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研究所
第28章:教義和聖約76:50-119


第28章

教義和聖約76:50-119

導言和大事紀

1832年2月16日,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從事聖經的靈感翻譯,沉思約翰福音5:29的意義時,見到了教義和聖約第76篇所記載的異象。約瑟和西德尼在教義和聖約76:50-119所記載的這部分異象中,見到了高榮、中榮及低榮國度的居民,也見到了接受對耶穌基督的見證並對這見證勇敢是多麼重要。

1832年1月25日約瑟·斯密在教會於俄亥俄州安荷斯特舉行的一次大會中,蒙按立為高級聖職的會長。

1832年1月下旬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返回俄亥俄州海蘭,從事新約聖經的靈感翻譯。

1832年2月16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76篇的啟示。

1832年3月24-25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俄亥俄州海蘭一個夜裡,被一群暴徒帶走後,遭到毒打、塗上焦油及撒上羽毛。

教義和聖約76:50-119:額外的歷史背景

教會早期的許多成員都曾積極參與其他基督教派,因此自然而然保留了先前的一些信念。透過先知約瑟·斯密所啟示的教義和真理,有時候會對這些成員先前的宗教觀念帶來衝擊,但卻能讓他們更正確地了解神的計畫。先知從1830年6月開始,大概持續了三年的時間,都在進行聖經的靈感翻譯,並提出了種種問題;而回答這些問題,正是主向聖徒揭示復興福音各項真理的一個重要方式。在1832年2月16日這天,賜給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的異象,歸因於新約聖經約翰福音5:29的靈感翻譯,而且大大拓展了聖徒對死後生命的了解。

在約瑟·斯密的時代,基督徒一般都認為到了來生,神會指定一些人上天堂,其他人則會被判下地獄,永遠受苦。這種觀點在早期的教會成員之中也很普遍。先知的父親老約瑟·斯密和祖父阿歇爾·斯密,都相信普救(普世獲得救恩)派的看法,認為惡人在充分受苦之後,最後都會蒙神拯救。教義和聖約第76篇所記載的異象所揭示的真理,詳細描述了天堂(即各種榮耀的國度)的不同等級,以及惡人和義人的審判,都與傳統上對死後生命所抱持的宗教觀大不相同。(See Matthew McBride, “The Vision,”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ed. Matthew McBride and James Goldberg [2016], 149–50, or history.lds.org.

當聖徒得知那賜給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的異象時,有些成員覺得很難接受主所啟示的教義。百翰·楊會長(1801-1877)說:「當神向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啟示:祂已根據人們所接受的光以及他們拒惡從善的情形,為他們準備了去處,這啟示便成了許多人的大考驗;有些人叛教,竟然是因為神不允許異教徒和嬰兒淪入永恆的懲罰,卻會在適當的時機為所有的人安排救恩之地,而且凡是有德、忠貞和誠實之人,不論是何信仰一律可獲賜祝福。這在當代是一項新的教義;許多人因而跌倒」(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1997〕,第291頁)。

百翰·楊自己起初也很難了解這項教義。他回憶說:「我那時也信奉這樣的傳統,以致在第一次知道那異象時,覺得跟我先前所受的教育完全相反、互相矛盾。我說,等一下。我不是拒絕這異象,只是無法了解。」他說,他必須「一再思考、祈禱,一再閱讀、思考,直到〔能親自〕知道並完全了解為止」(quoted in McBride, “The Vision,” 150–51)。

教會成員將這項眾所周知的啟示簡稱為「異象」。這啟示被記載下來後,成為先知對父與子所作的見證中,第一項印行出來提供給教會成員的紀事。

關於教義和聖約第76篇歷史背景的更多資料,見此用本前一課,教義和聖約76:1-49,額外的歷史背景。

地圖5:美國紐約州、賓夕法尼亞州,及俄亥俄州地區

教義和聖約76:50-70

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見到那些會獲得高榮榮耀的人

教義和聖約76:50-70。「關於那些要在義人復活時出來的人」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獲得教義和聖約第76篇所記載的異象之後,聖徒對死後生命的了解也隨之拓展。教會成員得知,神已準備了不同等級的天堂,並且,神所有的兒女都將在某個榮耀國度中得救,只有少數否認神又否認祂能力的人除外(見教約76:31,42-44,89-98)。這個異象也是教義和聖約所記載的啟示中,第一個強調忠信跟從父與子的人會獲得超升和永生,其中包括了神能授予祂兒女的最高祝福。例如,義人蒙應許會獲得榮耀的復活,住在神的面前,接受神所有的一切,變得像祂一樣,並獲得祂全部的榮耀(見教約76:54-5981:684:33-3888:28-29,10793:19-22,27-28)。

教義和聖約76:51-53。「那些接受對耶穌的見證……的人」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異象中看見那些會在義人復活時出來的人,又聽到對忠信之人及其祝福所作的描述。主啟示說,能繼承高榮國度的,是那些「接受對耶穌的見證,相信祂的名」的人(教約76:51)。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說:「我擁有所謂的『對耶穌的見證』,這意思是說,我從聖靈給我靈魂的個人啟示得知,耶穌是主;祂透過福音顯明了生命和不朽;並且祂在這時代復興了祂全部的永恆真理,好讓我們能和古人一起,在祂面前繼承永生」(參閱「對耶穌的見證」,1973年4月,聖徒之聲,第14頁)。

男青年接受洗禮

那些接受對耶穌基督的見證、接受洗禮,並接受聖靈的人能夠克服世界,在永恆中獲得豐盛的祝福(見教約76:50-70)。

接受對耶穌的見證也意謂著接受了耶穌基督的福音、接受洗禮和接受聖靈、藉著信心克服世界,並「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教約76:51-53)。一個人對耶穌的見證的接受程度,以及根據那見證來勇敢生活的程度,都會影響到自己所能獲得的永恆酬賞(見教約76:51,73-75,79,82)。

教義和聖約76:53。「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

將來會繼承高榮國度的人,是那些已透過信心及服從福音的律法和教儀來克服世界的人。教義和聖約76:53中所提的「應許的神聖之靈」,是指聖靈發揮作用,對忠信之人的教儀和正義予以印證、核准或認可,好使那些教儀在復活之後仍具有效力(見教約132:7)。透過聖靈的這種顯示,人們最後可以獲得屬靈的永生保證(見以弗所書1:13-14教約88:3-5)。這樣的保證有時又稱為「更確(切)的預言」(彼得後書1:19教約131:5)。

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貝納長老教導說:「應許的神聖之靈就是聖靈的認可效力。經過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過的教儀、誓約,或聖約,無論在地上或天上都具有約束力。(見教約132:7)。只要忠信、正直而堅定地遵守福音聖約,『一段時間』(摩西書7:21)之後,就會從聖靈接受到這個『認可標記』。然而,這樣的印證卻會因為不正義和犯罪而失效」(「你們必須重生」,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21-22頁)。

教義和聖約76:54-62。「因此,……他們都是神,是神的兒子」

那些已經「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的忠信聖徒(教約76:53),會蒙得祝福,和父的頭生子「基督同作後嗣」(見羅馬書8:14-17;亦見教約76:94-9593:21-22)。主稱這些高升的聖徒為「長子〔的〕教會」,並且是「父已將萬有交在他們手裡的」繼承人(教約76:54-55;亦見教約76:94-9584:37-38)。那些達成其永恆潛能,繼承高榮國度的人都會成為祭司和國王、女祭司和王后,並且他們的高升還包括這應許:「他們都是神」(見教約76:56,58;亦見詩篇82:1,6約翰福音10:34教約29:13109:75-76131:1-4132:19-20;亦見「成為像神一樣」,福音主題,topics.lds.org)。

十二使徒定額組培道·潘會長(1924-2015)見證說,由於我們都是神的孩子,因此我們永恆的命運就在於我們有潛能變得像祂一樣。他說:

「由於每一種生物的樣式都與其父母類似,難道我們會以為在神的腦海中,祂的後代會是另一種奇怪的樣式嗎?當然,我們身為神的孩子,就科學角度來說,不會是另一種和祂不同的種類吧?

「……和祂比起來,我們現在也許還很年輕,還在進步階段——只是個青少年,甚至是個嬰孩。然而,在未來的全永恆中,只要我們保持配稱,就可以變得像祂一樣,進到祂面前,去『看見……就如同父看見〔我們〕……,〔去〕知道……就如同父知道〔我們〕』,並獲得『完全』。(教約76:94。)」(“The Pattern of Our Parentage,” Ensign, Nov. 1984, 67–68)。

有關「長子教會」的更多資料,見此用本中,教義和聖約93:21-22的注釋。

教義和聖約76:63-65。「第一次復活」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沉思復活的教義時,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76篇所記載的異象。神對約翰福音5:29所啟示的靈感變更,讓他們了解到,復活是有順序的:「行善的在義人的復活中出來;作惡的在不義之人的復活中出來」(教約76:17)。義人的復活也稱為「第一次復活」(教約76:64),其中包括了所有將繼承高榮國度和中榮國度的人(見教約88:96-99)。第一次復活是在耶穌基督復活之後,義人的墳墓被打開時開始的(見馬太福音27:52-53摩賽亞書15:21-24尼腓三書23:9-10)。教義和聖約所稱的第一次復活,是指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時,義人要從墳墓中起來的時候(見教約29:1345:5488:96-99)。不義之人的復活,或「最後的復活」(教約76:85),將包括那些要繼承低榮國度的人,以及那些沉淪之子,並且會發生在千禧年結束之後(見教約76:8588:32,100-102)。

教義和聖約76:69。「透過……耶穌而成為完全的義人」

義人指的是在生活中服從福音的律法和教儀的人(例見馬太福音1:19以挪士書1:1摩賽亞書2:4摩西書8:27)。義人會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聖化,成為完全。聖化(即成為聖潔)的過程,來自耶穌基督的恩典,而且會賜給所有「盡能、盡意、盡力愛神並事奉神的人」(教約20:31;亦見摩羅乃書10:32-33)。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了有關成為完全的過程。他說:

「弟兄姊妹們,讓我們盡一切所能,每天努力改進。有不盡完美之處就努力改正。要更寬待自己和所愛之人的缺點,如此我們能得到安慰,變得更能包容。主教導說:『現在你們不能承受在神的面前,……所以,要繼續忍耐,直到你們成為完全』〔教約67:13〕。

「即使努力要達到完全,目前看來似乎很難且無盡期,我們也無須氣餒。完全終歸會來臨,唯有在復活之後,也唯有靠主才能成全。『完全』等待著所有愛祂並遵守祂誡命的人。它包含了寶座、國度、公國、能力及領域〔見教約132:19〕。這就是我們持守的目標,就是神為我們每個人所預備的永恆的完全」(參閱「完全終歸會來臨」,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94頁)。

圖像: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受苦

耶穌基督是「新約的中保……;〔祂〕透過流出……自己的血而成就這完全的贖罪」(教約76:69)。

教義和聖約76:70。復活的身體的榮耀

經文清楚說明,神所有的兒女都會復活(見哥林多前書15:22阿爾瑪書11:4240:2)。但復活之人所繼承的永恆國度,以及復活後身體的本質,都將取決於其忠信與服從神律法的程度(見哥林多前書15:40-42教約76:96-9888:22-24,28-31)。那些將繼承高榮國度的人將擁有高榮的身體,「其榮耀是太陽的榮耀」(教約76:70)。中榮國度的人將擁有的身體會和在高榮國度的人不同,「就像天空中月亮的榮耀和太陽的榮耀不同那樣」(教約76:71;亦見教約76:78)。低榮的身體將擁有較少的榮耀,「正如天空中星星的榮耀與月亮的榮耀不同那樣」(教約76:81)。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解釋道:

「我們在教義和聖約第88篇得知,各個國度居民的身體都不相同,以符合各種需求及限制。

「『凡不透過我給你們的律法,即基督的律法而聖化的人,必繼承別的國度,即中榮國度,或低榮國度。

「『因為,凡不能遵守高榮國度律法的,不能承受高榮榮耀。

「『凡不能遵守中榮國度律法的,不能承受中榮榮耀。

「『凡不能遵守低榮國度律法的,不能承受低榮榮耀;所以他不適合榮耀的國度。所以他必須承受非榮耀國度的國度』〔教約88:21-24〕。……

「由於身體將在復活時起來,以適合每個人的情況,因此每個人都將被主指派到自己贏得的地方」(Answers to Gospel Questions, comp. Joseph Fielding Smith Jr. [1963], 4:64–65)。

教義和聖約76:71-80

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見到那些會獲得中榮榮耀的人

教義和聖約76:71-80。天上的國度不止一個

圖片:太陽、月亮、星星

三種不同等級的榮耀被比喻為太陽、月亮和星星(見教約76:71-72,81)。

關於這些榮耀國度的異象顯示出,神對我們死後生命所訂的計畫,遠遠不止於傳統觀點所認為的一個天堂和一個永無止盡的地獄。由於人們並非都同樣良善,或同樣邪惡,因此先知約瑟·斯密(14805-1844)解釋說:「約翰福音第14章〔說〕——『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約翰福音14:2〕。這句話應該是——『在我父的國度裡,有許多國度』。……服從高榮律法的人有為他們準備好的住處,那些未服從律法的人也有其他的住處,每一個人在自己的等級中」(總會會長的教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219頁)。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見到,要繼承中榮世界的人,「他們的榮耀和……長子教會的人所擁有的榮耀不同」(教約76:71)。這意思是說,中榮榮耀雖比不上高榮榮耀,但卻高於低榮榮耀(見教約76:81,91)。先知後來得知,高榮國度包含了「三層天或等級」(教約131:1)。低榮國度也包含了各種不同的榮耀(見教約76:98)。

天父所有的兒女都可以遵循耶穌基督的福音這條道路,在高榮國度中獲得繼承。只要選擇接受這福音,與神訂立神聖的聖約並加以遵守,那些榮耀的永恆酬賞都是每個人可以掌握的(見教約10:5014:720:1450:24)。

教義和聖約76:72-74。「這些就是沒有律法就死去的人」

教義和聖約第76篇所記載的啟示,僅僅大致描述中榮世界居民的情形。例如,根據教義和聖約76:72-73,中榮國度裡有些人是「沒有律法就死去」,而在靈的世界學習福音的人。我們要了解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在靈的世界學習福音的人當中,有些會繼承高榮國度,而有些人雖受到教導,卻不會同樣接受福音的人,而將因此繼承較低的國度(見教約137:7-9138:30-37,58-59)。此外,還有些沒有認識福音就死去的人,也會繼承低榮國度。每個人最後所要繼承的榮耀國度,將根據那人所選擇去接受並遵行的律法而定(亦見教約88:21-24)。

教義和聖約76:74-75,79。「對有關耶穌的見證……勇敢」

有些繼承中榮國度的人是因為「對有關耶穌的見證不勇敢」(教約76:79)。換句話說,這些人雖然獲得了有關耶穌基督的見證,卻沒有勇敢到去接受或遵行全部的福音,以獲得高榮酬賞。十二使徒定額組昆丁·柯克長老教導,我們務必要對有關耶穌的見證勇敢。他說:「我祈求我們……會使自己的行為舉止,都能符合為夫子服務的人所必須擁有的崇高目標。我們在所有的事上都應該記得,『對有關耶穌的見證……勇敢』這項重要考驗,會決定我們是屬於高榮國度或中榮國度〔教約76:79〕。我們都希望能屬於高榮國度」(參閱「明智地選擇」,2014年11月,利阿賀拿,第49頁)。

圖像:耶穌坐在山坡上教導人們

跟隨耶穌基督的人應該勇敢持守自己對耶穌的見證,否則就無法獲得高升(見教約76:79)。

對耶穌基督有見證,以及在生活中反映出這項見證,這兩者之間是有差別的。泰福·彭蓀會長(1899-1994)在描述我們可以如何在對耶穌的見證上勇敢時,說:「『正義而忠實的人』〔教約76:53〕!這句話對於一個對耶穌的見證勇敢的人來說,是多麼貼切。這樣的人會勇敢地護衛真理和正義。這樣的教會成員會光大教會中的召喚(見教約84:33),繳付什一奉獻及捐獻、過著道德潔淨的生活、在言行上支持教會領袖、守安息日為聖,並服從神一切的誡命」(參閱「勇於為耶穌作見證」,1982年7月,聖徒之聲,第97頁)。

教義和聖約76:81-112

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見到那些會獲得低榮榮耀的人

教義和聖約76:84-85。「這些就是被推下地獄的人」

將繼承低榮國度的人是那些選擇不接受福音,也不接受對耶穌基督的見證的人(見教約76:82,101)。他們並沒有像沉淪之子那樣否認聖靈,但卻選擇邪惡的路,而被「推下地獄」(教約76:84)。這裡的地獄,指的是靈的世界的一部分,是那些在世時不服從之人受苦的地方,因為他們沒有悔改(見教約19:15-18)。這些人將留在這樣的地獄,直到千禧年之後,才會在「最後的復活」中出來(教約76:85;亦見教約43:1863:17-1876:10688:100-101)。

昆丁·柯克長老解釋說:「人們死亡後,正義的靈會暫時住在一種稱為樂園的狀態。小阿爾瑪教導我們,樂園『是一種安息的狀態,平安的狀態;〔義人〕必在那裡安息,不再煩惱、憂慮和悲傷』〔阿爾瑪書40:12〕。不義的靈則住在靈監,有時候被稱為地獄〔見尼腓二書9:10-14教約76:84-86〕。那裡被描述成一個可怕的地方,一個黑暗的地方,那些害怕『神憤怒……的義憤』的人會留在那裡,直到復活〔阿爾瑪書40:14〕。不過,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所有蒙福出生的靈最後都會復活,靈和身體重新結合,繼承比我們在世上的生活更美好的榮耀諸國度〔見教約76:89〕。唯一例外的是那些像撒但和他的徒眾一樣故意背叛神的人〔見以賽亞書14:12-15路加福音10:18啟示錄12:7-9教約76:32-37〕。復活時,靈監,也就是地獄,會交出它所囚禁的靈」(「天父的計畫——眷顧到祂所有的兒女」,2009年5月,利阿賀拿,第36-37頁)。

教義和聖約76:88-89。低榮國度的榮耀「超越一切理解力」

要在地獄中受苦的惡人最後將獲得救贖(見教約76:85),成為「承受救恩的人」(教約76:88),和「至高者的僕人」(教約76:112),且將繼承某個等級的低榮榮耀(見教約76:98)。這項教義上的認識,顯明了耶穌基督豐盛的慈悲和恩典,且證實了「祂拯救所有的人」,除了沉淪之子以外(教約76:44)。十二使徒定額組約翰·維特蘇長老(1872-1952)見證說:

「〔教義和聖約〕明白解釋,即使世人被指定到最低榮榮耀,那裡的榮耀也超乎世人的理解力。這是摩爾門主義的基本教義,就是罪大惡極的人到了最後的審判,也將蒙受超乎世人理解力的榮耀,且其廣袤與偉大是筆墨無法形容的。行善的人則將得到更榮耀的地位。……

「這福音是充滿大愛的福音。愛是福音的根基所在。就算是〔神的〕孩子中最微小的一位,也是如此受到珍愛,因而將獲得超乎世人理解力的酬賞」(The Message of the Doctrine and Covenants, ed. G. Homer Durham [1969], 167)。

畫像:耶穌

透過耶穌基督的恩典,跟從祂的人會「在能力、力量和主權方面」都變得像祂一樣(見教約76:94-95)。

教義和聖約76:98-101。「那屬於保羅、屬於亞波羅和屬於磯法的人」

有些要繼承低榮國度的人,是那些自稱跟隨耶穌基督或某些特定的先知,卻又故意拒絕救主、拒絕接受祂的福音,也不跟從祂先知的人。使徒保羅在譴責他那時代聖徒之間的不和時,寫信給哥林多人,說:

「因為……〔有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紛爭。

「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哥林多前書1:11-13)。

教義和聖約76:99-101中也有類似的說法,談到那些與耶穌基督或祂的先知不和諧的人。

教義和聖約76:111。「每個人要按照自己的行為……接受」

耶穌基督在塵世傳道時,曾解釋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我們必須服從福音的誡命和教儀這件事,一直都是耶穌基督福音的中心信息。百翰·楊會長(1801-1877)教導說:「人類兒女將按照他們好的或壞的行為接受審判。如果一個人在世的日子充滿了好行為,就會因此獲得酬賞。另一方面,如果他的日子充滿了邪惡的作為,就會依照那些行為來獲得回報。……人們何時才會明白:這是他們開始為自己今生及全永恆的超升奠定基礎的時候;並且現在就應該像耶穌一樣,從心中孕育和培植出果實,來推崇神和榮耀神」(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1997〕,第285頁)。

教義和聖約76:113-119

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說明,人們可以怎樣藉著啟示來獲得他們所獲得的知識

教義和聖約76:113-116。約瑟·斯密在這異象中看到的比寫下來的更多

先知約瑟·斯密在提到教義和聖約第76篇所記載的異象時,說:「只要神允許,並且人們也準備好接受,我可以將我在異象中所見的國度的榮耀說明得更詳細一百倍」(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D-1, page 1556, josephsmithpapers.org)。

在那榮耀國度的異象中所賜予的豐盛教義和屬靈見解,使我們對死後生命的了解,遠遠超出了古代經文所記的一切。惠福·伍會長(1807-1898)說:「單單〔教約第76篇中的〕『異象』,就比其他任何一本書的任何一則啟示透露更多的光、更多的真理和更多的原則。它讓我們明白我們目前的情況,我們從哪裡來,為什麼來到這裡,將來又要到哪裡去。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透過這則啟示知道自己的命運和景況會是如何。因為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遵守的是什麼法律;人在世上遵守的法律將決定他們以後的地位」(總會會長的教訓:惠福·伍〔2004〕,第120頁)。

在1833年成為教會成員的伍會長,回想自己以前對教義和聖約第76篇所記載的啟示的反應,說:

「我從小就學習到,有一個天堂和一個地獄,又聽說惡人都會受到一種懲罰,義人則會得到一種榮耀。……

「……我讀到那異象時……,頓覺心智開悟、極感喜樂。在我看來,將這項原則啟示給人的神,是非常明智、正義、真實的;祂既擁有最好的特質,也有很好的理智和知識;我覺得比生平任何時刻都更愛主了」(“Remarks on the Necessity of Adhering to the Priesthood in Preference to Science and Art,” in Deseret News, May 27, 1857,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