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伤痕累累的心:了解在家中的虐待
2020年10月


伤痕累累的心:了解在家中的虐待

任何的人际关系都可能发展成不良的型态。认清这些型态可以揭发虐待,或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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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的妇女和丈夫

照片仅作为说明之用,人物由模特儿担任

最近,有位伤心的父亲打电话给我。他的女儿珍娜(以下名字均已变更)离家上大学,开始交男友,恋情发展迅速。男友杰克催促珍娜快点结婚,还不准她与父母联络。珍娜向父母道歉,说明是因为杰克的爱很强烈,渴望有他们的两人世界。

珍娜的家人很担心,因为他们发现杰克从未向珍娜提及自己的前妻和孩子。他们打电话给他的前妻,得知杰克脾气很差,嫉妒心又强。杰克知道这件事以后,怒不可抑。他说珍娜的父母「管太多」,有一次,他酸珍娜,说她不聪明,他们对这个玩笑话也有意见。讽刺的是,每次珍娜要做决定的时候,杰克都坚持要她不要问父母意见,自己决定就好。珍娜的父母心急如焚,因为现在他们的电话和简讯都毫无回音。

每个人都希望家庭和乐,但即使人们努力奉行福音,有时候也会伤害彼此的关系。有些挑战源于家人之间常见的误解和摩擦。不过,在关系良好的家庭中,家人会为不好的行为道歉和修补裂痕,但如果家人关系不良,就会有各种持续不断的苛责和不当对待,后来变成虐待。

对于家中的虐待,福音怎么说?

「你们使温柔的妻子心碎,也失去孩子的信任」(摩尔门经雅各书2:35)。

虐待是由意图伤害或控制的行为所构成。这类行为范围很广,可能包括忽视、操纵、言语批评,以及在身体或性方面的暴力。1不幸的是,虐待的行为很常见,有学者估计,全世界约有四分之一的儿童在身体、情绪和性方面遭受不当对待。2成人受害的比率也很高,大约四分之一的女性和十分之一的男性,会在身体上遭到配偶施加的暴力。

虐待可能发生在任何关系中,男女都可能是加害者。然而,男性的控制欲可能更强,在身体和性方面施以严重暴力行为,女性则多半受配偶威吓、支配或严重伤害。3

虐待会伤及加害者和受害者双方的灵魂,与救主的教导完全背道而驰。现代先知曾说:「虐待配偶儿女……的人,有一天要在神前为此负责。」4施虐者往往忽略或滥用福音原则。以我咨商的一对夫妻为例,丈夫追求精神外遇,为对方花光了他们的积蓄,非但不道歉,反而逼迫妻子要原谅他,并且坚持说,如果她不原谅,就有「更大的罪」在她身上。他无视她的痛苦,坚称自己在神前是对的,否则无法当圣殿工作人员。妻子将这件事告诉教会领袖之后,他淡化自己的不忠,夸大妻子的担忧,说她有忧郁症。这位丈夫拒绝运用「尊敬、爱心〔和〕同情……的……原则」5,却不当对待自己的妻子。妻子努力奉行福音原则,但无法解决丈夫造成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屈服于有害的行为。所有类型的虐待都有某些共通的特性,越是严重且频繁出现,关系就越糟糕。以下是五种典型的虐待形式,能帮助你辨认出自己或他人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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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小女孩

1.残酷

「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他们〕满口是咒骂苦毒」(罗马书3:13-14)。

一位男士来找我咨商;他的妻子不希望他这样做,还嘲笑他是来「求救」。她在教会里友善忠信,在家里却冷漠傲慢,说起话来像一条鞭子抽在他身上。她批评丈夫的收入低,说他的教职是「女孩子的工作」。她对儿子说:「希望你以后不会跟你爸一样软弱」;她每天和母亲讲电话,两人都贬低自己的丈夫。好批评的人在造成别人痛苦时自觉有理,也「喜欢别人遭受」痛苦(教义和圣约121:13)。这些家人在藐视、嫌弃或羞辱的时候,就是违反了耶稣「不要论断人」和「不要定人的罪」(路加福音6:37)的命令。

2.欺骗

「你被说谎之灵控制,并且你离弃神的灵」(阿尔玛书30:42)。

虐待中充斥着欺骗,加害者会淡化自己的行为,却怪罪他人和扭曲语意。这让受害者深感困惑,有一个参与我研究计划的人如此描述:「〔我的丈夫会〕勃然大怒,然后道歉,并且说:『反正是你的错』……他会一直说,直到我开始信以为真。」6否认对方认知的事实,这种手法称为情感操纵,也就是让受害者对自己的记忆和看法感到困惑,没有安全感。如同其他形式的欺骗,情感操纵被用来操纵对话,给人虚假的表象。

施虐者会极力否认自己伤害别人,却往往自称是受害者。珍娜对杰克批评自己父母一事表达忧心时,杰克很生气,坚称珍娜「侮辱」了他。杰克属于那群「呼喊违诫的人……是悖逆之子」(教义和圣约121:17)。他不仅大谈自己捏造的事,还憎恨事实。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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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抱着头

3.藉口

「承认你的过失和所犯的错误」(阿尔玛书39:13)。

谦卑的人会因伤害他人而感到后悔,并且悔改,下次改进。施虐者则会找各种藉口,抗拒良心的呼唤。有一个参与我研究计划的人说:「我很懊恼对她动粗,但是后来想想,如果她闭嘴,事情就不会发生了。」他的「忧伤并未使他……悔改」(摩尔门书2:13),恼羞成怒和推卸责任反而取代了悔改。

我曾对前来咨商的一位人妻说,从未见过她为多年来批评自己的丈夫真正懊悔过。她不但不难过,反而不悦地说:「好哦,这又是一件我没有做到的事!」施虐者拒绝承担责任,易怒且防卫心强,很容易被小事情冒犯。

4.骄傲

「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立比书2:3)。

骄傲包括自认拥有特权和自我中心。有位男士只要认为妻子和小孩「不尊重」他的时候,就会把怒气发在他们身上,一旦他们的意见与他不同,就认为是在「贬低」他或是「不服从」。骄傲产生竞争心,使人专注于权力和求胜。相反地,在关系良好的家庭中,家人彼此合作,权责平衡,并且「彼此公正相待」(尼腓四书1:2)。配偶应该是平等的伙伴,8双方都有权发言,每个意见都很重要。

5.控制

「当我们……对人类儿女的灵魂施行控制、统治或强迫……诸天就退出」(教义和约约121:37)。

我们重视选择权,但让人惊讶的是,家人之间常常告诉彼此该如何思考、感受和行动。有些人甚至透过恐吓、羞辱、威胁或不爱对方来加以控制。有位丈夫对妻子要求严苛,规定她在每天固定的时间准备早餐,满足特定的亲密要求,还要听他的「忧虑」,讲的往往都是她该如何改进。他管控妻子的花费,还会因为她不迅速回覆简讯而生气。

有位母亲经常在青少年女儿心情难过,或达不到母亲的标准时,表示失望。如果没有达到她的期望,或是丈夫表达忧心的时候,她就会冷酷地沉默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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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

希望与医治

「我听见了你的祷告,看见了你的眼泪,我必医治你」(列王纪下20:5)。

虽然虐待令人心碎,但都是有可能改变的。受害者可以向外寻求属灵和专业的资源,以及救主的赎罪大能,来医治他们的伤痛。 

施虐者必须悔改,寻求协助。他们需要变得「极度谦卑」(尼腓三书12:2),为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短期的承诺和表面的努力无法真正地改变。深刻的悔改会折磨灵魂,带来椎心之痛,有些人不愿意这么做,以致受害者对于要如何保护自己必须作出痛苦的抉择。9

我们的天父担心我们,就像打电话给我的那位苦恼的父亲担心他女儿一样。神的爱「宽阔如永恒」(摩西书7:41),祂的儿女伤害彼此的时候,祂是哀痛的。祂与以诺温柔对话时哭了,说:「你这些弟兄;他们是我亲手做的手工……〔我已〕给他们诫命,他们应当彼此相爱……但是看啊,他们没有感情,他们恨自己的血亲」(摩西书7:32-33)。身体和灵魂受伤时,天上与地上同声哀哭。然而,藉着谦卑、神的大能和必要时的专业协助,便有可能停止伤害的行为,营造一个充满尊严、安全和爱的家。■

注:

  1.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sexual abuse and assault, see Benjamin M. Ogles, “Agency, Accountability, and the Atonement of Jesus Christ: Application to Sexual Assault”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devotional, Jan. 30, 2018), speeches.byu.edu; and Chieko N. Okazaki, “Healing from Sexual Abuse”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conference, Oct. 23, 2002).

  2. See Maryam Ajilian Abbasi, Masumeh Saeidi, Gholamreza Khademi, Bibi Leila Hoseini, Zahra Emami Moghadam, “Child Maltreatment in the World: A Review Articl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ediatrics, vol. 3, no. 1 (2014), 353–65.

  3. See Hamby, S., “Current controversies: Are women really as violent as men? The ‘gender symmetry’ controversy,” in Claire M. Renzetti, Jeffrey L. Edleson, and Raquel Kennedy Bergen, Sourcebook on Violence Against Women, 3rd ed. (2018), 78–82.

  4.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7年5月,利阿贺拿,第145页。

  5.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

  6. Jason B. Whiting, Megan Oka, and Stephen T. Fife, “Appraisal distortions and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Gender, power, and interaction,” Journal of Marital and Family Therapy (2012), suppl: 1:113–49.

  7. 经文中还有其他憎恨事实的例子,见约翰福音3:19-21使徒行传7:54尼腓二书1:25-26;以及尼腓二书4:13

  8. 见「家庭:致全世界文告」;亦见白尔克·彼得生,「一家之『主』?」,1990年6月,圣徒之声,第16-23页,文中教导更多关于平等的这项教义,也提出在圣约关系方面需要思考的问题。

  9. 受虐者常常要面对许多抉择,包括如何保护自身或其他人的安全,以及与施暴者的互动是否需要划清界线或设限。雅各·傅士德会长(1920-2007)讨论这样的困境时,谈到有人身陷「关系长期破裂,显然无法弥补,并危及人的尊严」的情况(「滋润你的婚姻」,2007年4月,利阿贺拿,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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