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教義和聖約第57~58篇
導言和大事紀
主命令教會在密蘇里州召開大會(見教約52:2-5),為了服從這項命令,先知約瑟·斯密和其他幾個人從俄亥俄州前往密蘇里州,大約旅行了900英里。1831年7月20日,約瑟·斯密抵達密蘇里州傑克森郡後過了幾天,就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7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這項啟示中宣告,密蘇里州獨立城將成為錫安城和其聖殿的中心地,並指示幾個人有關他們在建立錫安方面的職責。
1831年8月1日,在約瑟獲得這項啟示,指定獨立城作為錫安的中心地之後不到兩個星期,有些教會成員來找先知,想知道主對於他們參與建立錫安一事有何旨意。主在答覆時,賜予了教義和聖約第58篇所記載的啟示。在這項啟示中,主指示聖徒有關建立錫安城的原則,包括服從誡命,在苦難中要忠信,運用選擇權促成正義,並要悔改及寬恕。
教義和聖約第57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先知約瑟·斯密(1805-1844)教導,「建立錫安在每一個時代都是神子民所關心的偉業;是先知、祭司及國王特別喜歡談論的主題」(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11〕,第186頁)。許多早期聖徒也殷切期盼建立錫安。主在復興福音的時候,就曾針對末世時代在世上建立錫安城一事,為聖徒提供了更多的啟示。例如,聖徒從摩爾門經中得知,錫安城,即新耶路撒冷,會位於美洲大陸上(見尼腓三書20:22;21:23-24;以帖書13:2-10)。
主在1830年9月賜予的一項啟示中,說明祂不會在那時指出錫安城的確切位置,但又說,那位置將在「拉曼人的邊界上」(教約28:9)。1830年12月,先知約瑟·斯密正在進行聖經的靈感翻譯時,得知在末世的憂患當中,主會保全祂的人民,並把他們聚集到「聖城」錫安(見摩西書7:60-62)。1831年2月9日,主說明會在祂「認為適當的時候」,啟示「新耶路撒冷要建在何處」(教約42:62)。一個月後,先知獲得啟示,指出錫安將是這邪惡世界中的一個「和平之地,避難之城,……安全之地」(教約45:66-67)。1831年6月,主命令說,教會下一次的大會要「在密蘇里舉行……。我要把密蘇里的土地聖化給我的人民」(教約52:2),使得聖徒愈發期待錫安。主在這同一個啟示中應許,只要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保持忠信,祂就會揭示出祂人民的「繼承地」(教約52:5)。
為了服從主所說的、到密蘇里州為教會召開大會的命令,先知約瑟·斯密和幾位同行的人於1831年6月19日離開俄亥俄州嘉德蘭前往該地。此外,主召喚一群聖職持有人,要他們兩人一組前往密蘇里州,並要沿途宣講福音(見教約52:7-10,22-33;56:5-7)。先知和同伴們旅行了大約900英里後,於1831年7月14日,首先抵達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獨立城。他們在那裡遇到了在1830年秋天蒙召喚擔任傳教士,要把福音傳給拉曼人的奧利佛·考德里、小彼得·惠特茂和希伯·彼得生(見教約28:8;30:5-8;32:2-3)。陪同這些傳教士的,是教會的新歸信者菲德克·威廉;他要求奧利佛·考德里讓他加入一起同行。
根據約瑟·斯密的歷史,先知抵達獨立城後,花了好些時間沉思建立錫安一事,以及住在密蘇里州邊界的美國印第安人的情況。他沉思時不禁想著:「這荒漠何時才會像玫瑰盛開;錫安何時才會在其榮耀中建立;那個在末世時代,萬國都要前來的您的聖殿又將在何處建立?」(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27, josephsmithpapers.org)。在那之後,先知約瑟·斯密在1831年7月20日,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7篇所記載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57篇
主啟示錫安的位置,並針對建立錫安的職責分別給予一些人指示
教義和聖約57:1-3。主宣告錫安城的位置
在答覆先知約瑟·斯密的詢問時,主啟示說,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獨立城是「應許地,是錫安城的所在地」(教約57:2)。錫安城的地點位於密蘇里河一處河灣南邊,距離密蘇里州印第安領地線(今天的密蘇里州與堪薩斯州邊界)東方約10英里處。這片土地構成了密蘇里州及鄰近各州,在1803年路易斯安那購地案之後,成為美國的一部分。在那次購地案之後,新移民搬到密蘇里州定居,其中大多數來自南方各州。1821年,密蘇里成為一個州;1826年,該州立法成立傑克森郡。獨立城這個新移民所定居的城鎮,位於一條稱為聖大菲小道的商業要道上,後來成了郡中心所在。在獲得這項啟示的時候,傑克森郡只有幾百位居民和包括郡法院在內的幾棟公共建築。
教義和聖約57:3。「獨立城……就是中心地。」
當主指定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為建造錫安城的地點時,又指出獨立城會是「中心地」(教約57:3)。成為中心地,在某種程度上,指的是錫安或新耶路撒冷在千禧年間所將有的地位;屆時它將成為主的國度的兩個首都之一(另一個在耶路撒冷)(見約瑟·斐亭·斯密,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1955〕,共三卷,第三卷,第55頁)。主將親自從這個地點監督祂國度的活動和流程。
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在強調以錫安作為「中心地」的重要性時,這樣教導說:「讓以色列聚集到各國的錫安支聯會。讓每一塊地成為被指定居住在該地之人的錫安;讓圓滿的福音造就各國中的聖徒;讓他們不會缺少任何祝福;讓聖殿興起,使主的殿裡完整的教儀得以執行;但仍然會有一個中心地,一個首席聖殿將要座落的地方,一個主將要來臨的地方,一個將發出律法去管理全地的地方。……這中心地就是現在人們所稱的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獨立城,將來有一天,那裡會是我們的神的錫安,也將是祂人民的聖城。那個地點已經選定;那個地方已經為人所知;法令已經頒布;神所應許的命運也已獲得保證」(A New Witness for the Articles of Faith [1985], 595)。
教義和聖約57:3。「聖殿的地點」
主除了透露錫安城的地點之外,還宣布說,聖殿的地點就「在其西邊,離法院不遠的一塊地上」(教約57:3)。這座聖殿將建立在末世時代,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之前。布司·麥康基長老闡明了這座將興建在密蘇里州獨立城的聖殿是多麼重要。他說:「至於在末世時代,萬國都必前來的這座聖殿,將在第二次來臨之前建立在新耶路撒冷,而這一切都是預備程序的一部分,好使人民準備好迎接救主回來」(A New Witness for the Articles of Faith, 595)。
先知約瑟·斯密在獲得教義和聖約第57篇所記載的啟示之後大約兩年,他又獲得更多的啟示,得知將於何處興建聖殿。1833年,先知有了錫安城地籍圖,描繪出將在獨立城裡比鄰興建的24棟建築物,構成一個聖殿街區(see History of the Church, 1:357–59)。正如主所說的,聚集到錫安城,並興建錫安或新耶路撒冷,將從「聖殿的地方」開始(教約84:4)。
教義和聖約57:4-5。「這是智慧,聖徒們應購買這塊地」
主在較早的啟示中命令聖徒要「盡可能〔以正義的方法〕存錢」,以便能準備好在主啟示給他們地點後,在錫安購買土地(教約48:4-5)。主在啟示過錫安的地點後,便告訴長老們要購買「西邊的每塊地,一直接到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界線為止」(教約57:4)。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解釋說,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那條界線,「指的是劃分拉曼人〔或美國印第安人〕與傑克森郡區民之間的那條界線。當時美國政府已經將密蘇里州西部的土地劃給了印第安人,但後來卻再度收回。拉曼人指的是猶太人,他們是以色列人,而外邦人指的是許多目無法紀、住在河東的居民」(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1953], 1:206)。
在這段時期的美國西部,許多居民都用「占地」的方式來獲得財產。這意思是,他們會定居在沒有人住的土地上,試圖日後向郡法院登記為他們的財產。到了1831年夏天獲得本啟示時,主命令聖徒們購買的那些土地中,大部分都已經登記在其他居民名下,因此聖徒們必須向他們購買土地。為了服從主這項購買土地的命令,愛德華·裴垂治主教於1831年12月,向瓊斯·佛羅諾伊購得63英畝土地(見圓滿時代的教會歷史,第2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3〕,第129頁)。這片地產成了眾所周知的聖殿預定地,因為其中包含了主指定用以興建聖殿的土地。
教義和聖約57:7-16。主指示幾個人要在錫安地定居下來,並指示他們有關建立錫安的職責
正如教義和聖約57:7-16所記載的,主指示幾位長老要定居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定居意味著主想要這些人留在傑克森郡,開發那個地區,建造成他們的新家園。這條誡命可能會使得一個月前才離開俄亥俄州家園的這些人感到震驚,因為他們沒想到會被要求留在密蘇里州。
留在密蘇里州的這項命令並不容易遵行。被要求留下來的人要擔心如何將家人從俄亥俄州遷來,以及如何在美國邊境地區開始新生活。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寫了一封信給他的妻子莉蒂雅,「告知這消息,說他那年夏天不會回到俄亥俄州,卻要求她帶著五個女兒一起到密蘇里州邊境與他會合。此外,他不但無法在那年秋天回到俄亥俄州幫他們搬家,他還寫道:『吉伯特弟兄或是我必須在12月留在這裡照顧生意,〔而且〕不知道他那時候能不能回到這裡,所以我想,雖然非〔我〕所願,但我目前最好還是先留在這裡。』他也警告說,當她到密蘇里州和他會合後,『我們就必須在這裡受苦一陣子,〔會〕缺乏許多日用品,這是你我多年來未曾習慣經歷的』〔信函,1831年8月5日,愛德華·裴垂治書信,1831-1835年,教會歷史圖書館〕。……莉蒂雅甘心樂意地服從了這項搬遷的啟示,收拾好家當後,就帶著五個女兒,西遷到一個從未見過的地方」(Sherilyn Farnes, “A Bishop unto the Church,”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ed. Matthew McBride and James Goldberg [2016], 79–80, history.lds.org)。
教義和聖約第58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1年7月下旬,在前往密蘇里州途中沿路宣講福音的一些長老,以及考斯威爾分會的成員,都開始陸續抵達密蘇里州西部。有些剛抵達的人原本期待會看到一個欣欣向榮的新歸信者社區,卻失望地發現情況並非如此。奧利佛·考德里、希伯·彼得生、小彼得·惠特茂和菲德克·威廉在1831年1月抵達密蘇里州邊境,並開始在美國印第安人當中獲得成功,但因為他們並沒有取得適當的許可來留在印第安領地,加上當地印第安民政官和牧師的反對,因此這些傳教士都被迫離開了。1831年2月,傳教士被逐出印第安領地後,便向住在傑克森郡的白人傳講福音。雖然傳教士一直努力工作,但當先知約瑟·斯密和長老們於1831年7月開始抵達密蘇里州時,卻只有不到10個歸信者加入教會。新來的人發現,那裡並不是一個足以容納移民聖徒、有組織的大型屯墾區,卻只是一個邊境小社區,土地多半都還沒有開發(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ed. Matthew C. Godfrey and others [2013], 12)。
就在此時,先知約瑟·斯密和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對於要為聖徒們購買的土地有了不同的意見。裴垂治主教覺得應該購買其他土地,而不是先知指定的土地(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12–13)。在這種情況下,面對著建立錫安的願景,先知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8篇所記載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58:1-13
主勸告長老們在苦難中要保持忠信
教義和聖約58:1-13。神的預知
雖然有些長老對於在密蘇里州看到的情況表示失望,但許多剛抵達的考斯威爾聖徒和其他幾位長老,卻都熱切渴望知道自己可以做些什麼來協助建立錫安。主預言了錫安和聖徒的命運之後,才給予新來的聖徒所求的明確指示。主在這項預言中告訴聖徒,他們會經歷苦難,但也應許,只要他們「在苦難中忠信」,他們「在天國的酬賞更大」(教約58:2)。主也告訴聖徒,他們會由於為錫安「奠基」而「得到榮譽」(教約58:7),暗示錫安的完成不會發生在他們的時代,而是在未來某個時候。
十二使徒定額組奧申·惠尼長老(1855-1931)曾針對建立錫安一事,這樣描述主的預知,說:
「無論發生什麼事,神一定都預先見到了。凡與主的事工有關的一切,神都預先知道了。當祂吩咐人民建立新耶路撒冷時,祂就已知道這些人民有能力將這項使命完成多少——祂事先知道的,就像祂事後知道的一樣多。對祂來說,要讓祂感到驚訝或失望,是無法想像的。對於一位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創造過『以百萬計像這樣的地球』〔摩西書7:30〕),使人定居其上、並加以救贖、冠以榮耀的神來說,在我們這微小星球上發生的任何事,都無足訝異。
「……無所不知的神能預知那些建立錫安的人會做些什麼,不會做些什麼,並據此來修正祂的計畫。顯然在當時,救贖錫安的時機尚未成熟。聖徒們並未準備好建立新耶路撒冷」(Saturday Night Thoughts: A Series of Dissertations on Spiritual, Historical, and Philosophic Themes [1921], 187)。
教義和聖約58:3。「目前你們無法用肉眼看見你們的神……的計畫」
有些早期聖徒對於在他們那時代建立錫安這件事,懷著先入為主的觀念。他們許多人相信,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就要到了。有些人可能因此相信,錫安和聖殿的建造也會很快地、毫無困難地發生。然而,主警告聖徒,「目前你們無法用肉眼看見你們的神對將來諸事的計畫」(教約58:3)。主繼續啟發聖徒,說他們將面臨苦難,但是祂應許,只要他們保持忠信,他們最後會「被冠以許多榮耀」(見教約58:3-6)。同樣地,我們有時可能也會有些先入為主,卻不符合神的計畫的觀念。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麥士維長老(1926-2004)分享了作家C.S.路易斯所說的一段話,說明了我們並非一直都能了解神為我們預備了些什麼。他說:
「C.S.路易斯在他的著作 Mere Christianity(僅是基督徒)中,以特別的方式描述我們與神的關係表示,幫助我們領略順服於祂的旨意是靈性成長的唯一方法:
「想像你自己是一間有生命的房子。神進來重建這間房子。起初,你或許能理解衪在做什麼。衪在修好排水管,補好屋頂以免漏水等等;你知道那些都是必須做的事,因此你並不驚訝。但現在衪開始敲房子,敲得房子快要塌下來,好像一點都不合理。衪到底想做什麼?答案是:衪在打造一所和你想像的不一樣的房子——這裡多增一間廂房,那裡多加一層地板,向上延伸塔樓,闢建美麗庭園。你以為神要把你打造成一幢像樣的小屋,但祂卻是在建造一座宮殿。……』(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52, p. 160.)」(“The Value of Home Life,” Ensign, Feb. 1972, 5)。
主之所以吩咐聖徒定居在密蘇里州西部,除了希望他們能建立錫安城,還有其他原因。主啟示說,祂的目的包括要預備祂人民的心、教導他們服從,並讓他們準備好為祂的事工作見證(見教義和聖約58:5-13)。
教義和聖約58:8-11。「有精釀陳酒的豐盛筵席」
主告訴聖徒,祂之所以希望他們奠立錫安的基礎,原因之一就是去協助準備一場「有精釀陳酒的豐盛筵席」(教約58:8)。這就類似以賽亞所預言的,主會「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設擺筵席」(以賽亞書25:6)。這筵席的兩個象徵——「豐盛(肥甘)」和「陳酒」——都象徵著豐裕,顯示出這筵席非常重要。主也告訴早期的聖徒說,祂「將邀萬國前往」這筵席,包括那「富有的和飽學的,聰明的和高貴的;……窮人、跛腳的人、失明的人、耳聾的人」(教約58:9-11;亦見馬太福音22:1-10)。這項預言教導,萬國都將受邀,前往領受福音的豐盛祝福,為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作準備。
教義和聖約58:14-33
主概述主教的職責,命令聖徒遵守當地的法律,並勸告他們要運用選擇權去行善
教義和聖約58:14-16。「他要小心,免得跌倒」
主在回答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先知約瑟·斯密之間,對於所要購買的錫安土地的品質而意見不合時,斥責了裴垂治主教並警告他說,他若不悔改,可能會因為「不信和心地盲目」而跌倒(教約58:15)。裴垂治主教懷著謙卑的態度,接受了主的警告和斥責。在收到這啟示的幾天後,裴垂治主教在一封寫給妻子莉蒂雅的信中,展現了他的謙卑,說:「你知道,我身居要職,……偶爾受到責罰,有時就覺得自己彷彿就要跌倒了,不是要放棄這偉業,而是擔心自己能力不足,無法勝任這職位,來蒙得天父的悅納。……請為我祈禱,好使我不致跌倒」(quoted in Farnes, “A Bishop unto the Church,” 81, history.lds.org)。
主在1831年9月11日所給予的啟示中指出,愛德華·裴垂治犯了罪,但祂又說,只要他悔改,就必蒙寬恕(見教約64:17)。裴垂治主教後來悔改了,並且最後蒙得寬恕。根據1832年3月的一份會議紀錄,裴垂治主教承認自己「一直都很遺憾」,和先知約瑟·斯密曾有過不和(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62)。
教義和聖約58:16-20。「被指定為以色列的法官」
主召喚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去督導那建立及鞏固錫安城的事工。祂也指示裴垂治主教和西德尼·吉伯特留在密蘇里州,以管理教會的財產,並購買密蘇里州獨立城內及周圍的土地。裴垂治主教的主要責任是藉著收取聖徒的獻納,並分派給他們管家職務,來實施獻納律法(見教約41:9-11;42:30-35,71-73;第51篇;57:7,15)。他也有責任按照神的律法來審判神的人民(見教約58:17-18)。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說明了主教要在哪些方面審判人民。他說:「擔任成員的法官是一項令人畏懼的非凡責任。在某些情形下,你們必須當他們的法官,判定他們是不是配稱的成員、是否配稱進主的殿、是否配稱受洗、是否配稱接受聖職、是否配稱去傳教、是否配稱在組織裡教導和擔任事工。你必須當他們的法官,在他們遭遇困難時,判定他們是否可以接受成員禁食捐獻的資助及取用主教倉庫的生活必需品」(參閱「以色列的牧羊人」,2003年11月,利阿賀拿,第61頁)。
教義和聖約58:24-25。「他們將彼此商議並與我商議」
主告訴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他的諮理們,要居住在密蘇里州的土地上。這些人也被告知要帶他們的家人到密蘇里州,「正如他們將彼此商議並與我商議的那樣」(教約58:25)。一起商議並與主商議的這項指示,是後期聖徒在尋求靈感和主的指引時,應當遵循的一種模式。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培勒長老教導,適當地共同商議,能帶來「極大靈性力量及靈性指引」。他也應許說:「我們若以主的方式,藉著彼此商議——真正商議——的方式來尋求解決之道,那麼家庭、支會或支聯會的問題便能迎刃而解」(Counseling with Our Councils [1997], 2, 4)。
教義和聖約58:26-29。主勸告聖徒們運用選擇權去行善
早期聖徒尋求主的指示,來履行神的吩咐,建立並鞏固錫安時,主告訴他們:「凡事都要我命令是不宜的」(教約58:26)。祂也指示他們要運用選擇權,「憑自己的自由意志做許多事,促成許多正義」(教約58:27)。主命令這些早期聖徒建立錫安,並提供他們指導原則,但把行事的細節留給他們自行決定。泰福·彭蓀會長(1899-1994)解釋說:
「通常主給我們整體的目標去達成,也給我們一些指導原則去遵循,但祂期望我們自己努力掌握大部分的細節,並找出方法。方法和程序通常透過研究和祈禱,也透過生活配稱,可以獲得並跟隨聖靈的提示而來。靈性尚未進一步發展的人,例如摩西時代的人,就需要在很多事情上被命令。今日那些靈性警醒的人會一邊注視著目標,一邊看著主和祂的先知所制定的指導原則,然後祈禱,審慎地行動——不必『凡事』都被命令。這樣的態度能幫助人準備好將來成為神。……
「有時候主滿懷希望,等待祂的兒女採取主動,如果他們不這麼做,就會失去較大的酬賞,那時主可能就把整件事放下,讓他們自食其果,或是把事情的細節說明得更詳細一些。我擔心祂把事情說得越詳細,我們的酬賞往往就越小」(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65, 121–22)。
教義和聖約58:30-33。「我命令,世人不服從」
主告訴聖徒,如果他們不服從主的命令,主就會撤消命令,並取走他們原本若是服從就可以得到的祝福(見教約58:32)。對於早期那些奉命建立錫安的聖徒來說,這項真理不啻是一項警告。如果他們不服從主的命命,主就會撤消這項建立錫安的命令,而聖徒就會失去原本可以獲得的祝福。
主也預言,如果祂因為聖徒的不服從而撤銷這項建立錫安的命令,並扣留祝福,有些人就會宣稱那「不是主的事工」(教約58:33)。主警告那些會這樣說的人,說他們的酬賞會來自「地下,不是來自天上」(教約58:33)。
教義和聖約58:34-65
主賜予更多有關錫安的指示,教導悔改和寬恕的原則,並委派長老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
教義和聖約58:38-42。「就被寬恕,我,主,不再記住那些罪」
主宣告說,凡悔改的必蒙寬恕,並且祂「不再記住〔他們的〕罪」(教約58:42)。十二使徒定額組培道·潘會長(1924-2014)教導,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無論我們犯下什麼罪,這項應許都是真實的。他說:
「無論我們曾經犯了什麼樣的過錯,無論我們的行為可能傷害別人多深,那種罪疚都可以全部清除。對我來說,經文中最美的句子也許就是主說:『看啊,凡悔改自己的罪的,就被寬恕,我,主,不再記住那些罪』〔教約58:42〕。
「那正是耶穌基督的福音和贖罪所應許的」(「贖罪」,2012年11月,利阿賀拿,第77頁)。
有些人誤以為,如果他們還記得自己的罪,就是還沒有得到寬恕。總會會長團迪特·鄔希鐸會長說明了為何在我們的罪蒙得寬恕後,我們還有可能記得那些罪。他說:「撒但會企圖說服我們,說我們的罪沒被赦免,因為我們還記得所犯的罪。撒但是個大騙子,他試圖模糊我們的視線,領我們遠離悔改和寬恕的道路。神不曾應允說我們會不記得自己所犯的罪。記憶會幫助我們避免重蹈覆轍。但如果我們保持忠信和忠誠,我們對自己所犯的罪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流轉而變淡。這是治癒及聖化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平安返航點」,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101頁)。
教義和聖約58:43。「看啊,他將認罪並棄絕罪」
主在教導過聖徒,他們的罪可以得到寬恕後,就啟示了悔改的條件,即:認罪並棄絕罪。十二使徒定額組陶德·克理斯多長老說明了承認罪是什麼意思。他說:「認罪和棄罪是很重要的概念,絕對不是僅隨便說聲『我認了;很抱歉』而已。認罪是深切地、甚至痛苦地承認自己的過錯,冒犯了神也冒犯了人」(「神聖的悔改恩賜」,2011年11月,利阿賀拿,第40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安德森長老說明了棄絕罪是什麼意思。他說:「棄絕罪意味著不再犯罪。棄絕罪需要時間。有時候,為了幫助我們,主會讓我們記得所犯的錯誤。這是我們在塵世學習不可或缺的一環」(「悔改……讓我治癒你們」,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42頁)。
教義和聖約58:50-52。主命令西德尼·雷格登寫一篇錫安地的記述
主命令西德尼·雷格登「要按照靈向他透露的,寫一篇錫安地的記述」(教約58:50)。這項記述,連同一封信和一份奉獻單,是要提交給教會成員,以籌措經費來購買密蘇里州的土地(見教約58:51)。由於當時沒有照片可以使用,西德尼的記述可以幫助成員想像該地的情形,並鼓勵他們捐錢。
教義和聖約58:57。「我僕人西德尼·雷格登要將這塊地……聖化並奉獻」
主命令西德尼·雷格登奉獻錫安地和聖殿所在地(見教約58:57)。先知約瑟·斯密的歷史描述了在獲得本啟示之後,進行奉獻儀式時所發生的事件,他說:「8月的那〔第二〕天,我在獨立城西方12英里處的卡烏鎮,協助考斯威爾分會安放了一間房屋的第一根圓木,作為錫安的基礎。這根木頭由12個人抬起、安置,以紀念以色列十二支派。在此同時,〔西德尼·〕雷格登長老透過祈禱,獻納並奉獻了錫安地;在場的人都同感喜樂,並且瞥見了未來,那時間將會向忠信者揭露,屆時他們也將感到滿意」(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37, josephsmithpapers.org)。隔天,1831年8月3日,先知約瑟·斯密奉獻了聖殿的所在地(see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39)。
教義和聖約58:46-47,59,63-64。福音必須傳給每一個人
主指示那些沒有被吩咐留在錫安的長老們要「在附近地區傳福音;然後,……回家」(教約58:46)。如同主在升天之前吩咐祂古代的使徒那樣(見馬太福音28:19-20),祂也命令這些早期的傳教士,要將福音「傳到世界各地,到大地的盡頭——福音必須傳給每一個人」(教約58:64)。
關於這項責任,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貝納長老教導說:
「從古至今,耶穌基督忠誠的門徒都是英勇的傳教士,將來也會是如此。傳教士是基督的信徒,見證祂是救贖主,並宣講祂的福音真理。
「耶穌基督的教會一直都是傳道的教會,將來也是如此。救主教會的每位成員都接受了這項莊嚴的義務,要協助達成主賦予祂的使徒的這項神聖任務,如新約所記載的:……
「後期聖徒非常重視這項責任,要教導萬民認識主耶穌基督和祂的復興福音。我們相信,救主在古代所建立的教會,已經在後期時代經由祂而在這地面上重新建立。祂福音中的教義、原則、聖職權柄、教儀和聖約,都可以在祂今日的教會中找到。……
「的確,我們感受到自己肩負著這份莊嚴的責任,要將這信息傳給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來看」,2014年11月,利阿賀拿,第1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