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情是這樣的,耶穌命令祂的門徒拿些麵包和葡萄酒來給祂。
2 他們去拿麵包和葡萄酒的時候,祂命令群眾坐在地上。
3 門徒把麵包和葡萄酒拿來後,祂拿起麵包,擘開來,祝福了,就給門徒,命令他們吃。
4 他們吃了且吃夠了,祂就命令他們拿給群眾。
5 群眾吃了且吃夠了,祂便對門徒說:看啊,我要按立你們當中一人,賜他權力,他要擘麵包,祝福麵包,並給我教會的人民,給所有相信我名並奉我名受洗的人。
6 這件事你們要常常遵行,像我所行的一樣,就是像我剛才擘麵包,祝福麵包,並給你們那樣。
7 你們應當這樣做,以記得我的身體,這身體我已給你們看了。這樣也是要向父證明,你們一直記得我。如果你們一直記得我,就必有我的靈與你們同在。
8 事情是這樣的,祂說了這些話,就命令祂的門徒拿杯中的葡萄酒喝,並命令他們也給群眾喝。
9 事情是這樣的,他們照著做,喝了且喝夠了,再給群眾,群眾也喝了且喝夠了。
10 門徒做了這事,耶穌對他們說:由於你們做的這件事,你們有福了,因為這是在遵行我的誡命,也是向父證明,你們願意做我命令你們的事。
11 你們要常常為悔改並奉我名受洗的人做這件事;你們應當這樣做以記得我為你們流的血,使你們得以向父證明,你們一直記得我。如果你們一直記得我,就必有我的靈與你們同在。
12 我賜給你們一條誡命,你們應當做這些事;如果你們常常做這些事,你們就有福了,因為你們就建立在我的磐石上了。
13 但是你們之中,無論誰做得比這些更多或更少,就不是建立在我的磐石上,而是建立在沙土的基礎上;雨水降下、洪水來到、風吹打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倒塌,那地獄之門,也隨時敞開迎接他們。
14 所以如果你們遵守我的誡命,你們就有福了;這些誡命是父命令我賜給你們的。
15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必須隨時警醒,常常禱告,以免為魔鬼所惑,被誘騙成了他的俘虜。
16 你們也要像我在你們當中禱告那樣,在我教會中禱告,在悔改並奉我名受洗的我的人民中禱告。看啊,我就是光;我已為你們作了榜樣。
17 事情是這樣的,耶穌對門徒說了這些話,又轉向群眾,對他們說:
18 看啊,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必須隨時警醒,常常禱告,免得你們屈服於誘惑;因為撒但渴望得到你們,好讓他像篩麥子那樣篩你們。
19 所以你們必須常常奉我的名向父禱告;
20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只要正當,並且相信必然得到,看啊,你們求的就必賜給你們。
21 你們要常奉我的名,在家中向父禱告,使你們的妻子和你們的兒女得蒙祝福。
22 看啊,你們要時常聚在一起;你們聚在一起時,不可禁止任何人到你們這裡來,要讓他們到你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
23 你們卻要為他們禱告;不可趕他們出去;如果他們常來,你們就要奉我的名,為他們向父禱告。
24 因此,舉起你們的光,照耀世界。看啊,我就是你們要舉起的光——那就是你們見我所做的事。看啊,你們已看到我向父禱告,你們也都見證了。
25 你們看到我命令你們一個也不要離開,卻命令你們到我這裡來,好讓你們感覺到也看到;你們也要這樣對待世人;誰若違反這誡命,就是讓自己受誘惑。
26 事情是這樣的,耶穌說了這些話,又把目光移向祂揀選的門徒,對他們說:
27 看啊,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給你們另一條誡命,之後我就必須到我父那裡去,完成祂賜給我的其他誡命。
28 現在看啊,這就是我給你們的誡命:你們主理聖餐時,不可故意讓任何人不配稱地領受我的肉和血;
29 因為凡不配稱地吃喝我的肉和血的,就是把罪罰吃進喝進他的靈魂裡;所以如果你們知道某人不配吃喝我的肉和血,就應當禁止他。
30 然而,不可將他從你們當中趕出去,反而應當施助他,並奉我的名為他向父禱告;如果他悔改並奉我的名受洗,就應當接納他,並將我的肉和血給他領受。
31 但他若不悔改,便不能算在我的人民中,免得他毀了我的人民,因為看啊,我認得我的羊,牠們經過點算。
32 雖然如此,你們仍不可將他從你們的會堂或崇拜的地方趕出去,應當繼續施助這樣的人;因為你們不知道,他們還是會回頭悔改,全心全意歸向我,我也會醫治他們;你們要作為那帶給他們救恩的工具。
33 所以你們要遵守我命令你們的這些話,免得被定罪;因為被父定罪的有禍了。
34 因為你們當中有爭論,我才給你們這些誡命。如果你們當中沒有爭論,你們就有福了。
35 現在我要到父那裡去,為了你們的緣故,我必須到父那裡去。
36 事情是這樣的,耶穌講完這些話,便用手一一觸摸祂揀選的門徒,直到祂觸摸了每一個,並一面觸摸他們,一面對他們說話。
37 群眾沒有聽到祂說的話,所以沒有作證;但門徒都作證,說祂授予他們權力賜予聖靈。以後我會讓你們知道這見證是真的。
38 事情是這樣的,耶穌一一觸摸了他們後,有一片雲飄過來遮住群眾,使他們看不見耶穌。
39 他們被遮住時,耶穌就離開他們,升上天去了。門徒都看到並作證祂又升上天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