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研究所
第26章:教義和聖約第71~75篇


第26章

教義和聖約第71~75篇

導言和大事紀

1831年秋天,曾經是教會成員的以斯拉·布司和西門·雷德企圖詆毀教會和其領袖,又想勸阻人們加入教會。他們在公開聚會中出言反對教會,又在當地報紙上積極刊載反摩爾門的批評文字,造成廣泛的對立。1831年12月1日,先知約瑟·斯密口述了教義和聖約第71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這啟示中指示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要依照靈的指引,用經文宣講福音,藉此護衛教會、破除謊言。

教會在俄亥俄州嘉德蘭快速成長,加上愛德華·裴垂治主教搬到密蘇里州,因而必須召喚一位新的主教在俄亥俄州服務。1831年12月4日,約瑟·斯密獲得今天合併在教義和聖約第72篇的三項啟示(第1-8節第9-23節,以及第24-26節)。主在這些啟示中,召喚紐奧·惠尼在俄亥俄州擔任主教,並概述了他的責任。

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花了一個月時間宣講福音,破除以斯拉·布司和西門·雷德散佈的謊言後,回到俄亥俄州海蘭。1832年1月10日,約瑟·斯密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73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其中指示約瑟和西德尼要再繼續翻譯聖經。

教義和聖約第74篇所記載的啟示是在1830年,約瑟·斯密搬到俄亥俄州之前獲得的,其中包含了主對哥林多前書7:14所作的說明。

約瑟·斯密在教會於1832年1月25日舉行的一次大會中,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75篇所記載的兩項啟示(第1-12節,以及第13-36節)。主在這些啟示中,指示長老們有關其傳教職責,並為他們指派傳教同伴。

1830年獲得教義和聖約第74篇的啟示。

1831年10月Ohio Star報紙開始刊載叛教的以斯拉·布司所寫的九封詆毀教會及其領袖的信函。

1831年11月1日教會的一次大會通過決議,將約瑟·斯密所獲得的啟示以誡命書的形式出版。

1831年12月1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71篇的啟示。

1831年12月4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72篇的啟示。

1832年1月10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73篇的啟示。

1832年1月25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75篇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71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1年10月,Ohio Star報紙開始刊載一些批評教會及其領袖的信函。寫那些信的以斯拉·布司以前是衛理公會的牧師,他在閱讀摩爾門經,目睹先知約瑟·斯密奇蹟般地治好愛麗絲(艾爾莎)·詹森患風濕的手臂後,成為了教會成員。但驕傲使得以斯拉開始批評先知及教會。他在1831年夏天曾前往密蘇里州傳教,卻因為旅程艱辛而感到沮喪。他也因為錫安地及約瑟·斯密的領導方式不符合他的期待而感到失望。(See Matthew McBride, “Ezra Booth and Isaac Morley,”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ed. Matthew McBride and James Goldberg [2016], 131–32, or history.lds.org; Mark Lyman Staker, Hearken, O Ye People: The Historical Setting for Joseph Smith’s Ohio Revelations [2009], 296.

1831年9月,以斯拉·布司從密蘇里州回來以後,就開始批評教會和先知約瑟·斯密。在9月6日舉行的一場長老大會上,以斯拉被禁止「以本教會長老的身份傳道」(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ed. Matthew C. Godfrey and others [2013], 61)。後來在同一個月,他和另一位異議人士西門·雷德,聲明放棄了他們的教籍。以斯拉·布司在寫給Ohio Star的信中,譴責先知約瑟·斯密是騙子,又說他的啟示是一場騙局,目的在騙取人們的金錢。約瑟·斯密的歷史記載,布司那些信件「企圖要用加油添醋、不實陳述和虛妄的臆測來顛覆主的事工,卻只顯露出〔布司的〕軟弱、邪惡和愚蠢,留下其自取其辱,令人驚愕的臭名」(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54, josephsmithpapers.org)。

西門·雷德是經由以斯拉·布司而認識復興的福音。西門在目睹一件他視為奇蹟的事情後,成為教會成員。他洗禮後沒多久,就被按立為教會的長老。後來的紀錄顯示,當他收到宣講福音的正式委任書時,發現證書上把他的名字拼錯了。西門認為,從啟示而來的召喚應該連小錯誤都不會有,因此開始質疑身為先知的約瑟·斯密接受靈感的程度有多少。再者,西門的好友以斯拉·布司失望地從密蘇里州傳教回來後,信心大減,也進一步影響了他。更有甚者,他對獻納原則的疑慮似乎導致了他的不滿。(See A. S. Hayden, Early History of the Disciples in the Western Reserve, Ohio [1875], 220–21, 251–52.)1831年秋天,西門·雷德脫離教會之後,還將先知約瑟·斯密一項尚未出版的啟示交給Western Courier報,企圖說服人們不要加入教會。雷德後來說,新歸信者可以從這些啟示得知,「這裡有一項陰謀,要奪去他們的財產,交由先知約瑟·斯密控制」(in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144–45; see also Hayden, Early History of the Disciples, 221)。

教義和聖約第71篇所記載的啟示,就是主為了回應以斯拉·布司和西門·雷德所造成的動盪和負面評價。

地圖5:美國紐約州、賓夕法尼亞州,及俄亥俄州地區

教義和聖約第71篇

主指示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如何回應他人對教會的批評

教義和聖約71:1。「按照……靈……,引用經文」來傳播福音

主告訴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要「按照那將給你們的那部分的靈和能力……,引用經文」(教約71:1)來教導福音真理,藉此回應對教會的批評。這項忠告成了一種模式,供所有的教會成員用來回應對教會及其教導所作的批評。摩爾門經裡的先知阿爾瑪教導說,宣講神的話「對人心的影響,比刀劍或……任何事都還要有力」(阿爾瑪書31:5)。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麥士維長老(1926-2004)教導說:「主告訴我們,『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以弗所書6:17);它可以促進溝通、深入人心,這是其他方法比不上的。因此,神聖的經文以及活著先知的話語特別重要;這些是藉著靈教導的關鍵,這樣我們才能用先知約瑟·斯密所謂的「靈感之語」來溝通(約瑟·斯密先知的教訓,約瑟·斐亭·斯密編纂,〔鹽湖城,德撒律圖書1976〕,第56頁)」(“Teaching by the Spirit—‘The Language of Inspiration’” [address given at the Church Educational System Symposium, Aug. 15, 1991], 1)。

教義和聖約71:2-7。「將你們的敵人駁倒」

主命令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向聖徒和附近地區的人宣講福音(見教約71:2)。此外,主還指示他們要「將〔他們的〕敵人駁倒」(教約71:7),換句話說,要邀請對方一起討論其主張,來反駁他們錯誤的言論。為了服從主的命令,西德尼·雷格登邀請以斯拉·布司一同參加1831年12月25日的一場演講,「來『檢視』布司的信函,好讓他們看出那是『針對他們所談主題所做的一項不公平且虛假的陳述』」(in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145)。他也請西門·雷德參與一場公開演講,來討論摩爾門經。但他們兩人都拒絕了邀請。

俄亥俄州海蘭,約翰·詹森的農場

先知約瑟·斯密和妻子愛瑪搬到俄亥俄州海蘭,約翰·詹森的家,好讓先知能繼續翻譯聖經(見教約第64篇第71篇前言)。

隔月,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都在努力消除因以斯拉·布司在報上刊登文章,造成對教會不友善的感受。他們兩人在整個俄亥俄州北部宣講和教導福音,駁斥那些對教會及其領袖所作的不實言論。根據先知所說,他們努力跟從主的忠告,藉著靈的能力宣講福音真理來回應之後,「確實緩和了那裡的激動不滿情緒;那些都是……叛教者以斯拉·布司先前在拉韋那的『Ohio Star』報上刊登了幾封污蔑教會的信所引起的」(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79, josephsmithpapers.org)。

十二使徒定額組羅拔·海爾斯長老教導,當我們遇到對教會及其中教導所作的批評時,務必要根據聖靈的引導,用基督般的方式回應。他說:

「當我們用救主的方式來回應指控我們的人時,我們不僅變得更像基督一般,同時也是在邀請他人來感受祂的愛及跟隨祂。

「用基督般的方式來回應是無法套用劇本或公式的。救主用不同的方式來回應各種情況。……

「在我們回應他人時,每個情況都不盡相同。幸運的是,主知道那些指控我們的人的心,也知道我們怎樣能最有效地加以回應。由於真正的門徒會尋求聖靈的指引,因此他們會得到所需的靈感來面對各種不同狀況。在各種情況中,真正的門徒會用能邀來主的靈的方式來加以回應」(「基督徒的勇氣:門徒的代價」,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72-73頁)。

教義和聖約71:9。「凡為攻擊你們而造的武器,沒有一樣能成功」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獲得主的應許說,只要他們保持忠信,他們的敵人就會失去氣焰(見教約71:7)。然後主重述了祂透過先知以賽亞賜給古代以色列的應許,說:「凡為攻擊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以賽亞書54:17;見教約71:7)。換句話說,神和祂的事工必將永遠得勝,無論批評教會的人再怎麼攻擊都一樣。儘管受到叛教的以斯拉·布司和西門·雷德攻擊,傳教士在宣講福音時仍不斷獲得成功。當時住在紐約州的伊拉·艾梅斯回憶說,當他在報紙上讀到布司的信函時,他「感覺到這事跟摩爾門主義有關。當時許多鄰居都在談論這件事」(in Hayden, Early History of the Disciples, 302)。伊拉·艾梅斯讀過布司的信函一段時間後,傳教士來到伊拉的村莊,他就受洗成為教會成員(see Hayden, Early History of the Disciples, 303)。因此,雖然布司和雷德原本想要說服人們不要接受復興的福音,但他們造成的影響卻增加了人們認識教會的機會,並且在某些情況下,幫助了更多人歸信。

教義和聖約第72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為了服從主的命令(見教約71:1-7),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1831年12月3日從俄亥俄州海蘭前往嘉德蘭傳播福音,協助消除對教會的敵意。根據先知的歷史,隔天,也就是12月4日,「有幾位長老和成員聚集起來,要知道他們的職責,希望得到啟發」,並在討論過他們「屬世和屬靈的福祉」之後,先知獲得了現今教義和聖約第72篇所記載的三項相關的啟示(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76, josephsmithpapers.org)。隨著教會往密蘇里州擴展,愛德華·裴垂治主教搬到獨立城,於是俄亥俄州的聖徒沒有主教。主在其中一項啟示中說,必須在俄亥俄州召喚一位新的主教(見教約72:2)。

教義和聖約第72篇

主召喚紐奧·惠尼擔任俄亥俄州的主教,並說明主教的職責

教義和聖約72:2-3。「交出他今生和永恆的管家職務報告」

由於俄亥俄州的某些教會成員當時正在奉行獻納律法,因此需要一名主教來收取獻納的財產,分配及監督個別的管家職務、收集剩餘部分,並將倉庫裡的基金分發給有需要的人(見此用本,教約42:30-39的注釋)。主要求聖徒針對自己的管家職務,向主教「交出……報告」(教約72:3)。管家職務的原則,根據的是這項教導:一切事物都屬於主,而我們是祂的管家(見教約104:13-16)。今天我們雖然沒有根據獻納律法來獲得管家職務,但主仍賦予了我們屬靈和屬世上的責任,要我們向祂提出報告。

十二使徒定額組約瑟·胡適令長老(1917-2008)曾談到我們必須針對這類責任提出報告,他這樣教導:

「各位都有一項永恆的召喚,是任何教會職員都無權卸任的。天父親自賜給了你這項召喚。這項永恆的召喚就像所有其他召喚一樣,有一份管家職務。……這項最重要的管家職務,就是天父已賦予你一份榮耀的責任,要看管及照顧你自己的靈魂。

「有朝一日,你我都將各自聽到主的聲音,傳喚我們交出今生的管家職務報告。這項報告將發生『在大審判之日』,我們被傳喚上前,『站在〔主〕面前』的時候〔尼腓二書9:22〕」(參閱「忠於真理」,1997年7月,聖徒之聲,第18頁)。

教義和聖約72:8。「我僕人紐奧·惠尼就是要被指定……的人」

紐奧·惠尼原是一位商人,他和他的商業夥伴西德尼·吉伯特在俄亥俄州嘉德蘭擁有一間商店。紐奧和他的妻子安在得知復興的福音之前,是西德尼·雷格登在改革派浸信會中的會眾,並且「渴望屬靈的事。1829年某個晚上,他們正在祈求神的帶領時,獲得了強有力的屬靈顯示。安解釋說:

「『靈停在我們身上,一朵雲籠罩在房子上頭。……我們充滿了敬畏之情。我們見到雲,也感受到主的靈。然後我們聽到雲中有聲音說:「準備好接受主的話,因為這話將來到。」我們對這件事非常驚訝,但從那一刻起,我們就知道主的話就要來到嘉德蘭了』〔Andrew Jenson, Latter-day Saint Biographical Encyclopedia, 4 vols. (1901–36), 1:223〕」(“Newel K. Whitney: A Man of Faith and Service,” Museum Treasures, history.lds.org)。

在那次經驗後不久,當西德尼·雷格登邀請傳教士向他的會眾傳道時,惠尼夫婦就因此聽到了主的話。惠尼夫婦於1830年11月成為教會成員。幾個月後,約瑟和愛瑪·斯密抵達嘉德蘭。先知寫道:「我和妻子和惠尼弟兄一家人同住了幾週,如同預料中的,得到各樣的仁慈和關注,尤其是來自惠尼姊妹」(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93, josephsmithpapers.org)。後來在1832年9月,惠尼夫婦邀請約瑟和愛瑪·斯密住在他們店裡的居所部分,那裡一度成為教會總部。

俄亥俄州嘉德蘭,紐奧·惠尼商店內部

紐奧·惠尼蒙召喚擔任主教。他的店最後成了倉庫,讓他用來滿足貧困者的需求(見教約72:8-12)。

1831年12月,紐奧蒙召喚擔任俄亥俄州的主教時,曾向先知約瑟·斯密表示他覺得自己能力不足。惠尼主教的孫子,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奧申·惠尼長老(1855-1931)回憶起祖父蒙召喚擔任主教時的感受,以及所獲得的保證,說:

「一想到要負起這項重責大任(主教的職位),幾乎讓他難以承受。雖然鮮少有人天生蒙恩適合擔任此一職位,然而他卻不相信自己的能力,覺得自己無法履行這份崇高神聖的託付。他深感為難地向先知求助說:

「『約瑟弟兄,我不是個當主教的料;但如果你說這是主的旨意,我會試試。』

「『你不需要只聽我的話』;先知親切地回應,『你自己去求問天父吧』。

「紐奧……決定照〔先知〕所建議的去做。他謙卑、真誠的祈禱得到了答覆。靜默無聲的夜晚,他獨自待在房間,聽到天上有個聲音說:『你的力量在我。』寥寥數字,卻蘊含無比深義。他的疑惑就像黎明破曉前的露水般消失無蹤。他立刻去找先知,告訴他自己已心滿意足,並願意接受所蒙召喚的職位」(in B. H. Roberts, A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the Church, 1:271)。

紐奧·惠尼一直擔任主教,直到1850年過世為止。

教義和聖約72:9-19。主教的職責

在教會成立初期,並不像現在分成各支會或分會,由主教或分會會長主領。到1831年12月4日為止,只有兩位主教——密蘇里州的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俄亥俄州的紐奧·惠尼主教。主在教義和聖約72:9-19中所概述的責任,主要指的是惠尼主教在獻納律法中的職責。

我們雖然不像早期聖徒那樣奉行獻納律法,但教義和聖約第72篇所概述的許多職責,仍適用於今天的主教。主教要負責監督,將主教倉庫中的食物和用品分發給貧困的成員,並要以什一奉獻、禁食捐獻及其他捐獻的形式,收取教會的基金並負責照管(見教約72:10)。主教要在成員針對其責任和召喚提出報告時,擔任主的代表(見教約72:11)。他們要照顧聖徒屬靈和屬世的福祉。他們特別有責任要在其支會疆界內,找出貧困之人,加以照顧(見教約72:11-12)。主教身為以色列的法官,也有神聖的責任去決定及證明人們是否配稱接受洗禮、接受聖職、傳教、進入主的屋宇,以及在支會的召喚中服務(見教約72:17)。此外,他們身為一般法官,還有責任在有人嚴重違誡時,在自己的支會中召開並主持紀律議會(見教約58:17-18)。

教義和聖約第73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俄亥俄州東部花了一個月時間宣講福音,努力消除以斯拉·布司的信函對教會及其領袖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後,便回到俄亥俄州海蘭,約翰·詹森的家。幾天後,在1832年1月10日,先知口述了教義和聖約第73篇所記載的啟示,向教會的長老們「顯明」,在兩週後舉行下次的大會之前,「主的旨意」為何(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79, josephsmithpapers.org)。

教義和聖約第73篇

主指示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繼續翻譯聖經

教義和聖約73:3-4。「你們必須再繼續翻譯」

主命令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要再次進行聖經的靈感翻譯,並繼續在當地宣講福音,直到教會下次的大會為止(見教約73:3-4)。但在那次大會之後,他們就要奉獻全部的時間來進行「翻譯的工作,直到完成為止」(教約73:4)。先知和西德尼·雷格登從這時起就辛勤地翻譯聖經,一直到1833年7月2日,這兩位翻譯員才寫信告訴密蘇里州的弟兄們,說他們已經在那天完成了聖經的翻譯。約瑟·斯密譯本的一些部分現在已收納在無價珍珠中(摩西書及約瑟·斯密——馬太),並且還不斷地以更多種語言出現在後期聖徒版的聖經當中。約瑟·斯密的聖經譯本「就教義和聖約的內容而言,給了教會極大的影響。現今教義和聖約中的啟示,有一半以上都是約瑟·斯密在翻譯聖經的那三年期間獲得的。許多啟示都是約瑟所提問題的直接回覆;那些問題是他在努力恢復聖經中明白而寶貴的部份時,隨著對福音的理解增加,受到靈感啟發而提出的」(Elizabeth Maki, “Joseph Smith’s Bible Translation,”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103, or history.lds.org)。

對約瑟·斯密聖經譯本的更多說明,見此手冊,教義和聖約35:20的注釋。

教義和聖約第74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當教會史記員暨紀錄員約翰·惠特茂將教義和聖約第74篇所記載的啟示抄寫到正式的紀錄上時,他將日期記為1830年(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ed. Michael Hubbard MacKay and others [2013], 228)。多年後,編輯先知約瑟·斯密歷史的人,誤寫成先知是在1832年1月,進行新約聖經的靈感修訂時獲得這篇啟示。但約翰·惠特茂指出,紐約州的韋恩郡才是約瑟·斯密口述這篇啟示的地點,並且是在1830年獲得該項啟示的。先知後來的歷史將這篇啟示描述為「對哥林多前書第7章第14節所作的說明」(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78, josephsmithpapers.org)。在約瑟·斯密的時代,人們經常引用哥林多前書7:14,作為嬰兒洗禮的根據。

教義和聖約第74篇

主說明哥林多前書7:14的意義

教義和聖約74:1-5。祖先的錯誤傳統

教義和聖約第74篇對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4中的教導,提供了重要的歷史背景。他當時給哥林多聖徒的忠告,談到當妻子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而丈夫卻仍奉行摩西律法時,所衍生出來的問題。我們在教義和聖約74:3讀到,當時那些衝突的起因,是父親希望兒子接受割禮,以遵守摩西律法,而那律法卻已因著救主及其贖罪犧牲而成全了。在這些情況下,許多孩童在摩西律法教養下長大,到了年齡就「遵守祖先的傳統,不相信基督的福音」(教約74:4)。保羅勸告當時已經和不信者結婚的聖徒,不要和配偶離婚,卻要維繫婚姻,並保持忠信。他們這樣做時,就能為自己的家庭帶來聖化的力量(見哥林多前書7:13-14教約74:1)。

使徒保羅並不是在教導,孩子生來就不潔淨或生來就有罪。而是在教導,相信的配偶會帶給孩子正義的影響力,從而能在孩子達到負責年齡時,引導他們服從福音,透過救主耶穌基督而變成「聖潔」(哥林多前書7:14教約74:1)。

根據教義和聖約74:5,保羅曾勸告未婚的人不要和不信的人結婚,除非對方同意將「摩西律法從他們當中廢除」。主解釋說,這些建議並不是來自祂的誡命,卻只是出自保羅自己的忠告。

教義和聖約74:6-7。「那說小孩子不聖潔的傳統」

圖像:耶穌抱著一個小孩

先知約瑟·斯密澄清了哥林多前書7:14,解釋說,小孩子是聖潔的,並且直到負責年齡以前,都不需要救恩的教儀(見教約68:2774:5-7)。

在使徒保羅時代,有些遵行摩西律法的猶太人相信錯誤的傳統,認為男嬰除非透過割禮來與神立約,否則生來就不聖潔,或不潔淨。但這樣的教導,卻牴觸了眾先知的這些忠告:因為耶穌基督的贖罪,小孩子是無辜的(見摩賽亞書3:16),他們「有永生」(摩賽亞書15:25),並且他們「因基督得生命」摩羅乃書8:12,22)。此外,若教導說小孩子是不聖潔的,就牴觸了主透過亞伯拉罕制定割禮的目的。隨著約瑟·斯密譯本提供的更多見解,我們學習到,割禮代表主與亞伯拉罕的後裔所立的約,並且「小孩子在八歲之前不用在〔主〕面前負責」(約譯,創世記17:11〔經文指南〕,scriptures.lds.org)。

關於小孩子救恩的更多教導,見此用本,教義和聖約29:46-50的注釋。

教義和聖約第75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畫像:約瑟·斯密

先知約瑟·斯密於1832年1月25日,在俄亥俄州安荷斯特被按立為高級聖職的會長,意即教會的總會會長(見教約第75篇前言)。

1832年1月25日,教會在俄亥俄州安荷斯特舉行了一場大會,那裡距離嘉德蘭東方大約50英里。先知約瑟·斯密的歷史記載,在那次大會期間,「長老們似乎很渴望我能求問神,以得知祂的旨意,知道他們應該做些什麼才最能蒙祂喜悅,並使這些人能覺察自己所處的狀況」(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80, josephsmithpapers.org)。奧申·普瑞特在這大會中被指派為長老們的會長,他後來說:「在這大會中,先知約瑟被認可為高級聖職的會長,並由西德尼·雷格登長老按手在他頭上,將他之前接受到的各項祝福印證給他。」普瑞特長老也說:「出於聖職弟兄的請求,先知求問主,並在全體會眾面前獲得並寫下一項啟示,指派許多長老前去傳教」(“History of Orson Pratt,” The Latter-day Saints’ Millennial Star, vol. 27 [Jan. 28, 1865], 56)。先知在那次大會中口述了兩項啟示,後來合併記載在教義和聖約第75篇。第一則啟示(教約75:1-22),是賜給一群提交自己名字去從事傳道服務的長老。第二則啟示(教約75:23-36),是賜給一群想知道主對他們旨意的長老。

教義和聖約第75篇

主召喚傳教士同伴團並給予指示

教義和聖約75:2-5。忠信宣講福音的酬賞

主應許忠信宣講福音的人會有極大的祝福,包括榮譽、榮耀和永生(見教約75:5)。賓塞·甘會長(1895-1985)教導,我們若忠信地與人分享福音,還會蒙得更多祝福。他說:

「分享福音能為我們的生活帶來平安與喜樂,讓我們更懂得愛人和關懷人,還能增強我們的信心,鞏固我們與主的關係,並增加對福音真理的理解力。

「主應許會按照我們分享福音的努力程度,給予我們偉大的祝福。屬靈的神蹟發生時,我們會接受到幔子另一方的幫助。主說過,我們若帶領靈魂歸向基督,堅定不移地向世人作見證,我們的罪會更容易得到寬恕」(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賓塞·甘〔2006〕,第259頁)。

姊妹傳教士與一位年輕人交談

宣講福音的忠信聖徒會獲得永生(見教約75:1-5)。

教義和聖約75:27。「從高天……讓他們知道應往何處去」

主在教義和聖約第75篇所記載的兩項啟示中,都強調了祈禱在傳道事工中很重要。主應許,只要蒙召喚擔任傳教士的人透過祈禱求問祂,「保惠師〔就〕會教他們一切必要的事」(教約75:10),並指示他們「應往何處去」傳播福音(教約75:27)。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見證,只要我們祈求協助,並跟從靈的提示,主就會引導我們與他人分享福音。他說:

「我們必須祈求主的協助和指引,如此才能成為祂手中的工具,去協助一個目前已作好準備的人,也就是主希望我們今天去協助的人。之後,我們必須留意聆聽和注意祂靈的提示,讓我們知道該如何進行下去。

「這些提示必會來到。我們從無數的個人見證中得知,主正在用祂自己的方式、依照祂自己的時間,準備人們來接受祂的福音。這樣的人正在找尋真理,而當我們努力找出他們時,主會藉由回答我們的禱告來回答他們的禱告。祂必會提示和引導那些有渴望並真心尋求指引的人,讓他們知道如何分享福音,也讓他們知道該在何地、何時、與誰分享祂的福音」(參閱「分享福音」,2002年1月,利阿賀拿,第8-9頁)。

教義和聖約75:29。「凡事都要勤奮」

主的這項「凡事都要勤奮」的命令(教約75:29),也包括祂命令那些蒙召喚去傳教的人要作好安排,好在服務期間內供養自己的家庭。如果無法作好這樣的安排,那些人就應該留在家裡照顧自己的家庭,並在當地的教會服務(見教約75:24-28)。凡事都要勤奮,意指要堅持地、謹慎地、積極地努力,特別在服事主、遵守祂的誡命方面。經文記載了許多有關勤奮的例子和警告。總會會長團迪特·鄔希鐸會長教導說:「要努力去做最重要的事,這麼做能引導我們歸向世界的救主」(「最重要的事」,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