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個人的責任
「我們期望各地的成員都學習正確的原則並管理自己。」
約瑟‧斐亭‧斯密的生平
有一天,亞瑟‧黑考克弟兄朝教會行政大樓走去時,看到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正在開側門。黑考克弟兄是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文書,需要進去該棟大樓,於是他「一次兩三階,快步上樓梯,希望在門關起來之前把腳踏進門裡。他正好趕上。進了大樓,他又快步跟上斯密會長,與他一同走進電梯。他對斯密會長說:『希望我也能幸運地從你所開的門擠進天國。』」斯密會長起先沒有回應,黑考克弟兄擔心自己是不是在製造詼諧的同時說錯話了。不過,「等他們進了電梯後,斯密會長對他眨了眨眼說:『兄弟,別打這個如意算盤!』」1
斯密會長不斷以講道和行為來教導他告訴黑考克弟兄的原則;他強調,後期聖徒雖然應當勤奮地幫助他人獲得福音的祝福,但救恩是個人的責任。他也鼓勵聖徒們要自立,在屬世的事務上勤奮工作。他說:「發展潛能,尤其是學會自制,乃是人生的主要課題。」2
約瑟‧斐亭‧斯密年幼時就學會要工作。他的父親經常不在家,所以「他童年有許多時候都在做大人的工作。」事實上,他工作非常勤奮,他「無意間承接了一個年紀較大的人才需要做的工作;年少氣盛的他曾偷偷地幫家裡的一頭牛擠奶,來證明自己有能力做這件事,於是他就被指派一直做下去。」3
他樂意工作的態度一直延續到在英國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他在英國期間,妻子露伊寫了以下這封信給他:「我知道你重責任遠甚於重享樂,這讓我非常敬愛你和相信你。我覺得你是個近乎完美的年輕人。」4他除了履行教導別人福音的責任外,也很努力學習福音,充實自己。他在寫給家人的一封信裡,談到他如何努力地背誦一段經文:「我整天都努力在背一段經文,但還沒有背好。不過我已下定決心,若不背好就不罷休。」5
斯密會長把他的工作倫理灌輸給兒女,他告訴他們:「人死在床上,抱負也是一樣。」秉持著這樣的信念,他和妻子每天一大早就會叫孩子起床,把各自負責的部分打掃乾淨,使家裡整潔有序。「父親似乎覺得我們過了六點鐘還躺在床上是一件不道德的事。」他的一個孩子回憶道:「當然,我只有偷懶過一次。父親要我保證不會再犯。」6斯密會長也會幫忙做家事。他和露伊新婚,在蓋他們第一個家的時候,他做了許多工作。多年來,家中的修繕大都是他親自動手,他會在廚房幫忙,也幫忙採收盛產的水果,裝罐保存起來。7
曾經匆忙尾隨斯密會長進入教會辦公大樓的黑考克弟兄,後來擔任了五位總會會長的私人祕書,其中包括斯密會長在內。在這麼密切的往來中,他看到斯密會長一直不斷/在靈性上提升自己。黑考克弟兄說他走進斯密會長的辦公室時,經常看到他不是在研讀經文,就是在閱讀別的書。8
約瑟‧斐亭‧斯密的教訓
1
主期望我們勤奮尋求屬世和屬靈的祝福。
主對〔亞當〕說:「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世記3:19;亦見摩西書4:25〕,從古至今,主都呼籲祂的人民要勤奮,要忠信地事奉祂,要工作。……
教會早期在〔猶他州〕這些谷地的時候,百翰‧楊會長和其他弟兄極力強調勤奮的重要;這是必要的,因為我們的先人來到這裡時一無所有。他們必須工作,必須勤勞才行。他們必須生產自己需要的東西,因此他們經常在這方面再三聽到要勤奮的忠告。他們受到教導不要內心驕傲。他們到這裡來是為了能崇拜主他們的神和遵守祂的誡命。他們被告知要謙卑,同時要勤奮。……唉,我多麼希望我們能將此銘記在心,遺憾的是我們已經遺忘了。……
……主說:「你不可懶惰;因為懶惰的人不能吃工作者的麵包,也不能穿工作者的衣服。」〔教約42:42。〕這是非常合乎邏輯的觀念,不是嗎?無所事事的人憑什麼取用勤勞者的收成──如果這個懶惰的人的身體狀況是可以工作的?我完全不贊成任何會慫恿男人懶惰而破壞他們男性氣概的舉動,我也不在乎他的年紀大小。假如一個男人身強體健,能夠工作,不管年紀多大,都應該把自己照顧好;主期望他這麼做。
主在另一則啟示中說:
「還有,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不得不供養自己家庭的人,就讓他供養,他絕不會失去他的冠冕;他要在教會裡做事。每個人凡事都要勤奮。懶惰的人在教會中將沒有位置,除非他悔改並且改正他的方式。」〔教約75:28-29。〕
這就是主賜給今日教會的忠告,這忠告不僅適用於犁田、收割和收成,以及從事工業,同樣也是指一個人應當在屬靈的事物上勤奮,就像他在屬世上努力賺錢維生一樣。9
我們來到世上是為了一個很重要的目的。那目的不是長命百歲,不是耕種田地、收成莊稼、採集果實、有房屋居住和添購今生所需的用品。那不是人生的目的。這些東西是我們在世上生活的必需品,是我們應當勤奮的理由。但是,有多少人把時間花在考慮今生只要積聚世上的財物,生活舒適,坐擁今生所能獲得的一切奢侈品、特權和歡樂就好,卻從不想一想其他的事情呢?
為什麼?因為這一切只不過是過眼雲煙。我們吃是為了延續生命,我們穿是為了保暖和蔽體,有房子住是為了舒適和方便,但是我們應當把這些祝福看作是今生旅程中所需要的短暫祝福。它們對我們的益處就只是這樣,我們離開時,什麼也帶不走。金銀、寶石,所謂的財富,除了讓人能用來照顧自己和滿足今生所需之外,對人毫無用處。10
主……期望我們具有屬世方面的知識,讓我們可以照顧自己屬世的生活,讓我們可以為同胞服務,讓我們可以把福音信息帶給祂在世界各地的其他兒女。11
我們來世上的目的是要遵行父的旨意,如同它行在天上;在世上做正義的工作;克服邪惡,將之踩在腳下;克服罪惡和我們靈魂的敵人;藉著全能之神的靈感及祂所顯示的大能,超越淺陋、墮落人性中的不完美和軟弱,從而變成真正的聖徒,作主在世上的僕人。12
2
我們最終都要為我們履行職責的情況對主負責。
我們是和我們的信心與良知在打交道;你們不是在和我打交道,不是和總會會長團打交道,而是和主打交道。我的什一奉獻跟別人沒有關係──那是我和主之間的事;也就是說,我在教會中的行為和我遵守教會其他律法及規定的情形也是如此。假如我沒有遵守教會的律法,我必須對主負責,終究要為我忽略的職責向祂交待,而且我也可能需要為我的交誼向教會交待。假如我根據我所了解的主對我的要求,做到了我的職責,那麼我應該就會有無愧的良心。我的靈魂應當會感到滿足,因為我已經根據我的理解去完成自己的職責,我會接受一切的結果。對我而言,這是我與主之間的事;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如此。
神差遣祂的獨生子來到世上,完成祂肩負的使命,這同一位神也差遣聽得到我聲音的每個靈魂,也就是這世上的每個男人和女人,去完成一項使命;那項使命無法藉由疏忽和漠不關心來完成,也無法藉由無知來完成。
我們應當學習我們對神和對彼此有哪些義務;這些事情極為重要,我們若不投注心思,努力改進自己,在一切屬主的事物上增進自己的智慧和知識,我們就無法在屬靈的事物上昌盛,也無法在認識主或增加智慧方面有所進步。13
人很容易把自己的過錯歸咎於別人,而且因為人的本性,我們很容易把已經完成、討人歡喜又有好處的事歸功於自己。我們從來不會想要為自己的過錯、為不討人喜歡的事承擔責任,所以我們盡量把那樣的責任放在別的地方或推給別人。……讓我們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不要想盡辦法推諉到別的地方。14
3
神賜給我們選擇權,並期望我們全力以赴去為自己採取行動。
選擇權是主賜給每個靈魂的偉大恩賜,讓每個人為自己採取行動,為自己作選擇,成為主動者,有能力去相信和接受真理而獲得永生,或是拒絕真理而得到良心的責備。這是神最偉大的一項恩賜。假如沒有它,假如我們被逼迫,就像有些人喜歡強迫別人照他們的意思去做,我們會變成怎樣呢?那就不會有救恩;就不會有正義的酬賞;就不會有人因為不忠信而受懲罰,因為人在他們的創造主面前沒有負責的能力。15
有人問約瑟‧斯密是如何管理這麼一大群形形色色的後期聖徒的。他回答說:「我教導他們正確的原則,然後讓他們管理自己。」
這就是教會運作所遵循的原則。我們期望各地的成員都學習正確的原則並管理自己。16
選擇權這項偉大恩賜是賜給人為自己作選擇的特權,從來沒有被取走過,將來也不會。這是一項永恆的原則,讓每個靈魂有思考及行動的自由。天父從來沒有頒布任何命令,勉強任何人去做好事,也沒有迫使任何人做壞事。每個人都可以為自己採取行動。撒但的計畫則是要摧毀這種選擇權,強迫人去做他要他們做的事。要是沒有這項偉大的恩賜,人在世上就不可能感到滿足。人就算會悖逆神的命令,也必須要有選擇的權利。當然,救恩與超升必須出自不受脅迫的自由意志和個人良好的行為,使正義的酬賞得以賜予,並且給違誡者適當的懲罰。17
我們相信,在我們盡力而為之後,才能藉著恩典得救,也相信所有的人都必須以基督的贖罪為基礎,在主前恐懼戰兢完成自己的救恩〔見尼腓二書25:23;摩爾門書9:27〕。18
一切經文中所記載的直接行為和寓意皆顯示出一項重要事實,那就是神已為世人做了他們所無法做到的事,使他們得以獲得救恩,但是祂期望世人要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為自己做一切的事。
按照這項原則,要已經復活的神聖使者或屬於天上的使者來到世上,為人執行他們自己就能做的工作,那就違反了在世界奠基之前已經制定的天上體制。……
有一項非常嚴重的錯誤,就是認為耶穌為世人做了一切事情,只要人開口承認祂,就什麼都不需要做。人若要得到救恩,就要有所作為。天使指示哥尼流去見彼得〔見使徒行傳第10章〕,還有亞拿尼亞被差去見保羅〔見使徒行傳9:1-22〕,都是符合這項永恆律法。同樣地,摩羅乃也遵從這項律法,他了解尼腓片上的寫作,但是他並沒有進行翻譯,而在主的指示下,把烏陵和土明交給約瑟‧斯密,讓他透過神的恩賜與大能,得以完成那項重要工作。19
4
我們的兩大責任是尋求自己的救恩,以及為其他人的救恩勤奮工作。
我們有兩大責任。……首先,是尋求自己的救恩;其次,是善盡對同胞的責任。我認為我的首要責任,就我個人而言,是尋求自己的救恩。那是你們個人的首要責任,也是這教會裡的每位成員的首要責任。20
我們首先應當關切的是自己的救恩,我們應當為自己尋求福音的各項祝福。我們應當受洗,並進入高榮婚姻的體制,使我們能夠繼承父國度的圓滿。然後我們應當關心自己的家人、兒女和祖先。21
我們……有責任拯救世人,包括死者與活人。我們藉著到各國宣講福音,把心地誠實的以色列子民聚集起來,來拯救願意悔改的在世者。我們透過去主的殿,代替死者執行洗禮、按手禮、證實等教儀和主要求我們去做的其他事情,來拯救死者。22
這是我的職責,也是各位弟兄姊妹的職責──因為責任已經放在你們身上,那就是在能力範圍內竭盡所能,不要退縮,卻要全心全意光大主給我們的召喚,為自己家裡每一個人的救恩,為我們的鄰人和在國外的人的救恩而勤奮工作。23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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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會長在教導兒女工作方面,哪些事情讓你印象深刻?(見「約瑟‧斐亭‧斯密的生平」。)我們要如何幫助兒女更有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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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的教導如何增進你對自立的了解?想一想你能做什麼來變得更加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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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第2部分的忠告。「對主負責」對你而言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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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會長教導:「我們期望各地的成員都學習正確的原則並管理自己」(第3部分)。這項教導對於家庭有什麼幫助?這項教導如何能引導聖職定額組和慈助會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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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努力為人服務時,你認為「我們首先應當關切的是自己的救恩」為什麼很重要?(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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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輔助說明
「教導本書時,要鼓勵其他人分享他們的想法,提出問題,互相教導。班員在積極參與的時候,會更準備好去學習並獲得個人的啟示」(見本書第ⅴ-ⅵ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