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2章: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


第2章

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

「現在和任何時候,各位心中最要謹記的就是:耶穌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祂來到世上,捨了自己的生命,使我們得以活著。這是真理,是最根本的真理,我們的信心就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

約瑟‧斐亭‧斯密的生平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在擔任使徒的召喚時盡忠職守,「在全世界作基督之名的特別證人」(教約107:23)。他說:「我力圖去愛我們的救贖主勝於其他的一切。這是我的職責。我在國內來回旅行,擔任祂的特別證人。如果我不是絕對肯定地知道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是世界的救贖主,我就無法作祂的特別證人。」1

斯密會長也很盡職地以父親的身分為救主作見證。1948年7月18日,他寫了一封信給當時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的兩個兒子道格拉斯和米爾頓。他寫道:

「有時候,我會坐下來沉思,也會在研讀經文的時候,想到主的使命,想到祂為所做的事,有這些感覺的時候,我對自己說,我不能不忠於祂。祂用完全的愛來愛我,就像祂為所有的人做的那樣,尤其是那些事奉祂的人;我必須用我所有的愛去愛祂,就算這愛不完全,我也必須這麼做,而且這愛本來就不會是完全的。救主的愛如此奇妙。我並未生活在救主的時代,祂也沒有親自到我這裡來。我沒有看過祂。祂和祂的父尚未覺得有必要賜給我這樣偉大的祝福。的確不需要,我感覺到祂的存在。我知道聖靈啟迪了我的心智,把祂顯示給我,所以我的確愛我的救贖主。我希望也感覺到這是真實的,這比今生其他一切事物都還要更好。除了這些,我別無所需、別無所求。我要忠於祂。我知道祂為我、為你、為全人類而死,使我們得以透過復活而再活一次。我知道祂的死讓我的愚蠢和罪過得以被寬恕和滌淨。這樣的愛何等奇妙。知道了這一點,我怎麼能不愛我的救贖主呢!我希望我在傳教的兒子們能有同樣的感受。我要我的兒孫們有同樣的感受,永遠不要偏離真理和正義的道路。」2

斯密會長的一個兒子寫道:

「小時候我們經常聽到父親說:『但願世人都能了解我們的主為了我們而承擔的一切考驗、苦難和罪過。』每次他一講到這個,就不禁熱淚盈眶。

「〔有一次〕我和父親坐在書房裡,看到他陷入沉思中。我不想打斷這樣的寂靜,不過最後他開口說話:『兒子,我真希望上個星期四我和總會弟兄們在聖殿開會時,你也在場。要是你聽到他們見證他們有多麼愛主和救主耶穌基督,那該有多好啊!』然後他低頭落淚,淚水從他的臉頰流下,滴在襯衫上。過了好幾秒,他都沒有抬起頭來,只是頻頻點頭說:『我真是愛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3

約瑟‧斐亭‧斯密的教訓

1

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是世界的救主。

容我坦然且有力地說,我們相信基督。我們毫無保留地接受祂是神的兒子和世界的救主。4

Christ, dressed in white, is portrayed as a shepherd.  He is holding a dark colored lamb while many light colored sheep follow behind him.  Illustrating the parable of the lost lamb, this canvas giclée depicts a flock of white sheep grazing on a grassy hill beside a stream. Clothed in a white robe with a crown of light on his head, Christ stands as the good shepherd, compassionately caring for the black lamb cradled in his arms. (Matthew 18:11-14).

「萬事萬物都以主耶穌基督──世界的救贖主──為中心,都與祂有關。」

我們知道救恩在於基督;祂是永恆天父頭生的兒子;祂在天上會議中蒙揀選和預立來完成無限且永恆的贖罪;身為神子,祂降生到世上;祂透過福音,把生命與不朽帶給世人。

我們完全相信基督來是為了救贖世人脫離那因亞當的違誡而被帶進世界的屬世和屬靈的死亡,並且在世人悔改的條件下親自承擔所有人的罪過。……

我們相信,我們在盡力而為後,才藉著恩典得救〔見尼腓二書25:23〕,也相信所有的人必須以基督的贖罪為基礎,恐懼戰兢地在主面前努力成就自己的救恩〔見腓利比書2:12摩爾門書9:27〕。5

救主和我們其餘的人之間的差別在於我們世上的父親是凡人,我們因此受制於死亡。救主的父親不是凡人,因此死亡要臣服於祂。祂有能力捨了生命再把生命取回來〔見約翰福音10:17-18〕,我們卻沒有能力捨了生命再取回來。我們要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透過從死裡復活和服從福音原則,才能得到永生。6

祂確實是神的獨生子,透過祂的恩典和祂父的恩典救贖我們脫離罪,條件是我們要悔改。我們知道祂從死裡復活,升上高天,擄掠仇敵〔見詩篇68:18〕,為所有相信的人成了救恩的根源,凡是相信的人都要悔改自己的罪並接受祂為世界的救贖主〔見希伯來書5:9〕。後期聖徒對這些事情是毫不懷疑的。7

人雖然可以制定各項計畫,接納各種理論,引進怪異的作法,收集並教導許多奇特的教條,但只有一個教義是最根本的,也是我們無法背離的,那就是萬事萬物都以主耶穌基督──世界的救贖主──為中心,都與祂有關。我們接受祂是父在肉身中的獨生子,所有住在肉身的人當中,唯獨祂有一個不朽的父。因為祂的長子名分和祂當時來到世上的情況,祂成了世人的救贖主;憑著祂所流的血,我們才能有幸能回到父的面前,條件是我們要悔改和接受祂所制定的偉大救贖計畫。8

我們見證: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救恩計畫;透過主的贖罪犧牲,所有的人都將復活成為不朽,按照在肉身中的作為,接受祂的審判;凡相信祂又遵守圓滿福音律法的人將復活,獲得父國度中的永生。9

2

我們透過祂的贖罪,也透過立約服從祂而成為耶穌基督的兒女。

我們的天父是耶穌基督靈體和肉身兩方面的父親。我們的救主在靈體方面是長子,在肉身方面是獨生子。10

祂〔耶穌基督〕是我們的長兄,父賜予祂完整的權柄和能力成為至高會長團的一員,以此榮耀祂;這至高會長團是由父、子和聖靈所組成。11

經文教導我們,耶穌基督既是父又是子。這是一項單純的真理,也就是:祂是神的兒子,在靈體和肉身上都是由神所生;而由於祂所做的事工,祂也是父。12

這個說法在經文中的意思是,救主之所以是我們的父,是因為祂透過為我們所作成的贖罪帶給我們生命,永恆的生命。我們在便雅憫王美好的訓示中讀到:「你們要因你們所立的約而被稱為基督的孩子,祂的兒子、女兒;因為看啊,今日祂已在屬靈上生下了你們;因為你們說,你們的心已經由對祂名的信心而改變了;因此,你們已從祂而生,成了祂的兒子、女兒。」〔摩賽亞書5:7;亦見第8-11節。〕

因此,我們透過立約服從耶穌基督而成為祂的孩子──祂的兒子和女兒。由於祂身負神聖的權柄,又在十字架上犧牲,我們因而成為祂在屬靈上所生的兒子和女兒,因此祂是我們的父。13

Jesus Christ depicted preparing the sacrament for the Last Supper.

「我們透過立約服從耶穌基督而成為祂的孩子──祂的兒子和女兒。」

我們後期聖徒和便雅憫時代的尼腓人一樣,也承受基督的名〔見摩賽亞書5:1-96:1-2。〕每星期在聖餐儀式中,我們被命令要承受祂的名,一直記得祂,這其實就是尼腓人立約去做的事。14

3

救主在本福音期顯明了自己,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對祂有持久的見證。

我們接受耶穌為世界的救贖主。我們知道……祂在本福音期顯明了自己。我們所倚靠的見證不是出自……古代那些配稱的人,也就是那些活在耶穌的時代,與祂交談共事,以及祂在復活後向他們顯現的那些人。我們有活在這個時代的證人,他們見過祂,知道祂活著,並為這事實對我們和世人作見證。我們知道他們的見證是真實的。約瑟‧斯密並不是孤單一人在本福音期為耶穌基督的使命作見證,因為主興起其他證人,他們和先知約瑟‧斯密都看到了救贖主,接受過祂的訓示,看到祂在天上坐在父的右邊,周圍有聖潔的天使圍繞著。他們把他們的見證告訴我們,這見證將對世人不利,把所有不信的人定罪。

身為教會成員,我們也不倚靠約瑟‧斯密、奧利佛‧考德里、西德尼‧雷格登或其他現在已經過世之人的見證;這些人在本福音期獲得從主而來的奇妙啟示與異象,藉此知道耶穌活著,是這世界的救贖主。我們擁有個人的見證,這見證是透過主的靈而賜給所有奉行福音的人。我們在接受了赦罪的洗禮,透過按手禮蒙得證實、獲得聖靈的恩賜之後,只要一直過著與真理和諧的生活,主就會向我們每個人顯明這些事情是真實的。我們不倚靠其他任何人的見證來獲得這項知識,因為我們會透過聖靈而知道耶穌是基督,是這世界的救贖主。15

如果有什麼能為人心帶來超乎我一切理解的喜悅、平安和滿足,那一定就是我和你們所擁有的持久見證,這見證就是: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無法改變的真理。人們或許會攻訐,或許會嘲弄,或許會說祂不是這世界的救贖主,說祂的使命並不是真的,說祂流血的目的並不是要在世人悔改的條件下滌淨他們的罪。人們或許會拒絕相信人死了還可以復活,甚至不相信基督像經文所宣告的那樣,在被敵人處死後又活了過來;儘管如此,事實還是事實。祂確實為世人的罪而死;祂確實促成救贖,使人得以脫離死亡;祂確實賜給世人悔改的機會,讓世人得以透過相信並接受福音原則和祂的使命而得到罪的赦免。這些都是亙古不變的基本真理;不論人們怎麼說或怎麼想,都無法摧毀破壞。16

現在和任何時候,各位心中最要謹記的就是:耶穌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祂來到世上,捨了自己的生命,使我們得以活著。這是真理,是最根本的真理,我們的信心就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17

4

我們都應將耶穌基督的行事為人當作生活的典範。

為世人所立下的榜樣中,最偉大的榜樣是由神子親自樹立的。祂的一生是完美的,祂每件事情都做得很好,因此能夠對所有的人說:「你們來跟隨我」〔尼腓二書31:10〕,我們都應將祂的行事為人當作生活的典範。

我跟各位舉個祂生活中的例子。祂教導人們如何祈禱,然後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必須隨時警醒,常常禱告,以免為魔鬼所惑,被誘騙成了他的俘虜。你們也要像我在你們當中禱告那樣,在我教會中禱告,在悔改並奉我名受洗的我的人民中禱告。看啊,我就是光;我已為你們作了榜樣。……因此,舉起你們的光,照耀世界。看啊,我就是你們要舉起的光──那就是你們見我所做的事。……」〔尼腓三書18:15-16,24〕。

就這一點而言,祂對尼腓門徒所說的,或許是最完美的忠告。祂問道:「你們應當是怎樣的人呢?」祂給的答案是:「我實在告訴你們,應當和我一樣」〔尼腓三書27:27〕。18

我們一定要相信基督,將耶穌基督當作生活的典範。我們必須像祂那樣受洗,我們必須像祂那樣崇拜父,我們必須像祂那樣奉行父的旨意,我們必須像祂那樣努力行善,成就正義。祂是我們的典範,是救恩的偉大楷模。19

遇到問題,需要作抉擇的時候,問問自己:「耶穌會怎麼做?」然後像祂那樣去做。

只要尋求並生活配稱,你就會感覺到祂親臨的喜悅,生活的每一天都有祂的靈感來指引你。你會真實地感受到耶穌的愛與祂神聖之靈的安慰力量,就像祂在世時與祂接近的那些孩童所感受到的一樣。20

我要說,效法祂榜樣的人會變得像祂一樣,同祂在父的國度中得到榮耀,得到敬重、能力和權柄。祂對全心全意跟隨祂的某些尼腓門徒說:「……你們必像我,而我像父;父和我原為一。」〔尼腓三書28:10。〕

我祈求我們都效法祂的榜樣,遵守祂的誡命,這樣才能變得像祂一樣。這是我的願望,希望也是你們的願望。21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問題

  • 你覺得斯密會長的見證和他對救主所表達的愛會對他的孩子有什麼影響?(見「約瑟‧斐亭‧斯密的生平」。)想一想你要如何增強你對救主的愛,如何分享你對祂的見證。

  • 斯密會長說:「萬事萬物都以主耶穌基督──世界的救贖主──為中心,都與祂有關」(第1部分)。這項真理能在哪些方面影響我們個人的生活?它能在哪些方面影響我們的家庭?

  • 第2部分的教導在哪些方面幫助你了解自己和救主的關係?承受基督的名對你而言具有什麼意義?

  • 斯密會長警告說,有些人會攻訐、嘲弄耶穌基督及祂的贖罪(第3部分)。我們要如何鞏固自己的見證,才能抵擋這樣的挑戰?父母如何能幫助子女鞏固見證?

  • 思考斯密會長「耶穌會怎麼做?」的勸告(第4部分)。我們在生活中可以用哪些明確的方法來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我們效法祂的榜樣時,會如何影響別人的生活?

相關經文:

約翰福音14:6尼腓一書10:6摩賽亞書3:5-7希拉曼書5:12尼腓三書11:3-7教約34:1-376:22-24約瑟‧斯密──歷史1:17

教學輔助說明:

「〔要避開〕……一種誘惑……〔這誘惑〕就是想把太多的教材納入進去,……。我們是在教導人,而非主題本身;……我所見過的每個課程的大綱,其內容都難免多過我們在有限時間內所能教導的」(參閱傑佛瑞‧賀倫,「教會中的教導與學習」,2007年6月,利阿賀拿,第59頁)。

註:

  1. “Message of President Joseph Fielding Smith” (address delivered May 22, 1955, Joseph Fielding Smith Collection, Church History Library), 2.

  2. In Joseph Fielding Smith Jr. and John J. Stewart, The Life of Joseph Fielding Smith, (1972), 387–88; italics in original.

  3. In Leon R. Hartshorn, “President Joseph Fielding Smith: Student of the Gospel,” New Era, Jan. 1972, 63.

  4. 參閱「最後福音期的第一位先知」,1979年12月,聖徒之聲,第30頁。

  5. 參閱「脫離黑暗」,1971年10月,聖徒之聲,第1,3頁。

  6. 個人書信,引述參閱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共3卷(1977),1:28。

  7.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12, 67.

  8. “The One Fundamental Teaching,” Improvement Era, May 1970, 3; italics in original.

  9. 參閱「脫離黑暗」,第3頁。

  10. 個人書信,引述參閱救恩的教義,1:18。

  11. “The Spirit of Reverence and Worship,” Improvement Era, Sept. 1941, 573;亦見救恩的教義,1:15。

  12. 個人書信,引述參閱救恩的教義,1:28。

  13. 個人書信,引述參閱救恩的教義,1:28。

  14. Man: His Origin and Destiny (1954), 117.

  15.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14, 98.

  16.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24, 100–101.

  17.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21, 186;亦見救恩的教義,2:280。

  18. “Follow His Example,” New Era, Aug. 1972, 4.

  19. “The Plan of Salvation,” Ensign, Nov. 1971, 5.

  20. “Christmas Message to Children of the Church in Every Land,” Friend, Dec. 1971, 3.

  21. “Follow His Example,” 4.