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 亦见亚伦圣职 意指「监督」,一个负有责任的职位或地位。主教是亚伦圣职中一个经按立的职位(教约20:67;107:87-88),主教也是以色列的公众法官(教约107:72,74)。 圣灵立你作监督;徒20:28。 设定主教的资格;提前3:1-7(多1:7)。 要按立主教;教约20:67。 爱德华·裴垂治要担任教会的主教;教约41:9。 主教要去辨别属灵的恩赐;教约46:27,29。 大祭司可以执行主教的职责;教约68:14,19(教约107:17)。 主教由主任命;教约72。 主教要照顾穷人;教约84:112。 主教要主理一切俗世事务;教约107:68。 主教是亚伦圣职的会长;教约107: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