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兒女:生命中最豐盛的喜悦
我們應該疼愛我們的子女,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中敎養他們成人,並敎導他們美德、愛心與正直。
斯密F.約瑟側寫
在斯密F.約瑟會長對福音的愛中,交織著他對兒女如基督般的愛一對自己的兒女及所有孩童都一樣。「我生命中最豐盛的喜悦就是我珍愛的兒女」。他説,「感謝神!」1
敎會的總主敎,尼布里查理斯,曾提及斯密會長「對孩童有無限的愛。有一次我們經過猶他州南部要前往聖喬治時,……一群孩童列隊經過他面前。看到他如此喜愛這些孩童實在很好。我的責任是讓大家繼續行進,前往下一個屯墾區,因為有群眾在那裡等著我們,但要讓他離開那些小孩實在不容易。他希望和每個小孩握手、談話。……
「有一次他的孩子生病,我到他家去。我見到他晚上下班回家,不用説,已經很疲累了,但他還是抱著那孩子,一連數小時地,在地板上踱步,……十分溫柔、十分憐憫、十分有愛心地,給孩子關懷與鼓勵。」2
「他對待他那可敬的大家庭極為溫柔、極有愛心。1918年11月10日,他最後一次對他的孩子講話時,曾用這樣的話表達他內心最親愛的情感:『我環顧四周,見到主所賜給我的兒女──並且藉著主的幫助,成功地使他們得到相當的溫飽,至少在這世界上還過得去──我就找到了我生命的珍寳,也是使我的生命有所價值的一切。』」3
斯密F.約瑟的敎訓
要以言敎和身敎來敎導兒女明白耶穌基督的福音。
一對接受了耶穌基督的福音,一起生活的男女,應該能夠藉著他們的能力、榜樣和影響力,使他們的兒女效法他們,過美德、光榮、忠於神國度的生活,以促成他們自己的利益與救恩。沒有人會比我更關懷自己兒女的幸福與救恩。沒有人會比我更關切自己兒女的福祉。沒有他們,我就無法感到滿足。他們是我的一部分。他們是我的;神已將他們賜給了我,我希望他們能夠謙卑地順服於福音的要求。我希望他們從善行義,在各方面都配稱正義,使他們能獲得主的賞賜,將他們列為比其他人更為精選的主的約民,因為他們已經在真理中,為了他們自己的救恩作了犠牲。4
「兒女」,就我們所知,「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作者吿訴我們,他們也是「祂所給的賞賜」〔詩篇127:3〕。兒女若喪失了出生的權利,我們又如何能報答主呢?他們並非是家庭生活中軟弱與貧窮的根源,因為他們都帶著一些神的祝福,能使家庭和國家繁榮興盛。「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詩篇127:4−5〕5
我們是基督徒,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並且我們覺得,我們有責任認祂為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要把這事敎給你們的兒女。敎導他們,斯密約瑟先知已經復興了彼得、雅各和約翰所持有的聖職,那是救主親自按立給他們的。敎導他們,斯密約瑟先知還是個男孩的時後,便被神揀選及召喚,在世界上為基督的敎會奠立根基,復興神聖的聖職及福音敎儀,這些都是使人有資格進入天國的必要條件。敎導你們的兒女,要尊重鄰人。敎導你們的兒女,要尊重主敎,以及那些來到他們家中敎導他們的敎師。敎導你們的兒女,要尊重老年人和羸弱的人。敎導他們,要孝敬父母,緬懷祖先,並幫助那些無助和貧困的人。要像你們自己受到敎導一樣,敎導你們的兒女,要尊重你們所持有的聖職,即我們身為以色列長老所持有的聖職。
敎導你們的兒女,要尊重自己;敎導你們的兒女,要尊重會長職位的管理原則,因為藉此原則,組織才得以維持不變;那促使人獲得幸福、快樂及進步的力量與權能,才得以維繫不墜。敎導你們的兒女,在學的時候,應該在一切正直、誠實、合乎男性氣概或女性氣質,並有價值的事情上,尊重他們的敎師。……敎導你們的兒女,要尊重神的律法,政府的法律及國家的法律。6
我們在敎義和聖約中讀到,父母必須敎導子女「明白悔改的敎義,對活神的兒子基督的信心,以及在八歲時的洗禮和藉按手禮的聖靈恩賜」。「他們也必須敎他們的兒女們祈禱,並且正直地行走在主面前。」父母若沒有做到這點,使得兒女走入歧途,背離真理,主説,罪將落在父母的頭上〔敎約68:25,28〕。想到那全心疼愛兒女的父親,由於疏忽了他所疼愛的子女,而讓他們背離真理,成為被遺棄的人,因而要在神前為此負責,是多麼可怖。這些兒女的喪失要歸咎於父母,並且父母要為兒女的叛敎及邪惡負責。……
我若能證明自己配稱進入神的國度,我希望我的孩子也在那裡;並且我打算要進入我神的國度。我已經開始前進了,並且我打算,在主的幫助下,藉著謙卑與服從,完成我在世上的使命,一生都忠於神。我已經決定這樣做,深信藉著神的幫助,我必不失敗。因此,我希望我的孩子與我在一起。我希望我的家人陪伴我,無論我到哪裡,他們也到那裡,使他們也能分享我所得到的超升。7
父母對子女深具影響力;……我們可能不以為自己的榜樣有任何影響,或有任何重要,但我肯定地對你們説,有許多傷害都是因為我們視為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對我們的鄰人或兒女造成影響。……然而,我們還是會看到父母在兒女面前作了他們自己所非難且禁止兒女去做的事。父母言行不一時,就容易使兒女變得困惑,使他們偏離了生命與救恩的道路,因為父母若敎導兒女一些自己無法實行的原則,那些敎訓除了造成邪惡外,往往不會有任何重要的影響力。
我們並沒有像應有的那樣看待及反省這些事。當一個孩子開始思考,想到父母宣稱他們相信智慧語是耶穌基督福音的一部分,是由啟示所賜予的,卻又在日常生活中違反這條誡命時,會作何想法?他長大後會相信他的父母是對福音沒有信心的偽善者。這樣做的人就是在為自己招來可怕的責任。我們的生活再怎麼言行一致,再怎麼忠於履行諾言,都不為過。8
我們應該在愛和仁慈中敎養兒女成人。
我們怎樣塑造兒女,兒女就成為怎樣的人。他們出生時沒有任何知識或理解力──是誕生到世界上所有動物中最無助的生物。孩子誕生後開始學習,他所知道的一切大半取決於生長環境、環境的影響力、他所得到的仁慈、所看到的高貴榜樣、父母的神聖影響力或其他因素,對他幼小的心靈造成的影響。他有大半是環境、父母與師長塑造而成的。
……孩子多半都受他成長時期所受的影響而定。你們會發現,愛是最強而有力的影響,能夠引導兒女的心去學習、進步或完成任何事物。在敎養孩子的時候,不虛偽的愛要比其他任何加諸於孩子身上的影響力,更能敦促人向善。一個無法靠鞭子來馴服,無法藉暴力來鎮壓的孩子,可能在感受到不虛偽的愛與體諒的一瞬間而被導正。我知道這是真實的;並且此一原則適用於人生中的各種情況。……管敎孩子時,不要用忿怒、惡毒的言語或責罵,卻要藉著愛,並藉著贏得他們的信任來管敎。9
你們若能使孩子確信你們愛他們,你們關切著他們的福祉,並且你們也是他們最真實的朋友,他們就會懷著你們的愛來信賴你們,愛你們,努力依照你們的吩咐去做,實行你們的願望。但你們若自私、冷漠地對待他們,使他們無法確信自己擁有你們全部的愛,他們就會變得自私,不在乎是否取悦你或實行你們的願望,結果就會變得任性、自私和冷漠。10
弟兄姊妹們,……我懇求你們要藉著愛心和寬容來敎導、管理,直到你們能贏得他們為止。孩子若是反抗,難以馴服,要對他們有耐心,直到你們能藉著愛來贏得他們為止,那時你們就能獲得他們的靈魂,並能依照你們的願望,塑造他們的性格。11
留意不要讓孩子變得倔強任性。
願神阻止我們任何人不智地寵溺孩子,並因著輕率以及對孩子膚淺的愛,以致於因為害怕冒犯他們而不敢阻止他們變得倔強任性、違法亂紀、愛慕世俗的虛榮甚於正義之事。我要説的是,有些人太過信任自己的孩子,以致無法相信孩子會走入歧途或作壞事。他們極為信任孩子,不認為孩子會犯錯。結果是放鬆管敎,讓他們早晨、中午、晚上任意參加各式娛樂消遣,伴隨他們的往往是父母既不認識也不了解的人。有些孩子十分單純,不會覺察到邪惡,也因此在沒有防備的情形下,掉入邪惡的陷阱。12
我們在家中要怎樣訓練孩子?怎樣敎導他們?怎樣鼓勵他們把家裡視為遊樂的地方,可以邀請朋友一同讀書玩耍?……我們是否親自關心他們,以及他們的各項事務?我們是否為他們提供身體的知識,心靈的食物,有益身心的運動,以及靈性的淨化,使他們變成心靈純淨、身體強健、充滿智能和榮譽的公民,以及忠信的末世聖徒?
……我們可以給孩子一些時間進行娛樂消遣,並在家裡預備一些東西,滿足他們的身體和心智對正當娛樂的渴求,那是每一個孩子都有權利獲得的;如果家裡不提供,他們就會到街上或到不良場所尋找。13
我們所作的娛樂,其性質與種類,與我們孩子的福祉及性格大有關係,因此應謹慎小心地加以規範,以保護錫安青年的道德及力量。
首先,這些娛樂不可太多;應阻止年輕人舉止過於嘻鬧輕浮。……他們應訓練得越來越重識社交及智能上的娛樂。家庭聚會、培養青年才能的音樂會、使老少聚在一起的公開娛樂,都比較好。……
其次,我們的娛樂應符合我們宗敎上的弟兄情誼及我們的宗敎信仰。……娛樂的問題對於聖徒的福祉無比重要,因此各支會的主領當局人員皆應該謹慎地關切此一問題。
第三,我們的娛樂應該儘可能不要妨礙到學校的功課。最好盡量不要妨礙到孩子的早年敎育。
最後,令人擔心的是,許多父母捨棄了有關孩子娛樂的一切規範,任他們四處隨意尋找樂趣。孩子年幼時,父母絕不可對孩子的娛樂失去控制,且應謹慎地注意孩子在娛樂場所的友伴。14
敎導孩子耐心和工作的價值。
父母有責任在孩子年少的時候,敎導他們福音原則,以及要過著審慎而勤勉工作的生活。他們從出生開始,到成家離開父母,為自己承擔生活的責任為止,都應該蒙敎導,深刻知道有播種的時候,也有收穫的時候,並且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年輕時種下的壞習慣,必會結出邪惡的果子,種下懶惰的種子,必定導致老年時的貧窮、缺乏穩定。邪惡產生邪惡,良善招來良善。……
讓錫安的父母給他們的孩子一些事做,使他們學習工業技能,準備好在將來承擔起責任。要用一些實用的工作來訓練他們,使他們在開始自己過活時,生活能確保無虞。記住,主説過:「懶惰的人不能吃勞動者的麵包」,並且錫安中的每一個人都應該勤奮工作〔見敎約42:42〕。他們也不應該時常高聲大笑,言談輕浮愚蠢,耽溺於世俗的驕傲和肉體的慾望,因為這些不僅不適當,並且在主的眼光中,還是嚴重的罪。15
工作是身體和靈性獲得真正幸福的關鍵。即使人擁有了百萬美元,仍應敎導子女如何用雙手工作;男孩女孩皆應接受家庭訓練,使他們能勝任日常家居生活的實際事務。16
有能力滿足孩子的要求,的確能令父母親覺得心滿意足。但無疑地,若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卻是一件殘酷的事。即使是無害的東西,仍可以明智地拒絕。我們的樂趣多半取決於願望的品質,而不在於滿足。一個擁有許多禮物的孩子,可能只有些微的快樂,甚或毫無快樂,因為他對這些東西沒有渴望。因此,對我們的願望施以敎育,即能對我們一生的幸福產生深遠重大的影響。
至於敎育我們的方式,神的方法當然是最為完善的。要是那些有能力敎育及指導孩子願望的人都能效法神的審慎態度,孩子在與那處處使人苦惱的難題爭鬥,力求生存時,就會幸運得多。那麼,什麼是神的方式呢?在大自然中,處處都敎導著我們忍耐和等候的課程。我們得到東西以前,都要等候一段長時間;事實上,時間會使那得來不易的東西更家珍貴。在大自然中,有播種的時候,也有收割的時候;如果孩子學習到,他們播下的願望會在將來藉著耐心和工作來收割,他們就會學習到,要重視那經過長久盼望才會達成的目標。17
最重要的是,讓我們在救主的福音原則中敎導孩子,使他們能夠熟悉真理,行走在那照亮每一個願意接受之人的光明中。「早日尋求我的人」,主已説過,「必能找到我,而且必不被抛棄」〔敎約88:83〕。因此,我們有責任在年輕時就行走在那條引至永恆救恩的直而窄的道路上。18
研讀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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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給我們照顧的兒女何以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是「祂所給的賞賜」?(詩篇127:3)。兒女帶來哪些神的祝福,「使家庭和國家繁榮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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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父母必須敎導兒女相信主耶穌基督?又應敎導兒女哪些重要的敎義與原則?(亦見摩賽亞書4:14−15;敎約68:25−28)。要如何完成這項敎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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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敎導兒女福音原則,可能會有何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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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敎養兒女時要有一致的看法和作法,何以是很重要的?他們在自己敎導的事情上,樹立言行一致的榜樣,有何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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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愛「是最強而有力的影響,能夠引導兒女的心」?父母要如何贏得兒女的信任?「自私、冷漠地」對待兒女,可能會有何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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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不智地寵溺」孩子?不智地寵溺兒女有何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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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指導祂的兒女時,所用的「敎育……方式」有哪些?我們要如何在自己的家中跟隨祂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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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如何響應斯密會長的忠告,為家庭娛樂設立規範?我們要如何敎導兒女,藉著「耐心和工作」,努力追求有價值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