的信心、悔改和赦罪的洗禮。赦罪的洗禮是福音的一個教儀。有人說,洗禮對救恩並不重要。但耶穌不僅教導這教儀,甚至還親自服從那教儀的要求,祂受洗不是爲了得到罪的赦免,而是,誠如祂所說的,是要「盡諸般的義」〔見馬太福音3:15〕。當一個人服從了福音的這些原則後,就可以接受聖靈;正如古代那樣,這神聖的恩賜今天也藉著擁有權柄來執行福音教儀的人的按手禮來賜予。這些就是福音的首要原則,這是我們後期聖徒所相信的原則,也是我們教導給同胞的原則。12
人聽到要悔改他們罪行的呼籲時,這呼籲指的是他們自己的罪,而不是亞當的違誡。所謂的原罪已經透過基督的死而救贖了,人不需要採取什麼行動;人自己所犯的罪也被那同一個犧牲救贖了,但條件是他在聽到救恩的福音計畫時一定要服從奉行。13
〔已經達到〕負責年齡的所有世人都犯了罪,每一個人都有犯罪的傾向,就像火花向上飛升一樣的自然。「我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呢?」這是在五旬節那天聽到彼得講道的人所發的心聲〔見使徒行傳2:37〕,這句話對各世代的所有人都同樣適用。答案就是,服從福音的律法。這是人類家族要獲得救恩最穩當的一個方法。14
我覺得雖然我們這群人民應當歡樂;我們應當珍惜神放在我們手上的這些恩賜和祝福,我們應當努力光大我們的召喚,我們這群人民都要達到天父的期許,以及我們先人的期望。……
……基督的福音是賜給世人最美好的祝福之一。主說,永生是神最大的恩賜〔見教約14:7〕。我們唯有服從這福音才可以得到那恩賜。弟兄姊妹們,這就是我們的祝福。15
我懇切祈求我們神的祝福在今生就能賜給我們,也願當我們走完今生,到帷幕另一邊的時候,我們都已經做了應該做的一切,準備好和所有被羔羊的血聖化並造成完全的人住在一起。16
我們可以在基督裡成爲完全都是由於贖罪的功勞。
除了主耶穌基督,在祂父的命令下,沒有一個人有能力拯救人的靈魂並賜給人永生。17
我們最重要的功課是珍藏生命的話語,使我們得以在恩典中成長,對神有更多的認識,並且在基督耶穌裡成爲完全,好讓我們能得到豐滿,成爲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見羅馬書8:16-17〕。18
弟兄姊妹們,我們不都是神的兒女嗎?當祂顯現時,如果我們是忠信的,我們不會像祂一樣嗎?〔見約翰一書3:2〕會的;當榮耀之日來臨時,我們將有特權再度站在這個地球上,在喜悅與感恩中相會,……成千上萬已經用羔羊的血洗淨他們衣服的人,還有因爲祂贖罪的功勞而被膏抹爲神的國王和祭司的人,都將超升,與祂一同在祂的國度中統治。願我們都配稱得到這樣的獎賞,在我們走過今生這個充滿變數和憂傷的世界時,願我們都效法配稱之人生活的榜樣,……最重要的是,要跟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腳步行,祂是一切正義的典範,祂的恩典將一直與你們同在。19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閱讀本章或準備教課時,不妨思考下列要點。如需其他建議,見第ⅴ-ⅸ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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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8頁的故事顯示伍會長對耶穌基督有什麼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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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第68-70頁的教導。伍會長對於我們需要救主的贖罪有怎麼樣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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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本章,並研讀本頁下面所列的一些經文。你這樣做的時候,請找出描述耶穌基督爲救我們所有的人克服身體的死亡,使我們從罪惡中得救的文句。你思考救主爲你所做的這些事時,有什麼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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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教儀都是不必要的,只要相信主耶穌基督就足以讓人得救」,你會跟他說什麼?(見第70-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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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本章最後一個部分(第74頁),請特別注意「祂贖罪的功勞」這句話。然後讀尼腓二書2:6-8和阿爾瑪書22:14。這些教導如何讓你更了解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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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救主的贖罪的見證如何影響了你的生活?
相關經文:伍長老在第67-68頁提到的那篇文章裡引用了以下有關耶穌基督贖罪的經文:約伯記19:25;馬太福音26:28;27:52;約翰福音1:29;3:16-17;使徒行傳2:23;4:12;20:28;羅馬書3:24-25;哥林多前書15:22;加拉太書3:17-24;以弗所書1:7;歌羅西書1:19-20;希伯來書9:28;10:7-10,29;11:26,35;彼得前書1:18-21;約翰一書2:2;啓示錄1:5;5:9-10;13:8;尼腓一書10:5-6;11:32-33;尼腓二書2:26;9:3-14;26:23-24;雅各書6:8-9;摩賽亞書3:11,16-18;15:19-20;18:2;阿爾瑪書7:12;11:42;21:9;34:8-15;42:13-17;尼腓三書11:9-11;27:14;摩門書9:13;以太書3:14;摩羅乃書10:33;教約18:10-11;19:16-19;35:2;38:4;45:3-4;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