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3章:洗禮


第13章

洗禮

「洗禮就是……從一種生活轉換或重生到另一種生活,也就是從罪惡的生活轉換到屬靈的生活。」

約瑟‧斐亭‧斯密的生平

在1951年4月的總會大會上,約瑟‧斐亭‧斯密會長談到67年前他8歲時受洗的經驗。他說,受洗的那天,他感到自己「純潔、潔淨地站在主前」。不過,他知道自己一生都要付出努力,才能保持在這樣的狀態。他回憶說:「我有一個姊姊非常善良,就像我所有其他的姊妹一樣;她讓我深深地了解到,我需要讓自己不為世俗所玷污。她在我受洗那天所教導的事,讓我一生都永銘於心。」1

斯密會長忠於姊姊的教導,鼓勵教會成員要恪守洗禮聖約,保有他們受洗時所蒙得的那種「屬靈的生命」。2他說:

「在教會成員所能接受到忠告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在洗禮後要遵守誡命。主賜給我們救恩,條件是我們必須悔改並忠於祂的律法。」3

約瑟‧斐亭‧斯密的教訓

1

浸沒的洗禮乃仿照出生、死亡及復活的樣式。

洗禮是福音的第三項原則,也是首要的教儀,是獲得神國中的救恩及超升所不可或缺的。首先,洗禮是悔改的人獲得罪的赦免的方式。其次,洗禮是進入神國的大門;根據約翰福音3:1-11,主跟尼哥德慕講話時,就是這樣告訴我們的。……

……洗禮要浸沒在水中。……除了將全身浸沒在水中以外,不能以其他的方式進行洗禮,原因如下:

(1)這是仿照耶穌基督和其他所有復活之人的死亡、埋葬和復活的樣式。

(2)洗禮也是一種誕生,仿照嬰兒誕生到世上的樣式。

(3)洗禮就是復活,但也是復活的象徵,從一種生活轉換或重生到另一種生活,也就是從罪惡的生活轉換到屬靈的生活。

我想談談第二個原因:洗禮也是一種誕生,仿照嬰兒誕生到世上的樣式。……在摩西書6:58-60中,我們讀到:

「所以我給你一條誡命,要毫不保留地教你的兒女這些事情,說:

「由於違誡而有墜落,而墜落帶來死亡,因為你們是由水、血和我造的靈降生到世界上,成為來自塵土的活著的靈魂,正如這樣,你們也必須從水、靈,並且用血,即我獨生子的血來潔淨,而重生到天國裡;這樣好使你們從所有的罪中聖化,而在今生享有永生的話語,並在來生享有永生,即不朽的榮耀;

「你們要藉著水遵守誡命,藉著靈稱義,藉著血而聖化。」 ……

……每個降生到世上的孩子都是孕育在水中,出生在水中,並且從血和靈而生,因此我們出生到神國時,也必須依照同樣的方式:藉由洗禮從水而生,藉由基督所流的血得以潔淨和聖化,並藉著神的靈而稱義,因為若沒有聖靈的洗禮,洗禮就不完整。你們看到出生到世上和出生到神國之間的相似了吧。 ……

接下來第三個原因:洗禮就是復活,但也是復活的象徵,從一種生活轉換或重生到另一種生活,也就是從罪惡的生活轉換到屬靈的生活。 ……

……所有的男女……都需要悔改。……他們都在屬靈死亡中;他們要如何回復呢?藉由埋葬在水中。他們死了,埋在水中,然後從靈重生,回復到屬靈的生命。這就是洗禮的意義。4

Oil painting in browns, blues and greens of the artist being baptized in the Dhiepper River.  Two men in white at center with large trees in foreground and hazy city across the river in the background under a cloudy sky.  Signed lower right.  N. Krisochenko 1998.

這幅畫描繪的是一名男子在烏克蘭基輔附近的聶伯河受洗。

2

尚未達到負責年齡的小孩不需要受洗,因為他們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蒙救贖。

我知道尚未達到負責年齡的小孩因此而無罪,他們……透過基督的血而獲救贖;辯稱小孩需要受洗的人,就是對神的嚴重嘲弄,否認神的公道和慈悲。〔見摩羅乃書8:20-23〕。5

主在教義和聖約第29篇這樣說(第46-47節):

「但是看啊,我告訴你們,小孩子從世界奠基以來就由我的獨生子救贖了;

「所以,他們不能犯罪,因為沒有給撒但能力去誘惑小孩子,直到他們開始能在我面前負責的時候。」

這聽起來不錯。「小孩子從世界奠基以來就……救贖了」,主的意思是什麼呢?這意思是說,在這世界奠基之前,救贖計畫,也就是我們在塵世生活中應當遵循的救恩計畫,已經準備好了;神從開始就知道結局,已經預備好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來救贖小孩子。 ……

……注視小嬰兒的臉龐,他也抬起頭來對你微笑時,你會相信那小孩沾染了任何形式的罪,萬一夭折,就不能跟神在一起了嗎?

我記得在英國傳教的時候,那裡有一個美國家庭。……〔那位丈夫〕聽說有長老在街上傳講福音,就邀請長老到他家去,因為他們是同鄉。他對福音沒什麼興趣,他對他們感興趣是因為他們也是從美國來的。我剛好在那裡服務;我並不是第一個跟他傳福音的,但是後來他卻邀請我到他家去。 ……

我們以為會到他家,和他閒聊棒球、足球和其他一些事情,比較美國和英國兩者之間的異同──談這些他感興趣的事。我們確實這樣做了,一開始我們隻字不提宗教方面的事。我們又去了他家好幾次,他覺得我們人很不錯,因為我們並沒有試著硬要他接受我們的信仰。但過了一陣子,他們開始問我們問題──在此之前,我們早就知道他們會提出問題;一天晚上,我們坐在他們家,那位男士的妻子轉向我,問道:「斯密長老,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她還沒提出問題就哭了起來。我不知道她為什麼哭。她啜泣之後,平靜了下來,然後在提出問題時,告訴了我這個故事:

他們搬到英國以後,不幸失去了一個小寶寶。……他們去找〔當時參加聚會的教會裡的〕牧師,希望以基督教的葬禮來埋葬孩子。……牧師對她說:「我們不能讓你的孩子以基督教的方式埋葬,因為孩子還沒受洗。妳的孩子無法得救了。」對方這樣說實在相當出言不遜,不過她就是這樣敘述這個故事的;那位婦人就這樣不斷在那兩三年裡飽嘗心痛。於是,她問了我這個問題:「我的孩子真的無法得救嗎?我再也見不到那孩子了嗎?」我翻開摩爾門經,把摩爾門告訴他兒子摩羅乃的那番話〔見摩羅乃書第8章〕告訴她。我說:「妳的孩子並非不能得救。沒有一個孩子是不能得救的,每個夭折的孩子都會在神國中得救。」

……「而且我也看見:所有未達負責年齡就死去的小孩,都在天上的高榮國度中得救。」〔教約137:10〕這就是先知約瑟‧斯密在嘉德蘭聖殿時,主在啟示或異象中對他所說的話。這聽起來很好、很公平、很正確,不是嗎?……〔嬰兒〕不需要承擔原罪,不需要為任何罪負責,而神的慈悲臨到他,使他蒙得救贖。

但你我又如何呢?我們有理解的能力,主說:「對哪個有知識的人,我沒有吩咐他悔改呢?」〔教約29:49。〕我們奉命要悔改,我們奉命要受洗,我們奉命要在洗禮的水中潔淨我們的罪,因為我們有理解的能力,而且我們都犯了罪。我不是為了亞當所做的任何事而受洗,你也不是。我受洗是為了潔淨自己所犯的錯,這樣才能夠進入神的國,而對你來說,也是如此。

……主已為那些沒有接受律法的人預備道路,小孩不受悔改律法的管轄。你要如何教一個小孩子悔改呢?他沒有什麼可悔改的。

主已經依據祂自己的判斷,把負責年齡定為八歲。我們滿八歲以後,就應有足夠的理解力,因此應該受洗;主會照顧那些未滿8歲的人。6

3

凡受洗加入教會的人都已與主立約。

凡是進入洗禮的水中受洗的人,就是立了聖約。

「再者,給予教會有關洗禮方式的誡命──凡在神前謙卑自己,渴望受洗,帶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前來,在教友前證明確實悔改了一切的罪,願意承受耶穌基督的名,決心事奉祂到底,並確實以行為表明已接受基督的靈以獲得他們罪的赦免的人,都應藉著洗禮接納他們加入祂的教會。」(教約20:37。)7

A man baptizing a young girl.  They are standing in the font.

「每個受洗加入這個教會的人都已與主立約要遵守祂的誡命。」

我要讀出教義和聖約第59篇的幾節經文:

「因此,我賜他們〔意指教會的成員〕一條誡命,這麼說:你要盡心、盡能、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並奉耶穌基督的名事奉祂。

「要愛人如己。不可偷盜,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也不可做任何類似的事。

「凡事都要感謝主你的神。」〔教約59:5-7。〕

每個受洗加入這個教會的人都已與主立約要遵守祂的誡命,根據我們所處的福音期裡一再重申的這項誡命,我們受到吩咐,要盡心、盡意、盡力去事奉主,而這也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去做。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應奉耶穌基督的名去做。

我們在洗禮的水中立約要遵守這些誡命:我們願意事奉主;願意遵守所有誡命中第一而且是最大的──愛主我們的神;也願意遵守第二大誡命──愛人如己;並且盡能、盡力、盡心地向祂證明,我們願意「靠神口中所發出的每一句話而生活」〔教約84:44〕,願意服從和謙卑、勤勉地事奉祂、樂於聽從那些主領我們的領袖的忠告,並在做一切事情時將眼睛專注於神的榮耀。

我們切莫忘記這些事,因為這條誡命對我們教會成員來說是有約束力的。8

4

為了獲得福音的全部祝福,我們必須在受洗後繼續保持謙卑,並不斷地悔改和服從。

真實教會最偉大的一項宗旨就是教導人們在受洗之後必須做的事,好使他們能夠獲得福音的全部祝福。9

每一個已受洗──真正受洗──的靈魂都謙抑了自己,他的心是破碎的,他的靈是痛悔的,他已在神前立約願意遵守祂的誡命,並已棄絕所有的罪。他加入教會之後,是否就有特權犯罪呢?是否可以就此放鬆自己呢?是否可以沉溺於主說過不應該做的一些事情呢?不行。他受洗後也要跟受洗前一樣,必須持續懷著破碎的心及痛悔的靈。10

我曾聽到教會裡一些年輕人談到洗禮,他們其中有些人年紀已不算輕。根據他們所說的,他們實在不懂,既然洗禮是為了罪的赦免,那麼為什麼不在每次犯罪後都再受洗。你們知道其中的原因嗎?一個人犯了罪以後,只要持續過著屬靈的生活,那麼在屬靈上就是活著的,他可以悔改並得到寬恕,不需要再受洗來回到目前已達到的狀態。11

後期聖徒之中有誰想在中榮國度中尋求一席之地?後期聖徒之中又有誰想在低榮國度中尋求一席之地?我們不該想跟那些國度有任何關係;受洗加入教會的人不會想要──或說不該想要──過著一種使自己無法在神的高榮國度擁有一席之地的生活;因為洗禮本身就是那條通往神國的道路。洗禮在本質上有雙重目的;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得到罪的赦免,再來就是要進入神的國,不是進入中榮國度,也不是低榮國度,而是進入高榮國度,也就是神所居住的地方。這是受洗的目的,我們藉由按手禮而獲得聖靈的恩賜,也是為了這個目的──也就是為了讓我們作好準備,使我們能藉由服從,繼續向前邁進,遵守主的誡命,直到獲得高榮國度的一切。12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問題

  • 閱讀「約瑟‧斐亭‧斯密的生平」中斯密會長有關洗禮的回憶時,想一想你自己的洗禮。從當時到現在,你對洗禮有什麼更深入的了解?我們可以如何幫助正準備要受洗的家人或朋友?

  • 你從斯密會長在第1部份的教導,獲得了哪些關於洗禮的見解?他針對洗禮的象徵所給予的教導,如何增進我們對洗禮聖約的了解?

  • 關於天父對祂子女的愛,第2部分的故事教導了我們什麼?想想你認識的人之中,有誰可以因為學習這故事所教導的教義而獲益。

  • 沉思你為了遵守洗禮聖約而做的努力(見第3部分)。這聖約如何影響你與家人和其他人的互動?

  • 想想斯密會長在第4部分一開始的聲明。你覺得人們受洗後,需要接受什麼樣的教導?我們能如何幫助彼此遵守洗禮聖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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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3:13-17尼腓二書31:5-13摩賽亞書18:8-13尼腓三書11:31-39教約68:25-27信條1:4

教學輔助說明:

「如果你對每一個誠懇的意見都給予正面的回應,就可以幫助你所教導的人對他們參與討論的能力更有自信。例如,你可以說:『謝謝你的回答,想得真是透徹』……,或『這是一個好例子』,或『謝謝你今天所說的一切』」(教導,沒有更偉大的召喚〔1999〕,第64頁)。

註:

  1.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51, 57–58.

  2. “Repentance and Baptism,” Deseret News, Mar. 30, 1935, Church section, 8;亦見救恩的教義,布司‧ 麥康基編,共3卷(1977),2:304。

  3.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70, 7.

  4. “Repentance and Baptism,” 6, 8;亦見救恩的教義,2:304。

  5. “Testimony of Elder Joseph F. Smith Jr.,” Liahona: The Elder’s Journal, Mar. 30, 1915, 629.

  6. “Redemption of Little Children,” Deseret News, Apr. 29, 1939, Church section, 7.

  7. “Seek Ye Earnestly the Best Gifts,” Ensign, June 1972, 2.

  8.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40, 95;亦見救恩的教義,2:306。

  9. “The Plan of Salvation,” Ensign, Nov. 1971, 5.

  10.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50, 12;亦見救恩的教義,2:306。

  11. “Repentance and Baptism,” 8;亦見救恩的教義,2:304。

  12.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22, 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