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28章:虐待的惡行


第28章

虐待的惡行

我們絕對不應虐待他人,卻應向所有的人,尤其是家人,表達愛心和親切。

斯密F.約瑟側寫

斯密F.約瑟會長是一位親切而溫和的人,任何一種虐待都會使他感到憂傷。他知道暴力會產生暴力;他自己的生活正是愛心與耐心,關懷與諒解的典範。

斯密會長有一次説:「今天下午我在聚會中,在走道上見到一件小事。有個小孩坐在母親旁邊的椅子上,然後有個人走了過來,搶了這小孩的椅子,讓他站在一旁。我要對你們説,弟兄姊妹們,這種行為很使我痛心。我絕不會……在神的家裡傷一個小孩的心,以免他在腦海中留下印象,以為這崇拜的屋宇是一個討厭的地方,他寧可不來這裡,也不要來被欺負。」1

斯密會長經常勸吿他的弟兄姊妹,對待彼此要極為仁慈。暴力或眨低他人的行為,是他無法想像的。夫妻應彼此極為尊重,並且要藉著榜樣敎導小孩尊重家人和所有其他的人。

斯密F.約瑟的敎訓

我們對待彼此應棰為尊重、極為有禮貌。

讓我們克服自我,然後盡我們所能地克服四周所見的一切邪惡。但我們不要使用暴力,也不要阻礙他人的自由選擇權,卻要藉著説服、長期忍受、耐心、寬恕和不虛偽的愛,來贏得人類兒女的心、情感和靈魂,使他們歸向那神已啟示給我們的真理。2

〔神〕以祂自己的形像和樣式創造了我們,使我們成為男人和女人,父母和子女。我們必須變得越來越與祂相像──在愛心、博愛、寬恕、耐心、長期忍受、節制、思想和行為的純潔、智能,以及各方面,皆越來越與祂相像,使我們得以配稱在祂面前獲得超升。3

父母……應該彼此相愛、彼此尊重,隨時隨地都要懷著尊敬、禮貌和仁慈來對待彼此。丈夫對待妻子應該極有禮貌,極為尊重。丈夫絕不應侮辱妻子,絕不應輕蔑地談論妻子,卻應該在家裡和在孩子面前,永遠都尊重妻子。……妻子對待丈夫亦應極為尊重,極有禮貌。她不應以尖酸刻薄或嘲諷的言詞對丈夫講話,不應誹謗或嘲諷丈夫。她不應對丈夫嘮叨不停,不應企圖惹他生氣,讓家裡的氣氛令人不悦。妻子應是丈夫的喜悦。她在家中的言行舉止應使得家成為丈夫在世界上最歡喜、最快樂的地方。這就是丈夫和妻子、父親和母親,在家裡這神聖處所應有的情形。

如此一來,作父母的就很容易地在子女心中灌輸對父母的愛、尊重和禮貌,更灌輸他們兄友弟恭、互助合作的觀念。小弟兄尊重小姊妹;小男孩彼此尊重;小女孩彼此尊重;男孩與女孩彼此尊重;並且在家中,以小孩應有的愛心、敬意和尊重彼此對待。……這樣就能在家中,在小孩的心意中建立起正確敎育的基礎。4

丈夫應該溫柔地對待妻子。

想想看,持有必然能贏得父、子和聖靈敬重的聖職權鑰──若是運用得明智且正義──是何等重要啊!你尊重此一聖職嗎?……你身為耶穌基督敎會的一名長老,會不尊重你的妻子或小孩嗎?會拋棄你孩子的母親,你懷中的妻子──神所賜給你,比生命更珍貴的禮物嗎?因為沒有女人,男人就無法在主裡成為完全,同樣地,女人沒有男人也不會完全。5

我無法了解,一個男人怎麼能無情地對待任何女人,何況是他懷中的妻子,他小孩的母親。我知道有些人十分殘酷,但這樣的人不配稱為男人。6

想到我們的母親,我們孩子的母親,知道她們在神的靈感下,過著美德、純潔、可敬的生活,並忠於她們的丈夫、忠於她們的孩子、忠於她們對福音的信念時,我的靈魂就充滿了對她們純潔的愛。她們是神所賜予的;她們是何等高貴、何等精選;在完成神的目的、履行祂的法令上,又是何等不可或缺!我的弟兄們,你們能虐待你的妻子,你們孩子的母親嗎?你們能讓不以愛心和仁慈對待她們嗎?你們能讓自己不努力使她們的生活盡可能地舒適愉快,盡你們一切所能,減輕她們的負擔,使她們和孩子在家裡生活愉快嗎?你們怎能不這樣做呢?有人能對他孩子的母親並他的孩子不關切嗎?我們若擁有神的靈,就不會有其他做法。只有當男人離開了正義的靈,偏離了他們的職責,他們才會疏忽或不尊重那交付他們照顧的靈魂。他們有義務尊重他們的妻子和孩子。7

聰明的人、有事業的人、不斷為生活操勞的人,以及必須為其操勞與職責奉獻精力和心思的人,可能無法完全如其所願地與其家人享有安適的生活。但他們在履行屬世的職務時,若有主的靈同在,他們就既不會疏忽孩子的母親,也部會疏忽他們的孩子。8

父母們,不要把孩子趕走。

我的弟兄們,要忠於你們的家庭,忠於你們的妻子和孩子。敎導他們生命的道路。不要讓他們離開你們太遠,以致忘記了你們或忘記了任何榮譽、純潔或真理的原則。……只要你們讓孩子貼近你們的心懷,抱在你們臂膀裡,只要你們使他們感覺到你們愛他們,你們是他們的父母,他們是你們的孩子,使他們親近你們,他們就不會離開你們太遠,也不會犯下任何嚴重的罪。如果你們讓他們離開了家裡,離開了你們的關懷──進到外面的暗夜,走入腐化墮落的社會;若他們厭倦了你們,或者你們厭倦了他們在家裡的天真嘈雜和喋喋不休,並説:「到別的地方去」;若你們這樣對待孩子,就是在把他們趕離你們。9

我們的子女就像我們一樣;我們過去無法被強迫,現在也無法被強迫。我們就像這世界上某些動物一樣。你可以哄牠們;可以用勸誘的方式,以和善的談話來引領牠們,但你無法強迫牠們。牠們是無法被強迫的。我們也無法被強迫。人類沒有被強迫的習慣;那不是他們的天性。……

你們無法強迫你們的男孩或女孩進入天國;卻可能在你們自己沒有表現出應有的好榜樣時,因為使用嚴厲的方式來使他們行善,而把他們趕入地獄。那個對自己的孩子發怒,在怒氣中試著要更正孩子的人,正犯了最大的錯誤;他比那個犯錯的孩子更可憐,更須受責罰。你們僅能藉著愛心、親切,藉著不虛偽的愛,藉著説服和理智,來更正你們的孩子。10

父親們,你們若希望孩子學習福音的原則,希望他們熱愛真理並了解真理,希望他們服從並與你們和睦,就要愛他們!要藉著你們對他們所説的每一句話和所作的每一個行為,向他們證明你們確實愛他們。為了你們自己的緣故,為了你們與孩子之間應當存在的愛心──無論他們可能多麼任性,多麼不聽話,你們在對他們講話時,不要懷著怒氣,不要講嚴厲的話,也不要帶著責備的心。要親切地對他們講話;跟他們坐下來,必要時與他們一起哭泣,可能的話,讓他們與你們一起流淚。軟化他們的心;讓他們對你親切。不可用鞭子,也不可用暴力,卻要……藉著理智、説服和不虛偽的愛來感化他們。11

但願以色列的父親都能過著應有的生活;用應有的方式對待妻子;盡可能使他們的家舒適;盡可能減輕他們伴侶的重擔;在子女面前立下適當的榜樣;敎導他們要每天早晚與父母一起祈禱,要在每餐中感謝神的慈悲,賜給他們所吃的食物和所穿的衣服,並承認神的手主宰著一切事物。12

研讀建議

  • 何謂「克服自我」?我們要如何「贏得」子女和其他人的心,使他們歸向真理?

  • 丈夫和妻子要如何「極有禮貌」、「極為尊重」地對待彼此?這樣做有何益處?父母以禮貌和尊重相待時,他們的行為會如何影響到子女的行為?

  • 我們能夠影響他人過正義生活的最好方式是什麼?(亦見敎約121:41-44)。有哪些虐待行為違反了主的此一忠吿?

  • 我們有時會如何把孩子趕離我們身邊?我們若把孩子趕走,我們和我們的孩子可能會發生什麼事?

  • 為什麼那懷著怒氣要更正孩子的父母,所犯的錯比孩子更大?父母對孩子發怒時,可以怎麼做?

  • 救主如何對待小孩?(見馬太福音19:13-15尼腓三書17:11-24)。祂對虐待小孩的人有何警吿?(見馬太福音18:1-6

  • 我們要如何使孩子親近我們,並親近福音原則?使孩子「貼近〔他們〕的心懷」的人,會有哪些祝福?

  1. Gospel Doctrine, 5th ed. (1939), 283.

  2. Gospel Doctrine, 253–54.

  3. Gospel Doctrine, 276.

  4. Gospel Doctrine, 283–84; paragraphing added.

  5. Gospel Doctrine, 165.

  6. Gospel Doctrine, 352.

  7.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15, 6–7.

  8. Gospel Doctrine, 285.

  9. Gospel Doctrine, 281–82.

  10. Gospel Doctrine, 316–17.

  11. Gospel Doctrine, 316.

  12. Gospel Doctrine, 288.

Christ with the Children

基督和小孩子,安德生哈利繪。耶穌基督愛小孩子。祂敎導我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馬可福音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