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良知 亦见光,基督的光 所有的人都有的辨别是非的内在意识,是从基督的光而来的(乃7:16)。因为基督的光已给予每一个人,使我们天生就有本能来辨别是非(教约84:46)。这种能力称为良心或良知。有良心使我们成为能负责的人。如同其他的能力一样,我们的良心会因犯罪或滥用而迟钝。 文士和法利赛人自认有罪;约8:9。 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罗2:14-15。 叛教者的良心被热铁烙惯了;提前4:2。 世人已蒙受充分教导,能分辨善恶;腓二2:5。 便雅悯王在神前能问心无愧;摩赛2:15。 尼腓人因良心平安而充满喜乐;摩赛4:3。 齐爱治乐因自觉有罪而备受折磨;阿14:6。 我们按照自己的愿望而获得快乐或良心的谴责;阿29:5。 惩罚和公道的律法带来良心的责备;阿42:18。 基督的灵已赐给每一个人,使他们能分辨善恶;乃7:16。 每个人都应能自由运用其良心;教约134:2。 我有个无愧的良心;教约135:4。 我们要求有特权可依照自己良心的指引崇拜神;信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